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自查工作通知

时间:2022-03-04 08:44:20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开展自查工作通知

  通知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下行文,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都把它列为主要文种。 以下是关于开展自查工作通知,欢迎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开展自查工作通知

  开展自查工作通知 篇1

机关党委、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办内部管理水平,建立起覆盖全过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脸防控机制建设,我办将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业务自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处室高度重视业务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全面查找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对于制度设计缺陷,从内部管理制度入手查找原因,需要更新、调整、废止的制度要及时进行清理,同时改进内部管理制度。对于运行缺陷,分析出现的原因,查清责任人,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二、自查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各处室根据工作自行安排具体自查时间,要全面查、深入查、切实改。结合自查情况对内部管理缺陷的表现形式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进建议。自查情况报办机关党委。

  四、自查结束后,办内组织开展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处室责任。此外,由机关纪委、综合监管处组织对我办20xx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核。

  通知人:

  日期:

  开展自查工作通知 篇2

  根据《岳阳市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岳群组发〔xxxx〕9号)要求,5月份,全市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各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1、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和中央、省驻岳有关单位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整治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查找执行有关制度规定、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单位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

  2、市直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针对牵头任务,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掌握面上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3、市委各督导组把被督导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纳入督导内容,严格督导把关,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推进自查自纠工作。

  4、各县市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工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屈原管理区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按照能级管理原则,指导督促本辖区内各部门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实施步骤

  1、逐项对照检查。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和中央、省驻岳有关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整治内容,把“自己找”、“群众评”、“集体议”等方式结合起来,逐项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填写《专项整治问题自查对照表》(见附件3),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自查要做到“两个全覆盖”,即覆盖专项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整治内容,覆盖全体整治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

  2、认真归纳分析。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切实找出部门单位落实专项整治规定和要求方面的“地方病”和“部门病”,领导班子的“突出病”和党员干部的“个体病”,确保把病症查实、病因找准。

  3、切实进行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时限要求,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逐个问题解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情况报送

  1、各县市区,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和中央、省驻岳有关单位要及时综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专项整治问题自查对照表》一起,在5月31日前以纸质文本的方式报送到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8889657;联系人:吴伟标)。

  2、自查自纠报告要做到“三签字”: 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和中央、省驻岳有关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由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市委派驻各单位督导组长签字;县市区的自查自纠报告由纪委书记签字、县市区委书记签字、市委派驻各县市区督导组长签字。没有履行“三签字”程序的,一律不收报告、不签意见。

  3、自查自纠报告要按规定格式制作,一个单位一个报告,一个县市区一个报告。报告要求内容具体详实、情况客观真实、数据准确无误、措施切实可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自查自纠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市直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发函,分门别类征求意见。自查自纠报告不全面、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不得召开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

  通知人:

  日期:

  开展自查工作通知 篇3

各二级学院、技校:

  根据4月1日教育厅职成处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技校于4月12日之前,对照检查内容要求完成自查,并确保相关资料齐全。

  1、是否存在违反“六不得”的情形,特别是违规使用劳动中介组织实习活动;是否存在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内容;是否安排学生节假日实习或加班和夜班;

  2、是否在实习开始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岗位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3、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是否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是否超过同类岗位职工总数的20%;

  4、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是否签订了符合规定、切实维护各方权益的实习协议,是否存在违规签署合同、签署虚假合同等情况;

  5、是否合理确定了实习报酬,并按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6、是否按规定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7、是否安排了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

  请对照自查,如发现存在违规请立即整改并报实训处。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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