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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18-07-19 19:27:16 述职报告 我要投稿

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与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快速推进,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5月12日,省民政厅首家与市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宿迁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合作协议》,对宿迁予以特殊的政策倾斜和扶持措施,共同打造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普及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基层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推进区。5月13日,省厅在我市召开全省优抚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我市短期疗养等优抚工作做法。6月24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王金华司长等领导专程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机制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2011年12月份,市民政局建市以来首次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一、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以强化项目推进为重点,招商引资实现新的突破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千方百计招引工业大项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快建设。强化考核导向激励机制,出台《市民政局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将招商引资任务纳入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定期通报。今年以来,新引进工业项目2个(其中亿元开工项目1个;当年开工并竣工项目1个,投资额6200万元)),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1个,投资额806万元;往年引进工业项目增加投资在建项目1个。

  (二)以规范管理为目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针对低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操作流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的保障措施来提高基层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和35%,实现了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达到9.8万户21.1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6亿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首次由按季发放调整为按月启动,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300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30万人次。二是五保供养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新建“关爱工程”项目9个,附属设施项目42个,新增床位510张,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500元和28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22%,惠及五保对象2.0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33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三是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结算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全市纳入医疗救助20.7万人,发放救助金3592万元。四是灾害救助能力得到增强。及时下拨灾害救济资金404万元,受灾群众全部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市、县(区)联动开展5.12 “防灾减灾日”活动,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份。五是慈善品牌效应有效彰显。精心组织第二个慈善周系列活动,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活动,共审核通过救助对象260人,治疗出院后得到慈善救助196人,发放救助金153万元,有效缓解了患儿家庭的医疗困难。扎实实施“慈善助孤”等品牌救助项目,共救助500余人,支出救助资金50万元。

  (三)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

  围绕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基层管理作用,以社区建设为依托,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社工专业化进程和促进社工成长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一是筹备召开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以和谐社区示范点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专门召开社区建设示范点观摩推进会,由市、县(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全市12个社区示范点逐一进行点评,并通报创建情况。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汇报。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心准备,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规模最高的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确立了“创新共建、跨越发展”的社区建设思路,对社区用房、社区工作经费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等制约社区建设的关键问题明确突破性的举措。二是率先建成“三社联动”服务平台。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着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XX市社会组织管理协会和XX市“乐助”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助力社会管理创新,培育公益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队伍”为目标,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引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理念和方式,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对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前期孵化、能力建设、发展指导等关键性支持。同时,采取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建的方式,建立行业性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市商务系统、经信系统孵化示范基地挂牌运行。三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联合省民政干校在我市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省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民政系统分管社会工作的负责人、社会福利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以争创“二连冠”为动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精心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申报迎检工作。围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创建目标和充分体现创建成果,高标准做好“六个一”创建迎检准备工作,即一份申报材料、一部双拥创建专题片、一本双拥创建成果画册、一批双拥创建示范窗口,一次双拥创建成果图片展、一批申报加分项目。10月28日,省双拥创建工作检查考核组对我市和驻军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充分肯定了我市双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实现“二连冠”目标。

  二是认真做好优抚政策落实工作。围绕打造幸福优抚的目标定位,探索构建物质、精神、服务“三位一体”的优抚工作模式。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标幅度达到15%以上。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六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2.5万名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覆盖到村的优抚医疗网络基本形成,80%的县、区建成“一站式”服务平台。认真做好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有1.8万名农村籍老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深入推进“慰烈工程”,完成XX区小蔡集、XX县龙集等陵园改扩建工作。积极开展抗日老战士短期疗养活动,安排200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短期康复疗养。

  三是着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注重培育退役士兵创业典型,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了十名复员退伍军人“创业之星”, 激发了广大退役士兵创业建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扶持就业、自谋职业、岗位安置、技能培训等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农村退役士兵按照服役相同年限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的30%发放补助金。着力规范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共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2432人,参加技能培训2357人,占总数的97%,其中中高级技能培训2333人,占总数的99%。

  (五)以养老服务为重点,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市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144元、686.4元,为全市近4000名孤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制度保障。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出台《XX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管理办法》,对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组织开展老年文艺汇演、老年门球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的庆祝和慰问活动,放大百岁老人“生态人瑞”奖的联动效应,尊老敬老氛围更加浓厚。完成“重生行动”“明天计划”手术20余例。全市福利企业达72个,安置残疾职工1626人。起草了《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庭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市新建30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各类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1836张,比上年增加67.11%。大力推进虚拟养老院建设,XX区在苏北率先建成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使有自理能力、独居、空巢和困难老人不出家门也可享受到机构养老的专业化服务。福彩销售取得新突破,总销售量达3.12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增幅位居全省前列。

  (六)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专项社会事务依法规范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有效推动了全市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规范运行,公益性公墓在深化殡葬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显现。召开全市乡镇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对生态殡葬公益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进行部署。全面实行惠民殡葬制度,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等九类人员的基本丧葬服务费。着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积极稳妥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全面启动第二次地名普查完善工作,起草《联合组织市区新建道路和主要道路标识标牌调查的建议方案》。苏皖边界线联检任务全面完成,苏皖线宿迁段边界线联检总结会在宿迁召开,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2011年,局党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政事业跨越发展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促进和保证了全市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强化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机融入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常抓常议。坚持民政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双报告”制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步推进。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抓好责任分解,制定下发了《XX市民政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和内容。

  (二)突出教育,进一步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在政治学习中的比重。充分利用支部活动、工作例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党员干部重温入党宣誓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坚持在中秋、国庆前夕,向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防止“节日病”的发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层干部行政行为监督承诺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

  (三)健全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局党组按照“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大财务公开力度,重点强化对公务接待费、汽车燃修费、会务费等热点科目的支出审查,让各项热点支出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严格执行增加固定资产备案、固定资产登记核查、固定资产变更核查制度,加强对救灾物资等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督,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能。加强对专项资金和民政项目建设的监管,积极堵塞资金使用管理漏洞,保证了项目建设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四)扩大监督,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始终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民政固本强身的重要举措,把外部评议与民政系统自身评议结合起来,以评促建,以建为本。深入开展省级行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切实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2011年上半年、2011年底,市局在市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中都位居同类部门前列,热点岗位评议居于同类岗位前列。坚持把行风建设与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窗口”建设,充分发挥“窗口”的示范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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