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颜元论“恶”的来源及其意义论文

时间:2021-06-13 12:31:43 论文 我要投稿

浅谈颜元论“恶”的来源及其意义论文

  浅谈颜元论“恶”的来源及其意义

浅谈颜元论“恶”的来源及其意义论文

  颜元(1635?-1704年)以尚习行、重功利、反对静坐空谈等名于世,梁启超叫他实用主义,刘师培谓其近于墨家。如果细泽其著,不难发现,颜元尚行、重利的理论根据乃是舍气质无以存养心性的理(性)气关系,其最终目的是作圣,而不是利。为了阐发即事明理、由行见道的原儒精神,他力追三代,反古开新,以驳气质性恶为切入点,为谋食、谋利正名。鉴于目前学界研究成果,笔者认为以下两个方面尚待深化,第一,驳气质性恶乃四存编之首论,此论与其重事功、反光景有何关联?第二,在颜元对恶源的追问中,其中蕴含的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意识尚须进一步发掘。

  一、谓性无恶,气质偏有恶乎

  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之二分,始于张载,后经伊川发扬,至朱熹而盛。《朱子语类》载:道夫问:气质之说,始于何人?曰:此起于张程。某以为极有功于圣门,有补于后学,读之使人深有感于张程,前此未曾有人说到此朱子以极有功于圣门、有补于后学赞誉张程的气质之性之说,其原因就在于此说解决了性善论体系中有关恶源的棘手问题。所以,他深叹圣贤说得恶字煞迟。于是,有关道德实践诸问题如理欲之辨、善恶之异,甚至人物之别等,皆诉诸于理与气之关系来解决,如朱子曰:既是此理,如何得恶!所谓恶者,却是气也。(《朱子语类》卷四,第65贸)又曰:才说人欲,便是气也。(《朱子语类》卷四,第68页)人物性本伺,只是气禀异。(《朱子语类》卷四,第58页)从宇宙论的角度来看,尽管朱子认为理气之间相互依存,但在道德实践领域,气则往往成为阻碍理之实现的消极存在,这正是颜元极力批驳之处。

  二、恶者是外物染乎性,非人之气质

  那么,谁该对恶负责呢?颜元说:然则恶何以生也?则如衣之著尘触污,人见其失本色而厌观也,命之曰污衣,其实乃外染所成。(《颜元集》,第3頁)又曰:知浊者为土所染,非水之气质,则知恶者是外物染乎性,非人之气质矣。(《颜元集》,第8页)实际上,污衣与浊水皆不能谓之恶,这只是一种比喻,用以说明实践生活中的恶乃成于外染,而非本来之气质。更具体地说,染于性的外物就是习或引蔽习染,如他说:恶乃成于习耳。(《颜元集》,第10页)又曰:其恶者,引蔽习染也。(《颜元集》,第2页)这种严格区分习染与本来之气质的做法,是颜元论恶的显著特色。

  三、丝毫之恶,皆自玷其光莹之本体

  恶源被颜元追问至外染,此是消极地从本源受到遮蔽的角度进行阐释的;积极地说,恶的真正发动处却是行为主体自己,即人可自力也。颜元以墙卑易招盗为例,非常形象地追溯恶的最终发源地,他说:人之自幼而恶,是本身气质偏驳,易于引蔽习染,人与有责也,人可自力也。如何可伦!人家墙卑,易于招盗,墙诚有咎也,但责墙曰汝即盗也,受乎哉?(《颜元集》,第11页)自幼而恶是一种经验的溯源法,在性善论体系中,此论很容易将恶归咎于本身气质,如上文提及程颢所言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是气禀有然也即是。颜元认为,即便是自幼而恶者,亦是人与有责也,其原因就在于人可自力。此与墙卑易招盗而不能责墙,是同样的道理。一个天生的恶棍,可以将各种恶行粉饰为由于气质偏驳所酿成,但只要他意识到促使行为的自力因素,仍然免不了自责。一个自幼就显出恶性的人,可以将种种恶行归于他的自然气质,但却仍然要像气质清明者一样承担责任。陈确亦反对程朱卸罪气质,使气质蒙恶声,却未充分地认识到人可自力的根本原因。

  四、驳气质性恶的意义及颜学缺憾

  颜元驳气质性恶的意义,主要有以下二点:

  (一)以尧舜至孔孟为鹄的,以舍气质无以存养心性为理论基础,还原经济生民,无所不为的原儒精神,并提出身心道艺,一滚加功的'修养工夫以及义中之利,君子所贵的新义利观。颜元所言气质可分为二类:一是尧舜三事、周孔六艺等利民厚生的实学技艺。熊十力先生说:古言艺者,其旨甚宽泛,盖含有知能或技术等义。六经亦名六艺,取知能义也。颜元倡躬行实用之学,必资乎古代圣王六艺等学,即是取其多能鄙事、经济生民、多材多艺、造就人材之知能或技术义,如他驳朱子称李先生居处有常,不作费力事时说:只不作费力事五字,不惟赞延平,将有宋一代大儒皆状出矣。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天下事皆吾儒分内事;儒者不费力,谁费力乎!试观吾夫子生知安行之圣,自儿童嬉戏时即习俎豆、升降,稍长即多能鄙事,既成师望,与诸弟子揖让进退,鼓瑟,习歌,羽籥、干戚、弓矢、会计,一切涵养心性、经济生民者,盖无所不为也。及其周游列国,席不暇煖而辄迁,其作费力事如此,然布衣也。周公,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身为上公者也。而亦多材多艺,吐舖握发以接士,制礼作乐以教民,其一生作费力事又如此。

  (二)由于自玷、自主等观念的引人,丰富与发展了为仁由己的儒家伦理。颜元将恶归咎于行为者自主的说法,之所以显得格外重要,是因为它不仅有助于澄清对孟子性善论的理解,而且如果沿着颜元自玷理论向前发展,则与自主、自力相关的论题,比如自由、责任、独立人格等范畴,都会不可避免地进人传统伦理学的论域。人的自由意志亦必然得到重视,追求独立人格与社会责任感亦将被驱动起来,正如萨特所说:就是人,由于命定是自由,把整个世界的重量担在肩上。孔子曰: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儒学自开创初,即建立起道德自觉自发之路径。孟子沿着孔子所开创的生命智慧,建立性本善的内圣之学。人性善并非意味着人之初生即有道德实践意义上的善,而是个人自觉地将这种先天的禀赋(仁义礼智)纳入自己的行动准则之后,他才使自己成为善者。性善规定了成圣的可能性,并激励人们通过道德修养去努力地实现它,而不致于使人们觉得修养功夫是完全无济于事的。王阳明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的说法,其中蕴涵着由自己创造善或恶的意思。不过,王阳明的四句教主要是从境界上立言,因此,后来王龙溪自悟无意之意则应圆,不仅未坏师门教法,而且王阳明谓汝中所见,是接上根人教法。或许只有如颜元步步追问恶源,才能使自由壁立千仞地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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