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2 10:08:43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学校对教室、卫生区卫生的管理工作,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行为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建立组织机构:由德育处、团委会、各班劳动委员每天对各班的卫生区进行检查和督促,每周不定时对各班的教室、卫生区进行抽查。在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计入各班的量化考核。

  2、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责任到班,坚持一天三打扫,做到教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特别是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校园卫生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3、实行奖惩制。每天实行定时检查制度,检查给予评分,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评选“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等各种评优评先,参评资格:班级卫生量化考核成绩必须进入本年段前五名。

  4、定时检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卫生区进行定时抽查,检查得分纳入各班的班级日常管理。

  5、检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7:10分之前要到②号教学楼一楼值班室报到。

  6、监督检举制度。发动学生监督检举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检举外班学生不文明行为一次,情节属实者,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将给予奖分与罚分的处理。

  7、对能坚持做到“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学生,德育处与各班级要注意发现,并采用多种形式表彰优秀,树立榜样。

  8、我校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办法

  1、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早修前、下午上课前、下行放学后共打扫三次。每周二进行卫生大扫除,每周卫生大扫除由学校德育处、总务处、团委会、各年段长联合检查。

  2、打扫范围:本班的公共卫生区、教室。

  3、打扫要求:

  A:教室标准:要求地面每天三扫,包括教室所对应范围的走廊;教室玻璃擦洗干净;前后黑板擦干净;教室内外墙壁不乱涂乱画,没有蛛网,没有脚印、球印等;所有课桌及书本摆放整齐,抽屉没有垃圾;窗台要保持干净无粉尘,不得乱放东西,讲台桌若有盆景等物品须摆放整齐;垃圾桶每半天都要及时清空,杜绝地面乱扔垃圾;卫生工具要统一收藏在教室后的柜子里。

  B:卫生区要求:教学楼、综合楼楼梯每天打扫三次;卫生区有花圃的每次打扫时要捡垃圾;卫生区地面要求全面打扫,没有死角,没有垃圾及各种食品包装袋,没有明显粉尘;垃圾桶每天倒三次。

  附: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一、教室(大扫除检查标准)10分

  1、前后黑板擦拭干净。(1分)

  2、教室内外地面干净整洁。(2分)

  3、教室内外墙壁干净整洁。(2分)

  4、所有课桌摆放整齐、书本摆放整齐。(1分)

  5、窗台擦拭干净且物品摆放整齐。(1分)

  6、讲台打扫干净且讲台桌桌面、抽屉干净,物品摆放整齐。(1分)

  7、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桶清理干净。(2分)

  二、卫生区(10分)

  1、地面要求全面打扫,没有明显粉尘,没有垃圾、卫生死角,花圃垃圾清理干净。(5分)

  2、垃圾桶清理干净。(2分)

  3、公共区域交界处无卫生死角。(3分)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

  一、 总则:

  校园卫生工作是全体师生共同的责任,全校师生均有责任完成学校交给的卫生任务,并有责任教育和指导其它人员遵守学校的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的养成教育,是全校教师及管理人员首先应当做到的,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要利用课堂及其它场所对学生进行日常卫生养成教育。

  学校卫生检查制度是全校各年级、各班、各办公室均应遵守的制度。

  学校卫生检查结果是全校各项评比工作的基础条件。

  学校爱卫会是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部门,爱卫会有权处理学校日常卫生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二、 岗位职责:

  1、 学校爱卫会:负责全校卫生管理、检查及监督的工作;组织全校卫生检查工作;评定各年级各班、各办公室等级,并进行奖惩。

  2、 各年级:负责本年级的卫生工作,并负责本年级公共场所(含阶梯教室、走廊、楼梯、各教师办)的卫生工作。督促各班完成教室及卫生区的卫生清扫任务。

  3、 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各办公室卫生的检查和督导工作。本处室所管辖的场所进行检查和评比,各处室所负责的其它工作的评比中要参考学校卫生检查评比的成绩。

  全校师生要做到人人有岗位、有责任区、人人有奖惩。

  三、 卫生清扫规定:

  1、 我校实行每日两清扫制度。各年级、各班、各办公室必须做到早晨上课前的卫生清扫,包括室内卫生和卫生区卫生,每天下午下课后的卫生保洁工作。学校爱卫会和年级负责检查和督导工作。

  2、 我校实行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每周末由学校爱卫会组织及检查,并评定每周各班卫生成绩。

  四、 卫生达标标准:

  1、 教室卫生标准:墙面无污迹无蛛网,地面无纸屑无浮土,桌凳摆放整齐干净,黑板干净无粉尘,灯具、吊扇、空调干净无污迹,门窗玻璃干净,门前三包区立柱及墙面无污迹,讲台桌内无杂物。

  2、 办公室卫生标准:墙面无污迹无蛛网,地面无纸屑无浮土,家俱摆放整齐,家俱整洁,各种电器整洁,门窗玻璃干净,桌面干净无杂物。

  3、 卫生区标准:地面清洁无纸屑、尘土,墙面干净,无粘贴物、无痰迹。

  五、 考核、评比及奖惩:

  1、 我校检查及评比,分爱卫会检查评比和年级科室检查评比两个环节。

  2、 各环节打分均实行a、b、c三级打分制。各年级、各处室报爱卫会汇总成绩,各等级成绩分别占三分之一。

  3、 爱卫会汇总成绩后,评出a等级最多的班及办公室进行表彰及奖励。

  4、 凡年级、科室卫生成绩达不到前列的,将不能参加学校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处室的评比。

  5、 学校将对获得卫生先进班及先进科室实施奖励,对卫生成绩不好的.班进行批评和处罚。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巩固校园卫生、绿化成果,加强管理,现作如下规定:

  一、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请将冰果棍、塑料袋、包装纸袋(盒)、纸杯、垃圾、废杂物、烟头及吃剩下的果皮、果核扔到垃圾箱里,不要随地吐痰。

  二、保持校园卫生。畜力车役畜带粪兜,车主应保证路面无畜粪;单位或个人装修、改建产生的建筑垃圾要自觉地在限期内清运干净,无力清运的、报请房产科进行有偿清运;不准在垃圾箱内及草坪、道路上焚烧垃圾;垃圾不能倒在果皮箱里;看护好儿童,管好宠物,不要随地便溺。

  三、爱护草坪、不准在草坪中践踏行走和堆放物品,不准任何车辆在草坪上行驶、碾压、停放,不准私自在草坪上挖、栽种。

  四、为了人身和树木的安全,请学校和家长教育学生和儿童不要上树、折枝、摘果,不准往树上钉钉、栓绳;需伐树和清树头、树枝的需报请后勤服务集团。

  五、缤纷的色彩属于大家,请不要掐花或将园花家养。

  六、机动车、畜力车、三轮车不准在方砖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

  七、不要在操场护栏或其它公共设施上晾被褥、衣物。请全校干部、职工、家属、居民和大、中、小学学生支持学校的校园卫生、绿化工作,贵在参与、重在维护,让农大校园更加整洁、文明,焕发出充满着绿色的勃勃生机。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我校校园卫生管理,营建文明、整洁、优美、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校园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分工与职责

  1、后勤管理处是校园卫生管理工作的职能管理机构,负责全校卫生工作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评比和协调等项工作。

  2、各系(院、部)、图书馆、校医院:

  ⑴负责本单位所用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办公室、计算机房、图书馆用房、医院用房等室内卫生的清扫和保洁。

  ⑵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所在楼栋走廊、楼梯、厕所、卫生间及楼栋周边配套绿地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管理工作。

  ⑶负责对本单位师生进行爱国卫生教育,养成人人维护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作人员劳动的良好风气,营造文明、卫生、优雅、和谐的教学、生活环境。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1-2次校园环境卫生义务劳动,及时制止和处理损坏环境卫生设施、违反爱国卫生管理规定的的不良行为,坚决杜绝脏、乱、差现象,确保辖区环境、卫生状况持续良好。

  3、校机关各部门、处、室、各直属单位:

  ⑴负责本单位办公室、仓库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⑵监督检查所在楼栋公共卫生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⑶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爱国卫生教育,养成人人维护环境卫生、尊重环卫人员劳动的良好风气。

  4、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校园学生生活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的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监督检查。负责校园风景林地、行道树、景观水面、园林景观设施的清理保洁及所有属于学校托管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和保洁。

  (2)负责监督检查物业服务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与学校签订的托管协议,做好全校所有道路、广场、花坛、草坪、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内的走廊、楼梯、厕所、卫生间的卫生清扫与保洁工作。

  [2]做好校园办公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等周边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监督检查。

  [3]负责全校院内的乱贴、乱画、乱挂、乱摆、乱放、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的清理工作及垃圾清运工作。

  [4]加强员工特别是环卫人员素质教育,提高现代环卫意识和业务、管理能力。

  第三条、环境卫生标准要求

  1、各系、部,机关各部、处、室、直属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室内卫生要每天清扫,经常通风。做到物品布局合理、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无烟头、无杂物,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

  2、物业服务公司要组织清洁工对所属责任区实行全天候的清扫保洁。切实做到地面清洁、墙面干净、玻璃净亮、垃圾入池、及时清运,道路、广场、草坪、花坛无白色垃圾。

  3、各临街经营商户实行“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整洁,对门前乱堆乱放、乱扔杂物、乱停车辆、损坏树木、随地吐痰等有损校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报后勤管理处予以处罚。

  4、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空饭盒、塑料包装袋等废物。禁止随地便溺,禁止向路面倾倒污水。建筑物应保持整洁美观,禁止在沿街建筑物、树干、电线杆、灯柱和公共设施上张贴或涂写标语、广告。禁止在校区内乱立招牌、广告牌、标语牌,未经批准禁止在广场和道路悬挂横幅和其它有碍校容的物品。

  5、禁止占用道路搭棚设亭、堆放物料、摆摊设点,经批准在指定位置经营水果、冷饮制品的,必须备置垃圾容器,保持场地整洁。

  6、在校区内行驶的各类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运载流散物体的车辆以及清运垃圾、粪便的车辆,装运设备必须密闭完好,不得沿途撒漏。

  7、基建施工应在批准占地范围内作业,临街作业时应设置围墙,竣工后按规定期限拆除临时建筑及设施,清理现场,修复被损坏的墙面、路面等公共设施。基建垃圾应由施工单位或个人负责运出学校,确实不能处理的可向后勤管理处反映,按市政有关标准收费服务。严禁在校区乱倒建筑垃圾。

  8、电力、通讯维修、绿化等有关部门作业,应保持道路、绿化带、花坛、人行道、行道树的美观、整洁,遗留的渣土、枝叶等应及时清除。

  9、凡在校园内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环境卫生的责任,都应当尊重环卫工作人员。各单位在公共环境卫生责任区内清扫的垃圾,沿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活垃圾应直接运送到附近的垃圾池内。物业服务公司每天定时清运到垃圾中转站。

  第四条、奖励与处罚

  1、学校每学年表彰一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2、有以下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学校给予表彰或奖励:

  ⑴环境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

  ⑵维护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效果显着者;

  ⑶同损害环境卫生或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作斗争有功者。

  3、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

  ⑴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空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以及从高层向楼下丢弃物品或泼水的,责令清除干净,并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⑵本单位负责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无人清扫,接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行动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⑶不按要求倾倒生活垃圾或将基建垃圾倒入垃圾池内的,责令清除干净并处以1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⑷擅自在校区房前屋后、绿化草坪种菜泼粪污染环境,占用、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和绿化设施的,责令限期退出或修复,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⑸各种施工、作业后不及时清除垃圾、杂物,不按期修复所损坏墙面、路面、绿化带、草坪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有权管理、监督所管范围的卫生保洁工作。对上述违章行为,有权予以批评教育和制止、举报,必要时可视情节处以10元/次以下的罚款;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由各系、部、处实施;100元以上的处罚由后勤管理处书面通知有关单位扣款处罚。

  ⑺管理人员收取罚款时,应出示有关身份证明,开具罚款收据,罚款用作环境卫生管理专项基金。破坏公共设施、侮辱、殴打环境卫生管理人员或者阻挠环境卫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⑻环卫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清扫不及时,管理不力造成脏、乱、差者,视情节每次扣除工资30―100元。

  ⑼在上级检查中发现问题,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况对有关单位处以500-2000元的处罚(市级检查500元、省级检查1000元,国家级检查2000元)

  第五条、检查评比制度

  1、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后勤服务中心专职卫生检查人员每周分别对校园环境卫生、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学生食堂、教工食堂、学生宿舍等公共部位卫生进行检查。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及校学生会宿管部每周对学生宿舍室内卫生进行检查,校学生会生活部每周对教室卫生和学生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后勤管理处,作为年度评选环境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5

  一、操场卫生:每天早晨学生到校前,校清洁人员需将校园彻底清扫,全天随时保洁,确保校园整洁卫生。教学楼后车库在每天教师下班后清扫。

  二、教学楼卫生;校清洁人员应负责保证教学楼地面无杂物,保持地面清洁,台面无灰尘,确保不留卫生死角。每月必须对墙面进行一次除尘。

  三、教室卫生:各班垃圾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实行垃圾袋装化,严禁随意乱扔垃圾,确保班级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四、活动室卫生:管理老师每周必须对本室卫生彻底清扫一次,平时注意保洁。使用后,及时督促整理,保证活动室的卫生。

  五、每周五下午为全校集中卫生打扫时间,教师应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彻底打扫,学校安排检查。如遇接待、参观等,对卫生打扫的要求另行通知。

  六、学校对卫生实行集中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如发现卫生责任区没有打扫或卫生保洁不到位,扣除相关责任人当次卫生值日费,教学楼、操场卫生经检查、抽查发现保洁不到位或卫生状况较差,每发现一次扣5-10元。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6

  校园卫生管理的任务是保持校园整洁、干净,提供师生优美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培养学生爱劳动,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为达到这一目的,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校爱委会和班值周同学劳动服务的作用,搞好校园卫生。

  二、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保洁员岗位职责。

  三、校园卫生管理工作要建立台帐,定期公布.

  四、校园内自行车有班值周同学专人负责管理,师生车辆分区域停放,排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

  五、建立校园巡视制度,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卫生死角和影响校容校貌的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六、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加强校园卫生管理教育,在师生中树立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风气。

  七、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包干区和教室卫生的打扫和督促。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7

  一、组织成立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做到卫生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使学校的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全校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分担区、处、室、卫的卫生包干,各个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有关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日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三、各班要建立一天两保洁一打扫,一周一清洗制度,所负责的公区,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检查,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四、校内所有下水道、垃圾桶、厕所等蚊蝇孳生地要加强管理,厕所天天进行清洁,防止蚊蝇孳生。

  五、各办公室和专用室要保持整齐、干净,作业簿和教学用具要安置合理,保持教室整洁卫生,门窗玻璃明净,桌椅整齐,用具摆放有序,室内张贴要美观规范,不准乱堆放杂物,不准在墙上乱画。

  六、师生的衣着装束要整洁朴素大方,严禁留怪发长发,不穿奇装异服。学生一律不涂口红和旨甲油,不带戒指、项链、耳环。

  七、禁止一切损坏花、草行为,严禁往花坛及绿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学校和班级要定期检查学生个人卫生,每周不少于一次。

  八、坚持每周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并将其作为学校每学期先进班级评选的重要依据。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学习、生活、娱乐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济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内(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施工区等)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校园良好环境的收益者,都有义务维护、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

  第三条 校园环境工作的清洁,实行专业人员清扫,要做到无果皮纸屑、砖石瓦砾、零乱废弃物和杂草等一切垃圾。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学校建筑物的内外整沽,不得堆放、吊挂有碍校容卫生的各种物品;不得在建筑设施和墙壁上乱刻、乱画、乱抹或者用脚乱蹬墙壁门窗。违者除批评教育,令其就地搞好卫生外,造成损失者,处以20一100元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乱倒垃圾。生活垃圾应倒在垃圾箱(池)内,环卫垃圾应集中倒在垃圾池内,烟蒂、果皮及随手废弃物放在果皮箱内,建筑垃圾由基建部门指定倾倒地点,并及时清运。违者令其清扫干净。

  第六条 院内严禁焚烧树叶、枯草、碎纸等,造成损失者,处以5-20元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一切在校人员(包括师生员工、教工家属、子女、各类暂住人员和其他人员),都应当维护学校的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随地扔果皮、纸屑和食品袋,不乱扔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从室内窗口乱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第八条 校内各施工单位,要坚持文明施工,各种机具、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挡;施工生产的各种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施工中不得向校内道路上排放污水,不准随意临建厕所;施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平整土地,工完料净。

  第九条 在校内行进的各种车辆,应保持外部清洁。运输液体、散体等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严密,不得散漏、遗散。

  第十条 学校的环境卫生设施由校园管理处统一设置、管理,人人有责维护,不得擅自移动、翻转、点火或倒入未熄灭的烟灰或炉灰。损坏者,照价3-5倍赔偿。

  第十一条 禁止在教学区牵狗抱猫,宿舍区禁止养鸡、鸭、鹅、兔等家禽。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教务部门和学院办公室批准。

  第十二条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和改善校容环境卫生较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此规定爱卫会会同保卫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设立检查、监督人员,做好本规定的落实,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化,按学校新下发的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9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专业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业教室卫生责任人为专业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各科室主任或组长。学校将与各责任人签订《卫生责任状》,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 学校大队部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或大型活动前出具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医务室联合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卫生区、清洁责任区随时抽查,检查得分纳入各班的班级日常管理。

  六、监督检举制度。发动学生监督检举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检举外班学生不文明行为一次,情节属实者,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将给予奖分与罚分的处理。

  七、卫生监督岗轮流值勤制度。卫生监督岗由四、五、六年级各班轮流担任,人数20—40人,轮值时间一星期,在轮值时间内,卫生监督员必须对校园内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要制止,并登记在案,最后交大队部做出处理,对轮值卫生监督岗的班级,大队部要进行督察,并给出考核得分,得分直接加入期末班主任考核总分。

  八、对能坚持做到“五不”“四见”的学生,大队部与各班级要注意发现,并采用多种形式表彰优秀,树立榜样。

  九、我校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十、各办公室卫生,大队部每天随查,大扫除后检查给予评分,评分结果纳入期末“优秀年级组”考核。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0

  1.学校将环境卫生治理纳入学校日常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校组织领导亲自过问卫生问题,并配有一名保健教师具体负责学校卫生工作。

  2.全体师生要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任何人不得破坏,对于违反制度的学生应在周一晨会时予以批评。

  3.学生应爱护校园公共卫生,不谁随地吐痰,不准随意将瓜及果壳、纸屑、烟头等扔进花坛内或操场上,不准乱倒垃圾、污水及其它脏物。对于违反制度的班级要予以扣分并在晨会上通报批评。学生课余不得在沙坑乱蹦,更不许乱扔沙。

  4.学生要爱护校内花草树木,不得在花丛里追打,不乱折树枝,乱摘花草。

  5.学生在校园内不许高声大叫,追逐打闹,更不许在校园墙壁上乱涂乱画,对于乱画的学生应要求其擦掉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6.教师在办公室及会议室内不准吸烟,努力将我校营造为一个美好的无烟区。

  7.清扫保洁班要认真负责,班主任要做好指导监督工作,保洁好的班级在晨会上给予表扬,不好的班级要予以通报批评。打扫教室应坚持一日三扫,做到六面光,保健教师每日不定时检查并予以登分,该成绩在周一晨会时由总值周老师公布,并作为文明班级评比参考项目。

  8.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自行车要放在学校指定地点并放整齐。

  9.校内禁止乱晒衣物、饲养家禽等,对于违纪教师要扣除效益工资。

  10.学生放学后不得在校园玩耍,双休日未经允许也不得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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