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时间:2023-11-24 11:12:11 炜玲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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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精选12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用到汇报的地方越来越多,汇报可以以某个具体项目为单位进行汇报,也可以以某个阶段的工作为单位进行汇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汇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精选12篇)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1

  一、坚持四个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稳步推进

  1、组织领导到位。全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纪检监察、财政、农业、统计、审计、民政、国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动员布置会议,对乡镇“三资”监管骨干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各乡镇相应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场所三到位。同时,在各行政村分别成立村务监事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在全县形成了由“县到乡到村到组”的四级监管组织。

  2、清理核查到位。全县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五步法”,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做到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在村级“三资”清理登记完毕后,各乡镇进行严格审查,再由各村向群众进行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村纪检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清查人等签字盖章后上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力争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项。

  3、监管平台到位。全县各乡镇都成立了以公共资源交易站、财务核算中心、经济合同审核中心为主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完善了相关制度流程,配备了工作人员。各乡镇规定了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农村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以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资源开发利用等必须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竞价或招投标。

  4、制度落实到位。按照“三资”监管工作要求,各乡镇、村组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监督等制度并上墙,认真按照各项制度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使农村集体“三资”增值保值,防止因管理不善、监督不严造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二、紧扣两个目标,“三资”管理安全系数日渐增高

  该县紧紧围绕提高“三资”管理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今年在全县15个乡镇、146个行政村全面铺开“三资”监管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透明度得到增强,安全系数日渐增高。

  1、资金管理逐步公开透明。各行政村专门设立一名报账员,村级财务统一进乡镇核算中心管理;县财政核算中心清理了各乡镇、村不规范账户并进行核销,重新对全县各乡镇、村设立固定专户进行统一管理,有效预防了村集体账户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现象发生;在现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库存备用金限额制度,规定现金结算达到1000元金额,必须进行转账,不得付现;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每季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及农廉网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严格审批程序,使资金运转公开、透明、安全。

  2、资产资源管理日渐科学民主。全县146个行政村基本完成了资产资源清产核资等前期准备工作,明晰了产权,建立了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各村专门组织村民代表召开会议对资产资源价格进行评估,真正让群众参与到三资管理工作中来。在自查摸底、核查分析阶段,对登记的数据、台帐等资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纳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资产资源漏登、错登。在建立资产资源台帐过程中,将500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资源情况一一登记,并现场拍照,做到帐物相符,所有权和使用权明晰。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都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都要经过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再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资产资源的管理更加民主、科学。

  三、实现三个更加,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成效明显

  1、“三资”管理更加规范。“三资”监管工作的推进,使各村更加清楚了本村的资金及债权债务情况,资产的种类、价格及使用情况,资源的四址界限、面积、发包租赁等情况,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同时,全县15个乡镇加强了“一站二中心”建设,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村级设立民主理财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监事会,对资产、资源实行价格评估,使确定的资产、资源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对资产、资源的处置更加严格、规范,防止了集体资产、资源流失,提高了经济效益。

  2、村级财务更加透明。在“三资”监管工作中,各村专门设计了财务登记明细表,将村级债权、债务、收支等情况一一登记,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每季度在公开栏公开一次;涉及“一事一议”、惠农资金和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内容按进行月公开,力争做到阳光透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3、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上级纠心、干部费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诱发不和谐音符。通过这次“三资”监管工作的开展,干部亮家底、群众齐参与、管理更科学、决策讲民主,杜绝了操作上的遮遮掩掩,真正消除了群众凝虑,让干部省心、领导放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2

  一、当前工作概况:

  我县自20xx年实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以来,在县纪委的指导下,工作有序扎实推进,全县10个镇127个村居的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全面实现了电算化管理,常态化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并于今年9月通过省“阳光工程”工作组验收,同时,我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荣获全省先进集体称号。12月份,组织全县农经干部集中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徽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皖办发[20xx]23号)和《安徽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若干规定(试行)》(皖办发[20xx]22)精神。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存在问题

  我县10镇127个村(居)的“三资”委托管理平台虽已建立,但后续的.长效机制缺乏:

  一是县镇有关领导尚不够重视,对“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督促不紧。三季度全县仅有5个镇的做账率达上50%(襄河、武岗、二郎、马厂、古河),有3个镇未动(大墅、六镇、西王)。

  二是机构缺失,人员缺乏。全县各镇集体“三资”代理队伍基本属临时拉差,人员有农经、财政、政府等人员组成,仅有4个镇农经干部可操作账务管理工作,而以镇财政所人员操作的,因工作关系隶属不同,农经工作不好协调。

  三是业务生疏,无培训渠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和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业务量大,无论是对人员数量还是业务素质对有较高的要求,而业务培训尤其重要,然而省、市、县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培训安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向各级领导呼吁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重视,加强对集体“三资”的监管。

  2、健全集体“三资”代理队伍建设,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业务培训。

  3、按照省委省政府皖办发[20xx]23号文件要求,全县统一制定农村集体“三资”业务合同书,统一印制票据,进一步完善对“三资”档案合同的管理。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3

  街道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了做好迎接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评估准备,确保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街道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6个行政村均成立了以支书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按照党委书记、主任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思路,进行前期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成员确定工作、股份量化和股权设置工作、成立合作社工作等五个阶段的工作,保证我街道的工作进度与质量。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评估总结准备工作

  1.是制定评估总结工作方案。街道依据省产改领导小组规定的评估内容和指标,制定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评估总结方案,明确评估总结总体要求、评估内容、操作程序、方式方法、时间节点、基础保障等,推动评估总结工作有序开展。

  2.是召开评估总结动员会议。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评估总结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分工,落实任务,按排部署评估总结工作。

  3.是开展专题培训。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业务人员对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评估总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稳妥开展评估总结工作

  按照街道评估总结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评估总结。一是系统梳理。对照省市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全面检查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合作制改革、折股量化、登记赋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具体工作举措等8个方面60项指标,确定产改工作完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查漏补缺。根据梳理结果制定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村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必要时由街道产改办派驻工作组,到现场督促和跟踪整改工作。

  三、加强检查推进评估总结工作

  由街道产改办组织人员到各村开展抽查,每个村抽查一个组。抽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听取村产改领导小组工作汇报。

  (二)查看资料。依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考核评分表相关内容,查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从按排部署到完成任务全过程的相关资料及报表。

  四、评估总结工作取得成果

  (一)证书印制、颁证工作。街道各村已全部完成登记赋码,提交提供村组股权证书信息资料,由市产改办及时与投标公司衔接完成证书印制工作,等待发放股权证书。

  (二)按照《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将各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环节所有资料都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制度性问题:在改革的过程中,面临制度不规范的问题,原因是农村集体资产按照惯例进行管理,很多资产明确、村民认可的财产没有文字材料证明,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去证明。

  2、操作性的问题:对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不够了解,这项改革工作比较新颖,专业知识性强,加上我街道行政村、人口较分散、涉及面较广,在数据操作上具有一定难度。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们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对全乡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乡专项治理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基本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代管。初步完成了“组账村代理乡监督”工作,目前全乡54个村小组已有32个村组资金纳入了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户。

  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截止目前,各村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并建立“三资”台账。

  二、具体措施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成效

  1、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2、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4、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5、奠定了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通过对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能够有效杜绝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漏洞。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5

  农村集体“三资”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谈些建议。

  一、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管理体系

  1、领导机构。“三资”管理体系由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调度、考核奖惩。

  2、工作机构。以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为依托,组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农村集体资金账目、资产资源处置、物品采购等管理和监督,督促村级开展民主管理的财务公开。

  3、监督机构。各村选举出“三资”管理小组,在“三资”的购建、处置、管理、公开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监督。

  二、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农村“三资”管理实际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农村“三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制度约束,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1、建立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财务收入管理制度。村级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必须统一使用农经部门专用的收款收据,否则不得入账。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开支事项发生后,必须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由主管领导及主任签字。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做好村集体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建立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要全面,公开时间要及时,公开方式多样化。

  2、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物、账款、账表、账证相符。健全资产台账制度。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原始价值等,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评估制度。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要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经管理部门实施。健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健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程序,明确资产名称、数量、用途以及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和价格,并报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3、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资源登记簿制度。对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源,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建立资源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资源对外承包、租赁应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建立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的管理,签订统一编号、统一文本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款存储、专款专用、专项审计。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层层监督

  1、发挥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积极引导民主理财小组依法行使民主理财职权,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资产发包和变卖、资产出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算决算、村民分配方案、大额资金使用、建设项目招标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做到决策民主、信息公开。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纪检监督小组等组织的监督作用,对“三资”管理进行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定期公开村务,设立村务公开意见箱,虚心接受和采纳群众的意见。

  2、严格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与审核

  加强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审核单“五连签”制度,严防代签、冒签行为,对财务票据及招投标、采购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

  3、加强区级职能部门检查监督

  区级农经部门每年要对村级财务进行例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突出审计重点,抓好群众敏感、焦点、难点经济事项的审计,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区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集中采购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责任追究

  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属领导班子集体行为的,追究领导班子责任,并视情节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6

  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今年以来,某某乡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农村基层滋生腐败的土壤。泸沽湖乡从实际出发,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促进了农村的和谐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就今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乡乡,全乡幅员面积200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45个村民组,总人口约4.12万人。自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启动以来,我乡根据《某某乡村级“三资”委托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清查资金、公示账面债权债务及资金、盘点集体资产资源以及各类合同、核实认定债权债务和资产资源、公示核实认定的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资源、建立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的工作程序,根据清查内容,对集体现金、存款、有价证件、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库存物资、茶果园、林地、工商企业占用地、“四荒地”、库堰、鱼池、村组公路和沟壑渠道等“三资”进行了全面清查,摸清了基数,了解了现状。同时,建立健全了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为“三资”监管代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乡纪委、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所,具体负责处理乡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日常事务;二是建立乡村“三资”管理监督小组。乡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财政、经济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村级监督小组由村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成员与村民主理财小组合一。对村级“三资”运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保证“三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一是制订实施意见。出台“三资”管理工作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三资”管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二是广泛宣传。通过会议、机关学习,利用横幅、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党政信息等宣传载体营造氛围。

  (三)清理核实,摸清三资底数

  我乡用近半年时间,在全乡开展了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三资”账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完善制度,实行长效管理

  程序实施;四是开展村级内部审计。今年对2个村开展了内部审计,主要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和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审计。

  三、取得的效果

  近年来,对涉农政务和农村事务做到了全面及时公开,农民群众可以随时查看,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想知道的事情,让群众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推进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1、群众满意率提高

  通过三资管理的运行,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群众的参与率、满意率、支持率显著提高。截止目前,涉农政务和农村事务做到了全面及时公开,乡、村二级服务大厅、服务站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仅20xx年18月,受理群众反映农村三资管理等问题达65次,全部做到“件件有受理、件件有回音”,受理、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2、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

  通过“三资”的公开,加强了对农村集体各项收入的监管,从源头上遏制了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发生;通过建立农村资产和资源台账,确保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监管不合理开支票据12笔,累计资金1.1万元,挽回集体资金3万元,防止资产流失3万元。同时,把干部的行为完全置于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使基层干部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越级上访案件同期减少25%,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大幅下降,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参与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明显增加,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度增强,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使政府的公信力显著提升。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土地流转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引导农民全面理解土地承包流转的原则、形式和目的。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增强农民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识。县、乡、村要成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和牵线搭桥。

  (二)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民主理财小组在理财过程中,要注重把好财务报销凭证审核关和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关。村级财务开支报销单据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凡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报销凭证不得入帐。对村干部弄虚作假,收支不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入帐的行为,民主理财小组有权举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村级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长,财经管理负责人的培训。通过开展财经法规和会计业务培训,提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我乡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三)切实抓好财务公开。要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公开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和内容,搞形式的村要采取措施,责令整改,对不进行财务公开的村,要追究村干部的责任,同时要注重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村“两委”要在年初制订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构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收益分配等各项计划,做到量力而行、计划开支、节资增效,坚决避免盲目开支,增加新的不良债务。

  五、下步工作打算

  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此项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总体水平还不高,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乡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体要做到“五个要”:要涵盖所有的组级事务;要继续加大对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一直高素质的农经队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力度,真正发挥出阳光平台、公开平台、服务平台、监督平台、诉求平台、交流平台、曝光平台等作用;要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要强化审计监督,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7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 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总站”统一监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计生支出、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纳员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出纳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理财小组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

  (1)财务预算;

  (2)各项收入;

  (3)各项支出;

  (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

  (5)债权债务;

  (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

  (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电水利设施、村级道路、教育(学校)、文化、村办公企业等资产。

  2、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3、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4、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理财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十三、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十四、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1、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

  (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

  (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总会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

  (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

  (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

  (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

  (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

  (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5、资金会计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

  (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

  (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

  (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

  (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6、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

  (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7、村出纳员的职责

  (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

  (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

  (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

  (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8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x乡人民政府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为主线,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运行为内容,逐步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健全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

  成立了以乡长x为组长,分管副乡长赖代红为副组长,乡财政所、农服中心工作员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管中心。建立健全了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了乡、村、组三级干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二)健全制度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一是无偿开展农村账务审计及其它专项审计工作。二是结束旧账建立新账。同时按规定时间报送会计科目余额表和村社资产负债表。三是严格执行按照结账和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报送相关报表资料。四是坚持村组财务公开。全乡每个村组都设有固定的村务公布栏,每个季度或半年结账后都进行了账目公开,公开内容全面完整,真实可靠。公开时间及时、连续。公开地点方便群众观看。五是建立了村级“三资”管理监管平台,让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一是成立了《x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全乡实际,制定并下发了《x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按照工作要求对各村的实施方案实行了批复,印发了《关于尹家祠村等x个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二是摸清了家底。按照工作方案,乡、村、组有序推进清核工作,严格按照省、x市及x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并根据清查结果及时调整相关数据,努力做到准确完成三资系统和农业部系统数据的上报,并结合工作实际,总结了经验,撰写了工作总结,目前,全乡正在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档案归档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实际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系统管理方式适应度不够;二是村级“三资”管理监管平台运用不够熟练。

  三、下一步打算

  结合一年来的工作,我乡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管工作,不断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和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促进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9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xx镇现有x个行政村,x个村民小组,农户xx户,农业人口xx人,农村劳动力xx个,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xx元。

  xx年,xx镇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之初,我们就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

  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镇上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各挂片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微机室、档案室,共设置报账员21人,记账会计3人(负责全镇21个村会计核算)、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xx镇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镇财政筹资调度资金购置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镇干部群众的认识。镇党委专门召开了党委会,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召开党委扩大会,统一镇中层干部和村书记、主任的认识;召开全体镇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全镇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xx年xx月xx日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镇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对xx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 “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xx个村的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软件录入,太阳软件具有网络运行、财会管理、附件上传、信息查询、业务提醒、电子签批、远程监管、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九大功能,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客户终端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全镇xx个村分别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

  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

  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

  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全镇xx个村分别由3个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负责各村的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三是把好审批关。对各村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10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村级“三资”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制,做到“五有”,有机构、有制度、有流程、有台账、有委托书。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书,加强对村级财务开支、资产开发等动态监管;统一公开处置,群众参与。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出纳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资金代管流程,严格审核票据,控制非正规票据和不合理支出入账。

  3、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通过财务清理,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15个村的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软件录入,太阳软件具有网络运行、财会管理、附件上传、信息查询、业务提醒、实时公开等六大功能,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客户终端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

  4、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镇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二、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规范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资产、资源监管流程,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作了详细的规定,要事前报重大项目,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规定,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处置。

  2、规范经济合同管理。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管理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经批准同意,加盖资产资源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实现了村级财务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后,村报账员每月只需将当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据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准确、快速、安全的自行记账、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镇对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11

  根据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关于开展清产核资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xx》文件精神,我乡纪委、乡财政所与农产品监督管理站成立工作小组对全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审查,查找目前“三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乡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现有12个行政村,101个村民小组,农户2704户,农业人口10240人,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943元。自xx年,我乡全面推行村帐乡管以来,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对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近年来,我乡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坚持了“三资”管理的基本原则

  历年来,我们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

  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乡农经管站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常委副组长,各蹲挂点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乡党政办、乡纪委、乡财政所、乡经管站等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经管站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账乡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

  一是制定明确了出纳、会计、审核的各自职责;

  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村务公开制度、支出xx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

  三是制定了镇渡乡经管站农村财务会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乡财政每年下拨“三资”管理工作经费,并为乡经管站购置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保证了“三资”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乡干部群众的认识。乡党委专门召开了党委会,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大会,统一全乡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自全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以来,乡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对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乡经管站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12个村的出纳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软件录入,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乡经管站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 “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乡经管站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全乡12个村分别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

  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

  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

  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全乡12个村分别由3个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负责各村的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 “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三是把好审批关。对各村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五是把好审核关。乡经管站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乡纪委审核备案,乡纪委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委会盖章后,定期及时进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7、登记造册建台账。

  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乡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电脑,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以乡经管站为基础,整合资源,建立了乡招投标管理中心和乡公共交易中心。履行“三资”监管职责,乡纪委对农村“三资”情况进行及时监督。

  1、加强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置。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工程项目在1万元以上、大宗物品采购项目在3000元以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土地、林权交易除外)每宗评估核准价在1万元以上的,进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三议三审三公开”,“三议”即村委会议提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xx决议,“三审”即乡“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对招投标方的资格和招投标程序进行把关审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经营性资产资源评估及中标后款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乡纪委对经营性资产资源处置的全过程进行审查;“三公开”即事前公开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分布、面积和经营状况、事中公开项目的评估和招投标情况、事后公开中标资金的收支情况或验收决算情况。

  2、成立乡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乡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招投标管理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实现了村级财务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过去靠一架算盘、一支笔、一本账来管理农村财务,核算起来速度慢、出错多、劳动强度大。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后,村出纳每月只需将当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据移交乡经管站,就可以准确、快速、安全的自行记账、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二是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三是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乡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乡对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乡经管站每月都要向乡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乡纪委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提高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乡经管站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的弊端。乡经管站对村里的各项开支逐一审核,对虚开、多报等不合规不合法单据坚决剔除不准报销,并及时做到村务账务公开,减少了农村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我乡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部门指导帮助下,结合我乡实际,逐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乡、村两级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农村财务监管整体水平,促进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12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的管理,是认真贯彻《xx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06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07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两年(20xx至20xx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三)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中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处置195万元的不实资产。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办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四)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五)、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0xx年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 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取消帐户,统一报帐

  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二十六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图》、《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监管办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不得拒绝。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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