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时间:2021-06-18 17:50:42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范文

  篇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以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和谐、强质监”为总方针,切实加强我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破解工作难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结合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实际以及确定的各类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20xx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工作重点

  20xx年工作思路是:进一步提高意识,靠实责任,有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的总体目标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能有效结合工作有效性切实得到提高,我州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监管能力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二、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按《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规范生产,要将各项质量控制要求和制度落到实处,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记录系统的有效使用。 二是继续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以肉制品、酒类食品生产企

  业为注,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把准入关,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许可和证后监管工作质量。对新发证和换证企业要严格审核。坚持宁少勿滥的原则,消除隐患。一是对申请办证和换证的食品企业加强帮扶,严格按照审核细则进行审查,在现场核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上报,不迁就。二是不放松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严格执行巡查、年审等监管手段,对存在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或生产条件持续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做到事前保证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力争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食品的生产隐患。

  (三)有效落实监管责任,正确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健康发展。一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逐条逐项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分类记录,准确掌握和判定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基本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食品监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引导帮助小作坊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实施小作坊生产许可制度。

  (四)继续深入开展全州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安排节日检查,加强对季节

  性产品和重点产品及食品添加剂监督检查。集中整治一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食品生产加工区域和风险较高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并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以高风险产品、地方特色产品和季节性产品为重点,以监督企业生产行为是否违法,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做实专项检查的每一个细节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安排一个专项,整顿一个行业为目的。循序渐进,逐步发展,逐步完善最终防止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同时进一步探索、健全食品生产过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监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融入到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去。

  (五)全面完成食品抽检计划,严肃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确保食品生产安全。充分运用监督抽查这一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手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食品企业的产品抽查,把定期监督与专项抽查相结合,把季节性产品监管和确保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相结合,增强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适时公布抽查信息,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要曝光,后处理措施要到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震慑力和权威性。

  三、工作难点

  继续深入破解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难题。

  四、争创的亮点工作

  通过对食品审查员的培训交流,使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得到提高,全州食品生产质量保证能力得到加强。

  五、具体措施

  (一) 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和综合服务能力

  1、继续举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培训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指导培训。一是强化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教育。通过《食品安全法》、《审核通则》、《审核细则》的培训,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使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生产行为。通过开展自查,找出不足,加强整改,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生产过程控制,从而保持持续生产合格产品能力。二是对以明确界定纳入监管范围的食品小作坊要通过《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的宣贯培训,使食品生产小作坊负责人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按照“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完善和满足生产食品的基本条件,落实添加剂使用制度、质量承诺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并加贴限售区域标志。

  2、加强对县(市)局食品监管工作人员培训。一是通过对《 食品安全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核通则(20xx版)》以及相关产品《评审细则》的再学习、再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提升对食品申证企业的帮扶

  工作质量,从而达到受理、帮扶、初审、评审全过程高质量、程序化运转。二是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的学习,明确应属质监部门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界定的基本依据和具体条件,对本辖区食品小作坊了然于心,全面监管。同时充分利用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以技术促监管,落实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出厂委托检验工作,积极推进监管责任制,正确引导小作坊安全稳健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帮助扶持力度,将《安全承诺书》的签订和限制区域销售落到实处,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质量控制体系,使其逐步向食品生产企业转换。

  3、继续举办食品生产许可现场评审观摩会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业务技能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学以致用,科学监管,抓住关键环节,解决重点问题的能力,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

  (二)坚决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有效提升监管工作质量。一是继续完善和推行食品生产许可流转过程中县(市)局初审把关制度。以此来带动和提高县(市)局监管员业务能力和监管积极性,同时进一步靠实监管责任。二是切实落实年审工作制度,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充分利用年审监管手段,对存在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生产条件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到位企业

  篇二: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职责,促进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形势的稳步好转,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业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推进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和事故督查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打击无证行医,查处采供血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计划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1、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工作。在3.15、6.1、9.1前后,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或集中开展法规咨询和法规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引导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2、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订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开1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全体会议,召开4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议,组织开展2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开展1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2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召集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理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长效机制。

  (二)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以涉铅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全面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

  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工作。

  (3)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并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4)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管档案。

  (5)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

  2、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监督内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从事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xx0%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X射线机使用及防护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应用质量)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3、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县自来水公司各水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2)监督内容

  ①填写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县自来水公司、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信息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市政供水单位,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制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

  ③督促疾控中心开展水质检测.对市政供水单位—县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末梢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检测2次,检测指标包括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对辖区内3-5家乡镇水厂出厂水进行余氯(如为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则不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检测。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

  (2)监督内容

  ①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1次以上,查处违法行为。

  ③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开展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

  5、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2)监督内容

  1、建立学校信息卡和档案。

  2、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6、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篇三:药监局食品安全年度监管工作计划

  为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时序圆满完成餐饮服务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7号)精神,根据国家、省、市《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在保持餐饮服务监管队伍、思想、工作的稳定和职能的平稳调整交接,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的同时,在监管到位上下功夫,有效防控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以此为基础,贴合机构改革目标要求,坚持更加注重基层发展、基础建设、依法行政、技术支撑、机制创新、责任落实的原则,切实改进监管手段和方法,全面推进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应急体系建设,构建符合实际的综合、动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规范化的属地化、现代化、市场化、社会化的食品药品“四化”监管模式,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培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负责人和其他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并开展培训和考核,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进行调查摸底。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当前餐饮服务环节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基础数据的收集工作。

  (三)开展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和专项检查行动。按照“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巩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全面完成两年整顿任务。以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问题品种为整治对象,分月、分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切实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对“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以及重要会议、经贸洽谈、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加大监督频次和监管力度,认真、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防控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五)开展监测与评价。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专项评价。结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选取餐饮服务环节大宗消费食品开展例行风险监测。开展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专项评价。

  (六)加强日常监管。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行执法监督责任制,实施监管区域包干到岗,任务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方式,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藏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的监管,加大食品肉类、卤制品、凉菜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调查研究,实施分类管理。在卫生部门实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在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饮企业推行食品安全负责人制度,对小餐馆实施标准化管理制度,通过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类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切实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巩固和完善我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

  (八)完善应急机制。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建立重大活动保障、重大事件信息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食物中毒的预警防范工作,根据不同季节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趋势,及时向社会宣传防范食物中毒的监管信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

  (九)制定完善制度,加强落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促使餐饮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索证索票、台账建立、保洁消毒、质量安全承诺等xx项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日常监督制度、行政许可制度、食品安全分析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来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

  (十)加强网络建设。要在原试点县(区)的基础上,加强完善和修复监管网络建设,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县(区)、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保证信息畅通,不留死角、无盲区的监管体制。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站在讲大局、保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餐饮

  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出现懈怠、松劲的工作情绪,杜绝出现监管空白。

  (二)加强督促落实。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消除监管的空白和死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学校食堂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晨检及留样制度落实情况,卫生状况,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情况,履行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的情况,严防集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县(区)局按照市政府《普洱市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强与党委、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紧贴政府中心工作,正确处理餐饮服务产业发展与监管的关系,加强部门横向联系,躬身问计基层群众,虚心请教兄弟部门,有效推进了餐饮服务监管。

  (四)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要切实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建立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到责任、任务、人员、措施、奖惩五落实。要加强应急值守,明确相关责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反应迟缓、措施不力、处置不当、迟报瞒报、查处不力的,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我局将要求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篇四:青阳县商务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青阳县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屠宰行业和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食安办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 工作目标

  认真贯《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依法行政,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县肉品市场和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 工作重点及措施

  1、生猪屠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格依据《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业的监管。完善现有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生猪进场检疫、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屠宰加工及经营秩序,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积极推进“放心肉”体系试点建设,促进规模化生产,发展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酒类流通监管。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

  推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酒类市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酒等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3、超市监督检查。根据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一步推进超市建立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4、节假日食品安全。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餐饮服务、重点流通企业的管理。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库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确保市场供应和安全。

  三、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部署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开展机

  关学法执法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让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及时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报送日常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活动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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