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的通知

时间:2024-03-19 12:20:31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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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中华文化,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形成家风淳正、作风优良和清风气正的教育生态,决定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的通知

  一、活动目的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和合文化建设,将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作为党员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引导广大党员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发挥党员家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党员家庭中落细落小落实,推动党员讲责任担当,重廉洁自律,为建设活力品质幸福临海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精神支撑。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学家规、立家规”活动内容:广大党员在深思细悟家规家训的基础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和合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世代传承的家训格言、《浙江传统家规读本》、《临海民间优秀家训节选》等传统家规家训等重点内容,突出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全面开展“学家规、立家规”活动。采取召开家庭讨论会等方式,与父辈、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交流商议,认真制定有时代烙印、有约束力、有自身特点的家规家训。

  要求:每位党员要立不少于一条家规家训,亮出家规,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增强严家规、正家风的自觉性。市管领导干部(包括退二线的)、学校校长、党组织书记的家规于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党委,其他党员家规由所在学校党组织存档。

  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内容:以学校校长、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组织参观浙江省临海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浙江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戚公祠和中共台州中心县委机关旧址纪念馆(河头镇姚宅村)等教育地。组织党员参加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接受党风廉政建设和革命传统教育,并从家风不正、家族腐败等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导他们树立良好家风、构建和睦家庭、守住廉洁底线。

  要求:每个党组织必须组织一次党员党风廉政教育,要有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

  3、开展“家规家风”宣讲活动

  内容:

  要求:开展活动要有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

  4、开展“我的好家风”故事征集活动

  内容: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开展故事征集活动,促进形成积极向上、文明进步、团结爱国的社会新风尚。内容以自己家族、家庭发生的真人真事为主,形式可以是家风故事、家规、家训、寄语、书信等,方式以叙述体的故事、回忆录为主,字数在3000字以内。

  要求:市管干部每人必须报一篇(要上报市委组织部),学校班子成员至少报1篇,教师(包括非党)上报篇数不限。

  四、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家风是社会风尚的基础,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表率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家风建设,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党员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党组织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个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加强延伸教职工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3.加强督促检查。各党组织要通过入户家访、谈心谈话等形式,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情况,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以有形的家规家训带动无形的家风家教,促进党员干部践行好家规、培育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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