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时间:2022-06-02 00:29:21 通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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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秋国庆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食品安全一直受到大家的关注,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2016年中秋国庆食品安全预警通告,下面是详细内容。

2016年中秋国庆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2016年中秋国庆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中秋国庆将至,节日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市民旅游及各种聚餐活动增多。藉此,厚街镇食安办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饮食安全。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经营使用来历不明、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料。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食堂)的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严禁采购、贮存和加工亚硝酸盐以及发芽土豆、野生蘑菇、河豚鱼等有毒动植物;不用或慎用四季豆、新鲜黄花菜等食物;严格遵守食品生熟分开存放的规定,盛放、加工生熟食品用具要严格分开,不得混用;开展大型聚餐活动时,必须做好供应食品的留样工作;不得超负荷、超范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未经许可,不得供应凉拌、烧卤熟食等食品。

  二、市民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经营环境卫生的市场、超市、商场(店)等,并索取发票或购物小票等凭证。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的标示,避免购买超过保质期或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食品。选购散装食品时,要注意看食品外观,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选购表面干爽、色泽新鲜,没有霉变、酸败异味的食品。不要购买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

  三、市民在聚餐或宴请时,应注意选择持有效许可证、卫生条件好、信誉度较高的餐饮单位。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或有异味;少吃或不吃四季豆(面豆)、凉拌食品、生食水产品等,切勿食用河豚鱼、野生蘑菇等。饭菜应当餐加工、当餐食用,当餐未食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饭菜在食用前应彻底加热煮透。

  市民进食后如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治,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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