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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通知活动怎么写

时间:2018-04-08 17:13:05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清明通知活动怎么写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为大家分享了清明通知范文,欢迎借鉴!

清明通知活动怎么写

  清明通知范文1

  一、总体要求

  1、不破坏基础设施和花草,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无理取闹者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树立良好的民政形象。

  2、时间上要求早上7:30—晚上17:00在岗在位,吃饭等其他问题由该岗位负责人协调安排,保持执勤人员不中断。

  3、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上一级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

  二、工作安排

  1、核心区杜文东负总责

  (1)东大门由张林负责,带领4名武警战士和2名志愿者执勤,负责区委领导走后的锁门和开东、西小门工作。东、西小门分别为出口和进口,西门为进口,由两名武警战士站岗,东门为出口,只出不进。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包括照相馆,如有违反则负责清理,门前禁止摆摊设点。

  (2)纪念馆安全祁建功负责,带领2名志愿者和4名武警执勤,18日当天因安全原因不开放,做好说服劝解工作。

  (3)断头沟区域由张超负责,带领4名志愿者,负责维持秩序,防止游客损坏雕塑、涂抹刻划和下沟嬉戏。

  (4)纪念碑、廊柱和碑廊由彭**负责,带领2名志愿者维持秩序,防止涂划、践踏花草、损坏设施。

  (5)树林、将军墓、双虎墓等其他区域由崔玉琴负责,带领3名志愿者巡视防止涂划、损坏设施、攀折花木、践踏草坪。

  (6)烈士墓由肖正义负责维持秩序,防止涂抹刻划、攀爬栏杆。

  2、红星广场东、西片区及慰烈工程区刘学伟负总责

  孙昂带领1名志愿者负责把守东片区北门,防止有车辆和小贩进入;倪绍军带领1名志愿者负责东片区西门;赵群带领1名志愿者专门把守西片区东门,防止有车辆和小贩进入。刘文、杜大伟分别带领2名志愿者巡视东、西广场(西广场含慰烈工程),防止游客攀折花木、践踏草坪、涂抹刻划和喷泉水池的安全,严防有人落水。

  3、办公区及值班室 李勇负总责

  李勇带领2名志愿者负责值班登记及门禁,非内部人员和到公墓祭扫的不得入内(公墓证或缴费发票),王瑶君负责日常值班。纪念馆后小门由1名志愿者看守,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4、纪念林和接待中心李文举负总责

  接待中心开放,包武军负责带领3名志愿者维持秩序。纪念林南大门倪浩负责,带领2名志愿者,正门锁闭禁止大小车辆进入只留西小门单手行人小通道。王鹏带领3名志愿者负责巡视,重点是防止攀折花木和游客戏水(纪念林有两个大水塘)。

  5、尹允中、于军民、程树刚负责院内、广场、厕所、纪念林的保洁工作,尹允中统一安排。

  6、西南无名烈士墓地、和骨灰堂骨灰盒转移工作

  由甄玉云负总责。韦力负责收费和骨灰转移接收和登记工作,王会雁负责把守大门(只开小门,防止车辆进入或盗走骨灰),任尚负责巡视及维持秩序。

  7、永怀园公墓

  由郑军负总责,曹金梅负责登记收费,卫生、安葬等其他问题由郑军、朱正才、李志负责。

  清明通知范文2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利用祭奠先烈、先人、先贤的有利时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市民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 摒弃陋习的情怀中,尊重中华传统,弘扬优秀文化,继承先贤品格, 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县纪委、县委文明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7年“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缅怀先辈、修身齐家、以廉守家、文明传家”为主题,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廉洁文明家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祭祀英烈、缅怀先人、经典诵读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奠,引导人们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营造“讲文明、守诚信、传家风、扬美德”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祭奠先烈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慰问帮扶复退军人和烈士家属,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特别是抗日战争遗址遗迹、烈士陵园、烈士墓地进行祭扫和献花,表达对先烈先辈的感恩怀念,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汇聚精神力量。

  2.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未成年人登录“中国文明网未成年人频道”、“央视网科教频道”、福建文明风网站、中国文明网·武平文明网联盟网站参与网上献花、抒写感言寄语等祭英烈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缅怀先辈、学会感恩,铭记责任、向往未来,立志接过前辈的“接力棒”,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

  3.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继续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引导人们用种鲜花、植树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手机短信、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祭奠方式,形成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

  4.开展主题文化活动。利用各类文化阵地,宣传清明节的历史渊源与当代意义,宣传节庆习俗,引导群众了解清明文化,感悟精神内涵,起到传承文化,传播文明的作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诗词歌会、红歌传唱等活动,通过个人朗诵、集体诵读、书画展示等多种形式,引导人们在学经典、唱红歌过程中感受清明,接受教育,激发爱党爱国热情。

  5.开展好“廉洁文明家风,党员干部示范”专项行动。 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树立廉洁、文明、节俭的新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示范,身体力行响应《清明节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倡议书》,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带头移风易俗,摒弃旧俗陋习,做一个文明祭扫、低碳祭扫的引领者。

  6.开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集中治理行动。 在清明节期间,严禁使用公车祭扫、旅游等公车私用行为,除执勤、值班、执法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严禁到乡(镇)、村搞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和宴请活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受理电话举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的监督检查。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置党纪政纪于不顾、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进行公开曝光。

  7.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认真组织党员进社区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主动联系物业小区对本居住小区进行一次大扫除,清除小区内卫生死角和垃圾广告, 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在街头、社区等处焚烧祭扫用品和燃放鞭炮,让大家过一个文明、平安、和谐的清明节。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全县各单位要把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系列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节日廉情监督活动要求,开展好节前提醒教育、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工作。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公车使用和集中停放等管理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2.倡导新风,规范行为。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 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厉行勤俭节约,组织活动要与宣传、文化、文联等部门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各展所长。同时,要 带头遵章守纪,做到“七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等活动;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清明期间公款吃喝、同城吃请、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赌博活动。

  3.贴近实际,创新形式。要充分利用本地本部门的现有人文教育资源,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形式和载体,吸引干部群众参与。要认真总结清明节主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续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收集工作,于4月5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报县纪委、县委文明办。联系人:何诗芸、刘建奎,电话:32xx,48xxx,电子邮箱:xxx73@163.com 。

  中共武平县委文明办

  2018年3月29日

  清明通知范文3

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

  为了引导青少年学生缅怀先烈、先贤,大力弘扬优良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广大中小学生同心共筑中国梦, 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25-4月7日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线下实践活动。各校清明节期间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与中华经典诵读、诗歌朗诵、团队活动、主题班会等有机结合,通过融入入队、入团、成人礼仪式,丰富主题纪念活动内涵,增强主题纪念活动的庄严感和有效性。

  (二)开展网上活动。中国文明网、央视网将设计推出专门网页,各校要组织青少年学生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利用学校网站等进行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将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作为青少年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儿童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奋斗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创新活动形式,提高青少年儿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校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材料(电子版,含图片资料)于4月2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德体卫艺股。

  联系人:张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xxxx

  清明通知范文4

党支部清明节扫墓活动通知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各党团员的爱国主义精神,建华文创园党支部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党团员代表前往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参加扫墓活动,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3月28日上午 8:00

  二、集合地点:xx大门口

  三、参加人员:党支部委员、党、团员代表

  四、活动流程:

  1、全体人员到达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排好队伍,准备扫墓活动仪式;

  2、扫墓活动仪式开始,全体向先烈默哀一分钟;

  3、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纪念碑献花;

  4、参观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5、参观结束后,全体人员统一返回园区。

  五、注意事项:

  1、扫墓期间,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注意安全,远离道路危险地带;

  2、注意保持园内卫生,爱护陵园内设施,活动期间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3、自备雨具和饮用水;

  4、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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