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植保合同

时间:2021-06-11 18:08:1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农作物植保合同模板

  篇一:水稻植保承包合同

农作物植保合同模板

  甲方: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授权

  ______县(市)________农资经营服务公司 代表______ 乙方:______县(市)______乡______村  村民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为搞好水稻的病虫害统防统治,减少损失,提高种植水稻的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坚持平等、互利、公正、自愿的原则,订立______年度植保服务承包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种植的以下面积的水稻由甲方提供农药进行病虫害防治,其具体面积和防治费用如下:

  二、植保承包服务时间:从水稻移栽(或者直播田三叶一心)后至收割前止。

  三、甲方责任:提供农药并组织乙方对以上面积内水稻的钻心虫、稻纵卷叶螟、稻飞虱、蓟马、纹枯病、稻曲病进行统一防治,保证所提供的农药能有效解决上列病虫害对水稻的危害,控制损失率在5%以下(见省农业厅产量损失赔偿标准)。如果作物的病虫害损失超标,乙方须在水稻收割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过鉴定后其超标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管理技术指导乙方生产,提高产量。

  四、责任免除,以下原因造成的作物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1、发生白叶枯病、细菌性条斑病等检疫性病虫害和当前尚无法彻底防治的病虫害如水稻菌核病、水稻矮缩病时、稻瘟病等 ,甲方无赔偿责任。

  2.因为施肥、雨水、干旱、污染、除草剂中毒等原因造成的生理性病害。 3. 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的指导标准施药。(当次防治后,全村只有10%或以下的面积防治效果没达到预期效果的.,即视为没有按要求施药)。

  4.乙方虚报面积。即乙方实际防治面积大于合同承包面积而造成的损失。 5.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等)造成的乙方作物损失。

  五、乙方责任。

  1.当季水稻务必全部纳入承包范围,并如实签订服务的面积和具体田块。如因为乙方虚报承包面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造成的病虫害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2.签订早稻合同时必须缴纳预付款________元每亩,签订中稻合同时缴纳预付款________元每亩,单独签订晚稻合同时缴纳预付款________元每亩,早稻和晚稻一起签订的,缴纳预付款________元。并于早稻收割后(7月31日前),将早稻的服务费交给甲方;在晚稻收割后(11月10日前),将晚稻的服务费交给甲方。

  3.严格按照甲方的统一防治方案施药,包括施药时间、使用水量、喷施方法等,如有不按照要求施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损失责任。

  4.如果按照安排施药后,发现施药的防治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以便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避免损失。

  六、非甲方原因而出现了病虫害大发生(标准:当次防治后,全村只有10%以下的面积防治效果不好),如果乙方有要求补治,甲方可以提供对口的农药,但乙方需要支付8元每亩的农药费用,代施药劳务费用另计。乙方也可以自行购买农药补治。如果发生类似情况而乙方不予及时处理,甲方不承担损失责任。

  七、乙方有责任对承包施药的田块,在施药前,负责提供喷药水源,防治水稻后期稻飞虱时,负责提供田间分行拨浪等。

  八、如果遇到全县水稻稻飞虱特大发生(极短时间内发生数量急剧增加),为避免大的损失,甲方将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治指导,乙方有义务承担超支费用。具体的费用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九、水稻稻瘟病疫区,乙方需要在甲方防治施药时一起防治的,乙方需要另外支付稻瘟病增加的相关农药费用。

  十、乙方作物、面积有变化,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补签服务合同。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争议,秉承协商处理的原则,协商处理不成的,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授权______县(市)________农资经营服务公司 代表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联系电话: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篇二:小麦植保承包合同

  甲方:宿州市埇桥区丰园植保专业合作社

  乙方:宿州市埇桥区忧民种植专业合作社

  签约时间:20XX年9月26号

  签约地点:灰古镇付湖村委会

  为搞好小麦的病虫草害统防统治,减少损失,提高种植小麦的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坚持平等、互利、公正、自愿的原则,订立2012年度植保服务承包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种植的以下面积的小麦由甲方提供农药进行病虫草害防治,其具体面积和防治费用如下:

  二、植保承包服务时间:从小麦播种后至收割前止。

  三、甲方责任:提供农药并组织乙方对以上面积内小麦的田间杂草和纹枯病、锈病、赤霉病及蚜虫、红蜘蛛、吸浆虫进行统一防治,保证所提供的农药能有效解决上列病虫草害对小麦的危害,控制损失率在5%以下。如果作物的病虫草害损失超标,乙方须在小麦收割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过鉴定后其超标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管理技术指导乙方生产,提高产量。

  四、责任免除,以下原因造成的作物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1、发生全蚀病等检疫性病虫害和当前尚无法彻底防治的病虫害,甲方无赔偿责任。

  2.因为施肥、雨水、干旱、污染、除草剂中毒等原因造成的生理性病害。

  3. 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的指导标准施药。(当次防治后,合同承包面积范围内只有10%或以下的面积防治效果没达到预期效果的,即视为没有按要求施药)。

  4.乙方虚报面积。即乙方实际防治面积大于合同承包面积而造成的损失。

  5.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等)造成的乙方作物损失。

  五、乙方责任。

  1.当季小麦务必全部纳入承包范围,并如实签订服务的面积和具体田块。如因为乙方虚报承包面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造成的病虫草害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2.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缴纳植保预付款________元/亩。并于小麦收割后(6月15日前),将小麦植保的服务费交给甲方。

  3.严格按照甲方的统一防治方案施药,包括施药时间、使用水量、喷施方法等,如有不按照要求施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损失责任。

  4.如果按照安排施药后,发现施药的防治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目

  标,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以便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避免损失。

  六、非甲方原因而出现了病虫害大发生(标准:当次防治后,合同承包面积只有10%以下的面积防治效果不好),如果乙方有要求补治,甲方可以提供对口的农药,但乙方需要支付8元/亩的农药费用,代施药劳务费用另计。乙方也可以自行购买农药补治。如果发生类似情况而乙方不予及时处理,甲方不承担损失责任。

  七、乙方有责任对承包施药的田块,在施药前,负责提供喷药水源。

  八、如果遇到全区小麦蚜虫、赤霉病特大发生(极短时间内发生数量急剧增加),为避免大的损失,甲方将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治指导,乙方有义务承担超支费用。具体的费用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九、小麦全蚀病疫区,乙方需要在甲方防治施药时一起防治的,乙方需要另外支付该病增加的相关农药费用。

  十、乙方作物、面积有变化,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补签服务合同。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争议,秉承协商处理的原则,协商处理不成的,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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