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年度卫生工作总结

时间:2021-12-03 10:04:22 年度总结 我要投稿

关于卫生监督所年度卫生工作总结

  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经告一段落了,经过过去这段时间的积累和沉淀,我们已然有了很大的提升和改变,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工作总结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工作总结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卫生监督所年度卫生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卫生监督所年度卫生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所年度卫生工作总结 篇1

  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卫生监督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执法监督、卫生监督协管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一、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职能组合。

  (一)加强班子建设,团结好领导班子,调动好中层,管理好全体职工,我们还专门召开了中层以上的和中层以下人员的民主生活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以促进我们单位的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制度管理单位。制定并实施了《上班纪律、着装管理的规定》、《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所例会制度》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规范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各股室的人员和工作职能做了调整,现设有办公室,信息综合股(含生活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卫生协管等),公共卫生股(公共场所卫生和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医疗机构监管股(医疗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稽查)和坪石监督综合股。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后勤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建设和有关纪律规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及省市“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及有关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做到严格规范执法、绝不对监督执法和许可对象吃拿卡要,单位人员纪律作风优良。

  2、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规范。单位的餐饮接待和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较往年大幅下降,并在所务公开栏公示。

  3、认真开展“六五”普法的学习,有学法计划和总结工作,并督促干部职工上网学习考试。

  4、落实好计划生育工作,签订责任书,单位人员(家属)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三、日常卫生监督落实情况

  (一)加强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

  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制度》,印制了“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及要求”宣传册,并在电视上做了专题报道两期。对辖区内280户公共场所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598户次,对经营网点进行卫生监督户均2次或以上,监督覆盖率达92%。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预防性体检后上岗,并要求所有经营场所建立并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全面扼制传染病经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与用品用具传播。在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强对公共场所的“两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争从业人员100%持健康合格证上岗。对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100%。加强对各公共场所负责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共培训614人次。公共场所行政处罚1宗,罚款0.1万元,已结案。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

  1、开展了全市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饮用水卫生状况,防止饮用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实行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水质监测。对已经办理卫生许可证的4家水厂开展了每月监督监测工作;重点对供应乐城和坪石两地生活饮用水的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

  2、乐梅供水有限公司受锑污染,我所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重点加强监督,多次下达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鉴于乐梅供水有限公司在限期内未进行整改到位,出厂水仍未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注销其卫生许可证),现已结案,并通报了当地政府相部门。

  3、积极应对武江河重金属铊污染事件,20**年9月,由于上游铊污染造成武江河水铊浓度超标,加强对XX市坪石镇青山自来水厂与河西自来水厂的卫生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厂水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加强对庆云中学的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监督,9月份XX市疾控中心对庆云中学的检测中发现重金属锑浓度超正常标准,在市卫生局的组织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更换合格水源确保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全年对生活饮用水共出动监督员130多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达40多份,立案查处1宗,罚款0.2万元,已结案。加强对乡镇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初步掌握各乡镇生活饮用水情况。

  5、运用电视媒体开展生活饮用水宣传周活动,电视宣传7天14次,在单位宣传栏出了一期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内容的栏目,3户生活饮用水生产企业用横幅宣传了一个星期。对辖区内的生活饮用水(包括城市市政供水、城市自建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学校卫生监督。

  1、协同教育行政部门派出专业人员授课,培训全市中小学校校医和保健医生共50人。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于5-10月份对我市中、小学校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以及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共检查了42所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开展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32所。在检查42所学校及教学点中,市政供水31所,自建设施供水11所(不含教学点)。在往年对学校饮用水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各校在管理上均有所加强,部分设置了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饮用水卫生进行日常管理,定期清洗及消毒等工作,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20**年无因饮用水卫生引发的传染病发生。

  2、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得到较大改善,按要求检查全部学校(共42所,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占抽检的30%以上),教室人均面积、黑板、教室采光及学生宿舍卫生均能达到试行标准要求。专项检查工作向卫生及教育行政部门作了总结汇报。

  3、重点对乐一中、乐二中、城关中学三个考场的高考期间卫生监督,确保了平安高考。

  (四)餐饮具消毒的监督

  对乐昌康洁器具消毒中心和坪石保洁餐具中心两家企业进行了卫生监督工作,并进行了抽样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出具监督文书和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落实整改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配送消毒餐饮具卫生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不受损害。

  (五)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各医疗机构分别建立个案档案,有效管理,并正在有序进行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2、有计划开展对辖区内的公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卫生站等医疗机构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对辖区内136间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业资质、处方书写、门诊日志登记、传染病登记、医疗废物处理、放射卫生、b超检查登记等方面,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6份,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3、参与市人口计划与生育局牵头的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口终止妊娠手术(简称“两非”)的行为,重点检查了2间医疗机构和2间药店。

  4、加大非法行医工作查处力度。查处无证行医和超范围行医行为46宗(其中有3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诊所的负责人弃店逃跑),罚款金额98000元;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6宗,罚款金额10000元;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1份。

  5、加强了血液安全监督,辖区内没有发生非法采供血的行为。

  6、为进一步了解各类医疗机构现状,我们花了较多的精力做检查调研,写出了《XX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状况情况报告》、《XX市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从业资质检查结果报告》、《XX市医疗机构口腔执业现状报告》给卫生局参考,并指导今后工作。

  (六)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20**年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12间,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12份,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处理。我市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已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交接有登记记录,医疗废物能按要求分类收集并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暂存点)符合规定,运送工具的消毒和清洁程序符合要求。

  (七)放射诊疗卫生监督检查

  开展了辖区内放射诊疗单位的监督检查,全年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18份,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设备台数有26台,其中有2间放射诊疗机构有小c型臂x射线机,放射设备均能正常使用。辖区内18间放射诊疗机构中有5间正在申请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和放射防护检测。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共46人,其中有33人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32人,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人数32人,全年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人数32人,配有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单位数12间。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发出监督意见书18份,并要求各机构限期整改。

  (八)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我市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能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开展工作。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体检项目齐全,仪器设备能正常使用,工作质量控制体系能正常运行,从事职业病检查的医师人数有12人,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已进行培训。20**年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人数有206人,未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禁忌劳动者,未超范围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九)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深入贯彻《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始终坚持“提高素质、加强管理、依法行政、务实求进”的工作理念,国境线《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成立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领导小组,确定了稽查范围、时间以及稽查内容,提出了稽查工作相关要求。专项稽查内容涉及:着装风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规范卫生执法文书的使用,合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四、严把卫生许可质量关,提高整体许可水平

  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和《XX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重新制定了各专业行政许可办理须知,积极实施卫生许可审批程序改革,遵循合法、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和热情、诚恳的服务态度,有效促进了证件的办理效率提高。全年办理卫生许可证209份(包括坪石镇),其中新证61份,延续71份,复核77间。全部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均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依时、依序办理完毕。在做好日常行政受理的同时,认真、细致地讲解申请卫生许可所需提供的材料,做到一次性告知,避免群众来回跑,同时开展了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及审批工作。

  五、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开展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2)和卫生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社区、各卫生院的年度考评中。现已聘任56名(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并统一定制了制服,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室,各项制度已上墙,全面开展了各项工作。今年培训各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监督协管员51人次,并在3、7、10月份对各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了检查和相关业务指导。在检查中发现,由于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多为兼职,加之监督范围片大面广,监督协管力量分散,不可避免出现监督协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现象,部分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认识不足,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工作无序。为此,我们在11-12月,结合在全市逐渐铺开卫生协管建立个案管理的工作要求,分别巡视指导并加强了该项工作,现大部分乡镇的协管工作开展的较好。

  六、卫生监督信息工作

  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280间、生活饮用水7间、学校卫生41间、医疗卫生370间、放射卫生24间、采供血卫生1间,共724间被监督单位进行了日常卫生监督网报工作,全年共网报:1278间次,监督覆盖率达93%左右,在XX市内最高,位列全省前列。

  卫生监督所年度卫生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度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农牧林业局、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为己任,强化监督执法,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百姓食肉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和局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按排部署,要求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全年我市共有2万头只牲畜经产地检疫后出栏,超额完成了通辽市农牧局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屠宰检疫工作

  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把好这一关配备了业务素质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检疫员驻场实施同步检疫,对无证或证物不符的依法进行补检,绝不允许有病的生猪进入屠宰场宰杀,绝不允许病害肉流入市场销售从根本上杜绝了不合格肉上市,确保了百姓食肉安全。今年我市共有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活牛定点屠宰场、3个活羊屠宰加工场,全年共屠宰生猪0.9万口,检出病害猪1口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活牛0.18万头,屠宰加工活羊1.8万头。

  三、兽药市场监管

  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促进畜牧业发展,认真贯彻《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管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管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兽药管理制度》进行经营管理,不得经营假、劣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并要建立健全兽药购销记录,完善兽药经营单位管理档案。对全市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检,维护依法经营环境通过此项专项检查,净化兽药市场,保护养殖户利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范兽药市场经营秩序。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障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从3月25日起,市区销售的猪肉、牛肉必须在屠宰前经过检疫人员检测过“瘦肉精”后方可上市。监督所主要从三方面来做好“放心肉”的监测工作:一是加强对我市屠宰场“瘦肉精”的监测检查,生猪按全天屠宰量10%抽检,牛每头必检,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加强对我市生猪养殖场的检测,特别对规模养殖场加大检测力度全年共对规模养殖场抽检1386头,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检疫员的检测培训工作。五、市场检疫监督

  我所专派2名检疫人员对市场严格监管,控制各个商户进货渠道,绝不允许封锁疫区内的禽类产品流入我市损坏消费者利益。年内我所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多次配合检查农贸市场,对未经检疫的畜禽类产品进行了没收销毁处理,共集中销毁禽类产品50余公斤,货值1000余元,劣质羊肉40公斤,货值20XX0余元。为防止动物疫病传入我市,从源头上保证上市禽类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净化禽类产品市场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20XX年工作安排

  继续认真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争取完成上级任务指标,加强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市场检疫的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在3月1日前配合通辽药监所完成我市兽药经营场所的兽药GSP验收。加强“瘦肉精”检测工作,严禁含有“瘦肉精”猪、牛肉流入市场销售。对动物饲养场监管加大力度,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做出了一点点成绩,但离上级对检疫监督执法管理工作的要求相差的还很远,做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会更加努力,开拓创新,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为开创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卫生监督所年度卫生工作总结 篇3

  2013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即将结束,在省监督所、市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为主线,有效的开展了《2013年全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屠宰、加工、贮藏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一 加强重点场所的检疫监管

  为加强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监督所制定监管措施,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检查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及动物养殖生产是否规范,保证全市养殖企业安全健康生产;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出栏的产地检疫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全面规范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严禁屠宰、加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及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2013年市监督所采取例行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共组织监督检查活动20余次,参加人员达 8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40余家、屠宰场10家、以及经营摊床、超市、冷库等场所,保障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 强化人员管理,确保全年工作有效开展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主要从3个方面强化人员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六条禁令”和检疫监督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要求,规范检疫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级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监管场所,明确监管责任和目标,严格按检疫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每个岗位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各监督机构广泛征求社会评议,对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为评议,通过社会评议,全面了解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市监督所共收回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40余份,总体评价良好,这对我们下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按培训计划要求开展培训活动,通过观看《动物卫生监督质量教育宣传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的学习,使我市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理论素质有了更大提高,保障了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动物经纪人的管理,11月29日市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全市动物经纪人培训班,全市各屠宰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就如何对动物经纪人的管理以及做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顺利交接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这次培训参加人员达90余人。此外,全市各监督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共举办宣传培训等活动18次,参加人员282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今后更好的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规范管理,明确职责。

  2013年2月4日,XX县升泰肉品加工厂“事件”发生后,市监督所与XX县监督所及时展开情况调查,针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了梳理。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检疫监管职责,全部及时的收回了检疫(内外)标志,内标收回536400枚、外标收回148904枚,全部上缴省监督所。

  四 排查丢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

  一是针对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 3月17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组织人员包括村防疫员等对辖区内的河流、道路两侧、养殖小区、村屯等地进行排查,特别对汤河水库、葠窝水库沿岸及太子河流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死亡鸽子8羽、狗4只、羊3只、猪48头、鸡6321只、其它动物产品2150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饲养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防渗井建设,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21家饲养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三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畜牧局的统一部署,在XX区2个养殖场先做试点,建起了2个无害化处理罐,全市21个养殖场在2013年底前也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和使用,在2014年底前全市各养殖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对新建的养殖场没有无害化处理罐等设施的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 加强病死动物整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在2013年3月至5月市监督所以及有关县区监督所配合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查获了5起违法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0余人,已判刑3人,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其产品20余吨。市监督所对违法出售病死动物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结案3件,罚款1800元。有效的遏制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六 加强检疫监管,确保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

  一是进一步巩固产地检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检疫申报点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标准的检疫申报点,全面提升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检疫申报程序和制度,落实检疫员或协检员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截止11月份,产地检疫生猪28.7127万头、牛1.0403万头、羊1.6751万只、禽711.5164万只。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关,今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执行屠宰检疫申报制度,对入场的动物必须待宰6小时进行检疫申报,驻场官方兽医受理检疫申报后,在宰前2小时实施宰前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准许待宰动物进行屠宰,并收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屠宰企业必须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决不许出场,保证上市动物产品安全。截止11份,屠宰检疫生猪23.3916万头、牛1.5680万头、禽1083.0808万只。1至11月份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07.83吨。

  七 强化监督,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一是深入开展例行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使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养殖档案、各项记录,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对养殖企业共下达了责令整改40家。二是强化屠宰场的监管,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地区相继发生了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肉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件,市监督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对每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通知通告,要求其严格按照通告履行职责,防止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2013年全市能够正常使用的智能识读器只有40左右个,上传信息总数5151条。全市2013年申请耳标猪170000套、牛45500套、羊55000套;签收猪170000套、牛45151套、羊54459套。四是加强全运会期间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在8月份,对供全运的3头牛、25只羊、140只肉鸭、1300斤鸡蛋所涉及的4家企业由各管辖的监督机构进行从产地、运输到屠宰全过程的监管押运,实现全过程监管链,保障了全运期间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五是做好“两病”扑杀工作,2013年全市检出两病奶牛56头、羊57只,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八 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省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了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以屠宰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为切入点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到11月份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114件,罚款金额4.3808万元。二是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市监督所于8月19日开展了我市上半年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案卷制作培训活动,这次活动,除市本级全部案卷参加外,各县(市)区各抽调2个案卷参加评查。从主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同时就案卷的制作进行详细的讲解,已案讲卷。从总体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对象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规范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九 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各级监督机构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活动涉及2个县区10家动物诊疗机构。重点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执业注册、医疗废弃物处理、职业兽医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共收缴《XX省执业兽医证》15个,在10家动物诊疗机构中有《国家执业兽医证》的11人。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诊疗机构记录不全,病志、处方签填写不全;检查人员对当场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十 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

  为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工作,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培训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落实工作。及时制定了《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进行了分解,对建设总体构架及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市本级及各县区监督机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在年底前首先将电子出证工作全面落实并有效开展。此方案的制定,为更好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创造了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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