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中的首席--教师课堂教学地位论(网友来稿)

发布时间:2016-5-11 编辑:互联网 手机版

湖州四中 傅剑雄

语文课程中具有大量具体形象的,带有个人情感和主观色彩的内容,由于各人的知识背景、生活经验、体悟的角度等方面的差异,面对同样的作品,特别是文学作品,人们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学生在课堂上有权依据自己的知识储备和生活经验,对所学的内容进行选择、评价、重组和整合,进而把知识变成真正属于自己的能力。《新课标》由此指出,语文教育特别需要提倡师生之间的平等对话,也特别需要注意尊重学生独特的情感体验和有独创性的理解。

的确,“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学生面对同一作品。相同问题会出现许多不同的理解和评价,面对课堂中的百花齐放,教师固然不能一棒子横扫千军,但是否就意味着不用对其加以修整,任其自由开放,独树一帜呢?答案是否定的。人们对于语文材料应该有理解一致的地方,知识点仍有其确定统一的答案,情感态度价值观仍有其主流取向。否则学生思想杂乱纷陈,人际交流无法进行。就学生个体而言,囿于其本身的生活经历,知识储备、情感体验所限,不能保证他们的想法个个都是正确、全面的,无法保证他们对经典作品达到教学中所要求的理解高度。是一味地让他们“抱残守缺”吗?不,教师就应该像园丁,勇敢地拿起剪刀,除去杂草,整修残花败枝,保证花园中枝繁叶茂、鲜花怒放。但我们极不愿意看到的是,教师们在谨防不让自己的课堂成为学生“思想屠宰场”的同时,他们自己却成了学生“思想的尾巴”。他们不敢对学生任何“富有创见”的发言给予过激或趋于否定的评价,乃至在一些关于学生道德价值取向的问题也不置可否。

由此,我们提出,教师在课堂上必须扮演好“首席发言人”--“平等中的首席”的角色。

首先,角色的背景定位。教师作为文本与学生的中介,他的思想深度,文化水准,人生经验,审美水平都要高于学生。另外,教师对学生的成长负有道义上的责任,无论是教学目标的确立还是教学活动的组织,都体现了教师的价值取向。纯粹“客观”教学永远不可能存在。所以,无可否认的一点,教师的“首席”地位是客观存在的。

其次,我们强调教师是“平等”中的“首席”,决不能因为客观的首席地位,而对课堂教学进行垄断,从而取代学生在阅读中的主体地位。过去流行一种“谈话法”教学,是先由教师预设好结论,然后千方百计引导学生猜测,这其实像是一方强行灌输,一方消极接受。教师的引导价值在于:创设和谐情境,增进学生合作学习,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并主动创新。在生与生,师与生的平等对话中,进行心灵的交流、思想的碰撞,进而融合彼此的思想,达成较为一致的交流意识。

再次,而对有争议需要引导的话题,教师要尽量避免以真理的自居者或是非的仲裁者,来发表一锤定音的最高指示。而应充分行使自己同样具有的言权,提供宽阔的思路,更广阔的视野,更丰富的选择。当然,教师的发言并不是泛泛空谈,他的发言应有较强的指向性,能拨开由争论而引发的笼罩于学生心头的迷雾,有如一盏明灯,引导全班学生合成一般学生正确思潮。“民主集中制”在课堂上还是有共存的理由的。

最后,由于教师所出的首席地位,尤其是教师的发言所闪烁的智慧火花,必能打动学生的心灵,在他们追求真理的道路上产生积极的影响。

作者邮箱: sizhong151@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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