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物资采购计划上报的通知

时间:2021-06-11 19:51:31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规范物资采购计划上报的通知

  各生产单位、物供中心:

规范物资采购计划上报的通知

  按照神华集团物资管理部新下发的《集团物资管理制度》,结合神东(2010)423号文《关于加强物资采购计划提报的通知》和近期各单位上报采购计划存在问题,为了保证生产物资按期到货,规范计划提报,特下达此通知。

  一、采购计划的一般规定

  1. 采购计划按提报方式分为报神华集团采购和神东煤炭集团委托神华国贸公司驻矿区采购二种。按到货紧急程度分为正常集中采购计划和紧急采购物资计划,物资供应中心每月分别只允许向上集团提报1次。委托神华国贸公司驻矿区国贸紧急计划物资供应中心每月也只允许使用单位提报一次,而且该计划必须执行审批程序,并在五型绩效考核中对计划原上报单位进行考核。

  2. 根据公司要求2011年停止零星采购,委托神华国贸公司驻矿区集中招标采购每月只进行1次。

  二、正常集中采购计划提报要求:

  1. 属于神华集团采购的物资,按照集团要求,物资供应中心在每月20日向集团上报正常计划,因此该类计划各使用单位在每月1-15日提报。各供应站必须在17日之前将计划核实汇总后报至物资供应中心计划部,方能列入当月计划。

  2. 一般性生产计划和维修中心大修计划必须在EAM系统内提报计划。如系统中没有编码,须要使用单位先向所驻供应站(无供应站报计划部)提报编码申请,编码完成后方可在EAM系统中提报需求计划

  3. 属于神华国贸公司驻矿区招标采购的生产物资,各使用单位须在每月的1-10日在EAM系统中提报需求计划,供应站要以使用单位的计划为依据,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实确保其可采购性,同时要结合库存、期货及未到货申请等情况进行利库后在每月2-13日向中心计划部提报移库申请,计划部结合中心各仓库库存、在计划量及期货等情况,在每月的3-15日完成计划的汇总、利库,形成采购计划和移库计划,采购部在每月20日前整理采购计划经审批后转交国贸。所有以上计划的提报日期以EAM系统中的审批日期为准。

  4. EAM系统计划必须符合物资供应中心下达的规范要求。要求到货日期应预留物资供应中心下发的采购周期,不满足正常采购周期的应报紧急采购计划。其中到货日期填写在计划备件行预览日期字段内,且所有备件行备注内注明主机型号及生产厂家、技术要求、使用地点等重要信息,计划注释内写清提报单位及提报人员等相关信息,供应站在接收计划时必须严格把关。

  5. 各项目单位的`专项计划、基建计划提报时间与正常生产计划一致,后附表样(一)进行提报,每份计划表必须要有封皮,每页计划必须有小签。

  6. 专项、基建计划表中各项目内容要填写准确、齐全,名称、规格型号应规范,同时必须注明提报单位、提报时间,并加盖公章,编、审、批签字要完整齐全。

  7. 以上各类物资计划,必须注明资金来源和技术要求,提供相应的图纸或技术协议(标书)等,标书电子版与纸质内容必须一致,技术协议和标书要符合机电部管理部或设备管理中心的要求,并经单位分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中心审批。

  8. 对于已经实施寄售和供应链的物资,各单位在选型、提报采购计划时要尽量选择上述物资,如确实因参数不能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在计划备注项中要进行说明,经机电管理部审批后物资供应中心方可采购。

  9. 对于技术参数不全、无招标技术文件等不符合要求的需求计划,物资供应中心有权退回计划提报单位,并说明不符合要求的原因。

  10. 使用单位不按要求在EAM系统提报需求计划由设备管理中心考核。供应站对使用单位在EAM系统内提报计划督办不力,仍然接收手工计划,列入物资供应中心内部考核。

  11. 对于神东(2010)423号文《关于加强物资采购计划提报的通知》中规定的属于物资供应中心提报的储备计划,也必须按以上要求时间段进行提报。

  三、紧急物资采购计划提报要求:

  1. 紧急计划适用范围执行神东机电函2010198号《紧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2. 按照《集团物资管理制度》中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紧急计划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神东物资供应中心上报集团紧急计划的日期为每月10日、23日(23日也是正常计划的上报日期)。各使用单位上报集团采购物资,紧急计划提报必须在7日和20日前上报,否则只能到下一个上报日期才能落实。

  3. 上报集团采购物资紧急计划,在神东集团内审批程序执行神东机电函2010198号《紧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报集团计划由物资供应中心于7-9日、20-22日汇总后,按照集团下达要求格式及时审批上报。

  4. 属于神华国贸公司驻矿区招标采购的物资紧急计划,执行神东机电函2010198号《紧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各单位每月只能提报二次,机电管理部审核批准,资金超200万元须经分管领导签批,然后报到物供中心,物供中心汇总计划后按照《紧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管理办法》采购,国贸公司每月只能组织2次(每月中旬和月底)紧急计划招标会。

  5. 紧急计划的资金来源、技术规格、招标文件等要求同正常计划。

  6. 物供中心必须建立紧急计划台帐,并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反馈使用单位。

  7. 机电管理部对各单位紧急计划进行考核,对于超出次数的要进行事故追查。

  二0一x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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