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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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大力下移工作重心,着力推动强基提质,全力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连续9年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

乡镇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一、2014年度工作总结

  (一)工作效果

  1.统计数据准确化。着力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主动报实出生人口等统计数据。截止9月30日,全县共出生9904人(其中:男孩5332人,女孩4572人;一孩5055人,二孩4119人,多孩730人),人口出生率11.34‰,死亡3682人,死亡率4.22‰,人口自然增长率7.12‰,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81.96%,全员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76.41%,出生人口性别比116.62;落实节育手术9795例(其中:结扎1287例,上环7944例,皮埋157例,流引产407例)。修正全员人口数据23.94万条,全员人口数据逻辑准确率99.99%,数据完整率99.94%;采集录入全员流动人口24.75万,高质量做好padis系统、乡镇智能客户端信息双向协查反馈,流动人口“一盘棋”网络协作到位率100%,信息反馈率100%,重点信息反馈率100%。

  2.优质服务精细化。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以下简称“国免”项目),截止9月30日,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164对,目标人群覆盖率86.75%,评估高风险606人,全部进行了优生优育指导,早孕随访率99.51%,妊娠结局随访率99.93%,实验室室间质评结果合格率100%;认真开展出生缺陷干预,68人参检,查出染色体异常3例,有效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经严格鉴定后确定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147人(其中2014年新增20人),全部得到康复治疗。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16例,确定15对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普查9.73万人次,减免费用12.6万元。

  3.依法治理常态化。依法治理生育秩序,法院强制执行计生非诉案件102起,查处并已结案“两非”典型案件3起。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切实做到宣传、服务、执行三到位,共发放“单独两孩”《再生育证》204本。严格执行计生审查制度,审查单位362个、个人6149人,否决单位1个、个人29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依规执业,全县未出现因违法行政或违法执业而引发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或恶性案件,未出现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维护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和群众合法权益。近10年来,实现涉计生事件零上访。

  4.利导政策长效化。县委、县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和桂发〔2013〕5号文件规定的“23条计生利导政策”,有几项优惠政策在全省都是少有的,如:实行农村计生家庭子女考取县内高中时加一个“a”的政策,可为独生子女、纯二女户家庭免去借读费1.12万元。截止6月30日,采取“直通车”的形式由邮政储蓄银行发放计生利益导向资金413.52万元(农村奖扶资金212.4万元,特别扶助资金130.56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25.56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45万元),其中县财政在国家、省、市、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提标发放计生利导资金188.47万元。县财政每年预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600多万元,截止9月30日共录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3152人,10月1日前已发放奖励金61.2万元。为确保执行政策的严肃性,对一些改制企业提前退休的人群,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定再发放到位。同时,县计生协会开展了具有特色的生育关怀一帮一、进校园、抗灾救损、走访慰问等活动,扶助1878户贫困计生家庭,发放扶助金131.12万元。全县63户独生子女家庭在征地补偿时享受“增加一人份额”政策资金3.78万元。

  (二)主要做法

  1.突出党政统筹,保障持续发展

  (1)强化保障措施。高位推动,统筹决策,全力强化计生工作基本保障。2013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8次专题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14大类23个具体问题,召开4次全县性的大型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继续推行县级领导、县直单位联系乡镇(街道)XX县级主要领导联系后进乡镇制度。坚持“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总体原则,确保人口计生财政投入逐年稳定增长。2014年县本级计生经费计划投入2079.33万元,比2013年财政计生经费实际投入1840.24万元增加239.09万元,增幅12.99%。县委、县政府在县财政资金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优先保证计生利益导向经费和计生工作保障经费,预算奖扶、特扶、“国免”项目配套经费、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独生子女保健费等计生利益导向资金共406万元;预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625万元;新增 “抓基层、抓基础”活动经费100万元,今年县乡两级已投入157.6万元改善村级计生服务条件;预算“国免”项目和整治“两非”专项经费各30万元,流动人口专项经费86万元。从2013年开始,将村组计生信息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30元由县乡两级按6:4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2014年预算组计生信息员工资114.1万元,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县委书记廖桂生、县委副书记、县长庹登军等主要领导多次参加全县计生工作重大活动,采取召开计生工作现场推进会、蹲点指导等办法,经常专题听取汇报,经常过问计生工作,深入联系乡镇(街道)及计生综治部门抓调研、抓督导、抓整改、抓落实。在5月30日召开的全县计生工作推进会上,县委书记廖桂生特别指出:“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不重视等于对自己的政治前途不负责”。为此,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一把手引起了警醒、引起了共鸣,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到了“五抓”:理直气壮大胆抓、突出重点扎实抓、讲究方法善于抓、保证力量常态抓、全面部署统筹抓,全县上下形成了“党政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群众响应”的良好格局。

  (2)强化考评创新。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计生工作责任,从2013年起县综合评价中对乡镇(街道)、县直及垂直管理单位人口计生(计生协)工作考评分值确定为5分,占考评总分值5%;2014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对乡镇(街道)XX县直计生综治单位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与16个县直主要计生综治单位签订计生综治工作考评责任书,将涉及省计生考评相关县直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县综合评价总分中予以加分或扣分,通过责任书的签订和严格考核强化县直计生综治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扩大计生工作“一票否决”范围,将乡镇(街道)驻村(居、社区)干部XX县人口计生委联系乡镇(街道)驻村(居、社区)干部职工纳入“一票否决”的问责范围,强化县乡干部责任;把村级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与村级工作经费和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的绩效工资挂钩,制定严格的村组计生信息员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不断强化村级管理考核,努力做到工作责任到村、制度落实到村、服务延伸到村、奖罚兑现到村,着力增强村级干部抓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3)强化责任追究。1月22日召开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对2013年度乡镇(街道)、村(社区)计划生育综合考核评估结果、“一票否决”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兑现计生目标管理奖金27.66万元、罚金7.14万元。对被列为201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重点管理单位的流峰镇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按照“一票否决”制度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将洋市镇、桥市乡、荷叶镇列为201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警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计生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将29个行政村列为201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重点管理村实行“一票否决”,责成相关乡镇(街道)对其支部书记、主任、计生专干进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扣发定员工资,取消各种奖励,并由县财政扣除“重管”村当年村级工作经费的30%共计19.21万元。

  2.突出常态推进,确保科学发展

  (1)注重宣传倡导。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多方位、多角度、多人群、全覆盖开展计生宣传。特别是“单独两孩”政策启动以来,扎实开展宣传引导,消除部分群众对生育政策调整的误解,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平稳推进。组织、宣传等部门有计划组织领导和干部学习研究人口理论、计生政策法规和计生工作形势,在5月29日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县委副处级干部颜复伟同志详实解读了计划生育新政策;县委党校一个月以上的科干班、中青班专门开设了人口理论和计生政策法规课程。县级计生宣传教育专项经费预算由去年的86万元增加到167万元,在县城繁华街道高标准打造了一条长达4千米的灯箱广告宣传街,在环城西路绘制了一面360平方米图文并茂的宣传长廊,在文化公园设立了一条20米的文化长廊,26个乡镇(街道)都建成了高标准的计生宣传一条街,每个行政村书写了不少于3条的固定标语;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彩铃传递计生政策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生育文化等信息,覆盖用户30余万,发送短信198万条次;县电视台开辟《人口与计生》专栏,每天播出计生公益广告,每周播出计生专题节目;桂阳新闻网免费链接计生公益广告。一年来,全县共出动计生宣传车360余台次,巡回演出快板剧目《计生奖扶政策暖人心》26场次,免费发放宣传资料30万本(份),城区内219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计生法律法规、利导政策、优生优育等知识,促使计生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7月12日《湖南日报》头版头条以《桂阳9千余人受惠“生育关怀”》为题,对我县计生惠民机制进行宣传报道,《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红网》等主流媒体全面推介我县计生工作典型做法,营造了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链接、舆情有监测、社会有反响的浓厚宣传氛围。

  (2)注重强基固本。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工作重点突出于基础。一是扎实开展计生“抓基层、抓基础”活动。2013年10月,县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奖罚措施和工作要求,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级计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调度和督查。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先后4次组织开展督查活动,由县级计生分管领导带队,分赴26个乡镇(街道)组织召开计生工作推动会议,高密度、强有力地督导基层整改到位。在重要时段每10天对各乡镇(街道)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在县电视台对排位后三名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同时由县长签发提示卡和警示卡,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考评结果排前六名和后三名的乡镇(街道)严格兑现奖罚,县财政兑现奖励经费5万元,代扣处罚资金2.4万元,真正做到了奖优罚劣,收到了增压力、促动力、挖潜力、增活力的良好效果。二是扎实开展计生数据质量提升活动。县计生业务综合指导组坚持日指导、旬督查、月整改、季考核,常态化对乡、村两级进行业务督导,每月认真分析各种统计数据,跟踪数据质量。特别是通过区域、部门数据比对和进村入户调查等方式,核准、报实出生人口等各项基础数据,做到了出生人口应补尽补、基础信息准确有效,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和及时率不断提升。三是扎实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和星级示范村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计生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以“基层民主”促进“群众自治”。桂发〔2013〕5号文件明确规定,凡是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达到县级模范村、先进村、合格村标准的,县财政每年一次性给村(居)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非村干部)发放补助2000元、1500元、1000元;被国家、省、市、县级评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该村(居、社区)2万元、1万元、0.5万元、0.2万元。各级党政一把手和计生分管领导在联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办点示范,形成了以点带面、城乡联创、次第推进的局面。目前,已分别创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1个、5个、223个,创建市级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7个。

  (3)注重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将计生综治工作与本部门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罚,形成了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组织、宣传、统战、民政、人社、工商、工商联、农村工作部等部门严格执行计生审查制度。组织、宣传、公安、人社、住建、工商、民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认真做好计生协同管理工作。公安、卫生、人社、民政、教育、工商、住建等部门全面开通“实时通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财政部门足额安排、及时拨付本级计生事业经费,按时足额拨付中央和省拨付的各类专项资金。宣传部门健全并执行好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制度和人口计生新闻报道审查制度,加强计划生育正面宣传报道和经验推介。县委、县政府统筹民政、教育等14个部门切实落实计生利导政策。财政、人社、公安、民政、审计、人口计生等部门全力推动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在桂阳落地。民政部门对计生家庭低保救助标准提高20%,每月发放保障金40.67万元,4602名计生家庭成员享受待遇;对计生家庭成员大病救助按其住院个人负担基本医疗费的30%进行救助,比一般家庭救助标准提高20个百分点,救助25户计生家庭13.73万元;开展临时救助时对计生家庭每户救助1000元,比一般特困户提标200元,救助31户3.1万元。教育部门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子女考取县内高中时,从其初中毕业考试学业成绩的b、c、d等级中选取最低一个等级上浮为a的政策,今年152名学生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其中12人因加a被省级示范中学录取共减免费用13.44万元;全县各中学、小学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时,对553名计生家庭子女按照每人提标20%的标准发放补助金,提标发放补助资金6.32万元。县财政为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14周岁以下子女1972人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款11.83万元。农村工作部在安排太阳能、节煤炉灶、沼气池等农村新能源项目补贴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两女家庭的补助标准提高20%,为15户计生家庭发放补助金1.73万元。移民部门按每户2万元的最高标准优先安排移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两女户避险搬迁建房补助,比一般家庭高出1.4万元;对独生子女家庭按每户增加一人的标准划分宅基地或给予补助;已经享受移民后扶政策的独生子女,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继续享受移民后扶政策;对移民计生家庭子女考上全日制大学的每人奖励3000元。县委统战部、工商联实施“民企联村”工程,优先安排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两女家庭成员就业。工商联开展公益事业时优先扶助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生两女家庭31户2.79万元。住建部门安排计生工作经费5万元,专项用于慰问帮扶困难计生家庭、购买“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等方面支出。县教育基金会优先为21名贫困计生家庭大学生发放助学金5.9万元,每人扶助2500元—3000元。人社部门免费为计生家庭提供就业培训。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计生协等群团组织在安排帮扶项目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

  3.突出以人为本,促进转型发展

  (1)创新利益导向机制。近年来,我县不断创新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让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在各级配套资金的总额上提高50%比例发放,由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144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在各级配套资金的总额上每人每月增发365元,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城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1800元、2040元、3240元、4080元提高到6180元、6420元、7620元、8460元;对尚未达到特扶对象年龄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县财政根据伤残等级每年给予1200元、2400元或3600元资助,对尚未达到特扶对象年龄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县财政每年给予5000元资助。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扶助标准在国家、省级配套资金总额上增发30%;特别是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精神障碍人员纳入县级扶助,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扶助金。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每年240元提高至360元。每年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提取15%比例资金用于开展生育关怀活动。

  (2)创新依法治理机制。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审批、岗位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持证上岗和行政监督等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依法行政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严防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规范执法行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全面公开公示计生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案件处理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和效率。通过热线电话、网络、举报箱等方式,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及时化解矛盾隐患,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规范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若干规定》,将社会抚养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县法院计生合议庭采取依法划拨银行存款和拘押当事人等方法严格追究违法生育者法律责任,有效维护了计划生育政策法律的严肃性。三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卫生、人口计生、公安、药监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常态化开展整治“两非”工作,医疗机构完善预防“两非”机制和出生实名登记管理等制度,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防治工作;严格查处3起“两非”案件,对2个涉案单位行政处罚各1万元,对涉案人员处以2万元的罚款,对涉案医师邓某降级行政处分,对涉案人员罗某予以解聘。

  (3)创新优质服务机制。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密切协作,扎实推进“国免”项目。项目实施中坚持做到“三个四”,即:领导、责任、投入、宣传“四到位”,队伍、阵地、制度、机制“四完善”,规范流程、综合评估、定期随访、数据管理“四精细”,项目工作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继续对“国免”项目进行“扩面提标”,目标人群覆盖农村、城镇和流入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国免”项目结算标准由每对240元提高到300元。依法依规做好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鉴定治疗、病残儿医学鉴定和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促进家庭幸福。着力推进药具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药具服务,9月18日,省计划生育药具物资管理站党组书记赵仁贵对我县创建全省县级药具示范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4)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一是创新流出人口服务管理。2013年11月,成立了XX县驻东莞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0万元,采取“商会+协会”的工作模式,强化桂阳籍入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年来,采集6.86万人的信息,落实节育措施328例,走访群众89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700份,为群众维权16人次,开展生育关怀走访慰问56人,发放慰问金5.6万元。同时,我县与XX市XX区、XX县、XX区、XX市签订区域协作协议书,两地双向互动服务管理实现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创新流入人口服务管理。县乡村三级积极与物业、单位、企业、业主委员会等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全员流动人口清查服务活动,计生服务管理无缝覆盖。制定并落实“生育关怀”、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免费办证等6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优惠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计生协会5个,其中在县工业园区计生协会设立分会12个,强化企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三是开展流动人口优质服务。每逢春节等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县、乡计生服务队在车站、市场等地开展大型宣传服务活动4次,免费发放计生宣传资料6.2万份(册)、计生药具5000盒,接受群众咨询12万余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基层基础工作不平衡。当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仍然存在乡镇(街道)之间、村与村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一些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查一治”、节育措施落实等基础性工作开展不够经常,存在育龄妇女漏管理、环孕情漏检测、节育措施漏落实等现象。有些乡镇对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只有方案没有切实抓好创建落实。少数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存在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现象,有些组信息员没有履行好职责。

  2.社会抚养费征收不规范。有些乡镇存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执法不规范、证据链不完整、征收标准不严格、征收到位率低等问题,少数乡镇社会抚养费没有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对依法行政的要求更高、更严。

  二、2015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1‰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6以内,查处“两非”典型案件3起,奖扶对象确认及时率和注销及时率均达100%,统计准确率达98%以上,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6%以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早孕随访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均达85%以上,创建一批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和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二)工作思路:扎实夯基础,坚持抓经常,合力求实效,整体上水平。

  (三)工作方式:日指导,旬督查,月整改,季考核。

  (四)工作措施:继续开展人口计生工作“抓基层、抓基础”活动、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切实强化“五抓”:理直气壮大胆抓,突出重点扎实抓,讲究方法善于抓,保证力量常态抓,全面部署统筹抓。

  1.理直气壮大胆抓。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2015年是计生卫生机构改革的关键期和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过渡期。由于宏观政策的调整、计生卫生的合并,导致不少群众认为计划生育政策要全面放开了,导致了一些同志思想上有波动、行动上有迟疑,实际上大家要看到计划生育政策的大方向没有改变。一个是《宪法》确定计划生育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仍然没有改变,第二个是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没有改变,第三个是“一票否决”制没有改变。这“三个不变”决定了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仍然是我们要举全县之力抓好的工作。尽管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但这是在大的政策前提下作出的适当调整,所以大家要认请形势,并不是说改革了、合并了就可以放松了、歇脚了。2013年,我县在湖南省县域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列全省第九名,大家要看到,县域综合实力按照“经济总量、人均均量、经济运行质量”进行评分排名,桂阳作为XX市第一人口大县,人均均量对我县保持“全省十强”的影响力不能忽视。我县计生工作仍然形势复杂,任务艰巨,提升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仍然任重道远。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同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标准更高了,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如,人口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且数量巨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为难点;“二元”户籍管理体制被打破使计生管理对象的成份更加复杂,服务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和依法行政的严格规范导致计生行政管理手段弱化,村级干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仍然存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压力有增无减;广大群众对计生优质服务和利益导向有新需求、新要求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分析,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统筹行动,把计划生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切实做到理直气壮大胆抓,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氛围,积极探索新时期计生工作规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桂阳实现“融入大郴州、加速新跨越、聚力建小康、争当郴州起飞的排头兵”的宏伟目标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突出重点扎实抓。一是抓好优质服务。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和要求,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计生优质服务,科技工作力求准确、实在、可靠、有效,提升优质服务质量、效益和群众满意度。加大宣传服务力度,全面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5800对,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爱心助孕”工程,县财政按有关文件规定向这些家庭计划怀孕夫妇发放生育补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做好计生手术并发症鉴定治疗和病残儿鉴定工作,助力和谐家庭建设。二是抓好依法行政。稳妥实施“单独两孩”等现行生育政策,采取法律、经济、政治等手段依法综合治理生育秩序,充分发挥县法院计生合议庭的作用,加大依法强制执行的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和违法生育成本,确保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建立健全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执法监督制和持证上岗制等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确保每起计生行政执法案件做到征收主体和程序合法、调查取证真实完整、适用法律法规正当准确,杜绝假案错案、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社会抚养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和使用社会抚养费,确保65%以上社会抚养费用于计生利益导向;卫生计生、公安、药监等部门和单位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标本兼治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回归正常。三是抓好利益导向。严格按政策规定条件和实施程序准确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奖扶、特扶和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等政策和我县“23条计生利导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有效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动态调整扶助标准,创新扶助项目,重点做好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等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工作,在生活、养老、健康、精神、生育等方面给予他们更多关怀关心,更好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3.讲究方法善于抓。新形势下推进计生工作需要我们创新工作思维和方式方法,每项工作都要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常态化推进,精细化落实,提升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创新宣传教育。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整合社会和部门资源,开展多样化、多层次、人性化的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让计生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注重个性化宣传,充分调研、准确把握不同年龄、不同阶层人群的不同需求,围绕“单独两孩”政策、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依法行政、优生优育等重点内容,提供群众喜闻乐见、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注重新媒介宣传,通过信息网络、有线电视等新媒介,采取发送信息,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新形式,扩大计划生育宣传覆盖面。要注重面对面宣传,利用春节、元旦、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假日深入车站、集市、村(社区)开展大型宣传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二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强化区域协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长效机制,做好padis系统和智能客户端信息的监测应用、交换处理,提升XX县驻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和要求,县乡村三级积极与物业、单位、企业、业主委员会等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全员流动人口清查服务活动,做好信息采集录入、均等化服务、流动人口维权等工作,实现计生服务管理无缝覆盖,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落实“生育关怀”、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免费办证等6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优惠措施,关爱计生家庭“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主动为他们解决最关心的困难和问题,让更多的流动人口感受到党的温暖。三是创新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合同管理。乡镇(街道)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XX县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打造诚信计生,做好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孕情监测和生殖健康普查,提高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群众健康水平。

  4.保证力量常态抓。一是加强县乡计生队伍建设。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中,整合优化卫生计生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稳定人心,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乡镇(街道)计生专干、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统计员、法规员、流管员和计生协专职人员的配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振计生干部精气神,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健全计生协会组织,发挥计生协会在落实计生基本国策中的独特作用,创新开展生育关怀、计生系列保险等工作,更好实施幸福工程、“三结合”等项目,落实好计生惠民政策。扎实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星级示范村(居)“三级联创”活动,创建一批示范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推动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和经常性工作开展,促进计划生育民主自治,为开展计生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三是加强村组计生工作。村组是计生工作的前沿“阵地”和落脚点,村组计生干部是抓好计生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我们计生工作的薄弱环节。因此,建设一支敢于抓、善于抓、高素质的村组计生工作队伍,直接关系到计生工作能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村(居、社区)支部书记或主任每月下旬主持召开组计生信息员例会,总结当月计生工作,汇总当月人口出生等信息,研究部署下月计生工作,促使组计生信息员常态化做好信息采集、上报、宣传、随访、服务等日常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等计生统计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增强计生宣传服务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制定统一的《村(居、社区)计生工作服务手册》。同时,要保障村组计生干部待遇,确保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

  5.全面部署统筹抓。面对计生卫生合并和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的新形势,必须统筹各级各部门的力量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和创新,更好地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将计划生育工作成效作为综合评价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工作实绩、干部政绩及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促使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计划生育职责。要求各乡镇(街道)制定组计生信息员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组计生信息员履职情况。为此,在每季度对乡镇(街道)计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时,增加考核内容两项:一是村(居、社区)支部书记或主任每月下旬主持召开组计生信息员例会情况;二是各乡镇(街道)制定组计生信息员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组计生信息员履职情况。党政一把手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重点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棘手问题,各级各部门计生干部要合力履行计生工作职责,统筹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转型发展。二是强化督查指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促进计生工作常态化落实到位。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计生综治部门党政一把手掌握计生工作情况、贯彻落实省市县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所联系村(居、社区)计生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考核。同时,省、市、县督查通报情况一律纳入县级计生工作年终考评。人口计生部门要经常深入乡村两级和计生综治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协助做好计生业务工作和经常性工作,帮助查摆问题、研究对策、抓好落实。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健全计生综治工作考评机制和计生综合成员单位协调议事制度,促使各级各部门充分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努力在全县形成“党政统筹、部门配合、村(居)民自治、社会参与”的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格局,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统筹推进,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强大合力。特别是各计生综治单位要在利益导向政策落实、信息互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等方面统筹协调,合力攻坚,提升工作水平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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