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

时间:2020-11-28 10:22:39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反担保合同汇编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反担保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反担保合同汇编7篇

反担保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债权人)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向主债权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选择下列任一项或多项,以下称主债权)

  1、 贷款人民币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2、 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______万元;

  3、 银行保函,担保金额__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4、 其他金融债权,金额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甲方为乙方上述主合同项下债务向主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托担保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反担保方式

  1.1 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代乙方向甲方清偿,并且不得以甲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担保为由,要求甲方先实现抵押权或质押权,否则按照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

  1.2 无论《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

  2.1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

  2.2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3 反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期间

  甲方代乙方偿还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之日起二年内。

  第四条 丙方的其他义务

  4.1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4.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4.4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撤销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4.5约定的其他义务:

  4.5.1丙方如为数位反担保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4.5.2丙方及其他为甲方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无论何种担保方式)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

  4.5.3如甲方针对乙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或权利)担保,丙方放弃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权利)担保权的权利。

  第五条 在乙方所有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丙方承诺:

  5.1在乙方所有债务未全部清偿前,无论乙方与丙方有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丙方承诺甲方的权益永远优先于丙方;

  5.2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任何担保或索取任何款项,如已索取,该等担保或款项将如数交还给甲方;

  5.3 如乙方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组的诉讼时,丙方如可从中获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将作为代偿款如数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6.1本合同独立于《委托担保合同》及乙方、甲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无效或部分无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无需丙方同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6.2保后监管

  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报送足以反映其真实情况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按月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和应收帐款清单,且保证其提交情况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派专人指导和全程监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如拒绝、推诿甲方的保后监管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应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主债权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况而免除,不因乙方与主债权人之间的主合同或其他有关合同无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昆明市五华区。

  9.2 甲方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产生的律师费由乙方承担(律师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如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有关本合同履行的各项法律文件需按以下地址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内容已由甲方人员对乙方、丙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乙方、丙方对协议中有关己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已充分了解与明确。

  担保人(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反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反担保合同 篇2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

  (签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反担保合同 篇3

  根据借款方(丙方) 与贷款方 银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甲方与贷款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合同)和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丙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抵押财产评估作价 万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两年止。

  三、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无权属争议的财产。

  四、乙方应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抵押登记费用,保证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担保范围:担保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及利息、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的违约金或罚息、保证人代偿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八、主合同期限届满,丙方未能清偿债务,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有权以法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九、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十、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并自愿将甲方作为财产保险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视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二、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十三、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五、为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承诺: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无权属争议;

  2、未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分过;

  3、抵押物无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抵押物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十六、在抵押期间,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变更、撤销、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其合并、分立、变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仍继续承担或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十七、违约责任: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若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原状,且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的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进行损害赔偿:

  1、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

  2、已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有第三人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5、有擅自转让、隐匿抵押物的行为。

  十八、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减少注册资金等; 2、因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诉诸法律等情况发生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二日内将情况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依法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甲方所担保的款项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二十一、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甲方代丙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2、贷款方本息损失及甲方的代偿损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违约金;

  4、甲方代贷款方收取贷款方和借款方所约定的违约金;

  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份返还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应进行抵押登记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依法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反担保合同 篇4

  _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反担保合同 篇5

  担保人 (甲方):

  住 所(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开 户 银 行:

  电 话: 传真: 邮编:

  借款人 (乙方):

  住 所(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营业执照号码:

  电 话: 传真: 邮编 :

  反 担保人(丙方):

  住 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工资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根据甲方与 (以下简称放贷银行)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的约定,为保证乙方与放贷银行于20 年 月 日签订的第 号 《借款合同》的履行,丙方愿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甲方经过审查同意接受丙方的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范围: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主合同借款本金(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贷款期限以银行借据为准)。

  第二条 反担保期限:丙方同意放贷银行与乙方所签订的以上《借款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向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在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时,丙方向甲方承担反担保连带责任,并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条 一旦出现乙方无法清偿所欠借款,由甲方通过担保基金代偿后,甲方即取得向乙、丙方追偿的权利。

  第四条 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本单位出具的《保证担保人情况证明》

  第五条 一旦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在15日内不能向甲方归还全部债务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丙方追偿。并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书。

  第六条 如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偿还上述全部债务时,同意甲方通过有关程序扣缴丙方每月全部工资,直到偿还全部债务为止,如发生意外(调走、开除公职)等,以丙方个人财产等承担无限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按丙方反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五向丙方收取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丙方应就不足部分向甲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 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的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任何指令或丙方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丙方与其他签订任何协议、文件,也不因各主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三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 合同各方已对本合同内容有充分了解,并对本合同无任何异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处各执一份,1份存档。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二条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保证责任承诺书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担 保 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借 款 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反担保人(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反担保合同 篇6

  交通银行_____分行:

  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于___年___月_ _ 日就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第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元整的第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贵行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发日期: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

反担保合同 篇7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第XXX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有关反担保合同汇编7篇】相关文章:

有关反担保合同汇编6篇10-03

有关保证反担保合同模板08-09

反担保合同汇编15篇11-29

反担保合同汇编10篇08-09

质押反担保合同01-12

反担保保证合同08-18

【实用】反担保合同08-16

【精品】反担保合同08-16

有关反担保合同集合8篇10-04

有关反担保合同集合九篇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