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

时间:2022-08-31 10:40:26 方案 我要投稿

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通用9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通用9篇)

  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 篇1

  研究生教育是学校最高学历层次教育,是学校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研究生培养单位工作重点。我院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吸引生源的基础上,应加大招生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吸引更多的生源报考,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以实现我院规模上的增长,生源质量上的提高,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打下基础。目前研究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最后一个月宣传工作,我院将积极按照研究生学院的部署并结合我院的实际开展“20XX年研究生招生宣传月”活动。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严良俊、董超

  副组长:张占松、杨德强

  成员:刘迪仁、杨飞、唐新功、张翔、谢锐杰、陈清礼

  秘书:刘海兵

  负责:

  1、招生及优惠政策;

  2、推免研究生的推荐和接收环节;

  3、报考研究生的动员和宣传工作。

  二、20XX年学院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1、985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录取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新配电脑一台;

  2、211院校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录取的考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新配电脑一台;

  3、985、211院校调剂我院并录取的考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新配电脑一台;

  4、我院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年除享受学校的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学院再一次性奖励2000元,新配电脑一台,接受推免生的导师每月生活补贴不少于200元;

  5、我院成绩积点在本专业前30%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录取一次性奖励1500元;

  6、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学院负责报销报名费。

  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拓宽我校研究生生源渠道,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扩大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影响,学校决定进一步开展20XX年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职责分工

  研究生处统筹组织全校性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对外联络和咨询、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发布等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由领域负责人、研究生分管领导、指导教师、专业任课教师、管理人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主要宣传内容

  (一) 专业学位点概况

  主要包括:历史沿革、发展规模、教学科研条件、师资力量、招生领域、教学实验设施和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情况、专业特色与优势、培养机制、学习内容、课程设置等,尤其是学位点的办学特色。

  (二)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教学名师等、导师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培养方式等。

  (三)招生政策

  主要包括:学校、学院的政策及形势(学校对第一志愿考生优惠政策),学校及学院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等。

  (四)校园文化

  主要包括:研究生在校期间相关活动剪影、研究生创新学术论坛、课外活动(科技、文体类比赛)、研究生获得的一些社会荣誉、名师讲座、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等。

  (五)就业状况

  主要包括:历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优秀毕业生风采展示、高端企事业单位就业情况)。

  (六)其他问题

  主要包括理念报考情况、招生条件、针对一线教师灵活的培养方式等。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报考氛围

  研招办设立专门的研招微信咨询平台、QQ、咨询电话、邮箱,接受一般政策咨询,各学院需公开专门的考研咨询电话和邮箱,接受考生其他咨询。

  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校园网(学院主页)、校报、校刊、报告会等媒体和阵地,主动宣传本学院学科实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稳步推进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

  (二)通过校内宣讲动员,吸引优质生源

  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各年级本科生参与的考研宣传动员会、现场咨询会、主题班会,实现学院内全覆盖。主要内容包括:介绍和宣传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学院、学科实力,研究生教育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导师风采展示等。

  (三)走出去、请进来,强化对外宣传和联络

  向省属相关院校、校地合作单位、学科相关行业单位寄发招生简章;发动研究生导师对外宣传(结合实习实践基地和教研项目岗位需求,向合作单位推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广泛联系校友,发挥校友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优势,开展广泛的宣传。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各学院要精心策划招生宣传方案,应在各领域招生宣传工作开展前制定内容详实、可操作和针对性强的20XX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宣传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目标等(研招宣传工作计划表),并报研招办备案。

  (二)5月—9月为研究生招生宣传活动季,5-8月份研招办已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前期的招生宣传工作,在9月份研招预报名前(一般为9月25-28日)各学院应按照各自制定的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并将招生宣传稿件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

  (三)研招办负责印制招生简章,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将所需数量在9月11日16:00前报至研招办,如果学院另有纸媒招生宣传材料需要印制自行解决。网络宣传资料需适时更新,逐步建立多渠道、立体式、互动型的宣传网络体系。在本单位网站制作、更新导师简介,将网页链接于9月17日前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

  (四)健全保障机制,落实招生宣传工作责任。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招生宣传工作责任制,加强业务培训、全员参与、层层落实。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吸引生源的基础上,加大招生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同时要加强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竭力打造一支熟悉政策、较为稳定的宣传队伍。各单位要精心安排与布置,利用优势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做好20XX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以实现我校研究生培养规模上的增长,生源质量上的提高,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打下基础。

  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 篇3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院,提高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宣传组织

  成立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组长:刘波

  副组长:王勇、聂贞萍

  成员:系主任、全体硕导、毕业班班主任

  二、招生宣传内容

  1、学院概况: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办学规模、办学特色。

  2、学科、专业介绍: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专业学习内容、课程设置等。

  3、优秀导师介绍:导师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

  4、招生及奖助体系政策:学校、学院的政策及形势、研究生奖助体系等。

  9月11-14日宣传学校推免政策,组织学生报名,材料预审

  9月15日确定初审名单并上报

  9月15-20日整理硕士生导师资料以及老师资料、招生考试内容并上网,制作招生简章

  9月15-25日整理学院研究领域和培养方案上网,制作宣传板

  9月18-26日召开毕业班班主任、硕士导师和专业课教师会议,落实点面结合的宣传任务

  9月26日召开学院考研动员大会

  10月8-14日推免生报考的落实

  10月8-14日地市州的二本学校宣传

  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 篇4

  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将于20XX年12月27日—28日进行,20XX年6月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为了确保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学院20XX年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XX]13号)、《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XX]13号)、《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XX]23号),以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保密、规范、严肃、严格、认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组织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举行的统一考试,学院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强化培训,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创新人才的招生工作环境。纪检督查室、保卫处、研究生处和各研究生培养系等相关系部要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性,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加强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顺利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XX年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整合有关资源,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工作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培新

  副组长:彭建新韦煜石云辉(常务)龙朝阳陈志松钱乐祥

  成员:陈亚萍林安鑫周永华吴卫东陈佳湘丁合王双宏雷德新陈世军郑江义陈凌罗玲邹洪涛严忠权宋丽莎陈钧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陈亚萍任办公室主任,白红兵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有文迪义、庄翎、石恒帅。

  (二)纪检、监察组

  组长:吴卫东

  副组长:聂黎清

  成员:纪检、监察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对20XX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环节及全过程的规范性进行纪检、监察。

  (三)宣传组

  组长:王双宏

  副组长:李本东

  成员:宣传部有关人员

  职责:总体负责、协调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招生过程中的对外报道及网络舆情的监控工作,指导各招生系网页建设与及时更新。

  (四)安全保卫组

  组长:雷德新

  成员:保卫处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及试题保密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世军

  成员:实训中心2人

  职责:负责命题、评卷、复试工作的场地和录像设备等工作安排,即9个微格教室和录播室的安排。

  (六)命题工作组

  组长:石云辉(常务)、钱乐祥

  副组长:陈亚萍、白红兵

  成员:在各研究生招生系的导师及资深教师中抽取符合条件的命题专家。

  职责:按照学院20XX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要求进行命题。

  (七)评卷工作组

  组长:石云辉、钱乐祥

  副组长:陈亚萍、白红兵

  成员:在各研究生招生系的导师及资深教师中抽取相关人员

  职责:按照学院20XX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评卷工作要求进行评卷。

  (八)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石云辉钱乐祥

  副组长:陈亚萍白红兵

  成员:在各研究生招生系的导师及资深教师中抽取相关人员

  职责:按照学院20XX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命题及评卷工作要求进行复试。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

  我院20XX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XX]23号)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已完成的工作

  1.20XX年9月1日,召开“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XX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20XX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讨论并决定20XX年研究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方案等事项,随即在宣传组的统一协调下展开招生宣传。

  2.20XX年9月15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

  3.20XX年9月22日—9月26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考试网上咨询活动、向社会公布网上报名有关要求。

  4.20XX年9月25日—28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5.20XX年10月10日—10月31日,网上报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做好研招咨询工作,每日统计、上报网上报名情况。

  6.20XX年11月19日—11月26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载考生报名库、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审查考生学历(学籍)及相关报名信息,编制考生编号;并将含有招生单位说明的准考考生库(SBK.DBF)回传教育部。

  7.20XX年11月27日—11月30日,院研招办公室上传屏蔽《准考证》打印考生数据。

  (二)命题、评卷工作

  1.20XX年12月4日—12月8日,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酝酿、遴选出题专家,并成立学科命题小组。出题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务必做好保密工作。

  2.20XX年12月8日—9日,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专家命题。命题工作严格按《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XX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命题要求》执行。题目务必做到难易适中,着重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出现偏题、怪题,确保筛选出符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宗旨的合格考生。

  3.20XX年12月9日—10日,命题小组工作人员印制试题并密封,机要寄送各试题接收地点。

  4.20XX年12月15日—12月29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研究生处对没有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5.20XX年1月12日,评卷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遵照上级各文件规定,组织有关专家,本着严格、公平、负责的`态度进行此项工作。25日前将自命题科目成绩上报省招办。(《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XX年研究生招生初试命题及评卷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

  (三)调剂、复试工作

  1.20XX年2月12日后公布考试成绩。

  2.20XX年3月20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生源缺额信息,组织招生调剂工作。

  3.20XX年4月20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实施细则以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复试工作。

  4.20XX年4月20前,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XX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3)。

  (四)录取工作

  1.20XX年5月上旬,完成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拟录取名单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2.20XX年5月中旬,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出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 篇5

  一、改革博士招生选拔方式

  1、进一步拓宽博士招生口径,以统一标准考核学生素质,克服专业间的不平衡问题。金融学院采取多个专业统一考试、统一排名、择优录取方式,经济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等则采取按照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统一进行招生和录取,入学后统一培养,博士生在完成基础课学习并通过综合考试的基础上,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指导教师和论文指导小组。

  2、改进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我校在博士复试过程中引入公开答辩的形式,不再按照报考专业或方向进行分组面试,改由全体博导参加进行集中面试。考生在面试时须综合展示个人的学习、工作和科研经历,主要成果和研究计划等,并进行个人陈述,再由专家提问,考生回答。这样的面试形式有利于充分考查博士考生的科研素质和思辨能力,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做出更加客观的评价。

  3、继续推进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试点。在总结经济学院、会计学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xx年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统计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的全部专业,以及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的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学专业加入“申请考核”制招生试点。“申请考核”制不再通过学校组织的统一招生考试选拔博士生,而是由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直接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理论基础、学术兴趣与研究潜力、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申请考核”制在坚持“三公”原则基础上,更侧重于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全面深入考查,有助于提高选拔有效性,进而提升博士生源质量。

  二、创新博士生培养模式

  1、构建交叉性学科平台,大力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探索通过学科交叉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作为我校独立招生的学科交叉平台之一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通过金融学、经济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融合,导师团队联合指导,实验室“跨学科”人才培养的新路径,培养符合行业、国家发展需求的具有金融、信息交叉领域背景的复合型高端人才;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则对接“20xx”协同创新平台,探索研究生招生培养的新模式,培养具有贸易、金融、法律复合知识结构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以适应中国自由贸易园(港)区的建立、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中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建立,以及培育、参与、引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秩序的形成。

  2、探索专业博士学位培养模式,开展类DBA(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研究生培养试点。以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招生方式,在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招收博士研究生,以类DBA的模式进行非全日制培养,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端专业人士,探索我校专业博士学位培养,促进学校商学教育发展,确保我校商学教育的独特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3、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准,进一步优化博士生课程设置,完善博士生教学计划。例如在博士生的教学计划中,增加由海外特聘教授主讲的课程;组织博士论坛、学术研讨小组会(seminar)等,为博士生提供交流研究成果的平台;借鉴国外商学院DBA培养模式,打造全新的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博士层次开展现代高级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4、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为依托,扩大联合培养博士生规模,积极推进国家公派和校派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加大信息沟通和披露力度,为有出国深造意向的学生建立重点培养人员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信息推广和技能培训讲座。同时根据校国际化发展战略要求,我校还推行了校派博士生联合培养倍增计划,大幅提高校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资助力度。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和校派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不仅有效的提升了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也对扩大我校的海外影响,提升我校的国际声誉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博士生科研指导与质量监控制度

  1、加强对博士生论文的指导力量。如建立学位论文指导委员会制度,每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都能得到一个由2-3人组成的委员会的指导,委员会中除博士生导师外,还包括学院专职或兼职博士生导师(含具有海外高校终身教职的特聘教授)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此外还建立了博士生招生计划分类指导和动态调节机制,根据导师科研项目的在研情况和指导论文的抽检结果,对博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节。

  2、改革完善对博士生的科研考核与质量监控。我校逐步改革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弱化论文数量的要求,并对博士生发表高质量的论文给予科研奖励。培养学院还采用博士生见面会、每周系列讲座、博士生中期答辩、年度总结报告等制度,对博士生培养质量进行有效监控。

  四、完善博士生奖助体系与激励机制

  1、以研究生收费改革为契机,推进和完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按照教育部、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文件和通知的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研究生实施收费改革。在此基础上,我校进一步统筹和优化配置学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激发学校、学院、学科的内在积极性,构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和培养环境三者和谐发展、协同创新的制度结构。目前我校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可享受每年不低于1.4万元的学业奖学金。此外我校还构建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导师资助、助研、助教和助管制度、专项计划培养研究生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渠道的资助保障体系,力求提高博士生待遇,激励博士生学习和科研创新的热情。

  2、采取多种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博士人才培养质量的激励机制。我校通过对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和参加高水平会议提供奖励和资助、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等多种措施激励和引导博士生进行高水平学术研究,鼓励博士生多出成果。

  3、建立并完善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的导师责任制与资助制。建立导师组制度,由博导、正、副教授及海外特聘教授等至少三人组成导师小组,共同指导博士生,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并且通过导师资助博士研究生制度,提高对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发挥研究课题在博士人才培养上的作用,激发导师和博士生的积极性,促进博士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伴随改革的推进,我校博士生源和培养质量都在不断提高,改革收获初步成效。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第一批资助的博士生中就有2人的博士学位论文分别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多名资助对象有高水平论文发表。其中我校产业经济学专业郑若谷博士的学位论文《国际外包承接与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指导教师干春晖教授)获得教育部评选的年度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殊荣,成为当年度经济学门类入选的两篇论文之一。

  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 篇6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制订复试工作方案与办法,组织开展复试与录取各项工作。

  2、实施机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学院成立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一般由5名(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或讲师(博士)职称、熟悉招生政策、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设立组长一名,另须配备秘书1-2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学院可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中涉及的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考试材料和录音录像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管。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第一志愿考生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达到《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生源充足的专业,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专业,所有满足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二)调剂生

  符合我校接收调剂生原则的调剂考生,且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确认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具体的接收调剂生工作请见《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办法》。

  四、复试资格审核

  1、应届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生及自考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往届毕业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

  五、复试时间及安排

  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将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复试内容、复试规定和要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采用线上面试方式,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满分为100分,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能力

  外国语能力考核成绩满分20分,对考生外国语能力进行考核。

  3、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工程管理硕士的复试内容和成绩评定见第九条。

  考生可向复试小组提供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复试小组评定成绩时参考。

  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为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同等学力考生除正常参加综合面试外,还需加试,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成绩评定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外国语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60)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30%

  九、工程管理硕士复试内容和成绩评定

  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工程管理硕士(指125601工程管理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下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在复试中进行。工程管理硕士的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能力满分20分,综合素质满分60分,思想政治理论满分20分。

  复试成绩=外国语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30%

  十、录取

  录取以总成绩排序结果为依据,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总分排序,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按照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排序。若部分学科(专业领域)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十一、其他事项

  1、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考生自行在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体检)。

  2、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就业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读研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具体办理时间和要求请关注我校网站通知。

  3、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后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课程阶段一般周末和节假日上课,我校不提供住宿,不调人事档案,不提供奖助学金。

  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复试期间,学院负责复试场所的清洁与卫生,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须加强疫情防护意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一旦有突发事件,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置。

  6、复试正式开始前,考生做好复试设备及网络条件的准备。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我校将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十二、招生工作监督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要求,严守复试与录取纪律。对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纪现象将进行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 篇7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高校相关文件的细则,重庆高中法学校20xx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实行新政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主任:刘西蓉黄锡生

  副主任:靳文辉

  成员:刘淳杜辉

  秘书:陈济新

  二、招生人数

  现在大学下达我院招考录取计划数如下:

  全日制法学硕士招生名额22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内研究生录取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于20xx年4月2日上午2:00~20xx年4月15日上午5:00之后递交申请材料至重庆分校研究生录取服务平台。我院将组织导师和相关学术组织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未能借助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开启下一轮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20日之前在法学院官方公布。

  考生提交的办理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伪造信息,一经看到将视状况随时可以更改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文凭学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安排

  (一)考核形式

  重庆分校20xx年硕士招生考核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采用教育部学信网的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请大家考生及早登陆平台并检测、了解使用步骤,准备面试设备等。如考生未进行检测,导致复试时发生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施和场所。特别提示:本次考核将采用“双机位”形式,请考生提前做好打算。面试时请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含专业素养、心理能力等)、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素养、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把握状况,以及能否具有教授生培育的潜能和能力,等等,并对考生的语文听、说、读等能力进行测试。

  英语:通过考生英语介绍、回答同学的外语提答,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和英语表达能力。

  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例如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博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加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状况及学者推荐意见等,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素质及已具有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查。

  专业综合:通过教授提问、考生回答的方法,重点针对考生的教授研究计划,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创新素养、是否具有教授生培育的潜能等进行考查。

  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在专业考查面试环节的体现,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举止、政治能力和品德考核等进行考查。

  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 篇8

  现将我校20xx年硕士(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考办法(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对招生导师的要求

  1.各培养单位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xx年版)的通知确定本单位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20xx年、20xx年2年列招生计划但没有招收上学生的方向,原则上20xx年不再列招生计划。20xx年学位点合格评估自评为不合格的学位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暂停招生的,20xx年暂不列招生计划。

  2.各培养单位要本着保证质量积极发展的原则,根据导师队伍、在校生数量,导师目前承担的科研课题等情况确定合理的招生规模,原则上每位导师可招1—2名,其中外聘导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人。

  导师目前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重大课题的在20xx年列招生计划时可突破限额,适当增加1-2名招生计划,不承担任何科研课题的导师原则上20xx年不列招生计划。

  根据《关于公布我校20xx-20xx学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 结果的通知》的要求停招1年的导师,如果2017年已经招生的20xx年不列招生计划,停招2年的20xx年不列招生计划。

  3.导师可以在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同时招生,但不能同时跨不同的一级学科或不同的专业学位招生;也不能同年在同一个二级学科下不同研究方向招生;不允许在不具备导师资格的专业列招生计划和招生;各培养单位认真核对导师信息,从20xx年开始招生目录上体现导师信息,已年满57周岁的导师原则上不再列招生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报告说明;外聘导师不得在无本校导师参与招生的专业方向上单独招生。

  4.招生专业的研究方向设置和调整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体现特色,招生专业的研究方向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且招生专业方向和招生导师必须对应,招生导师需注明校内导师或校外导师。

  5.各培养单位在招生人数中必须注明接收推免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人数。

  二、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要求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对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的学位、学历、本科专业、外语语种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填写在备注栏内,有特殊要求的招生专业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

  三、考试科目和命题

  (一)初试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1.初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2.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时间超过6小时的考试科目全部放到复试中进行。

  3.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历史学和体育学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合成一份试卷分值为300分。

  (二)政治理论和外语由国家统一命题,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各学院、所指定。外国语语种有英、日、俄三种,由各招生学科、专业确定一种;或指定几种由考生选择其中一种。

  (三)复试科目中专业课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各为100分。复试专业课不得与初试专业课一致。

  (四)招生单位自命题的考试科目原则上都要按一级学科设置。

  (五)学位授权点由校内几个单位共享的,考试科目要由几个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必须统一考试科目,统一命题。

  (六)考试科目代码按照20xx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代码填写,初试专业课相同的招生专业,参考书目必须一致。

  四、具体安排

  1.请将表1—6及电子版于6月21日前报研究生处招生科,电子版发电子邮件xxx(电子版的可以在研究生院网“下载专区”里下载)。各学院、所在填写表格时在研究方向栏中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在备注栏中必须填写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人,以便考生咨询。

  2.所有的材料必须认真校对,如不按要求填写、学位点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不签字并不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院一律不予受理,后果由学院、所自己负责。

  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 篇9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中央美术学院是教育部直属高等美术学府,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累深厚,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环境和设施,是培养高质量、高素质美术专业人才的高等学府,代表着国家美术教育与艺术创作研究的最高水平,在国际上具有广泛的影响。

  中央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校之一,学校目前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六个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学校致力于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专业基础和理论基础,从事艺术研究、创作、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生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学历证书;符合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硕士学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

  三、报名

  (一)在线专业初审(时间:2021年9月10日-20日9:00-22:00)

  1.学校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在线缴费及在线上传初审电子材料

  所有考生须于2021年9月10日-20日登录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平台(https://yz.cafa.edu.cn/)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在线缴费,并按要求在线上传专业初审电子材料。

  (1)未进行网上支付或网上支付未成功者,报名信息无效。缴费时请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2)未在线上传材料或者上传资料不完整者视为放弃考试。我校不接受邮寄纸质材料。

  (3)考生专业初审材料各项信息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专业初审电子材料要求

  (1)报考人文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提交本人论文和译文各一篇,专业研究计划一份。

  (2)报考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提交本人论文一篇,个人简历及专业自述一份。

  (3)报考建筑学院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的考生,提交

  a.作品集一本(规格:A4大小,30页以内);

  b.一篇1500字左右的未来研究计划,体现对所报研究方向的思考与认识。

  (4)报考设计学院学术学位方向的考生,提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3000字左右)。

  (5)报考城市设计学院学术学位15方向的考生,提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3000字左右)。报考16-20方向的考生,提交

  a.作品集一本(规格:A4大小,30页以内);

  b.本人论文一篇。

  (6)报考美育研究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提交与本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一篇,个人简历及专业研究计划各一份。

  考生应具有良好艺术道德,承诺所提交报考资料真实有效均为本人学术成果。学校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根据阶段不同将相应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二)国家网上报名:专业初审合格者须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在线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

  在线确认时间:2021年11月中上旬(如有变化以官网公布的公告为准)。在线确认网址及具体要求:2021年11月初请关注我校官网相关信息。

  1.报名要求:

  (1)专业初审合格考生须登录研招网报名,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报名公告要求填写详细的报考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有关信息和所填报的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对上述信息反复查询、修改(须与所提交专业初审材料的各项信息保持一致),报名截止后不能再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出现任何错误导致不能正常考试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费一律网上支付。请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认真查询支付办法。未进行网 上支付或网上支付未成功者,报名信息无效。

  (4)我校报考点仅为中央美术学院。凡未按我校要求选择报考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我校考点不接收报考其他高校的考生。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在线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在线确认要求:

  (1)考生在线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往届研究生提供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须毕业满两年)。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成绩证明方可办理在线确认手续。

  (5)境外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者提供相关学习证明)。

  (6)报考“定向”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盖章签字扫描版。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现役军人(含文职干部)未办二代身份证者,请出示本单位报考证明。

  (10)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相关信息查询

  招生处10月上旬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专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查询。

  专业初审不合格考生在国家网上报名时不得报考我校,若报考我校则报考信息无效。考生专业初审合格且在线确认通过即获得参加考试资格。查询网址:http://www.cafa.edu.cn 。

  (四)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不寄发,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于考试前一天到所报考院系办公室领取,研招网打印准考证无效。

  四、考试

  (一)考试日期:按照国家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地点:中央美术学院花家地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三)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复试。初复试安排在同一时段进行(报考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建筑学院、美育研究院各研究方向除外)。初复试科目详见相应类型《专业目录》。

  (四)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加试内容详见相应类型《专业目录》。

  (五)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建筑学院、美育研究院各研究方向初试按照中央美术学院考试统一安排。 复试要求及安排将于3月中下旬在中央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录取

  (一)我校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二)针对报考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我校将在录取前与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其他考生毕业按当年国家分配政策进行。

  (三)招生计划:2022年全校预计招生总规模:420名(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含推免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退役士兵计划),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批准的规模人数为准。

  六、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七、其它

  (一)城市设计学院学生在燕郊校区住宿。其他学生在花家地校区住宿,仅提供一、二年级住宿。

  (二)我校有关招生的最新消息,将通过下面网站更新公布。考生可随时登录查询。 中国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网站: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中央美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afa.edu.cn(查询途径:招生导览-硕士-2022年信息)。

  (三)《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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