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食记杂文随笔

时间:2021-07-03 13:08:13 随笔 我要投稿

穷食记杂文随笔

  大学念书时,基本靠着奖学金和打零工的收入过活,饿死倒不至于,然而也是真真切切受了几年穷。受穷的苦自不必多说,但苦中也有乐事,尤其是在吃上面。有几样食物,至今想起仍不禁垂涎,索性将有关它们的故事一并写下来,算作纪念。

穷食记杂文随笔

  (1)鸡蛋灌饼

  念书时习惯每晚到图书馆自习到深夜,待闭馆时才拎包离开。从图书馆到宿舍那段路上有一间老棚子,临路处开了一扇窗,窗内是一间几平米的小厨房,有对外地来的年轻夫妻守在里面,专做鸡蛋灌饼。

  那时的饼很便宜,一块钱一张,既灌鸡蛋又夹生菜。若是添半块钱,能加鸡蛋一枚;再添一块钱,还能煎几片烤肠一起卷在饼里。

  平常白日里见着还没什么,等到入了冬,北方的凛夜冷的厉害,路上行人本来就少,有时甚至还飘点雪渣子。独自走在路上,即使裹紧大衣也既挡不住周遭寒气,又遮不住饥肠轰鸣之时,突见前方一团明黄色灯光从窗框里透出,听饼子在锅面滋滋作响,嗅鸡蛋香气自鼻间掠过,怕是没几人能挡住这样的诱惑。

  所以即使隆冬深夜,那扇窗外依然排着队。

  我自然也是队伍里的熟面孔。

  年轻夫妇动作都很利落,一人站在后面负责做饼坯,剥生菜,切烤肠;另一人则站在锅前负责烙饼,不到一分钟便能烙好一个。

  身处严寒的等待本身令人烦躁,更不必说排在前面那四五个人中,很可能冷不丁冒出一个要替室友打包十个饼回去的混蛋。唯一能缓解这种无奈的,便是观看烙饼的过程了。

  那也像一种颇有趣的表演,无论看多少次,都不觉的腻。

  通常都是丈夫负责烙饼,他接过妻子递来的饼坯,随手“啪”的一下摔在抹了油的锅面上,浑圆的饼坯立即分了层,下层紧贴在铁锅上发出“滋”的一声,上层却被膨胀的空气顶的鼓做圆团,被男人立马一筷子戳下,面皮“嘭”地破开瘪掉,还没彻底落下,又被及时伸来的筷子挑着,从刚破开的小孔中灌入一整只鸡蛋。

  蛋白还未来得及凝固,便被老板用筷子连带着整个饼,夹着翻了面,又是“滋”的一声,煎蛋的香气便渗在寒风中,即使相隔数米也闻得到。在等下层面皮与鸡蛋煎熟的间歇,老板从面前几个分别放着辣酱、甜酱、咸酱的罐子中,按客人的要求选出一把蘸满酱汁的软刷,薄薄刷在微微焦黄的饼皮上,均匀密实。等再撒几颗葱花芝麻,饼也熟了,整个用筷子夹起一卷,生菜和其他添头也加了进去,厚实的长卷一齐放在纸袋里,递给等待的人,连之前冻僵的手都要被那热度小小烫到。

  拿到饼的人在天寒地冻里站了半天,早就饥寒交迫到顶点,往往是一拿到饼便直接上口咬。薄薄的饼皮内里其实还分了若干层次,层层起酥,一口咬下去满是化渣,而蛋黄夹在饼皮之间,都是熟的,但不老,嫩的清香。再配着生菜的水脆与葱花芝麻的点缀,风味极好。

  从饼店走回宿舍,一张饼也差不多正好吃完。在这短短的一截路上,就因为有了这张鸡蛋灌饼的陪伴,多了饱腹,少了彻寒,心境便都不同,仿佛一个人的委屈有了出口,一整日的辛劳也得了慰藉。

  若是当日有什么高兴事,还可以添点钱,加一枚鸡蛋或一根烤肠,就成了最廉价又美味的庆祝,舌尖满足,心也雀跃。

  反之,要是遇上伤心事,两张叠在一起的超豪华版鸡蛋灌饼也能解决绝大部分问题。

  我曾用这样一张张鸡蛋灌饼,做过无数个冬夜的结束语,在饱腹的满足中入睡,连带着梦境里也染了或咸或甜的味道。

  可惜大学只念一半,那间大棚子便被拆掉了,连带着那对卖饼的小夫妻也不见了踪影。

  而我在别处,也再没吃到那样好吃的鸡蛋灌饼。

  之后还有许多个独行在路上的冬夜,遥望前方一片漆黑,便总是忍不住回想起记忆中,那寒风飞雪的无边长夜中,前方总有一团明黄色的光亮,藏着面饼、鸡蛋在锅面上滋生的声音和焦香,任人前一秒无论是如何孤单落寞,下一秒,却满是期待与快活。

  (2) 清汤米线

  食堂的菜色大多普通,没什么值得特别惦记的,唯有一样,某窗口卖的清汤米线。

  只需三块钱一碗的米线,其实汤头是寡淡的清汤,米线是寻常的细线。但食堂师傅好手艺,一双特制的大长筷子从翻滚大锅里一捞一甩,便见一排细长线条整整齐齐叠在通透的汤汁中,再配几片烫过的青菜,脆生生的衬在碗壁,其上托着三四片薄切牛肉,肥厚纹理间一点点油星被热汤浸出,浮在汤面,晶黄发亮,围住那几颗新鲜葱花,白的,红的,绿的就都聚齐在那一碗里了。被腾起的水汽一撩,带出一股热腾腾的香气,淡的.若有似无,最是诱人。

  但这还没完,师傅大手一撒,一把黄豆落在碗中,才算是整碗的点睛之笔。

  每每师傅把碗往餐盘上一搁,我便急吼吼地端起,找最近的位置坐下。这黄豆经大火炒过,质地硬实,表皮皱成半透明的一层,焦香酥脆,得赶在它们都沉入汤汁之前,先夹几颗放进嘴里,细细嚼开,满嘴都是香气。然后再就着这香气再吸溜两筷子米线,也很惬意。

  黄豆在汤汁里浸泡过几秒,焦脆的表皮便充盈松软起来,而内里还是紧实的。此时再混着米线同嚼,又是另一种口感,与炒肉粒类似。米线顺滑,青菜脆嫩,牛肉绵鞣,一筷子下去,各种滋味都混在嘴里,丰富的令人无暇分心。

  等一大碗米线吃得七七八八,先前略烫的汤汁此刻正是温醇,最适合端起碗来一大口灌下,热意直接从嘴里暖到胃里,浑身都舒坦。

  待汤汁喝尽,碗底还有几颗漏网的黄豆,浸的发胀松散,吸饱了各种食材的滋味,拿筷子扫进嘴里,算是又把整碗米线回味一轮,收尾的很是完美。

  时常在寒冬买这样一碗米线做晚餐,价钱便宜,又顶饿,吃完胃是饱的,心是满的,全身上下都是暖的。

  去的次数多了,连煮米线的师傅也认识我了,都不用点单,直接刷卡,很快一大碗米线就端了上来。还记得有一次,我厚着脸皮问师傅能不能多撒点炒黄豆,师傅哈哈大笑,端上来的那碗米线,金灿灿的黄豆几乎铺满了一层。

  好吃是好吃。

  就是嚼的我太阳穴突突跳了一整夜。

  毕业之后,天南地北吃过许多米线,细的粗的,荤的素的,各有各的好滋味,但当初那种身心俱受安抚的感触却是难寻。有时遇到也放炒黄豆的,却再没有耐心,把每一颗都仔细嚼散了。

  大概是如今每餐都吃的丰富,只愁如何才能吃得少,彼时那种腹中空虚,既舍不得漏过每一粒炒黄豆中蕴着的滋味,又须借细嚼黄豆的那一点过程来延长进食满足感的心境,是再也不会有了吧。

  (3) 咖喱猪排饭

  叫外卖是大学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多年前的外卖网站还远不如现在这么红火,但大学校园旁边的外卖店从来都是不缺的。我最爱的一家,是家主营饭食套餐的店。

  即使是以现在的物价水平衡量,那家店的价钱也不便宜。因此我会与好友一起,合点一份饭分食。其中点的次数最多的,是他家的招牌菜,咖喱猪排饭。

  与如今许多外卖店批量生产的速冻便当不同,那家店每份外卖都是先点现做。外卖师傅也进不到宿舍楼里,需要下楼接应。于是从下单到开吃的过程演变为一整套仪式,包括了漫长的等待,下楼与外卖师傅接头付款,以及我和好友屏气凝神,揭开盒盖。

  必须先虔诚接受那股卷挟着浓郁香味的蒸汽洗礼,然后才是正式开吃。

  虽说只是外卖,但餐盒里的摆盘很用心。白米饭上,齐齐整整码着一排色泽焦黄的炸肉扒,大约切做五六片,切口利落又干净,片片拼在一起,便仍为一块完整的长椭形。肉扒旁边,是红黄两色的配菜,红为胡萝卜,黄为马铃薯,都切做大小一致的方形小块,被炖的没了锋角,软软糯糯地沉在半稠的咖喱汁上,与底下的米粒们腻在一起,无间亲密。

  偶尔咖喱汁中还会混入几颗绿豌豆,又或者是一小团水嫩的卷心菜丝,再或者是在食盒边角处摆上一两颗剖成两半的小番茄,总归没有定式,大概是要看厨师当日的心情。

  光看摆盘已是一种享受,味蕾便也跟着激动起来了。急急下筷夹起一块肉扒,明黄色的芝士汁便从拉开的切口处淌了出来,像未凝固的荷包蛋黄,既稠又烫。

  一口咬在肉扒上,舌尖会在短短一瞬间表演起三重唱。先是最外一层被油炸透的表皮,硬朗酥脆,喷香化渣;紧接着是中间厚实的里脊肉,紧实鲜嫩,汁液饱满;最后是内里不住外溢的芝士汁,绵柔悠长,醇美浓郁。

  三种不同的口感在舌间交汇,便混成第四种味道。

  我猜大概是叫做幸福吧。

  若是肉扒本身蘸了旁边的咖喱酱,风味又是不同了,用我好友的话来说,是“温和的辛辣里藏着回甘”,恰当地弥补了猪扒味道上的偏淡。但我却更愿意大勺一挖,用这酱汁裹住白米饭,配着萝卜土豆一起吃。块茎在原本的炖煮中便已吸饱了咖喱的味道,同米饭一道,大口送进嘴里,丰盈的感触顿时占满了整个口腔,是分量与味道共同作用的功效,让人踏实的很,安心的很。

  不多时,一整盒猪排饭便被我和好友分食殆尽,连粘在盒底的几颗米粒也会被搜罗下肚。这饭分量不小,足够一位饭量稍大的男性顾客饱腹,但我们两个女生合吃一份,也就是各自七八分饱,心意得到满足,却又不完全,总归是留了个隐约的缺口,暗含两三分遗憾。

  可这样的妙处在于,总能为下一次点单留足念想。吃完这顿,对不知何时会来的下顿又惦念着了。期待着,克制着,直到心头有一百只猫在伸爪挠,那样的时机才将将好。

  就像生活中那些未能完全满足的愿望,会因那一点点缺憾而被发酵的更为美好。

  彼时我和好友,两个拮据的潦倒学生,即使合点一份猪排饭外卖,也不敢放肆,每一次点单都有特别的理由,比如拿到奖学金的时候,比如失恋被甩的时候,比如申请留学成功的时候,比如求职被拒的时候,无论好坏,总归是要找个由头。

  于是那些夹杂在若干岁月间的笑与泪,也被拿来拌在一盒盒猪排饭里,你一勺子我一筷子,共同品尝,共同分享了。

  毕业之后,我与好友各奔东西,相隔万里,想见一面都难,更别说同食一份猪排饭了。时至今日,我连那家外卖店的名称也忘了,就像我偶尔也会回想不起,那位好友开怀大笑或伤心垂泪时的模样。

  毕竟,那带着青葱味道的每一天,都离现在的我越来越远了。

  有时我会在餐厅独点一份猪排饭,味道再好,吃到最末也不免觉得腻味。这时就会想起当初分食时那种意犹未尽的好来,可也只是想想罢了。

  像好友那样肯心无芥蒂跟我分食一盒饭而不嫌弃的人,应该也是再难遇到了吧。

  (4)法棍面包

  念书时曾获得一次随导师去法国访学的机会,交通住宿均有报销,然而吃是自己管自己。

  即使把当时那点可怜巴巴的存款全算上,每天伙食上的预算仅有几欧元,住处又没条件自己做饭,只能连着吃了好几周的超市廉价食品。

  吃到某天连梦里都透着一股子速冻披萨与泡菜罐头的恶俗味儿时,我被吓醒了。

  不敢继续再睡,索性披上大衣出了门。

  时值周末,光阴尚早,整座城市还躺在晨曦微光里半睡不醒。空气里掠过深秋的寒风味,新鲜又清冷,深吸一口,凉丝丝的感触直接沁进肺里,颇为提神。

  沿着穿城的河慢慢走,滨河街道都是上百年生的老建筑连作一排,底层多为为小商铺,装点的古朴精致,可惜这个时间点上大多还未开张,只能隔着玻璃橱窗窥一窥,然后便又得朝前走了。

  但行至某处,我走不动道了。

  面前是一家刚开始营业的面包店,造型各异的新鲜面包被摆在橱窗里那一排排木格子上,无论圆的方的,扁的胖的,经暖色灯光一照,盈着金黄油光的色泽都愈发饱满了,个顶个的焦香诱人。

  先趴在橱窗外,把每个价签都认真看过一遍,然后才壮着胆子进了店,单买了一根最便宜的法棍,价钱大概是一欧元多点儿。

  装在纸袋里的法棍应该是刚出炉不久,还热乎着,烘的掌心暖融融。我在河边就近找了个小广场坐下,举着这根长棒子,看它在自然光线下,形象跟刚刚在店里灯光下,似乎又有些不同。

  更质朴了。

  可同时也很美。

  那形状既不纤细又不粗笨,是种恰到好处的颀长。外壳染了麦田成熟时的日落颜色,焦黄沉稳。表皮间绽开五道口子,并排成半螺旋状的花纹,色泽比最外层要浅嫩几分。明明无糖无油,却被热度催生出纯粹的麦香味。

  我伸手掰断一块,听见一记清脆的“咔擦”响。

  放进嘴里一咬,同样也是“咔擦”一声。

  外壳是粗粝又坚硬的一层,碎在牙间,酥酥脆脆,迸出小麦粉被高温炙烤后的独到香味。而本也硬脆的内瓤,却因内里密布的孔洞,口感里先是带着些许蓬松,继而在咀嚼中生出了韧性,越嚼越有劲道,教人不忍囫囵下咽,就那么细细嚼着,也很有趣味。

  嚼着嚼着,滋味也慢慢出来了,初是微咸,过后又翻出一点点回甘,最朴素的两种滋味,是面粉分解的糖分与盐分在舌尖上缠绵,交织出另一种非凡。

  这块还在嘴里嚼着,又忍不住掰下另一块,也咬上一小口,于是一团绵软间又混进许多表皮渣子,既韧又脆,两种口感交替着来,教人根本停不下来。

  于是手中那根长长的棒子越变越短。

  就在我坐在河边慢悠悠嚼那根法棍的当头,太阳升起,城市苏醒,这片小广场正好是周围居民周末办小集市的场所,不知不觉已经摆开许多摊子,卖食物的,卖画作的,还有街头艺人吹拉弹唱的,欢歌笑语,热闹非凡。

  这可让我捡了大便宜,先就着烤鸡摊飘来的香味吃两口,又就着油画摊上的美图吃两口,再就着艺人慵懒的歌声吃两口,亦或是贪心地就着整个河岸风光吃一大口。这就显出一根普通法棍的好来了,无论好闻的,好看的,好听的,就没有什么跟它是不搭的。

  搭配着不同的美物,每一口的滋味都是不同的。

  却又都是美好的。

  等到一整根法棍下了肚,小半天都快过去了。我心满意足地站起来,才惊觉腮帮子已经在方才的过度使用中发软发酸。

  好笑地给自己拍了拍脸颊,再伸了个懒腰,双手插进大衣兜里,迎着温暖的阳光,乐呵呵地顺着滨河街道走下去。

  什么劣质的冷披萨,酸苦的腌黄瓜,都被一根法棍的美味统统打败,噩梦的阴霾一扫而空,不再值得费心担忧。

  此时此刻,我也只是享受这愉快周末的人群中的一员呀。

  (5)酱油拌饭

  念书时在外租过一段时间房子住。出租屋条件简陋,所幸带个小厨房,能时不时自己做顿饭。虽然多是些简单小食,但如今回想起来,却是有滋有味,难以忘怀。

  比如深夜时分的一碗酱油拌饭。

  还记得那段时间学业与生活的杂务甚多,某日为了赶工,晚饭是在外潦草应付的,胃大概是饱了,心却是空的,总隐约觉得不太得劲。等忙到十一二点,有股近似饥饿,又不全然是饥饿的感触在心里冒了个芽儿,搅的人好不安生。

  于是将手上的活儿草草收场,熄灯睡觉,指望靠睡意将这股饿意糊弄过去。

  岂料昏昏沉沉睡到半夜两三点,竟然被蚊子叮醒了,而腹中那股难捱的空虚感不仅没消失,反而汹涌的更加厉害,如同心中装满一百只猫在伸爪齐齐挠,逼的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我要吃饭,我要吃饭,我要吃饭。

  我以咸鱼状赖在床上,徒劳地负隅顽抗,可惜不到一刻钟便败下阵来,一个打挺起了床,披上外套就急急地往小厨房冲。

  而每走一步,那股迫切感就比上一步翻了一番。

  我想自己离饿殍只剩一步之遥。

  可惜当天真是诸事不顺,把厨房里的冰箱橱柜翻了个遍,也只搜刮出一碗前日吃剩的白饭,几枚生鸡蛋,还有一把不知道买了有多久,已经蔫黄的小葱。

  理论上我还可以做碗蛋炒饭,但那时竟是多一刻也等不得了,直接磕了枚鸡蛋盖在饭上,放进微波炉里转两分钟。而就在那两分钟里,我又以超人的利落剥出了那把小葱尚可食用的葱段,按在菜板上,手起刀落,切成细细的葱丁。

  等“叮”的一声响,我取出碗,由于微波炉过于老旧,功率不济,米饭只是温热,鸡蛋也还是半生,只是蛋清微微起了白浆。我也顾不得计较,一把葱花撒在当头,先浇两勺生抽酱油,再滴几颗芝麻油,然后急吼吼地大勺一挥,所有食材便搅成一气,再分不出你我。

  前后统共不过五分钟,一碗酱油拌饭便做好了。

  虽说是放了隔天的剩饭,比起刚出锅时少了些水分,拌起来却既不散也不黏。米粒有的染了酱油焦色,有的浸了蛋液嫩黄,或深或浅,又全都裹了芝麻油的油润,饱满光亮。有白腻的蛋白碎在其间,再缀几颗葱花,便不显单调。

  挖一大勺,送进嘴里,还没开始咀嚼,就已经受那种满满当当的感触安抚了。接着才是味蕾发挥功效,辨出酱油的咸香与蛋液的清淡,偶尔还冒出一点点芝麻油的浓郁,滋味丰盈。

  可咽下开头几口后,我开始意识到,米饭才是真正的主角。

  平时里吃米饭总搭配着其他菜肴,常常忽略了米饭本身的风味。而在这碗酱油拌饭里,米粒自有糯滑Q弹的口感,味道初始虽有些寡淡,需要混着酱油的微咸才好,但多嚼几口,回甘就浮了上来,余味里是温润的清香。

  原来米饭本身的味道是这么美的。

  彼时厨房里的灯一直将坏未坏,时不时“兹兹”乱闪,恼人的很。于是我干脆关了灯,就着窗外的月光,站在厨房里,一口接一口地吃那碗酱油拌饭。

  一口解馋,两口驱饥,三口惊喜,四口已入迷,五口,六口,再不能停。

  时值初夏,半夜的天气还带点微凉,窗外是静的,窗内也是静的,一片漆黑之中,仿佛什么烦忧也不必管,什么霉运都不会来,就只剩了自在的我,还有这碗温热的酱油拌饭。我专心致志享用它的好味,它亦用满满一碗平和回馈我的虔诚。

  积攒了一整日的迫切与纷繁渐渐被抚平,等一大碗饭下了肚,饱腹的我,跟先前那个急慌慌的我,已经不是同一个。

  胃填满了,心也就不空了。

  局促的小厨房里,还回荡着酱油拌饭的韵味,我将空碗放进窗边的水槽清洗,抬头,笑了。

  原来,那夜的月色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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