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24 02:01:50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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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工作总结

  20xx年我省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工作在农业部渔业局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的支持和指导下,经过全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水产技术推广站、病防中心和各位测报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测报任务。下面把一年来的测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广东省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工作总结

  一、测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在全省20个地市设立测报点266个,比上年增加48个。其中,鱼类172个,对虾类46个,罗氏沼虾14个,两栖类爬行类22个,贝类11个,蟹1个。直接测报面积:池塘216,325亩,养鲍水体170,200立方米(其中鲍苗42,000立方水体),养鲍沉箱20,000个,海水养殖网箱580个。20xx年的测报种类达到22种,新增加鲟鱼、军曹鱼、黄立鲳3种,减少鳄鱼1种。其中海淡水养殖鱼类15种,虾蟹类3种,两栖爬行类2种,贝类2种。监测养殖模式有池塘(包括土池、水泥池、高位池等)、网箱、沉箱、鱼塭、工厂化养殖及越冬保温棚、冷泉水等,基本涵盖了我省主要的养殖种类和养殖模式。

  20xx年内共测报疾病53种,其中,病毒病8种,细菌病14种,真菌病4种,寄生虫病11种,不明病因病9种,其它病7种。测报的22种养殖种类中有15种曾不同程度发生危害较大的疾病,主要病害有对虾白斑病、红体病、托拉病、红腿病,鲍苗脱板病,海水网箱养殖鱼类纤毛虫病,鳗鱼爱德华氏病、赤鳍病,鳜鱼暴发病、指环虫病,鲫鱼、鲮鱼、草鱼等淡水鱼类的出血病、烂鳃病等。

  根据测报数据估算全省水产养殖病害损失达14亿元以上,其中,海水养殖鱼类2.6亿元,海水养殖对虾4.3亿元,淡水养殖白对虾2.5亿元,罗氏沼虾0.6亿元,中华鳖0.3亿元,淡水养殖鱼类4.3亿元(其中鳜鱼2.25亿元,草鱼0.83亿元,鳗鱼0.82亿元,鲮鱼、鲫鱼、罗非鱼、加州鲈鱼共0.4亿元),鲍鱼、生鱼、鲶鱼、鲤鱼、白鲳、鳊鲂等其它养殖种类损失未计在内。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努力改善测报点的工作条件。年初我们按照农办渔【2001】93号文的有关要求,对测报点进行了调整,淘汰了少数不具备条件的测报点,新增加了一批测报点。有的地区加强了测报点的人员与仪器配置,有一批测报点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和病原与水质检测仪器,并开展病原与水质检测、鱼病门诊及咨询指导等工作。如佛山、东莞、中山、韶关、江门和惠州市等地的测报站(点)不仅常年开设鱼病门诊,还经常下乡取样检测、诊断鱼病,指导养殖户防治鱼病,发挥了较强的社会公益作用,提高了我省水产病害测报的科技含量。

  2、加强测报员的培训工作。为了提高测报质量,我省20xx年共举办各种类型测报、检疫与病防技术培训班37期,培训1300余人次。其中省站(省病防中心)为更好地贯彻农业部【20xx】31号文精神,加大了对各地测报员和养殖与病防技术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是与广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一起组织了我省首期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共有31名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其中近半数人从事测报工作;二是委托中山大学对来自水产养殖重点地区的6名技术骨干人员进行为期10天的水生动物检疫技术培训;三是省病防中心与深圳、韶关两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联合办了两期测报员培训班,培训了测报员40人次。各市、县(区)站也纷纷行动,举办了33期病害测报技术培训班,共培训测报员和养殖户120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测报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也提高了养殖户的病防意识和技术,进一步促进了测报工作的开展。

  3、千方百计争取经费,加强各地测报站的建设。去年我省财政共下达病害防治专项经费150万

  元。其中部分下拨各级市站用于测报员培训、病害检测和开展测报等支出,部分用于各地开展苗种检测和检疫、SARS溯源;此外省局于20xx年给五个地级市区域性推广中心各配备20万元经费用于购买实验室仪器设备。

  各地也努力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紧建设市、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病防和测报实验室,有力推动了测报工作的开展。深圳市今年投入12万元用于检测、测报员培训和测报经费补助、订阅病害资料等;佛山市南海区继续争取区财政专项测报经费15万元,用于给测报员发放工资和开展测报工作等;东莞市、中山市等也争取地方财政经费数万元投入测报工作。继南海、顺德、东莞、深圳建成一定规模检测检疫实验室后,佛山市争取市财政经费600多万元,正在建设具有病原体检测、水质检测、药残检测、质量检测等多功能的综合实验室;中山市投入26万元为市测报站和三角、板芙两个镇测报点配备检测仪器,并计划今年再为8个镇测报点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阳江市也正多方筹集资金建设检疫、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等多功能综合实验室。

  4、及时发布测报情况,为渔业生产服务。省病防中心按要求每月上报和发布上个月的病害发生情况,并把每期测报情况在《海洋与渔业》月刊和《南方农村报》、广东省水产技术推广网站()上公布。各地也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公布测报情况,使测报信息直接服务于广大养殖户。如佛山市及其顺德区将测报情况在当地网站(佛山农业网、顺德农业网)上公布,南海区、三水区每月将测报情况上报区农业局及时下发各镇农办,有的镇在广播电视中宣传并送达村会委,高明区每月在《高明水产》上发布测报和病防知识并寄送给镇农办及大型养殖场。东莞市将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和病情预测预报与预防措施及养殖知识编写成简报,每月定时发放给各镇渔技站和大型养殖户,并在村委会宣传栏中张贴,在水产养殖协会内传阅,刊登在镇办农业科技信息中,使广大养殖户、农技部门、涉农部门、村镇干部及时了解病情,指导养殖户做好预防治病害措施。中山、韶关、揭阳等市均每月在本市水产信息上登载测报、病防信息,并寄送县(区)、镇渔业管理、技术推广部门和大型养殖场。其他地区也将测报情况编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发送给大中型养殖场,发挥了较好的社会公益性作用,为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对养殖生产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公益效应。

  5、针对测报发现的主要病害,及时下乡检测和防治病害。去年我省先后暴发了多起危害较大的暴发性病害,如10月份饶平县海水网箱暴发性鱼病,6月中山市淡化养殖白对虾暴发病和7月顺德区鳗鱼不明病因病等,均造成大面积死鱼。省、市、县(区)病防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和各级测报站均及时组织鱼病专家赶赴现场采样检测和调查研究,查明病因,提出解决方案,有效地控制了病害的蔓延。揭阳、江门、湛江等市测报站还根据往年测报情况和病害流行的规律,在病害高发季节,组织技术人员下场指导养殖户做好预防措施,控制病害传播。

  6、多渠道收集测报信息,提高测报数据的可信度。为了按时完成测报任务和提高测报数据的可信度,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定期到重点测报地区检查和指导测报工作,了解情况,鼓励测报人员努力做好工作。各级水产技术推广站和病防中心除直接从测报联系点了解病情外,还利用各种途径和方法收集病害信息,以求更全面、准确了解本地病害发生情况。如湛江市测报员长年在养殖场工作,和不少养虾场技术人员熟悉,通过利用各种关系直接从养殖场、虾苗场了解病情,充实测报结果。中山市测报员长期在一线从事养虾育苗,熟悉当地生产情况,经常下场指导生产,收集测报信息。顺德、茂名、东莞和惠州市测报站纷纷利用鱼病门诊、饲料店、养殖户、种苗场和水产协会了解病情,收集测报信息。

  7、将测报与种苗质量检测、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水生动物SARS溯源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一是20xx年省病防中心对我省对虾主产区的湛江、茂名两市的省级虾苗场所产虾苗进行了质量抽检,重点是检测对虾白斑病、托拉病的阳性带毒率,其数据作为测报数据的补充和参考;二是省病防中心承担了我省水生动物SARS溯源任务,分别在省内6个市采集了对虾、中华鳖、鳗鱼、青蛙、龟、青斑、黄立鲳、断斑石鲈共3600多个样本进行SARS病毒检测,使测报人员掌握了病毒检测的第一手资料,培训了病害检测技术人员;三是省病防中心指导市、县(区)申报成立水生动物防

  疫检疫机构,目前已有14个市县(区)经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准设立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其中,已有5个市、县(区)经当地人事编制部门批准挂牌。通过这些实际工作壮大了测报队伍,培训了检测技术人员,加强了实验室建设,推动了测报工作的开展。

  三、问题与建议

  1、测报难度大,测报员素质相对较低。一是目前测报标准未统一,测报种类较多,有些病症的诊断比较困难,加上测报员中具备专业理论和水产养殖与防治病害经验的较少,使测报存在一定程度误差。二是测报员均是兼职,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其它工作,影响了测报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有的市、县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三定”方案没有最后落实,人心不稳,影响了工作积极性。有的市、县推广站是差额拨款,有的县推广站有编制无人员,县级推广站人员变动很大,新接手人员不熟悉情况,有的乡镇撤并,一些乡镇渔技站名存实亡,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2、缺乏运作经费和检测仪器。测报工作是一项相对固定的公益性工作,工作量大、工作周期长,参与单位和人员多,加之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事业经费十分紧缺,有些站甚至连差旅、通讯电话费都有缺口。今年我省投入测报经费虽比上年增加了一些,但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大多数市、县、镇推广站很难投入配套经费,测报运作经费严重短缺,基层测报员均是兼职和义务劳动,长此下去难以为继。目前虽然少数测报站、测报点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检测仪器,但大多数基层测报点缺乏必要检测仪器,难以利用仪器检测病原体,测报员主要是凭经验判断病情,直接影响了测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建议

  一是努力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增加对测报工作的投入。使测报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并逐步为重点市、县测报站(点)配套必要的检测仪器,使测报点相对固定,保证测报的连续性、科学性。 二是稳定测报员队伍。测报预报工作是一项纯公益性事业,是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在政策上应给予大力扶持。因此,对承担这一工作的省、市、县三级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及主产区乡镇推广站应明确介定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地方财政供给人员经费,使测报员能安心做好测报工作。

  四、今年工作计划

  1、稳定测报点,逐步增加测报种类与监测面积。结合我省水产养殖生产实际情况,调整测报点的数量、分布,逐步增加测报种类及监测面积,选择能代表当地养殖水平的、能相对固定、长期连续开展测报工作的养殖场作为测报点,并多方争取经费,加大对测报员的培训力度,争取对全省测报员进行一轮测报业务培训,并分期分批地给测报点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提高我省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将测报与检疫、病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今年在先行开展水生动物检疫地区,检疫员兼任测报员,其检测数据作为测报数据的重要来源之一。并且,在全省努力扩大测报信息的宣传方式和范围,加强测报结果对养殖生产的指导作用,提高防治病害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养殖户服务。针对测报中的主要病害,与有关科研单位合作申报科研课题,开展病因、病防方法、测报统计分析等专题研究,寻求有效防治病害的技术和措施,并及时应用于生产,指导养殖户防治病害,降低病害损失。

  3、加强联络和交流,建立疫情快速反应机制。配合测报工作的开展,增加纵向和横向交流,加强对下级测报点的指导、检查与督促。省、市、县三级测报站及具备条件的乡镇测报站(点)要求使用电子化传递信息,及时交流测报疫情信息和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测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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