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委员会五一活动开展意见

时间:2022-05-15 23:19:49 意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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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委员会五一活动开展意见

  关于在全省女职工中开展“争创五一

职工委员会五一活动开展意见

  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活动的意见

  各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团结带领全省女职工积极投身江苏三个文明建设,进一步为推进“两个率先”进程争作贡献,江苏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女职工中开展“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开展“双争”活动的重要意义

  实现“两个率先”是关系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是包括广大女职工在内的全省人民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双争”活动是团结动员女职工积极投身“两个率先”的有效载体和具体行动,是女职工“巾帼绘十五、创新创业展风采”五大行动的发展和延伸。尤其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开展这项活动,有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女职工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女职工充分展示聪明才智提供广阔的舞台。

  二、开展“双争”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开展“双争”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按照省总工会关于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总体部署,从提高女职工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技能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敬业爱岗、勇争一流、乐于奉献的精神入手,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创优大潮,为推进江苏“两个率先”建功立业。

  开展女职工“双争”活动的总体目标是: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70%的女职工在原有的基础上,思想素质、技术等级、文化程度上一个层次,学习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有明显提高,使具有创新和创造才能的女职工人才进一步涌现,为实现我省“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宏伟目标发挥生力军作用。

  三、开展“双争”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开展女职工“双争”活动要与新世纪女职工素质自我达标活动、“两争一树”活动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紧密结合,努力造就一支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的女职工队伍。要引导女职工积极向邓建军等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以永不满足的勤奋进取精神,自我加压、不断超越,着力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争做新时期学习型、知识型现代职工。配合有关方面建立好女职工高技能人才档案,积极做好推优荐才工作。

  2、开展女职工“双争”活动要与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相结合,组织广大女职工积极投入到百万职工技能大练兵大比武、“率先杯”立功竞赛、重点工程竞赛等活动中,引导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争作贡献,鼓励更多的女职工开拓进取、创业创新创优。

  3、在女职工比较集中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组织或协助开展适应女职工需要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培训和立功竞赛等活动,并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构筑女职工建功立业的新平台。

  四、“双争”活动表彰评选条件

  “五一巾帼标兵岗”条件为:

  1、领导重视、制度规范。把创建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专人负责和分管,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评估和总结制度。

  2、立足创建、主题鲜明。突出女职工素质提升、创新建功和自主创业活动,岗位目标责任明确,创建措施得力,内部管理规范,在促进单位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方面成绩突出。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岗位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诚信公道,受到群众好评。

  4、争先创优、示范性强。岗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8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在本行业或系统争先创优,具有先进性。

  “五一巾帼标兵”条件为:

  1、政治坚定、甘作表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在促进单位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勤奋学习、作风优良。坚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岗位职责的本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无私奉献、勇争一流。

  3、工作创新、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有突出的创新业绩,为构建和谐发展的新江苏做出积极的贡献。

  申报上一级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需已获得本级以上相应荣誉。

  五、“双争”活动的工作要求

  “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活动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1、加强对“双争”活动的领导。要把“双争”活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摆上日程,主动争取各级党政工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组织上保证“双争”活动的开展与落实。各市、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的创争意见,并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表彰,确保“双争”活动健康有序地深入开展。

  2、建立“双争”活动的表彰激励机制。开展女职工“双争”活动的重点在基层,要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并使之逐步规范化、经常化。市、县要集中重点抓好一批“双争”典型,示范和带动面上工作的全面开展。力争20xx年全省要有50%的单位开展“双争”活动,至“十一五”中期在全省各行各业全面推开。省总工会对“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两年表彰一次,每次选树“五一巾帼标兵岗”200个,“五一巾帼标兵”200个,由省总工会统一颁发奖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