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时间:2022-04-20 09:04:14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通用16篇)

  清明节到了,这是一个祭祖的节日,但是在祭祖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火。以下是小编整理好的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通用16篇)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和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正值春耕备耕农事生产时节,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管火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村、组森林防火巡查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两会”和清明节期间,各村(居)和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不得外出。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各村(居)、各单位要通过手机短信、召开村民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鸣锣警示、野外巡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森林防火,重点宣传《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对森林火灾危害性的认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三、严格特殊用火审批程序。

  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禁止林区野外用火,所有特殊用火必须严格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凡没有申报审批的一律视为违规用火。“两会”期间全面停止特殊用火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野外用火,已经申报审批的炼山不得在此期间实施用火。

  四、突出抓好野外火源管理

  各村(居)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要全面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中心学校要安排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课,加强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形成镇副科级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农户,农户包山头地块的责任机制。凡失职、渎职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要进一步修改完善镇、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物资、人员储备和预案演练,提高防火扑火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保证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到岗在位,确保发生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科学扑救;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各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和村级应急扑火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切实把运输车辆、扑火机具和通讯联络等物资保障做实、做细。一旦发现火情,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带领半专业扑火队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科学扑救,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林业工作站应派人在第一时间深入火场调度火情,并及时提交火灾损失报告。

  六、强化森林防火督促检查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把森林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到人头、到山头、到地块。要加强森林防火责任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重点林区要落实足够人员,加强巡逻,重点防范,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抓实抓好。

  衙前镇人民政府

  20xx年3月8日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2

各单位:

  20xx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辖区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

  清明节期间,祭祖烧纸上香增多,历来是火灾易发期。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尤其是京密路两侧、各单位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做好防控和劝阻工作,防止因烧纸引发火灾。

  二是辖区各加油站、燃气站等涉危单位要加大对本单位内部及周边的巡查和看护力度,密切关注周边烧纸等明火行为,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防火意识,引导职工进行安全、文明祭奠活动。

  四是各企业要加大对本单位内部和房前屋后枯草、落叶等可燃物清理力度,对消防和用电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保持完好有效;物业集团要加大对公共区域的综合治理力度,及时清扫纸屑等可燃物,对公共绿地进行湿化,消除火灾隐患。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领制度,保持通讯畅通,落实应急力量和必备的灭火器材,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及时处置。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

  各单位负责人要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查找安全生产隐患,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水、电、气等安全保障,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防止火灾、交通、食品、生产、建筑、特种设备、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的发生。

  管委会安全生产科

  20xx年3月31日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3

各村(居)、有关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清明节前后历来是我镇森林火情的高发期,努力遏制这一时期森林火情的高发态势,是夺取全年森林消防工作胜利的重要保证。各村(居)要有清醒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把抓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作为当前工作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责任清楚,措施落实,防范到位,指挥靠前。

  二、强化宣传,增强防范

  各村(居)要开展多样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大力提倡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祖方式,严禁上坟祭祖人员在林区烧纸钱、点香、点蜡烛、放鞭炮等违章野外用火。各中小学校要及时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森林消防有关法律法规与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防火意识和火患意识,形成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相互监管、共同促进”良好的森林消防氛围。

  三、加强巡防,消除隐患

  各村(居)要进一步健全森林消防预警机制,狠抓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清明期间,严禁扫墓人员将蜡烛、鞭炮、纸钱带入林区和坟区。要加大巡防力度,把林区、坟区等重点区域、重要地段作为森林消防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重点防范。要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的作用,从源头抓起,制止违章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对特殊群体(痴、呆、老、少人员)要落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切实消除人为火灾隐患。

  四、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各村(居)要储备好必要的扑火物资,一旦发生火情,要按照森林火灾扑火预案规定迅速出击,全力组织扑救。在扑救中,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要求,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老人、中小学生、儿童、孕妇和残疾人参加扑火,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明火扑灭后,要及时清理火场,清点人员,并留足人员看守,防止死灰复燃。在扑救山火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对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引起森林火灾的,将按《森林防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五、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清明期间,各村(居)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要及时了解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和森林火情信息,严格执行“有火必报”要求,如实上报,坚持杜绝迟报、瞒报、大火小报等现象的发生。从3月25日起至4月10日期间,全镇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点前,值班负责人将当天情况上报镇森林消防办,联系电话:840xx04。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8日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我市久旱无雨,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集中,森林火险等级明显升高,市内各地火情时有发生。随着清明节日益临近,上坟焚香烧纸、烧地边堤堰、进山旅游等行为明显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对森林防火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平安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要大力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不良祭祀习俗,营造出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清明节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火险等级适时发布《封山令》,进行封山防火。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同时,要加大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的守护人员包靠落实,对祭祀用品加强管理,落实护林员GPS动态监控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对违章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依法惩治,绝不纵容。

  四、强化应急战备,做好火灾扑救准备。

  各级森林扑火专业队要严阵以待,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集中食宿;森林扑火预备队要相对集中,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各林区护林员要保证全部在岗在位,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各林场远程林火视频监控要全部开通,各瞭望哨执勤人员保证24小时在位监控,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确保值班无空挡。

  五、强化物资储备,做好扑火保障工作。

  通过前期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发现各县市普遍存在大型森林扑火装备数量不足,品种落后等问题。目前,“沂山山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中央投资资金已拨付到有关县市财政,要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及有关要求,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采购必要的扑火机具,做好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必需物资的储备,特别是风力灭火机、灭火弹、灭火水枪、串联式灭火水泵和泡沫消防灭火车、运兵车等大型灭火装备,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调用。

  六、强化值班备勤,规范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调度。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监测到的林火热点信息,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清明节期间全市要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天下午5:00前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传真:8224717)报告情况。

  xx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气温升高,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不断升高。加之“清明节”临近,群众上坟烧纸,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火安全形势,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出大的问题。

  二、深入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集会散发传单、制定警示牌、刷写标语、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规章制度,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变堵为疏、疏堵结合”,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同时,要加大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巡护,严格火源管控。

  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各级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清明节期间,县林业局防火工作队要分赴各镇,加大重点林地的巡查力度。各镇要抽调驻村干部并组织护林员,采取站山头、把路口、守坟头等措施,加强对重点林地的巡查,落实人员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要突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老人、小孩以及放牧人员的监管,要落实专人监管,切实管控火源。各镇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有林地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方,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四、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

  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积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森林防火队伍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防火队伍快速出击,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扑救工作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守,严格责任追究。

  各镇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电话:0912—6521xxx),对迟报、瞒报火情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要依法惩治。

  xx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6

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祭祖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

  春防后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山火及其它火警发生。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使森林防火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消防、公安、民政、工商、安全、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明节期间我镇禁售烟花炮竹,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上山,严禁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及各类祭品。加强检查监督,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扑,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加强防火、扑火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和治安队、民兵骨干的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出动,实施打早、打小、打了。注意做好扑火安全工作,不要动员学生、老人上山扑火。

  五、山火发生后,一定要查清起火原因,严肃处理肇事者。

  六、从4月5日起一个月内,各村及镇直属部门、有执勤任务的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逢周六、周日不放假。有山头的村要组织队伍上山巡逻,各村义务消防队和没有山头的村要组织好预备队伍待命。

  七、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原省、区属单位、双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守好本单位所管辖山头和附近的山头,一旦发生山火,随时进行扑救。

  八、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在本辖区内因山火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九、对私自在平坟的地点设置标识或重建坟墓的,要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责成当事人立即清除,并恢复原来地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不顾劝阻,私自到已清、平坟的山头拜祭并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灵园的内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疏导拜祭人潮,坚决清除拜祭高峰期的安全隐患,确保灵园拜祭秩序的畅顺。

  十二、一旦发现山火,要立即报镇防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xxxx。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7

各村: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林区生产用火过于集中,加上气候转暖,各地农事、生产、生活用火和进山踏青、旅游人员增多,给野外火源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清明节将至,上坟祭扫、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活动将大量增加,森林火灾隐患更为突出,森林防火将面临异常严峻的形势。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对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立森林防火与防汛抗旱同样重要的思想,把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特别重要的大事抓紧抓好。各村支部书记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迅速组织村干部、护林人员集中学习《岳阳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二、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全镇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出现。各村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村严禁农事烧荒、烧田坎等野外生产用火;各村、组要迅速组织小分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人群实行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三、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村必须严格按照《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对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购什么”的原则,迅速补充森林防火物资器材,保证扑火所需。各村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把森林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迅速组织专项督查

  近日,党委、政府将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各村要坚决执行森林防火村负责人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责任制,要深入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严格检查督促森林防火措施,特别是火源管理和应急准备措施的落实。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对于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村,要通报批评;对于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应给予通报表彰。

  五、严格执行值班调度

  各村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的“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报告森林火情信息,统一科学调度,规范填报值班记录和值班日志。各村必须认真落实林火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按时限上报核查结果,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造成工作被动以及统计报告误差超过规定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20xx年x月xx日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8

物防控指挥部,区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文登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降水少等不利因素导致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用火、旅游踏青、生产性烧荒等野外用火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管控措施。

  近年来随着文登清明节期间防火力度的不断加大,部分群众为躲避检查将上坟祭祀活动的时间提前或延后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这一情况,采取超常规手段,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和重点部位,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巡护密度,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区森防指办要组织检查人员到林区进山路口、坟头墓地等重点部位和高火险区域检查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站查缴火源、护林员上岗巡逻、防火宣传牌和标语设置等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林业部门要按照“百日攻坚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打击烧荒、烧地堰、野炊以及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镇(办)要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辖区内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对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及发生的每一起火险,公安、林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惩肇事者。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报社、广播电视台要确保清明节期间每天有森林防火新闻,有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滚动字幕;通讯公司网络平台要在高火险天气向社会群众发送手机短信;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教育部门要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民政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鲜花换烧纸”“栽植纪念树”等面向农村(社区)居民和祭祀人群的宣传,引导群众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扫;旅游部门要督导各景区张贴防火警示标语,做好防火宣传和游客的火种管理工作。各镇(办)要在辖区林区公路沿线、重要路口、林区村和火灾多发区、坟墓集中区等重要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牌和宣传标语,在每个村(居)张贴森林防火通告,配备森林防火宣传车,到村巷、田间地头和大集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参与意识。

  三、加强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处置。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熟练掌握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做好知识讲授和演练。要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配足配齐风力灭火机、个人防护及通讯等设备装备,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后勤保障工作。各级专业扑火队伍要处于24小时临战状态,高度戒备,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扑救火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强与其他区市交界处的防火力度,死看死守,并做好与外区市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加强值班备勤,及时上报火情。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火情随时报告,值班电话:xx119。

  xx指挥部

  20xx年3月29日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9

  清明节将至,群众祭祀扫墓用火明显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历来是春季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各村要充分认识当前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立即对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火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应急机制,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1、各村要专题召开清明节防火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岗位责任、防火人员责任,切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防火责任体系,确保清明节期间防火不出任何问题。

  2、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文明祭扫。

  3、要加强对火灾隐患区的巡查防护和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火险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野外火种管理措施和扑火物资储备等预防措施。

  4、各村车辆劝导站全面启动,劝导村民不能利用农用车、三轮车、电动车载人上坟。

  5、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一有火情、立即报告,严禁瞒报、漏报。

  6、各村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防火、扑火等各类应急预案,清查检修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火灾的发生,切实维护我乡生态环境和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0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当前,xx市正值森林防火戒严期和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清明将至,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防火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一、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破坏性大、处置救护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已成为影响生态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的主要灾害之一。森林防火的核心人,人性化宣传教育可以促使人的防火意识的提高和传统生产、生活观念的转变。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提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频率和广度,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生态意识、安全意识、居安思危。

  第二、要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要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各级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突出重点,死看硬守。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围绕重点时期、重点地段和重点人员三个关键环节,深入查隐患,全面堵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做到‘防住人、管住火、看住山、护住林、盯住点“,努力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

  第三、要切实做好值班和火情调度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县区长、林业局局长和分管局长、防火办主任通信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没有重要公务,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级防火办人员务必高度警惕,尽责尽职,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做好上情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热点信息。

  第四、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地要把人为引发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因野外吸烟、弄火、违规用火等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坚决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第五、要切实做好扑灭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

  各地要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和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认真落实好特殊条件下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及时检查和补充扑火的物资装备。当前,森林防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亲临火场第一线,精心组织,科学扑救,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

  清明节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巡逻看护、值班调度、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及重点地段死看硬守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1

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清明节即将到来,根据气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的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今年清明节期间主要为高温少雨天气,清明节(4月2-4日)及“三月三”(4月8-11日)放假期间,将是群众较为集中上山扫墓祭祖的时间,这给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示精神,各镇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各镇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各个村委,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经费和扑火设备,并亲自部署、检查森林防火工作,狠抓薄弱环节,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得力,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即日起至4月20日清明节期间,各镇森林防火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林业站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

  二、加强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在清明节期间,各镇、村委要组织开展各项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进村宣传等,要在村庄、道路、入山口、景区等人员活动、流动频繁的地方树立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张贴森林防火标语;张贴封山禁火令;发放森林防火公开信,对林区广大群众进行深入扎实、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严管火源,采取措施管好野外各种用火行为。

  抓好火源管理是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各镇要把火源管理摆在优先位置,明确火源管理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山头地块,分解到责任领导和具体人员。要组织火源管理工作小组到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管,摩托车巡逻队要严密巡护,火源管理员要进山巡查。要突出火源管理的针对性,针对烧田边地头杂草和甘蔗叶,村组干部、护林员、甘蔗专干要管到户主;针对炼山,各镇政府和林业站要管到业主、施工人员;针对智障人员弄火,村委、护林员要管到监护人;针对清明扫墓用火,各镇要加强在山头路口的设卡检查,严防群众带火种进山。

  各镇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活动,摸清防火重点,确保实效。清明节期间严禁炼山等野外生产用火,必要的生产用火必须严格按照《广西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审批,没有达到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安全要求的,坚决不准实施野外用火,全区要严格林区生产用火管理制度,经批准实行野外用火的,必须有人在现场监守。

  四、加强值班,确保火情信息及时报送及时处理。

  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从即日起至4月20日,要切实加强防火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同志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密切保持联系,有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镇要及时掌握和上报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情况,并同时报告镇政府应急办。市防火办通报的卫星热点,要及时组织核查,查清情况后及时报区森林防火办公室,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归口、规范、准确、全面、按时报送火情信息,确保火情信息渠道畅通。

  五、科学扑救,保障扑救火灾人员的生命安全。

  各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相对集中待命。扑救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周密组织,科学指挥,努力提高扑火作战的科学性、有效性、灵活性和安全性。结合火场情况和火灾扑救工作实际,实施科学有效的灭火战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扑火预案,补充、检查、维修好扑火机具,提高扑救水平。要教育和要求扑火人员,切实增强火场紧急避险意识。一旦发生火灾,扑火指挥员要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预防火场态势出现变化,提早制定各项应对措施,要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避免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严禁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者直接参加扑火。

  六、严查火案,打击各种火灾肇事者的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森林公安必须第一时间和扑火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森林火灾的勘查侦破工作。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地方行政公安机关,要把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作为重点工作,调集精干警力,侦破一批大案、要案、积案;司法机关要从快、从重判处森林火灾案件,力争发生一起侦破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七、突出重点,确保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安全。

  银滩镇冠头岭、平阳镇牛尾岭和福成镇平新、平联、花铺、松明四大林区等为我区重点林区,要加强防火宣传、巡逻检查、设卡设岗检查、严管火源、甚至封山禁火等方式,严加管制,防止发生火灾。要加强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3天假期期间,将可能是群众最为集中上山扫墓祭祖的时间,各镇要组织人员加强在山头路口值守,重点林区要设卡检查,确保我区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区防火办值班电话:0779-3228xxx。

  北海市银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3月21日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2

各村(居):

  近段时期天气晴朗,气温回升,森林防火已进入关键时期。清明将至,上坟祭祖及踏青人员日趋增多,农事、林事生产性用火极易引起森林火灾。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防范工作,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将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

  各村(居)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三包责任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成一项关系社会安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事来抓,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补救准备工作落实到实处,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形式,利用载播、广播、宣传栏、宣传车,印发通知书等,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段偏僻角落的宣传活动,真正做到消灭肓区,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切实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要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排查火灾隐患,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高火险区蹲点督查,实行封山防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护林员要加强巡山,认真按照《森林防火八项紧急措施》的执行,同时要加强对疯、傻、呆等非正常人员的管理,落实监护人,防止其玩火酿灾,把各种火险隐患有效控制在萌牙状态。

  四、全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大监测巡护力度,及时发现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镇、村扑火队伍保持高度戒备,集结待命,进入临战状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工作,强化火灾扑救的科学指挥和调度,严禁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参加扑火。进一步完善防火应急处置预案,一旦遇有火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力争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五、严格落实值班调度制度。

  严格落实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村干部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情况,确保防火信息畅通,指挥到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和一灾一报,及时、如实报告火情信息和火灾扑救情况,对因瞒报、迟报、漏报火灾情况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3

各村、居: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祭祀扫墓活动日。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扫墓祭祖活动进入了高峰期,极易因烧纸、焚香等引发火灾事故。每年各地都有因祭祀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身财产损失。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根据我街有关规定,结合全街实际,现将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村、居要提高认识,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早部署、早防控。

  二、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短信、社区博客、公众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要引导居民群众文明祭祀,避免因祭祀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村、居在清明节期间要加大对辖区内防火安全检查、监督、巡查的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停车场、加油站、铁路沿线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的防范,提高警惕,防止引发火灾事故。各村、居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遇到的重要情况及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对发生的各类火情和火警,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拖延报告。

  特此通知!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4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活动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南宁消防提醒公众时刻注意防火。

  一是在山上或者其他场所进行祭祀扫墓时,请勿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火烧连“林”。如需烧纸,烧纸前应尽量清理干净燃烧点周围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在事先圈定好的阻燃围栏、挖好的深坑或者自带的桶、盆中进行。

  二是祭扫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

  三是祭扫烧纸钱、燃放爆竹,请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

  四是推行文明扫墓,提倡无烟祭祀。市民要严格遵守墓区的防火规定,特别是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严禁使用明火、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

  五是防止儿童玩火,教育孩子不要随意玩火。

  六是祭扫最好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放炮。

  七是近期已有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八是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九是严禁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是一旦突遇火灾,要保持镇静,及时拔打119或者110,要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如果在野外遭遇火灾,咱们该怎么办?

  1、保持镇静,及时报警,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有序疏散。

  2、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因此一旦发现自己身处山林着火区域,应当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弄湿。

  3、判明火势,火苗燃烧方向,逆风逃生,果断的迎风跑出火灾包围圈,切勿顺风而逃。在山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关注风向变化,这不仅决定大火的蔓延方向,也决定了你逃生方向的正确与否。

  4、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者衣服眼珠口鼻迅速躲避。

  5、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不可选择低洼地或者坑、洞等容易沉淀烟尘的地方。

  6、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的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速度快的多。

  7、逃离火灾现场后,在灾害现场休息的时候要防止毒蜂和野兽的侵袭。

  8、集体或者结伴出游,应当相互查看一下大家是否都在位,如果有掉队的应当及时向灭火救援人员求救。

  此外,野外祭扫最容易引起火灾,且野外也是消防设施最缺乏的地方,山区地形等原因还使得消防设施不便发挥作用。因此不提倡野外祭扫,提倡到正规墓地、在规定的场所和地域祭扫。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5

  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三、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

  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全面清理,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四、自觉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

  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不要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请大家在山边林内不要燃放炮球,并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自觉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此通告。

  村委会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16

  入春以来,我市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景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特别是近期清明将至,各种祭奠活动进一步增加了景区火源管理的难度。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严防景区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清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提高防范意识。

  清明节期间,气温转暖,天气干燥,部分山地和森林景区易

  发生火灾;群众扫墓活动和市民游览活动集中,景区接待量较平时明显增加,易发生火灾事件。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清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和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严格落实假日期间各项旅游安全措施,突出工作重点。

  假日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是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墓地周边的A级旅游景区,要严防祭扫火灾事故,确保旅游安全。二是旅游企业要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A级景区要在所属区域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和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执行流量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三是引导游客文明游览。旅行社和导游要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坚决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景区。密切关注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加强旅游安全提示,为游客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三、做好假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守。

  “清明”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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