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2020-11-08 11:03:55 章程 我要投稿

云南 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通知》(云招考院【2015】14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编制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云南 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一)学院概况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云南省文明学校、黄炎培优秀学校、云南省高职教育优秀学校、云南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十佳“就业典型”高校、昆明市平安建设单位。学院现有昆明及东川两个校区,教职工人数437人,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学院占地面积615亩,校舍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4亿。学院紧密结合国家装备制造行业的发展战略目标,以服务云南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使命,设立五系一部开设33个专业,其中有4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已建成校内实训基地71个,校外实训基地103个,签订校企合作单位360家,其中国家级实习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9个,已建成8个“校中厂”,13个“厂中校”。学院积极按照国家一路一带战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派遣学生到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留学、就业,同时面向东南亚国家招收留学生。学院是云南省装备制造业“双高”人才重要培养基地。

  (二)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一专)

  (四)学制:三年

  二、单独招生计划

  1、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1000人。

  2、根据网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1.8的比例进入面试。

  3、各专业计划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通过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收费标准

  1、报名费: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收费〔2011〕85号)规定缴纳报名费130元。由报名确认点收取。

  2、高职单招考试费:按《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等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及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2〕35号)规定,单独招生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30元/人.次。我院委托当地县(市、区)招办代为审查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资格,代为收取考试费130元/人.次,报名结束,由当地县(市、区)招办将报名考生名单及报名费交到相应考点收费处。具体如下表: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16时,31日16时关闭报名系统。

  1、未参加高考统一报名而希望参加高职单招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报名。具体到学生生源地教育局招办咨询办理。

  2、已参加高考统一报名的高中学生及中职学生。登录云南招考频道“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到确认点进行确认。

  (二)报名方式:

  1、我院委托当地县(市、区)招办代为审查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资格,代为收取考试费130元/人.次,报名结束,由当地县(市、区)招办将考生名单及报名费交到相应考点收费处。

  2、通过资格审定的考生于3月10日后在学院单独招生网上打印准考证。网试当日凭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方式

  采用文化课网试和综合性面试方式。

  (一)文化课网试方式

  1、文化课网试

  文史类、理工类、三校生类综合试卷:语文110分、数学110分、英语80分,总分300分;网试时间150分钟。

  2、网试大纲:均为“三校生”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网试时间:3月19日上午9:00-11:30。

  4、网试地点:

  2016年单独招生考点安排分配表

  序号地区考点安排

  1昆明市昆明考点

  2楚雄州

  3玉溪市

  4普洱市

  5版纳州

  6昭通市

  7曲靖市曲靖考点

  8红河州红河考点

  9文山州文山考点

  10丽江市丽江考点

  11迪庆州

  12大理州大理考点

  13临沧市

  14保山市

  15德宏州

  16怒江州

  (二)综合性面试方式

  1、面试名单公布:3月19日14:00在各考点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2、面试时间:3月19日14:30。

  3、面试地点:见公布的面试名单。

  4、面试要求:考生需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标准:按照“单独招生面试评分标准”评分,共300分。

  6、面试方式:由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组织面试。

  (三)成绩汇总

  总成绩为:网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六不准”、“十公开”、“23条禁令”工作纪律,规范招生操作,依法履行招生工作。

  2、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录取程序

  1、确定预录名单: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根据2016年单独招生分地区计划,按照“网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及身体条件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认。

  2、公示预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预录取考生需在学院单招网上查询录取信息,确认录取信息,并在网上打印录取确认表,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传真到学院单招办公室,未把录取确认表传真到学院单招办公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机会。拟定2016年3月25日公示学院预录取名单,以学院单独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3、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机会,学院将顺延补录空缺计划。

  4、公示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将在云南招考频道、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学院单招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疑异,公示结束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注:已获学院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拟定2016年4月5日公示学院录取名单,以云南招考频道网站公布为准。

  5、放弃参加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如在院校单招考核名单中出现,必须于2016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放弃参加单招确认表》(见附件2)放弃参加今年的高职单招录取。

  6、高职单招重复报考的考生,如在多所院校单招考核名单中出现,必须于2016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示范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志愿确认表》(见附件3)进行志愿确认,未按要求进行志愿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今年的高职(专科)单招录取。

  7、学院、省招考院公示结束及重复报考的考生志愿确认后,不在学院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学院将及时在学院单独招生网站上公布此类考生。

  8、录取通知书: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2016年7月10日前办理录取手续完毕后,学院及时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

  八、招生监督

  1、我院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促进教育公平,接收考生、家长、社会监督。

  2、招生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方式: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0871-66314360。

  九、优惠政策

  1、凡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样政策,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报教育部电子注册。

  2、对贫困地区边疆少数名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录取;

  3、对录取到我院的云南省范围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的移民考生,由省财政厅、省移民局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每年每生8000元。此类考生报到前须如实填写《移民学生招生报名表》(见附件4 一式两份),到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移民局和州(市)移民局签字盖章,报到后交至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邮编:650203

  3、咨询电话:0871-66239398、66315805

  传真:0871-66239399

  电子邮箱:ynjdxyzb@126.com

  4、监督电话:0871-66314360

  (二)本章程:由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云南招考频道网址:www.ynzk.cn;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ynm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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