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10 18:05:00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随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完成,森林、林木、林地产权的明晰,经营主体的落实,林业经营也逐步呈现出经营类型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新格局,难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需求。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对保护森林资源、降低管护成本、节约农村劳动力,实现林业产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提高林产品竞争力,促进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我市积极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开展,进一步探索扶持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规律,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一批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示范社。目前,我市有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114家,涉及农户6.92万元,合作经营面积38.45万亩。其组建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运作模式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二是由农村的致富能人、经营大户或各类经纪人牵头组建,运作模式为合作社+农户+基地。主要作法:

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一、分类指导,创新模式。

  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在自愿联合的前提下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按照“政府引导、林农为主、市场化运作”的总体要求,组建家庭林场和股份合作林场,引导林农或林权所有者跨村、跨乡镇按出资比例实行股份制经营。以“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组建新型经营管理模式,实现林业合作组织的强强联合。按照“民办、民管、民监督、民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民建立以专业化、区域化为主要特征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主要负责开展技术服务项目和产品推介,林业投融资的协调担保与资信评估,市场营销网络的建设维护,林业法律与科技的咨询服务、产品品牌的建设与监督等工作。充分发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咨询、培训交流、护林联防、市场拓展、自律协调等职能作用,引导其开展多样化的服务。

  二、完善制度、制定章程。

  根据“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依法制定适合本社特点的章程,章程载明名称和住所、业务范围、成员资格、加入和退出的条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成员出资方式和数额、财务及资金管理、盈余分配、亏损处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确保林农在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成立时要召开全体参社成员参加的成立大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并到各地经管局和林业局备案。

  三、突出服务,强化监督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照章程为成员提供各种服务。通过服务,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推进专业化生产、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优化配置林业生产要素,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合作社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由全体成员依据章程实行民主决策、管理、监督。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实行一人一票制。

  四、合理分配,规范管理。

  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把可分配盈余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确保各成员得到公平、合理的收益,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07〕15号文件)进行会计核算,依法建立健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借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应定期、及时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等会计信息,接受成员的监督。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要设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向成员大会报告。成员大会也可以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要同时申请换发营业执照。因章程规定、成员大会决议、合并或分立、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依法进行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维护各成员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五、政策扶持,项目支持。

  鼓励围绕林木种苗与花卉生产、植树造林、森林管护、森林采伐、林下种植养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生态旅游等林业生产经营,特别是杨树速生丰产林、森林食品、林下种(养)植特色经济等林业主导产业创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根据建立示范社情况,林业局每年向上争取示范社建设不低于3个,资金不低于10万元;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木本油料基地建设、生物质能源林建设、碳汇造林等林业工程建设项目,林业基本建设投资、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项目,优先安排给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承担。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林业专项规划,优先享受国家各项扶持政策。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承担林木优良品(系)种选育及林木高效丰产栽培技术、森林植被恢复和生态系统构建技术、野生动物驯养繁育技术、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项目。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林产品商标注册、品牌创建、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活动。对通过质量标准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获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取得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积极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多渠道融资和森林保险业务,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成员之间的信用合作。切实加强森林资源勘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林木、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及时依法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办理林权抵押登记手续,加强抵押物的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意见》(襄办发[2012]14号)精神,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局“三短一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短一简”工作督查的通知》(襄办发电 [2012]15号)要求,我局对今年以来开展“三短一简”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短一简”工作开展情况

  1、切实精简各类会议。开展“三短一简”工作以来,市林业局严格依照相关要求,不断加强对会议的管理和精简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市级会议报批工作。承办、召开的市级工作会议严格遵守会议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开会的原则,会前按照程序主动联系、报送上级机关审批。未出现违规召开市级工作会议情况。二是主动精简各类会议数量。对于可召开可不召开的会议,一律取消,通过电话、传真、网络安排部署;对于必须召开的会议,尽量将多个会议整合在一起召开,严格控制会议时间,简化会议形式。今年来,市直林业系统组织召开会议较去年减少了三分之一。三是缩减会议规模和会议开支。尽量控制参加会议人数,部门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相关的科室(单位)参加;同时一律取消平级、下级单位会后餐饮活动,有效节省了会议开支。

  2、切实精简文件简报。一是严格控制文件印发数量。对按照要求可以公开发布的文件,积极推行网上传阅模式,除存档要求外不再印制下发,直接将文件公布在市林业局网站上并通知有关单位查阅办理,显著提高了文件传递速度和办事效率,有效降低了能耗。据统计,今年以来办公用纸消耗量较去年减少了约30%,办公耗材开支减少了约20%以上。二是精简各类简报信息。除重大工作进展、重要工作外,普通信息尽量在市林业局网站发布,目前《林业工作信息》、《林情专报》、《创森工作专报》共印发51期72条,较往年同期减少了14%。三是切实改进文风。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字数除特别情况外严格控制在2000字内。四是切实规范行文规格和规则,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规范行文。五是大力提高办文效率,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办理速度,对有时限要求的,当天收文当天安排办理,确保提前办结。对于特办件,除特殊情况外,要求当天办结。

  3、切实改进话风。在召开会议时积极改进话风,提倡讲短话、讲有用的话,杜绝空话、大话、套话。市林业局组织召开的会议采取计时方式,专题会议领导讲话严格控制在一小时内,一般性会议领导讲话严格控制在半小时内,工作情况交流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对于一般性会议,不专门安排由相关科室起草、拟定发言材料,由局领导亲自起草讲话或即席讲话。

  4、切实改进事风。对于接待上级部门领导,需要提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严格依照审批程序,提前上报活动方案和相关资料到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对于本系统内组织开展的各项事务性活动,严格控制活动数量和规模,安排议程、活动内容力求精简,切实保证高效节约。对于各项考察、迎检等事务性工作,按照对口接待原则,安排具体分管领导负责接待,减少陪同、随行人数;实行接待费用定额制度,按照市林业局接待制度规定标准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超出标准接待。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今年以来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领导到我市开展林业考察、调研、检查工作次数虽然增长较多,接待费用却没有增加。

  二、主要措施

  1、强化领导责任。为确保“三短一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局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认真抓落实,并安排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三短一简”工作日常工作。对于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局领导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及时解决。

  2、强化制度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林业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局机关管理制度如《市林业局公务接待制度》等30多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力求符合实际,力求执行有效,不断完善和规范“三短一简”工作。

  3、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抓好“三短一简”工作落实,将“三短一简”工作纳入工作考评范畴,年终对相关工作开展检查考评,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单位)和领导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4、强化督办检查。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经常检查督办,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及时总结好作法、好经验,扎实推进“三短一简”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林业局开展“三短一简”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有效成绩,但执行力度仍显不足。近几年来,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地位和重要性日益凸显,林业工作受到各级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目前全市林业工作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现代林业示范区、打造“千亿林业产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方面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受到国家、省级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我们向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汇报、交流工作越来越密切,上级部门领导经常到我市考察、调研和检查指导林业工作,对加快我市林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增加了必须的接待费用。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围绕阳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三短一简”工作执行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构建务实、精简、高效的行政工作体系,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为加快襄阳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襄阳市国有林场坚持“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采取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政府支持、依托工程项目带动等措施,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

  一一林场收入稳中有升。全市国有林场实现总收入4774.9万元,同比增长29.8%,其中林场集体收入1992.9万元。

  一一圆满完成营林生产任务。完成人工造林1.91万亩,育苗0.45万亩,中幼林抚育11.68万亩,封山育林26.97万亩。

  一一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新修或维修防火线273.8公里,新修或维修林区道路152.9公里,新修或维修林道151.6公里,新建通讯线路和输电线路20.6公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进展顺利,2011年的963户危旧房改造计划实际开工913户,开工率为94.8%,同时新争取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计划394户。

  一一干部职工队伍稳定,林区社会治安形势平稳,没有发生重大乱砍滥伐案件和森林火灾。

  一、2012年主要工作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国有林场发展。2012年以来,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围绕危旧房改造、发展后续产业、营造生产、资源管护等重点工作,先后深入到近20个国有林场进行调研,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帮助林场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指导国有林场森林抚育工作,2012年1月6日,襄阳市林业局召开全市森林抚育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培训方式就国有林场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编制、施工关键技术措施等进行培训;为解决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进度问题,2012年4月19日,襄阳市林业局召开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推进会,听取有关单位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汇报,通报全市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措施;为推动城市森林旅游业快速发展,2012年9月16日,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范锐平同志主持召开岘山森林公园建设现场办公会,要求襄阳市各部门要有大局观念,全力支持岘山森林公园开发建设。

  (二)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带动国有林场发展。林业部门利用自身优势,将林业重点工程向国有林场倾斜,相继实施了生态公益林保护、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等重点工程。目前全市国有林场拥有生态公益林 47.5万亩、中幼林40.6万亩,2012年争取中央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19.7万元,争取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资金929.46万元,争取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中央预算内投资56万元,争取国有林场扶贫项目资金100万元。随着一批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既有效的保护了国有森林资源,提高了森林质量,也大大缓解了国有林场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

  (三)推进后续产业项目建设,夯实发展之基。采取国家投资和招商引资等措施,强力推进国有林场后续产业重点投资项目建设。今年8个国有林场所建立的森林公园完成总投资7070.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143.2万元,招商引资4350万元,自筹577万元。

  一一岘山森林公园“城投”项目取得新突破。为提升襄阳都市形象,打造城市森林生态旅游名片,今年襄阳市林业局组织编制了《岘山森林公园(贾冲片区)生态修复与景观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2年11月,襄阳市政府投资审计局核定工程总投资921.52万元,所需资金由襄阳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投资。重点开发建设阳春白雪、桃之夭夭、襄山红叶、竹海听涛等四大景观功能区,着力塑造“移步易景”、“季换景迁”的景观效果。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

  一一森林旅游招商引资项目进展顺利。香港润福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的鹿门寺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开发项目,累计实际到位投资1.5亿元,实施了供水、生态搬迁、孟浩然纪念馆等工程项目;福建君科集团投资的七里山森林公园旅游开发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000多万元,先后完成了生态搬迁、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森林景观优化等工程项目。随着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森林公园建设注入了活力,必将支撑国有林场第三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一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额度前所未有。2012年薤山国家森林公园利用“圈投”资金2800多万元,完成了人工湖防渗、别墅接待中心修缮、生态停车场和20栋小木屋建设、核心景区供水管网改造等九大工程项目。

  (四)拓宽职工致富渠道,鼓励职工发展自营经济。2012年全市国有林场职工自营经济收入2782万元,占林场总收入的58.3%,同比增长 71.2%。其中8个林场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吸纳社会从业人员663人,带动社会旅游收入1887万元;20多个林场利用林地资源优势鼓励职工发展苗木花卉2452亩,占当年全市国有林场育苗总面积的54.6%,苗木花卉产业已成为百花山、神龙山、襄阳市试验林场等国有林场职工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

  2012以来,我们在国有林场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比,与国有林场发展的新形势相比,与职工的期望值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工作中也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有:一是国有林场深层次矛盾没有得到有效化解,体制机制问题仍是制约林场发展的瓶颈。二是林场后续产业化建设有待加强。后续产业有关经济指标虽然保持了上升势头,但存在着特色不突出、总量不足,结构不优、支撑力不强等问题。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随着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实施,供水、供电、道路硬化、庭院绿化等需要配套建设,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将更加繁重。四是国有林场灾情严重。2012年8月4日至8月6日,南漳、保康、谷城3个山区县普降大到暴雨,由于雨势迅猛,时间集中,形成山洪,导致3个县国有林场苗木生产、造林地和林区道路、房屋等基础设施遭受重大损失。另外,襄州区、XX市和XX市等地发生冬、春、夏三季连旱,部分国有林场苗木生产和人工造林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旱灾。

  二、2013年工作计划与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契机,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襄阳为统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国有林场建设新局面。2013年全市国有林场计划人工造林1.9万亩,育苗0.39万亩,中幼林抚育12万亩,封山育林29.7万亩。

  主要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护和管理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国有林场发展新模式,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三是加大林场项目策划、包装和申报工作力度,大力争取各类项目资金。进一步抓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林业重点工程等在建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

  几点建议:一是尽快启动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消除其发展瓶颈;二是积极做好汇报和沟通工作,争取省政府尽快落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配套资金;三是加大国有林场扶贫攻坚力度,尤其要在增加扶贫总量的同时,兼顾地区以及林场之间平衡;四是切实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解决目前体制不顺、机构不健全、工作经费无着落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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