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第三则原文及翻译

时间:2021-06-10 12:45:03 古籍 我要投稿

狼第三则原文及翻译

  《狼三则》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选自蒲松龄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共三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狼第三则原文及翻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

  流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翻译:

  一个屠夫傍晚行路,被狼逼迫。大路旁边有夜里耕田时所遗留下来的屋子,屠夫就跑进屋里躲了起来。狼从麦桔杆中把爪子伸了进去。屠夫急忙捉住它的爪子,让狼逃不走。但屠夫也想到没有办法可以把狼弄死。屠夫只有一把不够一寸长的小刀,于是割破狼爪子下的皮,用吹猪的方法来吹狼。屠夫用尽全身力气吹了一会儿,觉得狼动得没那么厉害了,才用带子把狼捆缚住了。出来一看,那狼的全身已经涨得像牛一般大了,大腿直溜溜的不能弯曲,嘴张得很大闭不上。屠夫于是背了狼回家了。

  若不是屠夫,谁能想出这样的计谋呢!

  创作背景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代表作,在他41岁左右已基本完成,此后不断有所增补和修改。"聊斋"是他的书斋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是指奇异的故事。全书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但其中也夹杂着一些封建伦理观念和因果报应的宿命论思想。

  注释

  暮:傍晚。

  为:被。

  伏:躲藏。

  去:离开

  可以:可:可以 ;以:把。

  顾:只是

  计:方法。

  遂:于是就。

  死:杀死。

  盈:满。

  豕 :猪。

  如 :好像。

  则:就;那么

  股:大腿。

  屈:弯曲。

  负:背。

  方:才。

  乌:哪里,怎么。

  死之:杀死它。

  苫:用草编的席子。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清代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 人。蒲松龄一生热衷功名,醉心科举,但他除了十九岁时应童子试曾连续考中县、府、道三个第一,补博士弟子员外,以后屡受挫折,一直郁郁不得志。他一面教书,一面应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岁时才援例出贡,补了个岁贡生,四年后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龄对当时政治的黑暗和科举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认识;生活的贫困使他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体会。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写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斋志异》外,还有《聊斋文集》和《诗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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