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开发委托合同(2)

时间:2020-09-01 08:08:37 委托开发合同 我要投稿

项目开发委托合同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符合项目工程所在地安全文 明工地的标准。

  6、具体目标以甲方董事会核定和下达的指标为准。

  七、甲方应承担或向乙方支付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展项目管理前期准;2、鉴于乙方的专业管理为甲方产业增值所作的贡献,;特别说明:股权所代表的收益权并非股权,该权利无需;3、乙方组建的管理团队人员的薪酬福利制度和标准(;4、上述费用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应向第三方支付的涉;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第二部分;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展项目管理前期准备工作,甲方应按年薪____万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报酬。(支付时间及方式自行确认)

  2、鉴于乙方的专业管理为甲方产业增值所作的贡献,甲方同意按甲方(或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本的 %股权所代表的收益权作为乙方进行项目管理的回报。(权利成立的时间及方式自行确认)

  特别说明:股权所代表的收益权并非股权,该权利无需进行工商登记等备案手续,乙方也不因此成为公司股东,不承担股东责任。该收益权仅是对一定比例股权所代表的收益(包括收益、分红、及其所代表的资产)进行处置的权益。

  3、乙方组建的管理团队人员的薪酬福利制度和标准(包括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现金或实物形式的福利),由乙方参考城市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并结合行业普遍标准、项目所在地物价水平拟定,由甲方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4、上述费用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应向第三方支付的涉及项目开发的相关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程费、市政配套费、招标代理费、设计费(包括但不限 于规划设计费、建筑设计费、景观设计费、精装修设计费、人防设计费、弱电设 计费、综合管线设计费等) 、监理费和工程造价、审计、法律服务、物业管理等 咨询费以及营销费用等各项相关费用;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实际工作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乙方另行协商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二部分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相关行政法规。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对委托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 质量进行综合性监督、控制、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2、甲方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3、参与委托管理项目工程中招投标活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更换从社会招聘的不称职员 工;

  5、甲方应完成项目前期交地工作,如因项目交地问题造成施工障碍,甲方应承担甲方自身的延期损失。因政府政策或者办事原因引起的交地延期,甲方应主动说明,项目工期相应顺延;

  6、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及与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负责 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前期相关审批手续;

  7、甲方应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并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 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9、甲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应按相关合同约定及时核拨建设资金;

  10、甲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 予书面答复;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答复的,乙方有权减轻自己的责任。

  11、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恪尽职责,按照法律对于代理人的规定,尽心尽力履行管理义务,维护甲方的合同权益,并享有下列权利:

  1.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2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人员支付人员的基本薪酬。

  2、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2.1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根据乙方开发和管理经验,结合甲方和项目实际情况,为项目公司建立公司基础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和薪酬福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工程营造制度、成本管理和招投标制度等,经甲方审批后执行,作为具体开展受托管理工作的依据;

  2.2在甲方的协助下完成项目前期报批工作;

  2.3通过招投标或者其他市场化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土建、安装、监理等专业工作单位。在确定上述专业工作单位后代表甲方执行上述合同项下甲 方的有关权利、义务(付款义务除外) ;

  2.4按约定范围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协调项目所有参建单位间的关系,按照乙方自有项目的工作品质控制标准,实施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等四大控制的具体工作;

  2.5接收并归档保存设计方和承包商提供的资料,并在项目建成移交时统一提交给甲方;

  2.6按要求向甲方报送计划、财务、工程、销售等工作情况报告,如遇方案、开发计划、成本等重大调整,须及时向甲方汇报;

  2.7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建设中与有关专业工作单位的结算工作;

  2.8协助和监督监理方进行相关的工程监理工作;

  2.9组织竣工验收;

  2.10负责督促、审核承包方编制的项目竣工报告;

  2.11竣工验收通过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2.12乙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2.13负责自项目取得竣工验收综合备案之日起的 6 个月内房屋整改和维保管理工作;负责质保期内的相关协调工作,但质量保修责任由相关专业工作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承担;

  2.14乙方应按季度和年度向甲方提交项目管理报告,并在项目正式开工、主体结顶、竣工验收等重要阶段,专项向甲方提交专题工作报告。项目管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开发主要工作(包括前期、规划设计、工程营造)的进度和进展情 况,以及和项目开发计划的对比分析; B.项目成本的发生和异动情况分析; C.项目各项费用的发生和异动情况分析; D.项目当季的资金使用情况和下个季度的资金需求计划; E.项目营销执行情况; F.项目公司人力资源的状况; G.甲方关注的其他重点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