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0-12-15 14:57:29 章程 我要投稿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1、 学校全称: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2.、国标代码:11785

  3、 办学性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

  4、 办学特色:学校现设有7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62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2004年被财政部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院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科学实验室院校,2007年被国防科工委遴选为全国15个重点建设的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之一。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在全国200所国家示范和骨干院校中综合实力排名第八。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学校地址: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魅力城市九江市区。九江地处黄金水道长江和南北动脉京九铁路交汇处,东临鄱阳湖,南依庐山,北滨长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环境优美。

  二、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2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英语专业限考英语)。

  3、各专业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4、各专业文理兼收(限招艺术类考生的艺术专业除外)。

  5、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

  6、 外省受招生计划限制,编制分专业计划时不能涵盖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凡被我校录取的省内外考生,学校会给一次免费调整其专业的机会。

  7、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规定。

  三、就业形势:学校与中国船舶两大集团、中国铜业集团、昌河飞机集团等近300家单位合作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就业率达到90%以上,2011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荣膺全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四、助学措施: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助学项目,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4000元;勤工助学岗位每生每学年1200元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贷款每生每学年6000元等。

  五、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江西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人.年,公寓800-1000元/人.年,普通宿舍:400元/人.年。

  电 话:07928262600 8262695 8177702

  传 真:0792817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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