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情感美文

时间:2021-06-10 12:51:06 经典美文 我要投稿

丫头-情感美文

  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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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听的昵称。

  自己没有的,通常会被认为是最好的。从小,父亲离家工作,妈妈忙于生活,我总是,一个人玩的热火朝天。所有男孩子爱玩的游戏,我统统都热衷并且从来不会逊色。而女孩子喜欢的,我也算精通。记忆最深的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自己因为顽皮,摔坏了胳膊,并差点因此而休学。而那时候,流行一种玩麻将的游戏:四个麻将,叠加一起,翻转为不同的面,最重要的是游戏过程中任何一个麻将都不能掉落。课间,午休,所有人都参与,就连许多手比较笨拙的男孩子也会加入。那时候,课间是要做广播体操的。而我因为胳膊受伤,躲过这一劫。别人做操的时候,我就一个人悄悄在教室用左手玩这个。刚开始总是不习惯的,练的次数多了,最后的结果是,我左手比他们右手玩儿的还要好。现在看来,我果真是一个爱争强好胜的人。

  其实也很奇怪,争强好胜的人,大多爱出风头才对,而小学的我总是默默无语,要好的女伴从来都不多。我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这个小小世界,自己走不出去,别人也不会轻易走进来。要接纳一个人总是需要足够的勇气,而我,是胆小怯懦卑微的。原来,我从来没有发觉我的自卑已经深入骨髓了。

  初二的时候,悄悄喜欢了一个男孩子。他是个转校生,从城市转到这里。他爱打篮球,他爱穿白色衣服,他有着健康的小麦色皮肤,他写的字体是我最爱却总学不会的,他笑着的时候很帅,带有一丝魅惑,他早上早自习总爱迟到。暗恋,我只是悄悄地对他有好感。其实,我们都懂,只是年轻的我们,对异性有着的一点点崇拜的好感而已,那好感,与爱情无关。

  高中,真正意义上离开家。那是一个新的地方,新的环境,新的人。117,那是我的第一个寝室。那里住着的人,有的已经走上社会,做着自己最喜欢的事情,拥有稳定的工作;有的还在学校,大学,分布在大江南北,有的在繁华的上海,有的在繁忙的武汉,还有的,留守在家乡。高一,我们还年少,说话总是不知轻重,误会重重,也许谁都没有想到自己不经意的一句话伤害了谁脆弱的心灵,。高二,我们习惯了忧伤,离别,搬迁,离校。有些人,自离别那天起,就再也没有见过。偶尔会想起,也只能无奈的笑笑。或许所谓的误会,在离别那天起,就化作了尘埃,风一吹,就散了。高三,拼命冲刺,身体和心里承受双重压力。每天记日记,写完一本就去买另外一本。我也不知道,在那样紧迫的时间里,我怎么还会悠闲着写心情文。如果我把这空闲时间拿去好好学习,也许,我就不会在现在这样一所大学了。可是,事实是,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也许和如果啊。

  丫头,这个词,让我想到高一时认的一个哥哥。我从小就没有哥哥疼,天知道我有多欢喜如果有个哥哥。他对我真的很好,他笑起来特别像爸爸,他会在我生病时劝我吃药未果后自己买来药塞给我,他会在冬天给我买热热的番薯,夏天买香香的鲜橙,他会静静听我讲烦心事,然后逗我开心。我们会写一写小纸条,他会亲昵的叫我丫头。这样的时光,真的好满足。

  曾经有个女孩子跟我说,伤了你的心我也好伤心。那一瞬间,眼泪止不住的流。我们曾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啊,怎么会闹到现在这般模样?不可否认,是她带我走进文字世界,用文字记录生活。是不是喜欢写文的朋友都有一颗异常敏感脆弱的心呢?我们那么好,却矛盾那么多。我们穿姐妹装,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齐,上厕所,吃饭,回寝室......好的让那么多人羡慕,可结果却是,形同陌路的现在。我曾经特别好奇我们为什么要这样折磨彼此,好奇她为什么要离开。知道了之后却觉得那么可笑。知道真相原来这么伤人后开始后悔,为什么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呢?果真是没心没肺最是无敌呀。忘了说,那女孩,她曾认真地叫我丫头。

  高三的时候迷上了写信。因为压力大,总需要什么来发泄。每次都是写满两三张信纸,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说来说去也无非是那些鸡毛蒜皮的小情绪。十七八岁的年龄,却总有着不符合年龄的忧伤,或者说,刻意将忧伤夸大。看着自己写出那些骗自己眼泪,惹来别人赞赏的文字,内心也有说不出的虚荣感吧。我们总在做着不符合年龄的事宜,该张扬青春的时候却肆意悲伤,该沉思反省的时候却幻想无作为。呵!我最自豪的事情是在我疯狂的时候有人陪我一起疯。我写的信,那个姑娘个总是回复很多。我悲观,她却想方设法让我开心激励我。她说我们是娇妍美丽,她会说我是傻丫头,告诉我她一直在。幸运的是,她真的一直都在。

  记得我跟一个人说过,丫头,听起来就带着无限宠溺。他也曾无奈地揉着我的头发叫我丫头,但更多的是胖妞。这是一段我极其不想回忆的曾经,因为每提起一次心会跟着颤抖一次。那个人,会跑几条街给我买爱吃的高山洋芋,会带我去外地旅行,带我在大雨中狂奔,他会耐心的陪我逛地摊,他忍受着我的坏脾气,包容我的小任性。也许没什么可以特写的,因为,恋人们爱做的事情大多一样。爱情是个奇妙的东西,它让你欢喜甜蜜,却也潜藏着烦恼忧愁。也许是我太贪心一味索取,忘了一个人主动久了总归是会累的。那段时间,我们都发生了很多事情,也许到最后谁也无法再忍下去了,我们分开了,情人节过后一天。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恋爱,或许我真的是不合格吧。其实,我就是个恃宠而骄的人。可是他却忘了,不管我怎样任性,骨子里,我是那么卑微。任性,无理取闹也都不过是想让他多多在意我一些。明明是我先提分开,最后却是我先开口挽留。说实话,我没想到自己会走到这一步。因为,卑微的人,总是用骄傲远远隔离周围的一切。我看过那么多爱情故事,也曾对那些为爱卑微乞求的人感到鄙视,可谁曾想,我自己也会走上这样一条路。所幸的是,我这人不会死缠烂打,纵使挽留,也只能是一次。毕竟,谁离开谁,地球不会转呢?谁都不是谁的非谁莫属。但,难过的是,我时常回想起他,想起他叫我丫头时候的样子,轻柔,温暖,那般割舍不下。

  丫头,谁会是下一个叫我丫头并让我刻在心尖上的人呢?

  其实我真的很想变成像丫头这样听起来糯糯声音的人。可是,我知道,我做不到。我已经像个刺猬一样带着刺走了很远,我只是贪恋那一点点温存。

  叫人丫头的人,身上应该有着一种吸引别人的气息吧。我总固执的认为,这样的人一定会很温暖细腻。

  丫头,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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