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16 22:26:13 金磊 制度 我要投稿

2024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通用13篇)

  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24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2024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通用13篇)

  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教职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员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教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员工。

  第7条教职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教职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教职员工,不收取教职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教职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教职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教职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教职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教职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教职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教职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职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教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教职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教职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教职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教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教职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教职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教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教职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教职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教职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向教职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教职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教职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25条 教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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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避免发生各种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保护幼儿园教职员工以及全园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幼儿园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幼儿园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做好中途探访登记后准予进入。

  3、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时,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门卫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幼儿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幼儿园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幼儿园门卫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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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必须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挂牌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6、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8、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9、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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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园内规章制度,做好门卫工作。按时开关大门,做到人不离岗,有事离开时,须有人代替。

  二、注意园内的动静,防止幼儿走失或外人进入,遇有家长或生人要进园,需问明情况,核准后方可放入。

  三、保证园内的安全,教职工的非机动车进大门时,一律下车推行。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

  四、晨间接待时,配合保健老师做好晨检工作,做到不漏检幼儿,不丢失幼儿物品。

  五、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盗、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长。

  六、下午个别家长晚接幼儿时,班级将这些幼儿托付给门卫,必须加强责任心,照顾好晚离园幼儿的情绪,直到家长来接。

  七、注意门前的清洁卫生,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及绿化的养护,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优美整洁。

  八、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遇有重要信函,及时通知送达园领导。

  类型

  幼儿园课程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学科:音乐、美术、语言、常识、体育、礼仪习惯等。

  二、活动:为儿童安排各种有组织有计划的各种活动。

  三、经验:为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所提供的有益经验。

  结构

  幼儿园课程结构是由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组织和课程评价四个要素组成。

  特性

  一、基础性、启蒙性

  从教育体质的角度看,幼儿园教育是学制的最初环节,是整个学制的基础。幼儿园课程作为学前教育的载体,直接影响幼儿现时的发展,为幼儿今后甚至一生的.发展奠定基础。

  从人的发展角度看,幼儿正处于人生发展的起始阶段,是从懵懂迈开脚步走向社会的开始,因此幼儿课程不寻求传授知识的高深、系统,只需让幼儿体验关于自然,社会与人类的最浅显的知识和观念,帮助幼儿认识她们周围的世界,开启幼儿的智慧与心灵,萌发他们优良个性和品质。

  二、全面性、生活性

  幼儿园课程是实现幼儿教育目标的手段,是实现幼儿全面发展的中介,因此,幼儿园课程应以实现幼儿在身体、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和谐发展为目标,要具有全面性。

  幼儿在现实生活中,通过与大量的人、事物相互作用,从而获得知识、习得态度;体验情感,形成个性。因此,幼儿园课程必然带有浓厚的生活特性。课程内容要来自于幼儿生活,课程实施要贯穿于幼儿生活。

  三、活动性与直接经验性

  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决定了幼儿主要是通过感官来认识世界。在丰富的感性经验的基础上,幼儿才理解事物,对世界形成相对抽象的认识。幼儿的这种行动性和形象性的认知特点,使得幼儿园课程必须以幼儿主动参与的教育性活动为其基本的构成成分。在活动中幼儿获得的直接经验是幼儿发展的根本是幼儿理解世界的基础。

  四、潜在性

  与中小学课程相比,幼儿园课程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课程的潜在性和隐蔽性的特征。当然,中小学课程也存在隐性课程,但毕竟显性课程的力量要强大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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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门卫值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门卫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文明。严禁在值班室内大扑克、下棋。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3、严格执行来访客人的登记,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要严格手续;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要与单位内部要关人员、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单位内部;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

  4、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5、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6、值勤、值班人员对出入单位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特别是运货车辆应严格检查手续,核对货单,对手续不全或单货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单位保卫人员报告;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保卫干部,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7、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8、值班、值勤人员要熟悉了解单位带办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

  9、值班、值勤人员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10、值班、值勤人员违反单位门卫管理制度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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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本园教职员工进入校园内,应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校园内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内。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家长确因特殊情况接幼儿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园门卫处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处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2.幼儿家长到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处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内。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内的`车辆,需经园区负责人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门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人员对带出校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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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我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有特殊情况离岗的,必须向园长请假。擅自离岗的作为旷工处理。

  二、必须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问清来意事由,经验证登记挂牌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三、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四、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五、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幼儿早操时间必须在操场大铁门处巡逻。

  六、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发生事故,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园长并打开大门,做好相关的排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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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开、关园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三、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园属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外来人员不能在园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批准。

  六、门卫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幼儿接送时间,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严防幼儿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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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园内规章制度,做好门卫工作。按时开关大门,做到人不离岗,有事离开时,须有人代班。

  2、做好幼儿接送管理工作,来园时间(7:50—9:00)离园时间(夏4:00—5:10冬4:00—4:40)要求家长刷卡进出,防幼儿走失或外人进入。

  3、晨间接待时,配合保健医生做好晨检工作,做到不漏检幼儿,不丢失幼儿物品。

  4、工作来访、家长中途入园必须登记核实后入内。家长的交通工具、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

  5、做好园内物资的保障工作,集体财产不得私借或带出园,特殊情况须有领导批示。

  6、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长或保卫处,遇雨雪、刮风天气,做好防护工作。

  7、保证院内的'清洁卫生。每日清晨、下午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及绿化的养护,及时清除活动场地危险物品(砖块、石子、玻璃、小刀、铁丝、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发生。

  8、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

  9、确保幼儿用水安全,每天提前作好烧水工作。

  10、门卫人员衣着要整洁,上班不抽烟,语言要和蔼、文明,传达室内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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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门卫严格实行幼儿园规定的工作制度,坚守岗位,不闲坐聊天、不擅自串岗离岗,严防幼儿自行走出幼儿园大门。如需暂离开传达室,必须及时关门。

  2、定时开、关大门。幼儿来园期间,上午7:15—9:00,下午4:00—5:45开小门。

  3、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登记报告制度。来访人员进出园必须进行登记,并及时用电话传呼有关人员接待。寻找园长者须园长同意后方可进园。不允许非本园工作人员随便进出,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入园。

  4、早上教职工和幼儿来园之前以及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园离园之后对幼儿园进行全面的卫生、安全检查。

  5、家长应按规定时间接送幼儿,严格接送卡刷卡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传达室登记,方可进园。离园时间,须密切关注幼儿出园情况(是否有家长带领、情绪是否良好等),严防冒领幼儿的事故发生。

  6、衣着整洁、待人接物和气,热情接待因公事来访人员,学生家长、员工亲朋,主动服务,耐心询问,及时掌握去向和离开时间。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园内闲坐聊天,不在传达室、大门口逗留。

  7、加强幼儿来园离园时的车辆停放管理,协助保安和值班人员指挥家长将自行车、摩托车等停放在指定地点,排列有序。

  8、放学后,及时巡查幼儿园各室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好。及时关好各个班级的紫外线灯及楼梯防盗门。幼儿园物品、财产,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带出。作好学校财产保卫工作,以防失窃事件发生,确保幼儿园安全。

  9、加强节假日的门卫工作,维护校门附近的清洁卫生,不得放外来人员进园玩耍游乐。

  10、保护幼儿园里的.花草树木,不被外人踩摘;管理幼儿园的环境设施和各种玩具。负责传达室、大门内、游泳池、大小操场水泥路的卫生,做到清扫干净。

  11、做好报刊、信件转发工作。

  12、夜间不得留宿外人,注意防火防盗,发生意外事故,及时报警。

  13、做好园领导分配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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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时巡视检查全园各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报告领导,与有关方面联系,防止事故发生。熟记火警、匪警、急救站等电话。

  2、工作时间负责来访接待,询问及解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与园领导联系。对外来的文件、报刊、杂志负责登记后,发放各处。

  3、每天清扫院落、草坪和大门外的环境卫生,搞好草坪的`管理、保洁、定期拔草,保持园容整洁。及时清除活动场地危险物品,(砖块、石子、玻璃、小刀、铁丝、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发生。发现活动场地玩具、用具有隐患或险情,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4、园内大件物品出园门,必须履行检查,确保财产安全。

  5、衣着整齐,礼貌待人,工作时间不聚众聊天,不擅离职守,严防幼儿个人跑出园门。

  6、每天清扫、消毒卫生间,随时用水冲洗,保持清洁、通风。

  7、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传私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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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2、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3、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4、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防止幼儿走失,中途有幼儿的亲人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严禁幼儿误接和丢失。

  5、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6、管理好消防大门及各道大门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7、每天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8、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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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校保安管理,明确保安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和请假、奖惩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上班期间必须穿着制服,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不蓄发、不蓄胡,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2、上班期间对待师生、家长、来宾要热情有礼,耐心解答家长、来客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家长、来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熟悉本园教师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带班级、相貌特征及教师常规出入本园时间等,熟悉本园各大小设施等情况。

  4、必须掌握打卡机、门禁系统、音响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的使用方法。

  5、要与社区保安员及辖区民警保持密切联系,要熟悉园领导电话,公安报警电话。紧急状况下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并向派出所请求支援。派出所报警电话:110。

  6、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来访登记》、《保安巡查登记》、《视频观察记录》等表格,要求字迹清楚,项目内容全面准确。

  7、对待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园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守规章制度,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将师生安全和园产安全摆在首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定岗定时执勤,不迟到早退,在执勤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校园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

  2、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如遇匪情、火灾、报警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同时要坚守岗位,把好大门关,协同其他保安员共同作战。

  3、来园离园时间开放大门通行,到校园门口协助接送幼儿;正常教学时间段关闭大门,严禁离岗时不锁大门。

  4、本园家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儿,未带接送卡的家长需填写接送记录,严禁无卡不填记录的.陌生人接送幼儿。

  5、值班期间负责协助监督教职工打卡情况;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邮件、报纸、杂志的收发工作。

  6、保持保安室整洁;保持操场、门面、大楼外观整洁,及时清扫垃圾和落叶,保持美观(包括条幅、宣传画、通知、玩具等的摆放)

  7、对进出幼儿园的物品需进行检查。

  三、来访登记制度

  1、周一至周五8:30—18:00,除本园教职工与幼儿外之任何人(包括家长),均不得在任何时段进入幼儿园。

  2、对外来人员(教职员工的客人、领导、亲友,各类访客、装修作业等人员)必须先登记有效证件(认真核对证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问清楚所访问师生的姓名或办公室等,经电话确认后,由被访问联系人到值班室签字确认,方可一同进入,或由保安员保安引领来访者到相应工作联系人处。

  3、工作时间内家长送来幼儿园日常用品,做好登记并准确送至所在班级请老师签收,或通知幼儿所在班级教师下楼领取、签收。

  4、对于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5、对待来访者应礼貌待人,使用普通话交谈,具体要求见《来访人员接待制度》。

  四、安全巡查制度

  1、教学时间段经常巡查校园各楼层情况,上下午各巡查校园周边一次。值班期间除巡视外应在保安室办公。

  2、夜间1:00及4:00巡查两次,重点检查教室及办公室财产、消防设施、水电开关等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向园领导报告,做好检查记录。小憩应建立在按时完成巡逻任务的前提下,听到监控器报警,应及时查看。

  3、门岗、保安员应协助夜间对各教室门、窗、水、电的安全抽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4、全天24小时开放视频监控系统,如有异常因及时通知园领导。

  5、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节假日所有校园场所不对外开放,遇到恶意翻越栏杆入园的未成年少年,要及时清理出校园,并进行登记、教育。

  6、密切关注夜间天气变化,树立防风、防雨、防雷的安全防范意识。奖罚明细见保安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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