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2)

时间:2020-11-09 09:44:25 招生启事 我要投稿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四川)招生简章

  我校各艺术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

  羌藏歌舞表演: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舞蹈专业统考成绩;

  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声乐(民族、美声唱法)专业统考成绩;

  声乐(流行演唱)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钢琴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钢琴专业统考成绩;

  民乐(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民乐专业统考成绩;

  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萨克斯)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西洋管乐专业统考成绩;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西洋弦乐专业统考成绩;

  流行器乐[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打击乐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

  音乐教育: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现代流行舞、舞蹈学、舞蹈编导: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4.表演

  认定四川省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5.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

  认定四川省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类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7.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认定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

  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多媒体设计与制作、陶瓷艺术设计、影视灯光艺术

  认定四川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9.服装表演

  认定四川省服装表演类服装表演专业成绩。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http://www.sceea.cn查询。

  六、填报志愿

  2016年考生志愿按本科、高职(专科)层次一次性填报志愿。仍实行看分填报志愿。

  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须按《招生考试报》2016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公布的本科、专科等批次填报我校及专业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本科和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我校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志愿;专业成绩只达到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专业志愿。

  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按照艺术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根据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在专业考试期间,音乐类专业考点可对考生进行声带检查。负责检查的医生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性意见。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普通高校所有专业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我校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理兼收,计划不分文科、理科。

  自2015年起,我校服装表演专业不在本科层次招生。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本科、专科新生文化成绩,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同层次、同类专业的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

  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思想政治品格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编导大类(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校按“专业志愿有级差”执行,即对同类考生排序后再按专业志愿审录。学校招生章程中没有明确艺术体育类录取排序原则的,统一按专业成绩总分(含政策照顾加分,下同)(编导类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审录,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总分(编导类在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比较专业成绩总分)。

  为了加大我校录取新生的自主权,我校本科层次调档比例为计划数的120%,高职(专科)层次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0%。

  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时的加分照顾政策按《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新生办法》执行。

  对有残疾(病情不继续恶化),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及毕业后所从事工作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我校不会仅因残疾原因而不录取。

  对只填报了我校艺术本科层次志愿未被录取同时又兼报了普通类志愿的考生,在艺术本科层次录取结束后,将其档案转入普通类招生录取;在专科层次录取结束后将填报了艺术本科、专科或只填报艺术专科志愿的考生档案转入普通类招生录取。转入后按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办法,参加相应批次的录取。

  考生已被录取的不得退档,其他院校也不得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考生纸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普通高校2016年招生的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校各专业文、理兼收,语种不限,但进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四)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照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本简章仅供四川省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四川省外考生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省外)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就业部。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省外)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类院校,设置有多个专业,涵盖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和历史学四大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历史学类九大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主持以及影视灯光等工作;从事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类别

专业

专业方向

学费

[元/生·年]

普通类

汉语国际教育

12000

英语

艺术翻译

文物与博物馆学

文化产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音乐类

音乐表演

羌藏歌舞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流行演唱)演唱、器乐[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演奏

16000

音乐学

音乐教育

舞蹈类

舞蹈表演

现代流行舞

舞蹈学

舞蹈编导

传媒类

表演

影视表演、服装表演

戏剧学

戏剧影视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录音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影视摄影与制作

美术类

动画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二)三年制专科

类别

专业

专业方向

学费

[元/生·年]

普通类

家政服务

10000

汉语

对外汉语与艺术

音乐类

音乐表演

羌藏歌舞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流行演唱)演唱、器乐[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演奏

14000

舞蹈类

舞蹈表演

美术类

艺术设计

影视动画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陶瓷艺术设计

摄影

传媒类

影视灯光艺术

影视表演

服装表演

广播电视技术

主持与播音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并按照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考点专业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进行专业报名、考试,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领取《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还需填写《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招生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4.我院所设的各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信息[注: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