寒假的通知

时间:2021-06-13 19:54:38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寒假的通知范文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寒假的通知范文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XX年1月27日至3月5日放寒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寒假期间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自1月27日至3月5日安排轮休。1月24日(星期六)、1月25日(星期日)、1月26日(星期一)、3月6日(星期五)、3月7日(星期六)、3月8日(星期日)上班。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二、假期值班作息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月18日至2月24日(除夕至初六)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请将寒假值班安排表于1月20日12:00前报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办公楼801室,联系人:孙开师,联系电话:860.57059)。

  三、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做好假期相关工作。

  1月24日组织对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暖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假期期间,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要落实好昼夜值班。学生1月23日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3月9日前返校。任课教师于1月30日前将课程考试成绩交考生所在学院。参加学生干部培训班的学生,按学生处、团委的要求留校、返校。图书馆要做好假期师生的图书资料借阅服务工作。保卫处要对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校内值班、巡逻,做到防患于未然。后勤服务总公司和基建处水电暖管理办公室要做好伙食供应以及水、电、暖服务保障工作。寒假期间教学区各楼房供暖将实行低温运行,要注意做好保温防冻工作。学生处要做好学生宿舍楼管理工作。校医院要安排好医务人员值班。

  四、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校党字〔20XX〕71号)要求,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活动敛财等行为。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对20XX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明确努力方向;要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谋划20XX年工作目标、任务与工作思路,为做好新一年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六、值班电话

  保卫处:860.57110

  基建处水电暖管理办公室:860.57762 860.57750

  校医院:860.57772 夜间值班电话:806.81121

  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济南校区根据本通知精神安排好校区的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XX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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