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论文

时间:2021-06-11 12:48:40 论文 我要投稿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论文

  行政执法监督,是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接下来小编搜集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论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论文

  篇一:浅谈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近来来烟草专卖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已取得一定的成就,但是烟草专卖主管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将当前存在的问题解决好是促进加强烟草行业健康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分析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根据这些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

  烟草专卖;执法办案;问题;对策

  近年来,国家为了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机构建设和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国务院和烟草行业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并多次召开全国性行业会议,烟草专卖执法的队伍的执法水平、机构设置、执法工具的配置、执法依据等多方面都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看到行政执法水平提高的同时,我们也要关注烟草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烟草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各种具有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在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给予相应建议。

  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专卖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不高

  近几年来,随着烟草专卖管理网络的建立运行,烟草专卖执法队伍不断扩   大,聘用人员不断增多,专卖队伍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不高,主要   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是学历层次低。在我国,烟草执法队伍中的人员比较复杂,有一些合同工人员的基础学历比较低,很多人仅仅是初中毕业,这就使得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能力和方式都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其次是思想守旧,业务能力较差,执法艺术、执法技巧不够。有的人员思   想保守,工作中缺乏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人员有   勇无谋,把握不住执法的“度”;有的人员说话辞不达意,不会向执法对象和消费者宣传;有的人员对市场管理无从下手,或者不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就匆忙“上阵”,没有找准进攻点,最终久攻不下;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很多人员不懂执法艺术,造成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矛盾,破坏了执法环境,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还未深入人心,烟草执法冲突事件时有发生

  近年来烟草行业在烟草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烟草专卖的舆论氛围越来越好,经营户和老百姓的专卖意识逐渐增强。但烟草行业在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方面依然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烟草行业在宣传法律法规方面的时间主要集中在“3.15”等几个特殊的时期,平常时间则忽视了宣传工作。让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是普法工作的目标之一。我们国家并不缺少法律,缺少的是执法和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观念。很多老百姓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不懂法就更谈不上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无法意识到自己的某些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烟草行业法律法规是特殊法,老百姓对其的了解就更少了,这就给依法执法的人员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二是烟草行业在宣传法律法规的方式方面存在问题。我国公民的综合素质还比较低,文化水平层次比较低,这就使得公民对于专业知识的认知比较困难。法律是有具有专业水准的人员根据社会需要制定的并由国家相关机关认可的由专业严密的语言组成的信息符号。法律条文的专业性给老百姓接触并理解它带来了困难,同时也给普法宣传部门带来了挑战。如何把烟草行业法律法规变成活泼生动并容易被老百姓认知和理解的宣传品就成为烟草执法和宣传部门的重要工作。现在烟草行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依然比较单调,缺少可操作性。

  (三)假烟屡禁不止,打假办案任重道远

  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 200%的利润,他就敢冒上绞刑架的风险”。假烟的制作成本很低,利润却很高,高额利益正是假烟屡打不止的根本原因所在。虽然近年来,烟草部门在打假工作上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随着交通的发达和托运业的逐渐兴起,托运站也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假烟贩运渠道,通过托运方式人货分离,可以逃避监管,制假者可以随便以电脑配件、办公用品等名目进行托送,而且现在高速公路难在运输途中查处。就是在某个环节查处了,我们专卖管理部门的取证也是非常困难。

  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一)加强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

  专卖执法队伍中还存在着有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公等现象,甚至还发生执法犯法,野蛮执法,假公济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纪律松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丑恶现象,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会强烈。笔者认为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抓好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实践表明,提高专卖执法队伍素质是做好专卖执法工作的基础,只有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才能有效提高专卖执法总体水平。

  二是抓好纪律整顿树立执法形象。专卖执法事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事关烟草行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与形象,为抓好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应狠抓纪律整顿,严格清理执法队伍,严厉查处违反党纪国法及烟草专卖执法“六条纪律”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野蛮执法,滥施处罚行为,有效净化执法队伍,优化执法环境。

  (二)应充分运用行政执法的技巧

  烟草专卖稽查人员与管理相对人之间存在着矛盾。处理得当,矛盾得以缓和、化解,处理不当,矛盾有可能激化而向相反方面转化。因此,执法中要尽可能运用技巧;如一是形象展示技巧。烟草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来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减少管理相对人的心理对抗,缩短管理过程,从而使执法工作顺利地开展。二是规范管理,文明用语。烟草执法是烟草行政管理机关以国家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并通过执法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本质,执法人员一言一行要文明有礼貌,严肃而庄重,说话有分寸,不能说脏话、粗话。作为受处罚者,在一般情况下,其心态是抵触的。当管理相对人内心感受到执法人员对其人格的尊重时,会唤起其理性的思考,促使其抵触情绪的弱化,乃至消除。三是法律意识,规范用语。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用语一言体现法律意识,也是宣传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之一,无论在何时何地,面对任何被处罚者,都要始终保持法律意识,用规范的语言,对管理相对人讲清楚其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据,交待清楚其违法事实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本机关处理、处罚的决定情况等。

  (三) 实行“四管”齐下,加大打假打私执法力度

  “四管”齐下即查、堵、端、拔,四种办法同时并用也是被各地工作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查即查市场,就是以烟草为执法主体,不等不靠,主动出   击,对辖区卷烟市场开展大力度、不间断的清理检查,并做到四个结合:全面查   与重点查相结合,突击查与日常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自查与联查相结   合;堵即堵源头,在规范执法和部门协作的'前提下,加强对交通要道的监控,摸   清非法活动规律,实行有效查处;端即端“窝点”、通过对烟贩子的排查摸底,   利用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准确判断,快速出击,逐个捣毁其非法经营“窝点”;拔即拔“钉子”,在掌握较充分违法事实的前提下,由有关部门配合,对一些重点违法户和公然抗法户进行严厉打击,有效惩处。违法事实已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绳之以法,避免以罚代刑,不给对方以重犯的机会。同时,以此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卷烟零售户。

  三、结束语

  总之,在新的形势下,只有与时俱进,严格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烟草专卖执法部门才能更好地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管理职能,履行好“监督、执法、保障、服务”的职责以更好地维护党、政府和烟草部门的形象,为国为民谋福利。

  参考文献

  [1] 胡哲,陈然. 我国烟草专卖制度中行政执法问题研究[J].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 2006,(05) .

  [2] 张树杰,罗宏斌. 构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J]. 现代企业, 2009,(12) .

  篇二:浅谈烟草专卖文明执法的几点思考

  随着依法治国到依法行政直至执政为民基本方略的提出,法治的基本精神已深入人心,社会各界对烟草专卖执法提出更严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其中如何实现烟草专卖执法由依法打击到文明执法的转变,是行业内外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从以往的执法过程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使专卖执法实现质的飞跃,是我们烟草人义不容辞的职责。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文明执法。

  一、依法行政是前提。

  遵循依法行政的要求,开展文明执法工作,主要抓住“三个合法”:一是主体合法。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者经有权机关依法授权的法规授权的组织。被处罚主体必须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有这两个主体都合法,具体行政行为才合法有效。二是程序合法。合法的程序是保证行政执法产生法律效力和后果的必要条件,它是行政行为实施的步骤、方式、顺序等各种法定规则的总称。如对处于50元以下的当场处罚,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必须遵循处罚程序,首先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告知当事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最后才是执行。如当事人要求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执法过程中时间、顺序和步骤等任何一个方面都必须做到位才能合法有效。三是内容合法。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与该国家法律规定相抵触,否则即构成内容上的违法。如执法行为与烟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相符,烟草行政执法机关超过法定期限不履行法 定职责,当事人违法事实与烟草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定性不相符等。

  二、以人为本是核心。

  文明执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其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体现。以人为本开展文明执法,这就要求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加强烟草专卖执法建设,充分发挥烟草专卖执法队伍保驾护航的作用,就要以人为本。

  三、队伍建设是基础。

  从专卖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现状来看,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是不断壮大专卖管理队伍、推进烟草专卖专营的需要。近几年来,随着专卖管理网络的建立运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不断扩大,聘用人员逐渐增多,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新进执法队伍人员法律知识基础薄弱,尽管通过短期培训上岗,但执法经验不足,业务生硬。二是一些老队员凭老经验办事,不能够很好地运用专卖法规处理问题,三是规范的操作程序还不到位,往往偏重执法过程,忽视服务管理。这些问题的存在削弱了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降低了文明执法水平。要加强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首先,全员要提高对烟草专卖管理的认识。尤其是基层的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重经营,轻管理”的观念,将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放置同等工作位置,注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其次要不断强化培训。采取各种形式,分不同层次的组织专卖执法人进行法律法规、公共关系、商务礼仪、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培训,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完善和提高。从而从整体上提高专卖执法队伍的素质。

  四、强化监督是保证。

  文明执法如果得不到监督和制约,必然难于深入、持久甚至可能流于形式。因此,我们应着重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三是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 度。要完善外部监督制度,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国家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广泛监督。广泛收集经营户、消费者和群众的批评、投诉、申诉、举报和意见,切实解决问题,及时反馈,取信于民。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有效监督,多管齐下,让社会重视,让群众满意,才能确保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持久、公正、文明,并能保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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