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聘用合同

时间:2020-11-22 10:24:20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职工聘用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职工聘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职工聘用合同

  职工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注册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固定期限的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在地处 市 区(县)[社区(村)、厂(公司、门店)]的 部门 岗位工作(工作任务和职责见岗位职责)。

  第三条、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参与制定公司营销战略

  (2)负责市场部管理工作

  (3)负责重大营销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4)管理、协调市场部和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5)坚决执行总经理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

  (6)在任务期内按质按量完成分管部门工作任务,监督所管辖部门的工作情况,将各部门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四条、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第五条、在聘期内,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工作内容时,按照合理、诚信、协商的原则,可依法变更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但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按标准工时工作制的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第七条、甲方依据国家和我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并按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的方式核发乙方工资: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第九条、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第十条、甲方每月 日足额支付 (当月/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第十一条、如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乙方若违反《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已支出的全部培训费用(具体数额以支出的与培训有关的费用为准),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执行双方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

  第十二条、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双方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限制期内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但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服务期协议的,依照服务期协议的约定执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连续2个月以上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未依法(含缴费基数低于法定标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屡教不改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裁员: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乙方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期满,但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乙方具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职工聘用合同2

  甲方:

  单位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路 弄 号 室

  户口所在地: 区 路 弄 号 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xx]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xx]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 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教职工聘用合同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名: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职工聘用合同3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市教育局(_____)第_____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商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教职工调动人员上岗必须实行试聘期制度,期限一年。

  二、甲方聘用乙方到_____岗位工作,试聘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时间一年。

  三、试聘期内,乙方人事关系、档案由_____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四、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

  五、甲方依法按月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七、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_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终止或接触合同:

  1.试聘后三个月复检身体不合格的;

  2.乙方连续六个月以上不能完成试聘岗位正常工作任务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甲方被撤消和宣告破产的;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与乙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未满,且不符合第八条规定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经医学鉴定(县级以上医院)确定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1.经当地县级以上劳动、卫生部门确认,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

  2.甲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十二、合同双方不得擅自违约。若有违约应解约手续完备,并承担违约金,经鉴证方同意后可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试聘合同不当,按合同期限每提前一个月赔偿人民币_____元。

  乙方擅自解除试聘合同,按合同期限每提前一个月赔偿人民币________元。如乙方是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违约后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十三、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甲方应及时报主管部门批准,然后参加甲方的全员聘任;考核不合格,乙方可在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如要求调出,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培养费,乙方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十四、乙方的工龄从甲方主管部门鉴证之日算起。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十六、甲、乙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甲方主管部门签证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存档一份,甲方、乙方、甲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主管部门:(签证)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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