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日记

时间:2022-03-09 10:34:05 日记 我要投稿

读书日记范文(精选27篇)

  转眼一天又过去了,一定会有值得记录的想法吧,是时候认真地写好日记了。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日记,欢迎大家分享。

读书日记范文(精选27篇)

  读书日记 篇1

  假期里,我看了《笑猫日记一一云朵上的学校》。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出的,好看极了。这本书似乎不像是一本普通的书,而是一个打开童心与幻想之路的大门。

  这本书里,讲了一些因为学习不好而做噩梦的孩子,跟一位仙女来到了云朵上的学校。在那个学校里,孩子们在快乐的生活中找回了自己的快乐。仿佛自己也来到了那座云朵上的学校里,也在里面开心的生活,玩耍。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大概内容,一只名叫小白的小狗的主人是一位仙女,每晚她都会提着一个粉红的或是黑色的袋子,飞到孩子们的房间里收集他们做的梦。她把好梦放在粉色袋子,噩梦放黑色袋子。她把做噩梦的孩子带到云朵上的学校里,因为那些孩子都是不快乐的,她要把快乐还给他们。仙女在大自然里给他们上课,她领着孩子们在调色板上画画,她带着孩子们在田野上玩耍,用香瓜捉鱼,还跟孩子们一起在大雨中奔跑,又唱又跳。让这些不快乐的孩子们也可以开心的"玩耍"啦!在大自然里学习比在课堂上有趣得多。从此,每天晚上孩子们便会做甜美的梦。

  又过了很长时间,孩子们在云朵上的学校里经历了许多美好的事情。他们遇到了吃鲜花的"花脸兽",还玩了许多开心的游戏。直到孩子们想家了,仙女让他们闭上眼睛,并用魔法把他们送回了自已的家。那位善良的仙女名字叫"蜜儿"。

  通过读这本书, 让我们明白了光靠书本上呆板的学习知识,会失去对学习的兴趣,就像小说里面做噩梦的孩子。要让我们去接触大自然,去闻花香,去看溪流,去听鸟鸣,去看植物生长,去体会大自然的奥秘把书本上的知识和大自然联系起来,才能像小说里做好梦的孩子一样欢乐。

  读书日记 篇2

  读了《当时间停下脚步》这篇文章,我有许多感触。

  这篇文章主人公是可可,一个男孩,一个讨厌时间的男孩。一天,他在考试。但时间己经到了。老师与他对峙着。他失声叫道:让时间停下来好了!结果。时间真的停了,所有人都僵住了,连某人掉下的钢笔也在空中挂着。后来,可可知道,因为绿妖女王受不了衰老。把时间老人绑架了。整个世界也就变成了她的后花园。读到这儿。我忽然想起了什么。

  以前,我写作业总是拖到很迟,到后来做不来及又埋怨时间不够,每次写作业都到半夜,嘴里还叽哩呱啦的念叨,骂时间过得这么快,恨不得把钟砸了。许多人都是这样。我们从来没想过时间只会过去,不会回来。

  可可过后,一把扯下女王的项链,摔在地上。妖法消失了。一切恢复了正常。

  我记得一位名人说过,时间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我们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所以,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合理安排我们的每一天,每一分钟,让我们的每一天不虚度。这就是我们应该做到的。

  读书日记 篇3

  阳光小学包恩芳人与人之间需要缘分,动物与动物之间需要缘分,动物和人之间也需要缘分。

  小白是一只漂亮的京巴狗,但它的命运却一直很坎坷,直到笑猫(一只爱笑的猫)将它从危险的绿狗山庄救出来,它才有机会去寻找属于它自己的归宿。然而好事总是多磨的,它选择在一个明星家里,那个叫阿贝哥的明星是个表里不一的双面人,当初之所以选择他家是因为看到阿贝哥英俊潇洒、活泼开朗,又有情有义。然而深入接触才发现他是一个阴晴不定,爱施暴力的虚伪人。小白为了救阿贝嫂,差点就牺牲了呢!幸得笑猫、地包天、菲娜与老老鼠的相救才得以死里逃生。这是小白的第一次选择。

  人生总需要不停地做选择,动物也一样。小白为了更好地生存下去,便来到了一户有钱人家,女主人和男主人对小白都不错。很快,小白被他们养得白白胖胖的,模样变得连它的朋友都认不出它来了呢。但后来小白了解到,女主人和男主人都是好吃懒做的啃老族,它很不屑,于是它选择了离开。这是小白的第二次选择。

  每一次的离开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遇。机缘巧合之下,小白与它的伙伴救了一只老京巴狗“心肝儿”并好心地把它送回家。可是善良的动物们不知道,心肝儿不是因为迷路而回不了家,而是主人家嫌它太老了,于是遗弃了它。也因为这次善举,小白有了它的第三次选择。这个主人家因为小白和年轻时的“心肝儿”长得一样的漂亮与可爱,因而看上了小白,希望它能留下来。小白觉得也没有更适合的地方可以去,便顺势留了下来。可是主人对“心肝儿”的再次遗弃让小白明白,主人并不是真正的爱狗,它怕自己老了以后的命运和“心肝儿”一样的悲惨。尽管现在的生活可以是安逸的,富贵的,但不是真心相对的主人,小白觉得不可靠。无奈之下,小白选择了再次离开。

  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一次又一次的离开,也许是为了遇见那个有缘的“她”。不知为什么,小白看见她的第一眼就想让她做它的主人。它和她在腊梅园相遇,每一天,她都会去;每一天,它也会去,但彼此却从未谋面。一天,她未来,小白担心她会出事便前往她家查看。果然不出所料,她昏迷在家却无人知晓,小白唤来了小区保安将她送往医院,因此救了她一命,于是它成了她的救命恩狗,他们俩也结下了部里不起的缘分。在她住院期间,小白发动笑猫、老老鼠为其收集腊梅花,以便她回家后能闻到她喜欢的味道。经过一番努力,她的家到处插着腊梅花枝。出院到家的那一天,她闻着满室的腊梅香,轻轻地将它拥在怀里,真诚地与它诉说,告诉它: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俩将相依为命。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也是她忧伤的气质吸引了它,也许是她真诚的态度感动了它,它再一次有了选择,它选择留下,于是它为她做了它能做的一切(陪伴、解闷、送信、买东西??),终于他们幸福地待在了一起。 这则故事真实地传递出,人与人之间需要缘分,更需要真诚。以诚相待,老鼠和猫也能成好朋友,更何况人呢!

  读书日记 篇4

  今日,我和母亲一起读了《安徒生童话》,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太丑,就处处挨啄、挨欺负。大家还都嘲笑他。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母亲都开始讨厌丑小鸭。

  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

  可是,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而是始终努力地奋斗,这一切是因为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故事的结局很好,我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母亲告诉我,更应学习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

  读了《丑小鸭》后,母亲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有理想,并依靠自己的坚定信念,为之努力奋斗,即使有困难也不要紧,因为困难总会过去的,奋斗后得来的是幸福的甜果。

  虽然我不太懂,但我以后不管是什么事,我都会更加努力的。

  读书日记 篇5

  今天是我们朱棣文小学一年一度的读书日,在这个节日中,我们不用上课,只需要带好自已喜欢的书本和家中已经看过的旧书到学校参加读书日活动。

  我们今天的日程是这样的:上午三节课的时间是留给我们读自已带来要看的书,中午我们可以在班级里和同学们相互交换书本,买卖书本。下午我们可以到学校的中心广场,把自已读过的书出摊卖出去,也可以到别的班那儿买书。

  在上午第一节课上课,我们都拿出自己心爱的书本认真地读了起来。我看的是管家琪阿姨写的,书名叫《鲁蛋超人》。十分有趣,很值得看的一本书。中午和好朋友互相交换书本、买卖书本,感到十分地有趣。下午终于来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已经盼望很久了,到了下午,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中心广场,广场里十分热闹,人山人海,到处都可以看见书的影子。我和好朋友找了一块空地坐在了地上,把各自的书都放在地上摊开,大声地喊,让别班的同学到这儿来买书,有几个小妹妹过来了,其中有一个看上我的《脑筋急转弯》,原来准备卖四元的,但是又感到不好意思,就三元钱卖给了那个小妹妹。这也算是成功销售了第一本书,开了个好头。卖完了自已带去的书,我们又各处去买了很多我自已想看的书,感到很开心。

  活动接近尾声了,这次的阅读活动太精彩了,我真希望天天都是读书日。

  读书日记 篇6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一,两岁起妈妈就带着我读看图识字和唐诗三百首等书。虽然不大认识字,但我还是明白它们的意思的。而且还会活学活用。我两岁的时候去看白天鹅,就对着天鹅唱“鹅,鹅,鹅,曲项向天歌。”赢得了一片掌声。

  上了幼儿园以后,我开始读书认字。特别是大班学习了拼玩识字后,我认识了一,两千个常用汉字,就可以连蒙带猜的自己读书了。

  但是我是看见啥书读啥书,从报纸到作文书,漫画书,还有妈妈给我买的《大人物,小故事》,《王子童话》等。这些书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知识面。同学们有什么不懂都来问我,也喜欢跟我玩。二年级时张敏老师还说我是我们班的“智多星”。

  但是妈妈说要有选择的读书。浩瀚书海,一个人用一生的时间也读不完所有的书。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多读一些有用的书。

  进入三年级后,付老师给我们制定了详细的阅读计划和书目。因为三年级我们开始写作文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现在每天阅读并摘抄一百字左右的优美词语,以后写作文就不会抓耳挠腮地找词写了.

  今年暑假,我系统的阅读了<<神奇校车>>,神奇的校车带领我畅游想象的世界.

  我爱读书!读书使人快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吸取知

  读书日记 篇7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在课余时间十分喜爱看书,每次看书都会陷入无法自拔的处境。不论是名著,童话,还是小说什么的我都看。我曾从书中看到过诗人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话真是太贴切了,不过,我觉得,书不仅是良药,还是可以减压我们压力的开心果。

  记得有一天,我去书店看书,我又迷上了丁丁当当这一系列的书,这是书店阿姨推荐给我的。阿姨用亲切和蔼的话语说:“这本书很感人,我看了都想哭呢!不过,这套书不全了,只有第3部,第5部和第7部了。”于是我买了第5部:《草垠街》。

  在回家的路上,我拿出这本书,我很好奇,真的有阿姨说得那么感人吗?我怀着好奇心专心致志地看了起来。

  我坐在妈妈的电动车上一字不落地看着。在书里的书签上我大致了解了这套书的具体意思:主人公丁丁与当当这对傻子兄弟和年迈的奶奶居住在油麻地。在一次事件当中哥哥丁丁与弟弟当当走散了奶奶把家里一点儿积蓄给了当当。从此,当当踏上了寻找哥哥丁丁的路程。

  快到家了,妈妈问我今天吃什么,我用了我的口头禅,说:“ 随便。”到楼下的时候,妈妈叫我下车,我还以为是刚才的问题,我提高了嗓音,用更高的声音说:“随便!”这时,妈妈生气了,一把拿过我手中的书,说:“快点下来,我要下车!”我呆住了,过了几秒钟,我回过神来,说了声:“噢。”就立马从车上下了。我又把书从妈妈的手中抢过来接着看。妈妈放完车,我就慢慢的跟着她上楼。我一边上楼,一边缓慢的像蜗牛一样上楼。再上楼的过程中,我一个趔趄,害的我差点儿摔倒。我看了一下,没事,我又开始了用蜗牛般的速度上楼。回到家,我仍在看书,直到我把书看完为止,我才松了口气,感叹道:“终于看完了!”

  我就是这样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了许多许多的书。读书,不仅使我的习作水平提高了很多,还可以让我从书中取得受益匪浅的道理。在这里,我提议大家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日记 篇8

  我特别喜欢读书,我刚刚过第一个生日时,妈妈就给我念书了。开始,妈妈只给读童谣听,后来妈妈就给我读唐诗,直到上幼儿园,我才真正读书。我刚刚接触的书是《安徒生童话》,那一则则优美的故事是我着了迷。我真正体会到了“饭可以少吃,觉可以少睡,书不可不读。”这句话的含义。到现在我的书柜都是我心爱的“朋友”都装不下了;有《格林童话》、《伊索寓言》、《十万个为什么》等等。妈妈一带我去书店,我就不客气地去找书,把它们统统买回来,每次都满载而回。

  我爱读书,就像老鼠爱大米,我爱读书,就像饥饿的人看见了面包,我爱读书,就像吝啬鬼发现了金子。我要把所有有趣的书都读完。让我成为知识的夸父。亲爱的朋友们: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它会使你的人生精彩丰富。

  读书日记 篇9

  今天晚上,做完作业后,我和爸爸看时间还早,就拿起一本《中国成语故事》一起来看。

  我打开目录,许许多多的成语映入眼帘。我挑了一个《水滴石穿》来看。一会儿,《水滴石穿》这个成语故事就被我们看完了。爸爸说:“你学习也要水滴石穿,才能有所作为啊!”“知道了,我一定会”水滴石穿“的”我回答说。

  事后,爸爸让我说“水滴石穿”这个成语的意义。我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做事情,只要坚持不懈,长年累月,就一定能做好。”爸爸听后,直夸我理解得透,掌握得准。

  听到爸爸的称赞,我觉得有点飘飘然的感觉,心里想:以后一定还要和爸爸一起读书。

  读书日记 篇10

  我叫边硕,性别,男,今年九岁。看上我一眼,保你记住。我的眼睛虽然不大,但很有神,细细的眉毛,有一副眼镜,我最大的特点就是鼻子上有一块黑痣。我有一个爱好,那就是读书。

  我读过很多书,比如《西游记》、《法布尔昆虫记》、《狼王梦》、《成语故事》……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不老泉》,妈妈说:“边硕,吃饭啦!”我说:“看完这一页就来。”但是,不知不觉中,又看了好几页。过了一会儿,妈妈又喊我吃饭,我说:“马上就来。”结果又被书迷住了。这次妈妈就跑过来叫我吃饭,这回,我才依依不舍地合上了书,去吃饭了。吃完饭以后,我又去看书了。还有一次,因为看书忘了时间,上学差点迟到。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

  读书日记 篇11

  今天早上,我还在睡梦中,叮铃铃……闹钟响了,我伸了个懒腰,从床上起来。

  又到了读书的时间了,我从书架上拿下一本?米小圈上学记?,坐在窗户前聚精会神的读了起来。故事里的内容好精彩呀!米小圈的狗居然叫‘耗子’,它居然怕猫。姜小牙居然把米小圈最心爱的‘耗子’偷走了,把米小圈吓哭了,哈哈哈……快乐的时间总是很短暂,不一会儿,就听见妈妈叫我吃早饭的声音,我只好恋恋不舍的放下书去吃早饭。

  好期待下一个读书的时间快点到来!

  读书日记 篇12

  “阅读是进步的阶梯”大家对于这句话应该不陌生把!这句话的确是这这样的。

  阅读和人类非常接近,原始人就是通过阅读,才有现在的科技发达,阅读使我们的科技进步了,还对我们的大脑进行了更新。

  从妈妈的肚子里出来的孩子什么都不会,但是看了书对他的脑子进行了改编,这时也就是对于孩子的思想进行了改编。

  阅读不但可以使我们进步!还可以使我们充电。

  阅读是可以充电的,在学校里如果你没有听懂老师给你的电,你可以从阅读里找到这电,并且输入你的大脑,这样这些点都是你的了。

  其实阅读还有可以伴你成长,阅读是每个人都接触过的,阅读就像一个不会说话的老师,这个老师可以伴你一生,阅读就像一位厨师,你饿了,他会给你精神食物,阅读像一个玩伴,你可以从他身上获得快乐和幸福,阅读还想一个百宝箱,里面有你想要的东西。

  阅读可以每时每刻陪你,他会一直陪着你成长,直到天老地荒。

  读书日记 篇13

  今天的重要,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因为今天是名人曹文轩来我们学校。

  我曾听过他的大名,却不曾看过他的容貌。我特别激动,想亲眼看看他到底长什么样儿。经过一路上的说说笑笑,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曹文轩开始讲的时候,我们都在认真听着,没有一个感到厌烦,我更是听的津津有味,如痴如醉,就这样,谈话进入了高潮。

  看到人生大道理就在眼前,一生最大的财宝就在你眼前。我们无不全神贯注地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只见曹文轩伯伯郑重而又缓缓地说出第一句话:“财富不在远方,财富就在我们的脚下,随后,他给我们讲了一个小故事,我听得入迷了,心想,为什么不能那样做呢?

  这句让我受益匪浅的一句话,怎能不触发我心灵呢?我们拥有很多财富,在关键时刻用出来,就很好了。

  紧接着,曹文轩伯伯又郑重其事地说出第二句话:”未经凝视的世界,是毫无意义的惊叹了好久的就是:“好文章,离不开折腾。我顿时惊呆了,为什么?听了他的解释以后,我才恍然大悟。

  随后,读书报告会进入了尾声,我永远无法忘记曹文轩和她留下的三句人生大道理。

  读书日记 篇14

  今日,我翻开我喜爱的书——笑猫日记,看起书中的《三个回合》。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杜真子了。因为,那个对对眼自从认识马小跳他们后,知道他们是冲着猴子来的,对他们提高了警惕。而杜真子母亲总是把杜真子关在家里,对对眼就不认识杜真子。看来杜真子母亲把杜真子关在家里也有好处嘛!还有杜真子的那翻甜言蜜语更是让对对眼对杜真子放松了警惕,让对对眼以为杜真子只是个游客而以。

  渐渐地,我看入迷了,爸爸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爸爸只能到我耳边发大嗓子叫了,这时我才回过神来,知道要吃饭了。

  我终于知道了书的诱惑力有多强了,强得能让人不吃饭。

  今日我真开心!

  读书日记 篇15

  我读地书是《快乐文学》,其中的是《舞蛇地泪》。

  老鼠们不喜欢春天,而是喜欢寒冷的冬天。因为它们可以吃到一种美味佳肴——蛇餐。但又一只小白鼠没有这样。小白鼠遇到过一条舞蛇,蛇旁边又一个老人,用手指捏着一只小巧地口笛,是口笛发出了美妙的声音。

  于是小白鼠也照着样子做了一只。,它学的非常快,一会儿就会吹了。因为冬天很冷,小白鼠上次在木屋外站的很久,回来就发高烧,突然有只老鼠说:“好消息,好消息,那耍蛇人死了。”

  老鼠们都大笑起来,只有小白鼠非常伤心,小白鼠拿起口笛,轻轻的吹了起来,舞蛇活了过来。看见小白鼠发出闪电般地一击,但它发现小白鼠正在为它吹笛,流下了眼泪,我相信那只小口笛会被更多人来吹。

  读书日记 篇16

  今天我看了《西游记》这本书,《西游记》这本书中讲述了师徒四人,越过了千山万水,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他是精明、“狡猾”的人,而且很勇敢,天不怕,地不怕。但是他的缺点就是冲动,只要一着急,他就会非常冲动,冲动到想打人。他的本领就是七十二变,火眼金睛……

  还有他的武器可厉害了,那就是他的金箍棒,细可以细到像一根针,粗可以粗到像碗口一样粗大。

  第二个喜欢的就是唐僧。他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从不贪图荣华富贵和美色,为人友好,但是他的缺点就是容易上当。

  接下来讲的就是猪八戒。猪八戒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而且喜欢荣华富贵,贪恋美色,从不为别人着想,只想着自己。容易被花言巧语给欺骗。

  最后要讲的是沙和尚,不管是金钱还是美色,他都视为粪土。他一心一意只想取得真经,但他的缺点就是从不分谁对谁错,就断下结果。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的道理就是,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要用心去对待。

  读书日记 篇17

  今天,我看了《格林童话》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丰富多彩,光怪陆离十分的好看。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渔夫的故事》这个故事讲了从前有个渔夫和他的妻子住在海边,有一天他出海钓鱼。结果他钓到了一条很大的比目鱼,比目鱼恳求渔夫放了他,就满足渔夫的愿望。结果渔夫什么也不要就回家了。渔夫的妻子知道了这件事后,让渔夫去跟比目鱼要一幢小别墅,只是没过几天她就觉得院子和园子太小了,又让渔夫跟比目鱼给她们变出石头建造的大宫殿,过了几天,她又想要一个国家,她让渔夫去找比目鱼让她当上国王。她又想当皇帝。

  又想当教皇,比目鱼一一满足了她的愿望,最后她要控制太阳和月亮,要当上帝,可比目鱼没有满足他的愿望,他又生活在破渔舍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和渔夫的妻子一样,那么贪心,只有自己劳动才会有收获,不能想着不劳而获,要脚踏实地的面对人生。不能存在侥幸的的心理,也不能投机取巧的手段。

  读书日记 篇18

  这个星期天,我重温了一遍《木偶奇遇记》,主角木偶匹诺曹是个活泼善良的孩子,但因为他不诚实,喜欢偷懒,让他的爸爸杰佩托感到很悲伤、生气。

  故事是这样的.,匹诺曹准备上学,路过马戏团时,因为太想看,所以把课本卖掉了去看戏,结果因为他扰乱秩序,使观众看不了马戏,马戏团团长很生气,真想把他烧了。多亏团长很善良,对他进行了教育批评就放了他,还给了他五个金币买书。可不久,又被两个坏蛋狐狸和猫骗去玩了、还把买书的钱用了。爸爸左等右等不见匹诺曹回家,着急得到处寻找,当跑到海滩时,一不留神踩到一块石头“扑通”一声掉入海中,被鲸鱼一口吞进肚子。匹诺曹知道了,失声痛哭。在他感到无助的时候,遇到了好心的仙女。在仙女的帮助下,匹诺曹成功得救出自己的爸爸。从此他开始认真学习,成为一个诚实、勇敢的孩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有担当,要刻苦努力学习,做一个真正的小男子汉。

  读书日记 篇19

  寒假里,我读了《小学生必读102个感人故事》这本书,这本书使我感受至深,它不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么做人处事。

  这本书中,有许多令我铭记于心的故事,例如:《老鼠和大象》,《老鼠和大象》讲的是老鼠原来是山神的宠物,后来,老鼠要求下山当一名普通的动物,山神答应了,但只有老鼠战胜了大象,才能回到山神身边。后来老鼠想了很多办法,但是都失败了。有一天,大象落入了猎人设下的巨网,她被困住了,原本老鼠可以在大象的要害部位挖几个洞,可老鼠却没有这么做,反而救了她。后来山神来找老鼠告诉他,他已经战胜了大象,老鼠很疑惑,山神告诉他:“你将你的对手变成了朋友,难道世上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结果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万事都要以和为贵,要学会化干戈为玉帛。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我从中吸取了做人、做事的经验,《小学生必读102个感人故事》使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增加了许多的经验。

  读书日记 篇20

  生活里没有书籍,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好比鸟儿没有了翅膀。书是良师,是益友,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哲人。

  从小时候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漫游书海中,尝到了不少快乐与甜头。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和妈妈一起去时代超市买东西。走到了少儿读物区,里面好多书哦!看着五颜六色的图书封面 ,我的腿都拉不动了,就闹着妈妈给我买一本《格林童话》。此后,只要一有空,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书,不认识的字就依靠拼音。这时,我发现自己读拼音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熟练。读的课外书 越来越多,认识得的字自然越来越多了。在一次考试中,许多同学因为不认识字造成了错误,而我却考了100分。因为我书看得多,明白了好多字的意思,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赢得了同学们羡慕的眼光, 我心里美滋滋的,好高兴哦!

  如今,我渐渐的长大了,不再是个幼稚无知的小孩。因此,对书的选择有所不同。除了读老师推荐给我们的书外,还读过许多名著,如《西游记》、《水浒传》、《爱的教育》等。我最喜欢看《爱的教 育》,这本书很有教育性,让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要和睦相处;让我懂得了人要有爱心,要爱老师、爱同学、爱亲人…

  由于我爱读书,增长了许多知识。有一次,爸爸和妈妈争论美国现任总统是黑人白人时,我大声说:“你们别争了,是白人。”听了我的话,爸爸妈妈都露出了惊讶的神态:“你怎么知道的?”我自豪 的回答:“我看报纸知道的呀!”听了这话,爸爸妈妈会心地笑了笑,夸我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还奖励了我好几本书呢!更让我高兴的是,读书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老师还在课堂上读我的作 文呢!

  读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快乐,从中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书,永远是我的朋友。

  读书日记 篇21

  说我这个人嘛,三个字:爱看书。这可能是受到了爸爸、妈妈的影响。每当我翻开书时,就会想起在我身上发生的一件趣事。

  那天晚上,我做完了作业,便捧起一本自己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彷佛身临其境。我来到了桂林,游览了七星岩、芦笛岩、象鼻山、漓江……;我来到了北京,亲眼目睹_广场的升旗仪式……;我又彷佛来到了瓷都景德镇,在那里,我看到青花瓷、彩色釉瓷……我几乎跟书融为一体了!从书中我懂得了很多知识,怪不得人们说书是无声的老师呢!

  时间过得真快,这时妈妈大声提醒我:“来吃饭呀!”我似乎没有听清楚妈妈在说什么,因为我已经陶醉在书的海洋里了。我接着看,妈妈见我还不出来吃饭,便来到我的房间,又说:“你吃不吃饭啦?!”说完妈妈就到厨房去了。我定了定神,慢悠悠地关了灯,捧着书走出房间,挨着椅子就坐了下来。见桌上没有饭菜,便又接着看起书来,时间一分一秒地偷偷溜走了,可我还毫无察觉。妈妈见我还不来吃饭,就感觉奇怪:“她刚才不是出来了吗?”说着妈妈便来找我,走到客厅,便笑了起来,我被妈妈的笑声弄得莫名其妙了,便问:“怎么了?”妈妈笑着说:“你不吃饭了?”噢,我恍然大悟,原来我坐错地方了。

  坐上饭桌,一想到刚才的趣事,我就觉得自己好“傻”。

  我真成了一个小“书呆子”了!

  读书日记 篇22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对我来说是兴的事了。每过一段时间,父母都会给我买一些书,我从书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可我读书常常惹出一些小麻烦。

  为什么呢?那就是因为我读书太专心了。有一次,我正在电脑上看《鲁滨逊漂流记》,正看得津津有味,完全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了。正在感叹主人公鲁滨逊经历之神奇,为他的命运而担忧。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妈妈的呼唤,原来妈妈叫我帮她买一包盐。“没问题,我马上就去。”从妈妈手里接过钱,我大步跨出屋门。走在路上,脑海里想的是关于鲁滨逊的故事。还尝试着把故事编下去呢!就这样边走边想,也不知什么过了多久,我买好东西回到家里。妈妈却非常不满,原来我买回来的是糖。害得我不知如何是好,突然灵机一动,我说:反正家里的糖也快用完了,迟早也是要买的。我再去一趟,保证不会买错就是了。”“那好吧,不要再买错了。快去快回。”妈妈很不耐烦地说。这一次我买了盐,看了又看,生怕买错了。害得周围的人都用一种特别的眼神看着我。不过还好,这次总算买对了。

  像这样的小麻烦还是经常有的,尽管这样我还是非常喜欢看书。因为那是我兴的事了。大家不要像我那样,太迷于书本哦。

  读书日记 篇23

  《绿山墙的安妮》这本是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

  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孩,这个红发小精灵般的女孩叫安妮,天性活泼乐观,想像力极为丰富。

  她聪明而勤奋,凭着自我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下了学业,令人十分感动。

  安妮生性乐观,尽管总是喋喋不休,还爱幻想,把止痛药当作香草浆加在蛋糕里;臭骂林德太太;因为“胡萝卜”这个外号与班上最帅的男孩闹别扭,她太可爱了。安妮长得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满脸的雀斑,但是安妮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爱幻想,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她眼中都是妙趣横生。她在一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虽然她在孤儿院里没有朋友,虽然她生来并不美,但是安妮生性乐观、爱幻想。

  我就应学习安妮的善良,她对喜欢的事情不放下的精神还有她活泼乐观、聪明勤奋。真期望和安妮做好朋友呀!

  读书日记 篇24

  8月8日星期二雨

  “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今天,我在读古今贤文的时候,就被这样一句话给迷住了。

  是啊,的确,一本流传经典的好书是不会读的感到厌烦的,甚至会越读越喜欢,一曲流传千古的名曲,唱了几百回都不够,这句话使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那是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神秘岛》的书,说这是别人推荐的书,很好看,让我也看看,当时,我就说:“我不想看。”但是,妈妈早就走了,没办法,我只好看了。但是,没读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因为里面都是有关冒险的故事情节,是我最喜欢的了。于是,我就一直读下去,不知不觉竟看了一个多小时,当时我才想起来我的作业还没写,于是,我只好放下手中的书,依依不舍的去写作业了,但是,我转念又想,如果我早点写完,就可以看了。于是,我就加快手中的笔头,终于留出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看书。到妈妈晚上回来的时候,他又带我去了饭店,我也把书带上了,在我吃饱以后看,于是,我以后就养成了随身带书的习惯,走到哪里,就带到哪里。

  这真的是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呀!

  读书日记 篇25

  人类文明如长河,横亘古今,贯穿其中的正是一本本智慧的结晶——书籍。

  读书好处甚多:

  首先,读书可以增长见识,拓宽知识面;

  其次,读书使人思如泉涌、文采飞扬;

  最后,读书可以提高成绩,使未来更加美好。

  这三点是读书的根本。

  不可否认的是,考试一直是择优的最好方法,读书正可以提高成绩,从而在万万学子中脱颖而出。

  而读书的好处却不仅止于此。

  首先,读书可以陶冶情操,改善气质,让自己更接近于“完人”;

  其次,读书可以择优而去劣,净化自己的心灵;

  最后,读书可以明白做人的道理,使自己立场正而品位高。

  一个人的气质极为重要。

  古语说:“胸有文墨若怀古,腹有诗书气自华。”阅读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能净化心灵,明白世理,使自己更加正直。

  读书最重要的却不止于此。

  王国维先生曾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之学者境界必有三: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一境界也;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二境界也;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三境界也。”

  读书也一样。

  读书的最终境界乃是返璞归真,找到最纯粹的自己。

  读书日记 篇26

  对于一个从小就体弱多病的人而言,生病也不算是什么新闻了。已经习惯了经常生病,今天早晨起来的时候发现昨天就已经出现的症状更加严重了。于是购买了药物,按着要求服药。也许有很多的疾病现在治疗效果并不是那么好。但是我们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你好你好,与其去怨天尤人,还是不如在现有的基础上做到最好。

  昨天读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在那个年代因为现代医学体系还没有建立,很多治疗都显得很粗糙,以至于一些比较基础的常见疾病也没有得到治疗,男主人公甚至还在自己妻子的鼓动下没有进行消毒就给镇上的人做畸形手术,那个时候我心中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果真,载看下去病人就发生了非常严重的感染,最后不得不截肢。医生仿佛也只是更接近于巫师的一种存在。尽管现在的医学也不是全职全能的,和那个时候相比,也已经是云泥之别高下立判。

  不过这本书的意义也远不只在于此,只是想到了便有感而发。

  因为生病也不想接太多复杂的工作,决定还是尽量让自己休息一天。是的,亲爱的另一半不在身边的时候,很多事情都需要我自己来做,总是依赖别人也是不行的。记得在自己没有开始做现在这些工作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生活算得上非常安逸,每天都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但是那样下来终究还是没太多收获。业余爱好是一方面,学习和工作是另一方面。

  偶尔的一次歇息是为了让今后更有效率。毕竟在现在的状况下,勉强自己去做事情,意义也不大。

  读书日记 篇27

  今天,我读了一本由英国19世纪著名女作家夏洛帝·勃朗特的作品作《简·爱》,这是一部写出自己人生经历的作品。

  《简·爱》是这本书的女主人公,她从小就是一个孤儿,寄养在舅母家,但是由于她是一个孤儿,没有财产,又没有地位,经常受到其他人的虐待,特别是他的舅母––太太。因此她也因为这样学会了反抗,学会了独立,敢于与别人作斗争。慢慢的她长大了,她也毕业了。接着,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见到了桑菲尔德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他们经历了无数挫折和磨难,最终走到了一起,开始了他们幸福的旅程。

  《简·爱》这本书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们。女作家用自己一生的精力来描绘了一位经历无数挫折和磨难的简爱。简爱也拥有一种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的坚强女性。也说明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

  今天,我读一本叫做《简·爱》的书,里面的主人公简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简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舅母很讨厌她,所以又把她送到一所女子学校,简在那里住了八年,简就离开了那里,简在外面找到了一份教师的工作,可是后面喜欢上了她的主人罗切斯特,在她要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让简得知她已有了妻子,只不过是一个疯子,所以简离开了他,九年后,简回来却发现,他的腿不行了,眼睛看不见了,可是简还是没有离弃他。

  读了这本书后,我非常地感动,简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虽然她的舅母对她不好,还把她送到女子学校,可是简没有对生活失去希望,她在那里住了八年后,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虽然他是瘸子瞎子,可是简还是没有痛弃他,简的心地善良感动了我,简的不离不弃也感动了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做一些好事,比如:为灾区捐款、捐物、赠书等等,我们现在也应该保护环境为地球、为后人做贡献。

  记得每年我们学校都会组织学生去敬老院,为老人梳头、洗脚、打扫卫生,使我们学会了怎样去尊重老人,什么叫做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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