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简报

时间:2022-05-30 09:47:52 工作简报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简报

  简报一: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简报

  一是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布局均衡。近五年,宿城区财政累计投入4.8亿元,在老城区新建、扩建、改造提升7所学校,通过这些新改扩建学校的建设,有效地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布局的均衡。

  二是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安全工程建设。近五年,区财政每年安排校安工程资金4000万元以上,已累计投入2.8亿元用于农村校安工程建设,拆除所有D级校舍,新建、扩建、加固校舍36.2万平方米。目前,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及教辅用房、体育运动场馆、生均占地面积等基本达标,且逐步趋于均衡。

  三是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不断加大对学校教育装备的投入,按照省定标准配置中小学图书、实验器材、音体美功能室器材等教育装备,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陆续建成校园网、校园广播系统和网络管理中心,为教师配备教学电脑,为学生配备学习用电脑。近五年,累计投入教育装备资金3885万元。

  四是推进义务教育师资质量均衡。近五年,累计招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491人,区财政累计投入近5000万元用于新招录教师的财政供养,新招录的教师,绝大部分都充实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提升薄弱学校师资实力,实现师资质量均衡发展。

  五是推进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均衡。近五年,区财政严格按照省定公用经费标准和学生数足额安排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累计安排学校运转经费2.12亿元;严格按照扶贫助学资助标准和覆盖面安排助学资金,确保困难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累计安排资助资金2100万元;落实民办学校教育奖补政策,累计投入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养老医疗保险补助等567万元,实现教育经费均衡投入。
 

  简报二:

  近年来,贵溪市坚持教育公平,紧紧围绕“教育均衡发展”这一主题,通过以强带弱、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落差”得到明显改善,教育和谐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倾斜:城乡教育呈现和谐发展

  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差别巨大,这是许多地方的普遍现象。贵溪市教育局紧扣“倾斜”做文章,努力促进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教育与城市均衡发展。领导力量倾斜。该局把全市所有学校划分为13个片区,每个片都有1名局级领导为“片长”帮助学校谋发展、解困难。同时选拔优秀干部到薄弱学校工作,推动薄弱学校各项工作的改观;办学经费倾斜。近年来,贵溪市投入资金5.16亿元,新建、改建、扩建城乡校舍面积5.6万平米,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全面改薄工程,加大农村学校设施设备投入,以及农村中小学图书及教学设备、仪器更新和购置,投入5000余万元为中小学校配备图书8.7万册,装备计算机2623台,对城区所有学校及部分农村中小学新建标准塑胶运动场,促进了城乡学校均衡发展。教学研究倾斜。全市通过层层选拔评出的教学能手,实行“送课下乡、教学扶贫”,同时组织薄弱学校的干部、教师到城区学校见习,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正是通过这“三个倾斜”,让全市农村薄弱学校的教育充实起来,城乡教育呈现出和谐发展的局面,全市先后有两所农村学校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统筹:教育步入发展“快车道”

  统筹发展规划。2005年,贵溪市创造性地把一中和原四中合并,做大做强一中,形成以一中为龙头,带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将原四中改办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缓解城区学校入学难的同时提升基础教育的发展。今年全市二本上线人数946人,其中一本线272人,一本、二本上线人数分别比2015年净增18人和330人;今年全市中考获得6A成绩考生427人,占鹰潭市6A考生总人数的50.8%。考生6A率9.24%,创历史新高;统筹城乡学校建设。近三年来,贵溪市投入8400余万元新建、改建、扩建市一中附属学校,二小教学楼,万和小学,美的学校,八中学校等建设;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规划》,2013-2015年全市共规划实施标准化项目216个,总规划投资5320.2万元;投资2320万元,完成了中央下达我市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7个,已经开工建设六个,总建设规模17520平方米;统筹干部教师队伍管理。健全校长考评机制,继续实行动态管理和量化管理,实行能者上,庸者下,增强了校长的责任意识和务本意识。细化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了全市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的补充规定,有效地解决教职工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充分地调动了全市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教师综合素质。

  保障:贫困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

  自2010年以来,贵溪市教育局通过设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教育部门为主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运行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全市实行学生救助“阳光工程”,对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学生均实施救助,对家庭困难寄宿制学生实行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对于高中生,职业中专每人每年1500元进行救助;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申请生源地无息助学贷款,按5000、6000元二个等级救助。今年上半年,资助中心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875人次,评审发放各类资助金515.025万元。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简报】相关文章: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案04-18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报告02-27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总结05-15

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调研报告05-15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报告08-26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报告08-27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汇报03-09

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汇报10-23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反馈问题整改报告08-25

中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报告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