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海关的感谢信新闻

时间:2022-07-06 08:18:42 感谢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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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海关的感谢信新闻范例

  给海关的感谢信新闻篇一:感 谢 信 - 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给海关的感谢信新闻范例

  感谢信

  尊敬的天津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领导:

  首先非常感谢贵公司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协助我司处理“盛旺海”轮木匠徐方国病亡善后工作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四月十四日凌晨,我司派员船舶“盛旺海”轮木匠徐方国在船因病猝死,当时该轮正由菲律宾驶往天津港途中。得知此情况后,我司立即与贵公司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就协助处理善后工作进行沟通。

  四月十六日,中海海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海国际大连分公司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抵达天津港。贵公司总经理赵勇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通报天津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在前期处理及后期工作的准备情况,认真听取并详细了解了中海海盛、中海国际大连分公司及船员家属的有关意见,形成了谨慎周全的善后工作处理预案,确保了善后工作的妥善处理。

  “盛旺海”轮木匠徐方国病亡善后工作之所以能快速妥善处理,离不开贵公司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支持和帮助,尤其是得到了贵公司总经理赵勇的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反应程序,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指派总经理助理华南任组长,统筹全局,提供一切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船务部经理助理孙立强负责联络港口相关管理部门,提前落实遗体入境的申报事项、业务流程及特殊要求,并联系港务集团落实泊位情况,力争船舶尽快靠岸;办公室经理助理张玉庆负责联

  络当地公安机关,落实死亡证明及遗体转运的后续安排。通过应急小组的努力工作为妥善处理好善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我司在与天津口岸办、卫生检疫、边防检查、天津海关、天津海事局、天津港集团等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系提供了便利条件,使善后工作得以快速稳妥处理。

  在本次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我们充分感受到贵公司恪守以人为本,积极主动专业高效为客户着想的服务理念,充分感受到贵公司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极强的敬业精神。

  再次真诚感谢贵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中海国际大连分公司

  201x年5月7日

  给海关的感谢信新闻篇二:归侨侨眷感谢信

  篇一:在第六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的致辞

  在第六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的致辞

  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普陀区第六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普陀区委、区政府的亲切关怀下,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普陀区侨界共同关注的一次盛会,也是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进一步凝聚侨心、团结和动员广大归侨侨眷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面推进新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年来,普陀区侨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侨联职能,创新活动载体与工作机制,主动做好“走出去,请进来”文章,着力搭建新区创业、人才宣传、联谊活动、侨界之家等发展平台,在全力融入新区建设大舞台中发挥了新作用,贡献了新智慧。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普陀区各级侨联组织和广大侨联工作者辛勤努力、扎实工作的结果,更是普陀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侨联,向一贯关心、支持侨联工作的普陀区委、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位代表并通过你们向普陀区的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侨联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前,正处于全面深化新区改革,加快推进新区建设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准确把握海内外侨情的新特点,切实了解侨界群众的新期待,开辟新的服务渠道,探索新的工作机制,运用新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侨联的优势和作用,广泛凝聚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的智慧和力量,为全面推进新区建设贡献侨界力量。对此,普陀区各级侨联一定要正确把握侨联工作面临的大好形势,不断增强做好侨联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党和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为此: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新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为舟山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贡献。要进一步凝聚“侨”心,积极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进一步汇集“侨”智,积极引进海外人才,特别是帮助侨胞中的高层次人才回乡创新创业,服务于新区建设。要进一步发挥“侨”力,通过开展富有成效的活动积极为新区招商引资服务,积极穿针引线、铺路搭桥,为破解新区改革发展难题建言献策,促进舟山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技术合作,更好地服务“走出去”战略。

  二、要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做好四篇文章。要做好“联”字文章,在凝侨心、聚侨力上下功夫,加强联系交往,互相支持帮助,最大限度地把侨界群众团体团结起来。要做好“引”字文章,在服务发展大局上下功夫,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力度。要做好“传”字文章,在发挥积极性和挖掘创造力上下功夫,创造更加丰富的精神财富,传播中华文化、增进舟山同世界各地友谊。要做好“帮”字文章,在践行以侨为本、为侨服务上下功夫,多解难事、多做好事、多办实事。

  三、要夯实基础,强化侨联自身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见》精神,努力推进侨联组织的规范化进程。要积极推进侨联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扩大侨联组织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基层侨联组织的活力。要为基层侨联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积极支持侨联走出去开展海外联谊。要充分发挥侨联组织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加强侨联组织的参政议政职能。要密切联系侨界群众,做到思想上尊重侨界群众、感情上贴近侨界群众、工作上依靠侨界群众。

  四、要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群团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要坚持国内、海外并重和老侨、新侨并重,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侨联工作,积极开拓侨联工作新领域。要适应海内外侨情的新变化,积极拓展海外工作,积极拓展新侨工作,更好团结服务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升侨联工作的创造力。要努力提高侨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下大力培养侨联干

  部广泛联系、广交朋友的沟通能力,开拓进取、勇于突破的创新能力,热情周到、严谨细致的服务能力,提升侨团组织的战斗能力。要切实做到常怀爱侨之心,恪守为侨之责,善谋富侨之策,多办利侨之事,真正把侨联组织建设成为温暖、和谐、可靠的“侨界之家”,提升侨界组织的凝聚力。

  预祝普陀区第六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篇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改建议

  [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改的建议

  我国是一个在海外有众多侨胞、在国内有众多归侨、侨眷的国家。建国之初,国家号召华侨华人回国支援新中国建设,众多旅居国外的侨胞积极回国参加祖国建设,为新中国的建立稳定作出了极大贡献。改期开放以来,广大华侨、归侨、侨眷又利用与海外亲人密切联系的优势,积极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为祖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奉献智慧和力量。

  鉴于上述情况,为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1990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对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第一次以法律的名义明确予以保护。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对《保护法》进等了修改,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视。

  但是,《保护法》于2000年修改至今已有11年。这11年以来,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有了很大进步和改变。而且,囿于篇幅限制,《保护法》条文较为原则和粗糙,大部分条文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需要根据新侨情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作相应修改。具体建议为:

  一、明确归侨、华侨、侨眷定义。

  1996年1月22日国务院侨办《关于开展新移民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根据我国法律,凡已取得当地长期居留权的各类新的移民,均是华侨。这些年,我国公民出国定居、留学的人员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泛。据此,建议将《保护法》第二条第1款修改为: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要更进一步提高华侨归侨侨眷的参政议政权。

  我国法律中,对民主党派、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治委员有明确 的比例规定,虽然《保护法》

  第六条有此项规定,但无法具体操作,建议从当选人数或比例方面予以明确。

  三、关于困难归侨、侨眷的救助与特殊照顾。

  由于历史及社会原因,很多老一代归侨、侨眷生活较为困难。据了解,各级政府和侨联每逢节日都会安排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保护法》第十条有此方面规定。建议更加细化,除规定政府应当给予救济外,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市、农村低保对象确定等方面明确规定照顾范围及方式。

  四、国家应加大力度鼓励归侨、侨眷捐款、捐物用于支持国内自然灾害、公益事业、扶贫等,而鼓励的最好表现方式就是体现在税收优惠、物资进口通关手续等方面。

  1998年6月29日财政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文《关于救灾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明确规定捐赠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保护法》第十一条却没有将消费税列入,建议修正。在办理入境通关手续方面,建议按200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办法》予以明确。五、随着现代社会国际交往的日渐频繁,归侨、侨眷接受赠与和继承遗产的情况日渐增加,国家除应依法保护归侨、侨眷接受境外遗赠、赠与、继承境外遗产外,也要保护归侨侨眷遗赠、赠与境外亲友财产、国内财产被境外亲友依法继承的权利,目前的《保护法》无此规定。建议修改时增加。

  六、关于对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侨眷子女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特殊照顾。

  由于种种原因,归侨、华侨、侨眷子女接受国内系统教育程度较差。为了体现对他们的关照,很多地方政府以地方性性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对他们高考加分政策及标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少数民族在高考、公务员考试、各类全国性执业资格考试、生育政策等方面都有明确的特殊照顾规定,因此,既然是对归侨、侨眷权益的特殊保护,建议《保护法》在修改时能参照对少数民族的特殊保护规定,在上述方面能明确体现特殊照顾。

  七、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对公民私人所有不动产的保护。既然《保护法》对归侨、侨眷在国内的所有房屋所有权列文保护,建议修改时明确对征用、拆迁归侨、侨眷所有房屋的特殊保护,以体现《保护法》的特殊照顾。

  宜昌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张雄兵 律师 2011年5月18日篇三:归侨侨眷代表会上的讲话

  在**镇第六次归侨侨眷代表会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同志们:

  **镇第六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经过全体代表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就要胜利闭幕了。值此侨界聚首、共商发展大计的时刻,我谨代表**镇党委、政府、人大向大会的胜利召开并圆满成功、向当选新一届**镇侨联委员会的全体委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莅临大会指导的( 市领导 )及市( 有关部门 )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镇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乡亲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良好的祝愿!

  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肩负全镇归侨侨眷和海外乡亲的重托,怀着饱满的政治热情,共商科学发展大计,同谋富民强镇良策,充分体现了热爱家乡、心系桑梓的赤诚情怀,着力展示了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侨联第五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民主选举产生了镇侨联新一届委员会。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真务实的大会,是一次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大会,是一次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大会。

  过去的七年,侨联第五届委员会在上级侨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亲切关怀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乡亲,在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发挥全体委员和村侨联小组的作用,广泛开展对外宣传、招贤引智、参政议政、为侨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为推动**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付出了许多辛勤的劳动,使我镇侨务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对镇侨联所做的努力、取得的绩效,镇党委、政府是肯定的、满意的。

  **镇是我市的重点侨乡,许多优势和潜力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发挥,在此我受镇党委、政府的委托,对新一届侨联班子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政治建设的力度

  侨联工作作为党的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真分析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面建设和谐**、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侨联组织的独特作用。

  二、进一步加大组织建设的力度

  高度重视侨联工作特别是侨联基层组织建设,是我镇侨联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的保证。进一步抓好镇村两级侨联组织建设,做好成员的培训与提高,有计划地进行调整充实,配齐配强全镇各级侨联领导班子。及时研究侨联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侨联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营造“党建带侨建”的浓厚氛围,努力推动我镇侨联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加大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力度侨联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历来就有围绕大局、服务

  中心的优良传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侨联要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围绕我镇的战略布局和重点,积极宣传我镇的优势和环境,以侨引资、以侨引智、以侨引才,推动更多热心家乡建设的海外华侨华人来**投资兴业,把海外关系资源切实转化为经济合作资源。

  四、进一步加大全方位为侨服务的力度

  侨联是“归侨、侨眷之家”,各级侨联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为侨服务的宗旨,把广大侨胞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侨胞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侨胞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侨胞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稳定侨心、争取侨心上着力,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归侨侨眷的权益,保护好、发挥好归侨侨眷投身我镇建设的积极性。

  同志们,朋友们,已有的成绩令人鼓舞,未来的前景催人奋进。侨联工作使命光荣,大有作为。我们相信,新一届镇侨联委员会一定能够不负众望,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组织开展好镇侨联的各项工作,为**镇事业不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祝大会圆满成功,祝各位代表、朋友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给海关的感谢信新闻篇三: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十佳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十佳案例

  厦门海关实施风险管理连续查获侵犯碧浪商标权洗衣粉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05年5月19日,南安市某公司向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申报出口1900箱洗衣粉。该批洗衣粉分装在两个集装箱内,共总计36吨。目的港为美国纽约。海关人员决定对该票货物进行了风险分析,认为存在以下疑点:

  从厦门关区近期低端化工产品出口的情况看,低端化工产品一般是销往不发达或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往往因其技术标准高,难于打入市场,而这次出口国却是美国;

  此批新衣粉为定牌加工产品,而定牌生产较容易产生侵权情况;

  低端化工产品对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低,容易被假冒。

  于是,海关人员决定对该票货物进行开箱查验,查验关员发现货物上带有“ARIEL”商标,外包装还标有P$G字样,产地为墨西哥。通过查询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海关人员还得知“ARIEL”是美国宝洁公司向海关总署申请保护的商标,中文商标为“碧浪”。海关将有关情况通知了美国宝洁公司,宝洁公司经过现场取样和鉴定,认为该批新衣粉为假冒产品,于5月27日向厦门海关提出了扣留申请。厦门海关根据宝洁公司的申请依法扣留了该批洗衣粉。

  东渡海关在调查时发现,该批货物是由一个名叫Robert的美国商人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订购的,共有4个集装箱,分两次发运,另一批新衣粉的目的地是美国亚特兰大港。为查明另两个货柜去向,海关关员向当事人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法规教育,讲明海关政策。经海关说服教育,当事人承认另有两个出口美国亚特兰大的集装箱的洗衣粉已向海关申报但还未出口,由于已海关查扣出口至纽约的侵权货物,当事人将假冒洗衣粉暂存在堆场,准备见机行事。由于海关关员的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再次查获了南安市月星科技化工有限公司1900箱总计36吨的假冒“碧浪”洗衣粉。

  在连续查获两起假冒洗衣粉案件后,海关对案件进行总结分析,认为近期假冒洗衣粉的出口还可能发生。于是,东渡海关运用风险管理机制,对某些出口货物进行布控。2005年7月6日,再次有成功查获了查获重庆市某公司出口美国纽约的3个集装箱,2850箱(54吨)假冒“碧浪”洗衣粉。

  东渡海关在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连续查获3起侵犯美国宝洁公司“碧浪”商标权案件,查扣侵权洗衣粉126吨,有效地打击少数境外不法客商利用网络交易、货运渠道连续闯关的手法从事不法侵权行为,有效遏制了出口假冒洗衣粉势头。

  2005年8月10日,美国宝洁公司代表专程向厦门海关送上感谢信,感谢厦门海关2005年连续查获3起侵犯美国宝洁公司商标权专用权案件有效地打击了假冒侵权行为,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入选理由

  此案已被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评选为“2005侵犯知识产权十大案件”之一;

  海关通过风险分析确定货物侵权嫌疑,并通过充分利用案件线索,进一步扩大了战果,对今后口岸知识产权执法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查获的侵权货物数量较大。

  上海海关连续查获出口侵犯“蝴蝶”商标缝纫机案件

  案件基本情况

  2005年5月27日,浙江仙都某公司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阿联酋一批缝纫机头。由于该企业在上海海关有过多次出口侵权缝纫机的记录,海关关员在审核单证时,对该票货物下达了“核对品牌是否侵权”的查验布控指令。

  5月28日,上海外港海关对该票货物进行了查验,发现实际出口货物中缝纫机机头上标有“新蝶”字样,然而在缝纫机头上同时还标有“蝴蝶”图形商标,权利人验货后确认该批货物侵权,并申请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经清点,该批涉嫌侵权缝纫机机头2425箱。海关在对该案件调查中还发现,当事人由于曾出口假冒“蝴蝶”缝纫机被上海海关查获,便借用他人申请注册的“新蝶”文字商标,试图采用新蝶文字和蝴蝶图形混用的方式以期蒙混过关。

  海关经过调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为了使国内企业从海关保护中真正受益,上海海关加大了对国内企业保护力度,查获了大量的侵犯国内自主品牌案件,尤以查获侵犯“蝴蝶”商标权案件较为多见,全年共查获侵犯“蝴蝶”商标缝纫机案件8起,查获侵权缝纫机8529台,案值人民币150万元。通过海关的严厉打击,权利人给海关反馈也十分振奋人心:2005年权利人的出口量和出口创汇分别较2004年增长了26.66%和46.67%,尼日利亚、伊朗等一度萎缩的市场销售情况大大改观,马来西亚、也门、阿联酋、阿曼等传统市场也呈复苏态势,海关打击侵权产品,不仅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也有效维护了企业和国家的利益。

  入选理由

  属于海关保护国内企业自主品牌、鼓励自主创新的案例,在当前形势下具有积极意义;

  海关运用风险分析技术对侵权嫌疑企业进行布控,值得推荐;

  侵权货物数量较大;

  深圳海关查获伪装出口假冒电视机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05年11月24日,深圳市某进出口公司向深圳海关大鹏口岸申报出口无牌电视机配件(机壳、线路板)等货物12051千克,目的地香港。

  当货物经大型集装箱检测设备检查时,海关发现机检图形异常,并非如其申报的零散配件形状,而是呈现规则的四方图形。该关立即将货物转为人工查验。经全部卸货,发现所有货物都用纸箱包装,纸箱上印有“DKEY”字样。

  虽然从表面看没有任何异常,但海关人员发现该纸箱的质量相当低劣、而货物又十分沉重,单凭外壳纸箱似乎并不足以承重。由于纸箱出现蹊跷,现场关员决定开箱检查。经拆开外箱后,海关关员发现其内层还有一个形状相同、体积略小的标有“SHARP”商标的纸箱,而该纸箱内装有一台标有“SHARP”商标的电视机。经现场清点,实际出口货物是标有“SHARP”商标的14寸电视机927台。

  海关将有关情况通知了权利人夏普株式会社。夏普株式会社向海关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

  虽然在海关对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以各种理由拒不予以配合。但海关克服了重重困难,多方收集证据,最后查明了当事人的侵权事实并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入选理由

  针对侵权人采用的“箱中藏箱”的逃避海关监管和拒不配合海关调查的情况,海关查验和调查人员体现了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值得推广;

  侵权货物数量较大。

  宁波海关查获出口假冒“飞人”缝纫机和锁边机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05年4月,内蒙古某公司向宁波海关下属的北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品名为塑料相框和玻璃杯的出口转关货物。

  海关在进行审查时,发现该批票货物存在比较大的侵权风险。

  于是海关决定对该批货物进行查验。经查验,发现货物实际为“飞人”商标缝纫机1001台、“飞人”商标锁边机500台。经权利人上海蝴蝶进出口有限公司确认,以上货物全部为侵权货物。根据上海蝴蝶进出口有限公司提出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宁波海关依法扣留了该批货物,并在调查后对侵权货物出口人做出了没收侵权货物和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海蝴蝶进出口有限公司在该案查获后,进一步认识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重要性。该公司在宁波海关的建议下,将其知识产权保护资料整理后刻录成光盘,供海关工作参考,并详细

  介绍该公司产品被侵权的有关情况,使海关对侵犯该公司货物的出口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与宁波海关形成了较好的联系沟通机制。2005年宁波海关共查获出口侵犯其“飞人”、“蝴蝶”商标权的案件3起,货物价值达38万余元,查扣侵权缝纫机、包缝机等共2898台。

  入选理由

  属于海关保护国内企业自主品牌、鼓励自主创新的案例,在当前形势下具有积极意义;

  海关运用风险分析技术查获侵权货物,值得推荐;

  侵权货物数量较大;

  福州海关查获夹藏出口假冒“NIKE”和“PUMA”运动鞋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05年6月7日,上海某公司向福州海关下属的马尾口岸申报出口25632双PVC底无牌运动鞋。

  马尾海关审单关员经风险分析,认为该份报关单上的商品品名及指运国均存在较大的侵权嫌疑,果断下达了即决式布控指令。查验关员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查验,运用“钴60”集装箱检测系统对集装箱进行过机检查和图像分析,发现集装箱内存在夹藏其他货物的重大嫌疑,当即决定人工复检。虽然在开箱后发现入口处堆放的近百箱运动鞋均为无牌,与申报状况表面相符,但是查验关员结合机检结果和以往查获侵权案件的经验,敏锐地意识到集装箱入口处的无牌运动鞋可能是伪装物,决定打开通道继续深入抽查。最后在集装箱中部和底部发现了1426箱包装简单、做工粗糙的“NIKE”和“PUMA”运动鞋,经清点,共有“NIKE”运动鞋5760双和“PUMA”运动鞋5840双。经联系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11600双运动鞋均为假冒产品。6月14日,福州海关根据权利人提出的保护申请,依法扣留了上述货物并在调查后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入选理由

  海关审单人员充分运用了风险分析手段对侵权嫌疑货物进行布控,值得推广;

  由于侵权人采取了隐蔽手法逃避海关监管,增加了案件查获的难度,但查验人员克服了困难,体现了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应当予以肯定;

  侵权货物数量较大。

  天津海关查获出口假冒“永久”和“MT-12”电焊条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05年4月5日,河北某电焊条厂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电焊条22吨、卫生纸2吨。由

  于天津海关曾于2004年11和12月间,两次查获该电焊条厂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的电焊条并已将该厂列为侵权高风险的重点监控企业,海关决定对其此次出口电焊条实施查验。

  海关经过查验,发现虽然在集装箱门口处摆放成包的卫生纸,但是在集装箱中后部均为电焊条,而且在纸箱包装上标有“永久”和“MT-12”标识,涉嫌侵犯天津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拥有的“永久”、“MT-12”商标专用权。

  海关在调查中得知,该批电焊条是加纳外商格瑞斯于2005年3月底向当事人订购的。外商除要求在该批电焊条上使用“永久”和“MT-12”商标外,还提供了侵权电焊条样品及包装盒。当事人为了逃避海关监管,还专门在保定市满城购买了一批卫生纸并放置在集装箱外侧。尽管如此,还是没能逃过海关的火眼金睛。2005年6月30日,天津海(转 载 于:w :给海关的感谢信新闻)关依法没收了侵权货物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入选理由

  此案属于海关利用风险分析技术,对高风险企业实施监控查获的成功案例;

  属于海关保护国内企业自主品牌、鼓励自主创新的案例;

  在此案中,外商指定侵权商标并提供商标包装,属于内外勾结的侵权违法案件,对外推介可以说明在我国出口的侵权货物中大量存在外商介入的因素,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拉萨海关查获饶关出口侵权服装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05年6月25日,拉萨海关下属的日喀则海关得到情报,得知近日将有一批侵权货物将从本关所辖的吉隆口岸出境。日喀则海关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吉隆口岸进行设卡堵截。

  经过长达两天一夜的蹲守,海关人员终于在6月28日中午在中尼边境的热索桥截获四辆满载货物正准备出境的货运车辆。海关经过对该批货物进行查验,发现了325件使用塑料袋包装的标有“ADIDAS”、“REEBOK”和“NIKE”商标的运动鞋和运动裤。经过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力宝克国际有限公司、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确认,上述运动鞋和运动裤全部为侵权产品。

  海关经调查发现,该批服装、运动鞋是由一尼泊尔籍商人运输出境的。日喀则海关已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入选理由

  海关根据情报主动出击,在十分艰苦的情况下截获饶关出口侵权货物,体现了海关严格执法和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值得肯定。

  哈尔滨海关查获假冒运动棉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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