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时间:2020-10-13 12:07:52 工作简报 我要投稿

财政局2016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简报一:

财政局2016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会计监督工作要求,结合本州实际,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以“六措施”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部署及时,有序推进。及时下发了《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财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计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抽调相关业务科室骨干人员组成检查组,将检查措施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了检查的时间、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名称等内容,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每月均按省厅要求及时上报检查的动态信息。

  二是把握重点,统筹兼顾。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项资金检查、国有资产清查、工会经费审计等内容,统筹安排,整合内、外部各部门的检查力量,实现检查资源共享,从而提高检查的效率。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技能。结合会计监督检查的重点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州财政监督综合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紧紧围绕财政监督干部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这一主题,涵盖了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审计的方式方法、财政部门决算报表核查等财政业务知识。全州二县一市、三区财政监督机构相关人员共计38人参加了培训。

  四是统筹协调,扩大范围。针对景洪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会计监督力量薄弱、未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采取景洪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牵头,州局监督检查科协助的方式,选取了1家农场管委会、1户企业开展了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勐腊县财政局协助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管委会同步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实现全州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全覆盖。

  五是积极参与,有序推进。按照检查实施方案的部署,在圆满完成本级检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勐海县财政局对2户行政事业单位、2户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通过直接参与的方式不仅能够及时纠正县级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同时也能够将勐海县财政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好的工作方式方法推广到其他县级财政部门。

  六是创新探索,实现转变。在总结以前年度行之有效的检查方法基础上,结合今年会计监督检查的新特点、新要求,实现检查工作的三个转变,即:由“集中检查”向“突出重点、全面兼顾”转变、由“单项检查”向“复合监管”转变,由“侧重财务会计检查”向“侧重管理提升内控”转变。

  简报二: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成立由分管财监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财法股及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对检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时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明确检查方案。印发《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罗江县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会计监督检查的.范围、重点、内容和时间及检查要求等方面做出规定。对检查内容及检查单位依法进行公示。

  三是按程序开展检查。遵循《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被查单位的预决算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农业企业会计核算,信息披露,会计造假,严格执行财税政策等内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支出编制决算报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账目调整,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将应纳入预算收入管理的非税收入及时缴入财政非税专户;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大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对新从业会计人员的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工作质量。

  简报三: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从7月下旬开始,金溪县财政局开展了对全县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为做好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金溪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成立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制定《金溪县财政局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会计监督工作简报、报纸等,宣传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检查成果;完善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查前公示和检查公告应用正式文书格式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三、完善监督程序,明确检查重点。按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处理原则、检查时间、工作纪律及要求等事项。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重点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财务会审、捐赠(接收捐赠)、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等检查工作,形成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局面,提高检查效率,扩大检查成果。

  四、依法实施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复核和处理处罚工作,作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处理恰当,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重视整改落实,确保检查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调整账目、完善内控制度等,将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财政财务方面的问题及检查处理情况向其主管部门、财政业务股室进行反馈,同时对被查单位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跟踪回访,发现整改不力和屡查屡犯的被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检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