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管理条例

时间:2022-06-21 12:51:24 条例 我要投稿

住宿管理条例范本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寄宿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有序,促进文明宿舍的建设,保证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整洁干净的休息和学习环境。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住宿管理条例范本

  一、学生日生活常规

  1、早晨6点10分起床,进行洗漱、整理内务,去食堂吃早餐。规定7点10 分离宿。

  2、中午12点至13点10分在宿舍休息,离宿前整理好内务;规定13点20分离宿。

  3、下午15点55分至18点50分,课外活动、晚餐、洗澡。规定18点50分离宿。

  4、晚上21点30分至22点05分 洗漱、洗澡。高一、高二年级22点10分,熄灯就寝。高三年级,22点10分在宿舍自主学习,23点30分熄灯就寝。

  5、每周五,在放学后的一小时内,住宿生必须离开宿舍。生活教师开始检查室内水、电、门窗等设施,安全无问题后锁好宿舍门,任何人不能私自再开宿舍门。(如:下午15点30分放学,16点30分学生必须离宿)。

  6、每周日,下午17点至19点50分,高一、高二年级住宿生返宿。(高三住宿生周日下午14点返宿,14点30分离宿去教室上课)。

  二、住宿生须知

  1、进行体检合格,确定无传染病且经教育处进行住宿前的培训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其中要认真、准确的填写住宿生登记表,特别是家长的联系方式。

  2、进入宿舍时,必须主动出示住宿卡。住宿卡不得涂改和转借,如发现有此行为者,做停宿处理。

  3、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吸烟、不饮酒、不偷盗、不打架斗殴、不经他人同意,不得随意翻动,使用他人物品。不将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带入宿舍。

  4、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寑,不得擅自调换宿舍。不得串楼层,不得串宿舍,必须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

  5、禁止携带贵重物品存放宿舍,如电脑、手机、摄像机、照相机、贵重随身听、贵重mp3等。一经发现,物品没收,并对本人做停宿处理。当学校通知收费需带钱时,本人一定把钱锁在自己的柜子里,切勿丢失。未放柜里锁好,一旦丢失,责任自负。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对本人做退宿处理,并移交教育处给予校纪处理。

  6、严禁使用各种自带电器和危险用品(电炉子、电热杯、电吹风、电夹子、电熨斗、电褥子、电蚊香、热得快、火柴、打火机、蜡烛、音响、接线板、各种充电器、转换器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家长做退宿处理

  7、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整理内务,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课间不能回宿舍(有医生证明除外)。按时上晚自习,下晚自习后,住宿生应在15分钟内回到宿舍。按时熄灯。熄灯前必须锁好自己的用品,熄灯后,要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饮食、说笑、听录音机、打电话等。

  8、在楼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追跑打闹,不得拍球踢球。

  9、在宿舍内不得吹奏各种乐器,不得进行各种联欢、聚会、庆祝生日等娱乐活动。

  10、住宿生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严禁座窗台、跨出宿舍窗户,不做有危险的动作,杜绝安全隐患。

  11、住宿生不得随意出校门。因病、因事必须持有家长证明,或家长亲自跟生活老师电话联系后;如果是上课时间,应有医务室或班主任、年级主任的批条,再由生活老师开出门条后,方可离校。

  12、严禁接触防火器材,不准私自手动空调,不得安装拆改电路,爱护公物及宿舍楼内的所有设备。凡故意损坏公物者加倍赔偿,从严处理。

  13、室内空调无人必须关掉,杜绝“常流水、常明灯”。

  14、提倡勤俭节约、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提倡每周所带现金不得超过50元。

  15、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16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住宿生每天必须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按规定时间做好宿舍的大扫除和消毒工作,要按月凊洗更换床单、被罩、枕套。

  三、住宿生违纪处理规定

  生活部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纳入个人量化和班级量化,也就是扣个人分,影响着班级量化分。处理办法:没收住宿卡、停宿、退宿、上报教育处做校纪处理。

  (注:没收住宿卡;每天18点以前不能进宿舍。停宿;时间为最少三个月。退宿;长期走读。)

  扣量化分运作程序:

  量化分扣到5分,由生活老师通知本人;

  量化分扣到8分,由管理处老师通知本人、家长和班主任;

  量化分扣到11分,由教育处、班主任、公寓主管通知本人和家长、给与该生停宿处理。

  规定:

  1、对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的给予停宿处理。

  2、对带和使用,学校已规定为禁品的,给予退宿处理。如果给学校带来坏的影响,则上交教育处由学校给与校纪处理。

  3、有打架斗殴、吸烟、饮酒、偷窃行为的,给予退宿处理,同时上交教育处由学校处理。

  四、宿舍检查评比扣分细则

  1、 不按时离宿或上晚自习迟到一次的,没收住宿卡一周,并扣个人量化1分。迟到二次的, 没收住宿卡一个月,扣个人量化2分。迟到三次给予停宿处理。

  2、 不准时熄灯或熄灯后不能安静下来的,每提醒一次扣个人量化1分。

  3、 不按规定请假离宿和未请假不返宿的,每发现一次,扣个人量化2分,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自负。给学校造成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4、 进宿舍不主动出示宿舍卡,卡没收并扣个人量化1分。带非住宿生进宿舍没收住宿卡并扣量化分2分,对住宿生造成伤害给学校造成坏的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5、不按指定床位就寝、私自调换宿舍、串楼层、串宿舍,扣个人量化1分。

  6、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搞体育活动等,扣个人量化1分。

  7、没按要求完成每天两次内务卫生的,每查一次扣个人量化1分。

  8、损坏公物要赔,故意损坏公物加倍赔偿,从严处理,给学校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9、自己物品没有按要求保存好丢失的,责任自负,并扣个人量化1分。如果给学校带来坏的影响的,不仅退宿并上交教育处,给予校纪处理。

  五、学生宿舍的奖惩办法: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有检查和评比。宿舍卫生,早晨、中午各查一次。每周一公布在橱窗内,同时上交教育处一份,纳入各班量化。

  2、每月评选优秀宿舍给予表扬并公布在橱窗内。

  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纪律好、卫生好。参照每天的纪律、卫生评比分数,由高分起依此排列选出优秀宿舍。

  3、对拾金不昧的给予表扬,并给所在班级量化加5分。

  4、住宿生如果受过停宿或退宿处理的,则失去参加评选区级、校级“三好生”“优秀干部”的资格。

  六、住宿生家长须知

  1、 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引导和教育,加强与学校联系。

  2、 严格把握孩子的离校、返校时间,协助学校执行学生离校、返校的交接制度。

  3、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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