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秸秆禁烧工作汇报

时间:2020-09-15 20:22:28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区县秸秆禁烧工作汇报

  区县秸秆禁烧工作汇报一:

  望江县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紧密结合县情实际,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早行动,集全县干群之力,大力创新秸秆综合利用途径,不断强化秸秆禁烧工作举措,使得全县春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区县秸秆禁烧工作汇报

  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

  为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和资源合理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县政府早在2月底就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督查指导组,出台了工作方案、资金奖补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细化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主体。并从县农业、城管、环保、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成立2个专职巡查组。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包保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制,全面推进全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县禁烧办积极会同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建立完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信息发布机制;县委宣传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望江周刊等新闻媒体上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宣传力度;各乡镇通过在主要交通路口和集镇悬挂宣传横幅、自然村主要路口制作墙体标语、流动宣传车、智能广播、发放《致农民一封信》等方式,早着手、多角度、全方位,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到田间地头、落实到村组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参与禁烧行动。

  强化综合利用,注重疏堵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把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为综合利用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杜绝露天烧荒,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确保重点区域、高速公路沿线、城区周边等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格局。并充分利用大马力拖拉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打捆机和“村收集、乡运输、县利用”的收储转运体系,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推广秸秆青储、氨化、微生物发酵技术和基料化利用技术,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其中秸秆还田率达80%以上。

  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追究问责。

  县政府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大户)签订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书,形成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片的四级联动责任机制。在农作物收割期间,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实行全方位、全区域、全时段监管和全天候驻守、巡回检查、暗访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及时处置焚烧秸秆行为,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作为乡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经费。对禁烧工作部署不到位、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县政府将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县秸秆禁烧工作汇报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612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切实改善全省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和环保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2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各市(州)环境保护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强化责任,督促检查,开展了秋收期间农作物秸秆禁烧执法巡查活动,并联合农牧、公安、乡镇政府等部门重点对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周边等采取分片包干和加大巡查频次等措施,使全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近**50多人次,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50多起。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省除玉树、果洛两个牧业州外,其他六个市(州)结合实际,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责任落实到各县、乡镇政府,具体落实到专人负责。西宁市根据《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四区三县环保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特别对全市城乡结合部、西宁机场及三县县城周围,青藏铁路、109国道、西湟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兰西高速公路西宁段等公路两侧2公里范围加强监管,确保西宁机场、道路交通秩序和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受影响。各县环境保护部门积极与乡镇政府协调联系,把相关责任落实到乡镇,实现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海西州成立以分管州长为组长,主要牵头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州秸秆禁烧工作,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负责对全州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导。

  (二)抓好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

  为使禁烧工作收到实效,营造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自觉遵守禁烧规定的良好氛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等内容,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西宁市各区县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村广播、小会议传达、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走街串户宣讲等形式,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宣传教育工作,共张贴“秸秆禁烧通知”400余份,张贴有关秸秆禁烧的宣传标语5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横幅20余条,引导村民主动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海北州环保部门结合秋冬季防火安全,深入田间地头检查监督、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焚烧秸秆对大气的危害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活动,秸秆焚烧现象大为减少。

  (三)突出禁烧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省环境监察总队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多次派出督查组对西宁市、海东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通知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焚烧秸秆现象不再发生。西宁市环保部门组建联合检查组,在主要道路、重要设施等处设立检查点,加大检查和夜间巡查力度,建立了合力巡查、巡回巡查和重点巡查的“三巡查”制度,力争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扑灭的三个第一,将秸秆焚烧现象消灭在萌芽阶段。海东市在农作物收割期间,秸秆禁烧领导小组以109国道、宁互公路、平化公路、兰青铁路两侧及城镇周边为主的川水地区机械收割耕地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分片包干的措施,加强现场检查频次,较好地遏制了焚烧秸秆的行为。黄南州采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农牧局、交通局、公安局、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全面落实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五定”要求,各负其责,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监控。

  (四)采取综合利用技术,减少秸秆焚烧行为。

  在加强秸秆焚烧监管的同时,部分市(州)采取秸秆饲料化养殖、秸秆编织、还田等不同利用途径,推动综合利用技术发展,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西宁市大通县引导群众利用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发酵技术,每年消耗的农作物秸秆达到8000吨左右,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将进一步提高秸秆利用量。海西州积极探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今年秋收时节,部分地区采取秸秆腐熟技术,把秸秆翻入土层中,利用雨水或灌溉水将秸秆腐烂,即可使土地增产、增收,又减少秸秆量。 海北州各畜牧养殖户与各大型农场建立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秸秆充分用于畜牧业养殖户,一方面解决了牲畜草料紧缺的问题,另一方面减少了秸秆禁烧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地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焚烧秸秆现象。

  (一)个别地区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秸秆禁烧工作有畏难情绪,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焚烧现象时有发生。

  (二)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难以推广,综合利用率低。秸秆还田等综合开发利用成本过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很难在短期内迅速推广;机械收割的农作物秸秆留茬较高,没有好的处理办法,致使部分地区虽然在禁烧初期通过严防死守,暂时控制了秸秆焚烧现象,但后期由于综合利用工作未跟上,导致焚烧现象出现反弹。

  (三)执法对象点多面广,执法监管难度大。秸秆禁烧工作的执法对象是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点多面广,环保执法人员相对较少,难以做到全区域监管,同时对农民焚烧秸秆的行为,没有具体的处罚法律依据,仅依靠环保部门很难做好此项工作。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发改委、环保、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开展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工作,共同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

  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指标层层分解,层层签定责任书,一级抓一级,最终落实到村、户和田块,责任到人,考核到人,把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当中,确保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出台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加大资金的投入,在做好禁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畜牧养殖、堆沤、秸秆固化成型等综合利用技术,做到禁烧与综合利用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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