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用人单位申请用

时间:2022-05-21 00:50:46 仲裁申请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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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用人单位申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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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用人单位申请用)

  劳动仲裁申请书(用人单位申请用)

  格式:

  申请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身年月,民族,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与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1、申请书副本x份(按被申请人人数确定份数);

  2、证据xx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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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县邮政局

  地 址:**县永丰镇

  法定代表人:杨**,该局局长

  被申 请 人:谢****,男,1xxx年5月27日出生,汉族,**县人,住本县永丰镇天青街44号。

  申请撤销事项: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双劳仲案字(20xx)12—7号仲裁裁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请求依法撤销该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适用法律不当

  1、上述仲裁裁定结果为“由被申诉人(即申请人)**县邮政局支付申诉人(即被申请人)谢****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000元,赔偿失业保险损失1504元,退还服务质保金10200元,以上合计金额1570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终局裁决的情形只有在各种费用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才适用。20xx年**县最低工资标准为470元,按12个月标准总金额为5640元。也就是说,只有在伍仟陆佰肆拾元以内的标准范围,才适用终局裁决。

  而上述裁决结果远远高于伍仟陆佰肆拾元标准,显属适用法律不当。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合法有效且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而上述仲裁裁决书上引用的却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保发[20xx]12号《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经济补偿规定,这完全是牵强附会,该通知只针对那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由此可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xx年11月以来是有书面合同的,根本不属于劳社保发[20xx]12号文件范畴,因而上述裁决适用法律依据是不适当的。

  二、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

  本案在仲裁过程中,申请人**县邮政局向仲裁庭提交了被申请人谢****拖欠申请人报刊款的相关证明,但仲裁裁决书中既没有提及,也没有在仲裁裁决中将服务质保金与报刊欠款进行冲抵,严重违背事实真相。

  综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裁决予以撤销。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xxx年x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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