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小城的闲逸那么好随笔

时间:2021-02-03 18:27:44 随笔 我要投稿

本来,小城的闲逸那么好随笔

  当时从苏州跑来广州的时候,我就开始不懂自己了。

本来,小城的闲逸那么好随笔

  四月中旬,我又不顾燕子的阻拦,从广州搬出,来到附近的一座小城。

  虽然只需15分钟车程,就可以在大城与小城之间穿梭,这里却安静得像偏僻的小县城。

  没有嘈杂的闹市,没有拥挤的人流,早晨六七点钟,晨练跑步的,走路或骑车上班的,懒散地散布在大街上。晚上十点左右,三三两两聚集在大排档里,喝酒吹牛的人,就该陆陆续续回家了。贪玩的人,在KTV就算嗨歌到凌晨两点,也总有一两家早餐店熬好鲜美的粥,上一两碟小菜,安慰空虚的胃。

  我喜欢隔壁几栋楼房阳台上种养的植物,占据大半个阳台的火红的杜鹃,一盆盆嫩绿的芦荟,攀爬的爬山虎,纤细的水竹,俗气的月季,还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植物。这让我以为他们都是有闲心的,工作之外,世俗之外,还有这样一份闲心养花种草,做一些无关名利的事情。

  院子里有两只狗,一只是黑黄相间的土狗,名字叫浩浩。另一只是萨摩耶宠物狗,一身的雪白,仿若北方冬天白茫茫的`雪地,我喜欢叫她甜妞。

  我第一次见到浩浩的时候,它还是一只会躲在低矮的桌子下,跟人玩捉迷藏的小家伙。几个月过去,浩浩长大了。大叔每天出门骑车都会带着它,浩浩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它却乖巧地像个孩子,安心地任大叔带它去任何地方。

  甜妞呢,甜妞聪明而缠人。第一次偶遇甜妞,它就非常热情,拦住我跳起来就要亲。后来,趴在走廊上发呆,或者下班后,看到甜妞坐在门口,我就会和它玩一会儿。然后便是胳膊上脸上,被它舔得都是口水。

  一个城市真正的魅力在晚上,大城的晚上有数不清的灯红酒绿觥筹交错,小城则是蓝色天幕繁星点点。隔壁小卖部的女主人养了两只小猫,晚上闲来无事,我常常跑到天台去吹风,那两只小猫便在沙发和板凳间互相追逐嬉闹,楼下的台球桌,每天晚上固定有两三个人打台球,那张旧沙发上,有男人女人坐在那里玩手机闲聊。

  因为毫无顾忌,清晨或黄昏,我常常懒散地拖着一双拖鞋,在大街上信步而走。我也清楚的知道哪家店煮的粥最鲜美,哪家店的烤鱼味道极致,哪家面馆的小面轻易地俘虏了我的胃。

  蜗居一隅,我看书,写字,偶尔健身,旅行,内心安静得如不闻风声的湖泊。比起去年在大城的仓皇无措,我更爱这样一粥一饭的简单随性,翻一本闲书就可以天明,晚上不用催眠就能睡个安稳觉。

  天可以很蓝,水可以很幽静,早晨跑步经过珠江时,一切都还睡在梦里。路边细碎的小白花,姑娘们飞扬的裙角,脸上的浅笑,阿婆刚煮好的豆浆,光着膀子摆摊的年轻小伙,一切的一切,美到极致。那些路上不急不缓的男女,谁不经意间的一个回眸,心上便已花开遍野。

  原来,小城的闲逸是这样好。那些厌倦城市喧嚣的人啊,与其费尽心思地穿山越水去隐居,躲避世俗的纷扰,倒不如找一个安静的小城种花养草,煮一盏茶,借半寸光阴,与自己交谈。

  大城有大城的繁华包容,小城有小城的懒散随性,从多个城市穿越归来,才突然明白,无论走到哪里,但凡让你觉得安心的地方,都是家。

  所以,我现在说,小城的闲逸那么好,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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