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通知

时间:2020-09-08 10:15:27 通知 我要投稿

中考通知

  中考通知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

中考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规定(修订)的通知》(冀教基〔xxxx〕13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关于xxxx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xxxx〕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xx市xxxx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推进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1.继续推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办法。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xx—2020年)》(冀发〔xxxx〕10号)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继续将本区域内第一批录取的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包括xx市第二中学和故城县高级中学)招生计划中的90%一次性分配到初中学校。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分配名额,原则上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基准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截取划定基准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最低控制线上不能完成的名额,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安排。名额分配生录取结束后,招生部门要及时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要将本校分配名额、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2.深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县市区和各初中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对全体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终结评定。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工作,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借综合素质评价之名向学生收取评价费用或向学生推销评价手册(图书)。

  3. 继续将体育、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直接记入考生中考成绩。其中体育成绩满分30分,信息技术测试成绩满分10分,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满分10分(学生现场抽签选考其中一科)。

  4.积极稳妥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工作。我市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具体办法按照xx市教育局、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公安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衡教基〔xxxx〕12号)执行。

  5.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残疾学生的体育考试事宜见附件3。

  二、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确保中考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工作涉及到的各个环节,特别要把握好中考报名资格认定、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划线录取等重要环节,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要根据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及高中招生工作的需要,足额筹集所需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有关中考收费政策,严禁借中考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家长会等途径做好政策宣传,充分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2.进一步加强对中考中招工作的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让学生提前毕业离校;不得进行各种名目的区域性升学模拟考试。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依据竞赛成绩单独录取;不得在规定时间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不得派出人员或聘请人员在规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开展招生业务;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它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档案等方式限制学生报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次或公布名次。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把好报名资格审查关。将省级示范性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校,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是基础。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尤其要严格规范学生转学。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任何初中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公办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分配政策。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出现未经批准擅自转出或接收学生、中考报名弄虚作假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要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分配名额,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4.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xxxx〕3号)精神,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等优扶对象、“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专业测试成绩等作为加分因素。凡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与上述文件相违背的,要立即做出相应调整。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分值等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5.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的管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国际课程班等,均需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6.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严格禁止初中复读。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对违规录取普通高中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不断完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各项配套制度。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严格公示、诚信、监督、奖惩等环节,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坚决杜绝考试、招生工作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请将本通知有关内容通过多种渠道传达到每一所中学、每一位学生家长和每一位考生。

  附件:1.xx市xxxx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河北省xxxx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安

  3.xx市xxxx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查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4.xx市xxxx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信息技术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5.xx市xxxx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xx市教育局

  xxxx年4月11日

  中考通知2

  为做好xxxx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综合素质评定合格。

  考生报名时,不分报考类别。

  考生领取报名号和初始登录密码时需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往届生还需持学历证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凡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参加中考的.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件。

  报名方式

  xxxx年我市中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利用学校机房和网络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其他考生在网上自行报名。报名后,县(市、区)招考中心负责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

  xxxx年3月1日8:00—3月6日24:00。

  现场确认时间

  xxxx年3月9日―3月17日。

  报名程序

  1.各县(市、区)招考中心须在报名工作开始前编制、打印考生的报名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并做好网上报名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2.考生报名时须先到报名点领取报名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报名号和初始登录密码登录长治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报名页面后,必须更改初始密码才能开始报名。更改后的登录密码是考生进入中考系统的唯一钥匙,登录密码关系到考生报名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各报名点要告诫考生必须单独设置密码,“一考生一密码”,不设置相同数字和“xxxxxxxx”“xxxxxxx”等容易被别人破解的密码,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自已设置的密码。严禁报名学校和班级集体设置统一密码。

  各县(市、区)招考中心主任和各初中学校校长作为中考报名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考生的密码设置问题,做好对考生报名考试信息安全保密意识的教育。各报名点的账号和登录密码要责成专人负责,对因密码泄露造成的责任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须按规定时间到各报名点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及考生身份信息校验。报名点用A4纸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市、区)招考中心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名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像片采集时,考生要仪表端正、整洁,正面免冠端座于摄像头前,头像画面要求肩部以上(露肩、头部占画面三分之二),背景为白色。要确保考生数码照片的清晰度。工作人员要核对考生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和学籍号等信息,防止名、号、像不符等情况的发生。

  4.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按照晋价费字[xxxx]241号文件规定,报名时须缴纳中考报名考试费80元/生。各报名点应严格执行此收费标准,严禁搭车收费。

  5.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报名点负责。各初中学校校长、学籍管理负责人和班主任要在本报名点资格审查汇总表上签字负责并加盖学校公章。

  6. 各县(市、区)招考中心会同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对各报名点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审核。重点审核考生是否享有指标生资格(必须是在该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报名点须对符合指标生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审核信息如有更正,须通知报名点重新进行公示。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和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统一由县(市、区)招考中心保存备查。符合指标生资格考生名单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学籍管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市、县招考中心。

  7.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留有存根的正式证明,在报名确认时交报名点收集,上交县(市、区)招考中心进行审验:

  ⑴烈士子女须持省民政厅的证明;

  ⑵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须持省公安厅的证明;

  ⑶所有军人子女须持省军区政治部的证明;

  ⑷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持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⑸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对台办公室的证明;

  ⑹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本人居民户口本原件,16周岁以上的考生还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

  ⑺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需持县(市、区)计生部门的证明。

  8. xxxx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已经取得下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和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交验其已经获得的证书,并填写获奖考生登记表: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证书上盖有“山西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专用章”的优胜者;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审核时以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组织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和注册卡为依据。

  按政策照顾对象和省级以上获奖考生的证明、证书和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于5月15日前交市招考中心审查。

  考生信息报送时间

  3月25日前,各县(市、区)向市招考中心上交以下数据资料:

  1.考生报名信息光盘

  2.考点考场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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