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2 10:46:19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导语: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1

  1、学生不得私自带手机带教室;

  2、个人拥有手机的同学,应及时向老师汇报,并做好登记;

  3、有手机的同学把手机上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保管;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7、本制度自20XX年3月27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2

  1、河南宏力学校高中部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委、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3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4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5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6

  一、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校园文化管理环境,学校特设立手机的.监管领导小组。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节课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3、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统计通报工作。

  5、做好没收学生手机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学生家长承诺书存档工作。

  7、非住校生学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进一查制度。

  三、处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此手机由学生第一监护人来学校领取。领取时家长应给学校写一份承诺书。否则,任何人不允许领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没有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学校查处一例,没收一例。该手机必须等到该生毕业后由该生第一监护人方可领取。

  3、凡是家长给学校写过承诺书的,再次发现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没收。等到该生毕业后方可领取。

  四、相关考核

  1、凡是学生上课期间玩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科任教师2元。

  2、不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带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学生举报一例者,经查属实,给举报者班级加20分。

  4、凡发现为学生使用手机提供便利者,一律通报批评并扣该班级20分。

  5、后勤工作人员,凡发现学生在生活区带手机,特别是接打手机者,一律给予没收,并交到学校且给予该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员发现不给予处理者,一次扣相关后勤工作人员2元。

  6、寝室内应加大安全检查次数,发现刀具、火机、课外书籍,一律没收,并交到学校。凡学校检查时安全检查落实不到位者,每次扣相关人员2元。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7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集会、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气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2021年3月25日起执行。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9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学习,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自身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同意意见,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系部。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认领。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五)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暂时收缴,然后交到班主任老师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暂时收缴其手机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处理并领取手机。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不及时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10

  一、危害性

  1、中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很多身体机能还不健全,手机辐射危害学生发育,影响身体健康,造成理解力、反应力、记忆力的明显下降,听觉受损,免疫功能失调。

  2、学生利用手机撒谎欺骗老师和家长,有的学生还以短信的方式捉弄老师和同学,影响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3、手机上网、QQ聊天、网络游戏、电子书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机的黄、赌、毒,毒害青少年。

  4、学生晚上躲在被窝里使用手机收发短信,看小说,玩游戏,深夜不睡,干扰他人休息,降低学习效率。

  5、课堂上手机铃响,课上听音乐,收发短信,扰乱了教学秩序,影响了听课效率,蔑视老师劳动。

  6、学生防范意识差,社会闲散人员觊觎学生手机,危及人身安全,利用手机联系外来人员,容易滋生事端,出现安全隐患。

  7、在考试时,学生利用手机作弊,严重败坏考风,破坏学风,影响了应有的考试评价。

  8、手机消费,增加父母经济负担,学生之间课余时间比手机好坏,助长学生的攀比之风,出现享乐思想,自然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和心态。

  9、手机的使用加速中学生社会化,手机成为中学生男女生交往过密的帮凶,严重影响学业,不利于中学生成长。

  二、管理规定

  针对以上携带手机对学生的危害,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凡实验中学在校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2、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职工、保安、公寓辅导员,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收缴的手机交由学校统一封存,中考结束后统一归还。

  3、携带手机的学生,屡教不改或不服从学校管教的,责令家长到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并和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班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学校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保卫科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保卫科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12

  为规范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避免学生因过度使用手机而影响学习和休息,或因手机衍生其它问题,特订定本制度。

  一、学生上课期间,禁用手机,一经发现由任课老师收缴到班主任处,保到学期结束,违纪学生填写违纪记录一份。

  二、学生考试期间,禁带手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按考试作弊论处,学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并受到“警告”处分。

  三、严禁学生在学校教室、宿舍和教师办公室充电。

  四、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的时段定为下午5:10—6:10,晚自习结束到熄灯前。

  五、使用手机指:打电话、接听电话、听音乐、上网、聊天、玩游戏、充电、下载图片、读网络小说等。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任何老师和学校管理人员都有权管理。

  六、严禁在休息时段使用手机,违规在宿舍使用,手机由生活老师上交学生处保管,并填写违纪记录。多次违规而不服从管理取消住宿资格。

  七、学生携带手机入校,应妥善保管。如出现手机丢失和其它因手机引起的后果,由手机使用者负全部责任。

  八、学生如有特殊情形需要使用手机(考试除外),可以向老师提出申请,经老师许可后才可以使用。学生不当使用手机,都会被记录在电子档案中,该记录会影响学生的评价、评优、表彰等。学生不当使用手机,又不听劝阻的,报学生处训诫,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九、该制度解释权限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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