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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公司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 时间:2017-05-18 我要投稿
合作办公司协议书范本

  随着社会的发展,合作开公司的情况不在少数,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合作办公司协议书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合作办公司协议书范本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设立甲方分公司,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合法身份进行识别,做出合作或停止合作的决定

  2、负责提供甲方的委托书、任职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文件,以便乙方在当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执照和有关手续。

  3、 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由乙方派专人来甲方学习,乙方自行承担交通及食宿费用);

  4、 对乙方拟定的办公人员及办公场所等办公条件进行把关审核;

  5、 负责建立和维护分公司的门户网站,在合作期间由乙方有偿使用;

  6、 如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任意一项或对甲方以及相关第三者造成损失且情节恶劣者,甲方则有权撤销乙方的分公司负责人职务并收回分公司相关手续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究权;

  7、 对乙方一切经营活动以及财务往来、员工聘用均有监督、知情和指导权;

  8、 在乙方正常经营工作中,甲方不得轻易裁撤乙方分公司工作人员;

  9、有权监督和制止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或恶意竞争行为。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以合作的方式担任甲方分公司负责人,并在协议签订后24小时内向甲方交纳合作管理费 万元,合作管理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2、分公司办公场所的租赁费、办公费、工作人员工资、税务、业务开展经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分公司网站建设费用、网站维护费用每年800元等均由乙方承担(第一年由甲方承担),从第二年开始向甲方交纳;

  4、在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注册的“劳联”商标及有关图形的文字说明。

  5、 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上报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6、 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借贷;

  7、 乙方的经营项目范围不得超过甲方的项目范围,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8、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并且要向甲方公开道歉;

  9、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甲方;

  10、 乙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罢免乙方分公司负责人职务;

  11、 乙方不得随意与同行业合作或恶意竞争,如有类似情况必须向甲方汇报,经甲方允许后方可操作;

  12、 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及技术培训课程;

  13、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留存并且签字确认;

  14、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租赁协议/负责人身份证明均由乙方提供;

  15、各分公司之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部署和安排,精诚团结,紧密合作,严禁互相指责攻击和造谣中伤以及散布一切不利于甲方形象的言论。

  三、 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及相关营业原则

  1、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以分公司名义开展派遣业务及签订有关经济合同,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直至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所缴纳的合作管理费一概不予退还;

  2、为便于分清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用工单位支出的全部费用均应汇缴到乙方账户,由乙方统一核算,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配,乙方自接到用工单位所汇款项后,24小时内须将属于甲方应得款项(减去应缴税款)汇到甲方账户;

  3、乙方财务人员必须由甲方审核认同后并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双方出资形式

  1. 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1)、(2)和(3)项的协议规定出资。

  2. 甲方以其注册的劳联商标、甲方的商誉、非专利权技术、承担的风险和连带责任及营销技巧方法培训等无形资产以及本协议第一条(3)、(5)两项的协议规定出资。

  五、利润分成及奖励办法

  1. 因劳务派遣项目运营的特殊性,甲乙双方按照分公司营业额税后利润进行利润分配;

  2. 乙方开发的企业客户由甲方输送人员,甲乙双方按照税后利润的 6:4分配;

  3. 乙方自身独立开发的企业客户和派遣的人员,甲乙双方按照税后利润的 4:6分配;

  4. 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所有信息共享,其之间相互提供信息或务工人员同样享受利润分红或者一次性经济补助,进行分配的比例是 ____﹪(甲方):____ ﹪(第一分公司): ____﹪(第二分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与分公司另行协商确定一次性补助金额;

  5. 乙方在其他方面的收入甲方均不进行分成;

  6. 乙方所经营的分公司月营业额(税后)____万元人民币保持一年或以上者,甲方将会为乙方组织香港旅游并奖励笔记本电脑一台;

  7. 如乙方推荐新的加盟商给甲方,甲方和加盟商达成合作办分公司事宜,并已收足加盟商的合作管理费,甲方将一次性奖励加盟商合作管理费的30%给予乙方;

  8. 乙方所经营合作的分公司成立后,乙方须办理一部或一部以上的尾数为____的手机或固电话号码,办理成功后甲方将给予乙方____元的现金奖励;

  9. 如乙方连续两年月营业额在____万元以上,或两年总营业额在____万元以上,乙方可以申请向甲方入股,或者由甲方为其配备经济性轿车一辆,此车乙方只有在分公司任职期间具有使用权,产权仍归甲方所有;

  六、 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2. 协议到期,如乙方不再续签协议或协议期内终止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清查乙方在经营分公司期间的所有经营项目和财务状况以及债权债务,双方经过申报公开声明后,乙方将开具分公司经营证明;

  七、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5. 本协议附件:甲方证照复印件,乙方证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名: 证件号码: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合作办公司协议书范本2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五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出资额为五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jian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