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09-11 12:09:18 方案 我要投稿

文明城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创建“三优”文明城工作的整体部署,按照《鹤岗市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东山区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文明城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市推进城市建设新高潮的要求,根据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基本达到“三优”文明城标准为目标,以美化环境面貌为重点,组织开展大战役活动,全力推进“三优”文明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文明程度、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公民文明素质,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为推进宜居、宜业、宜游滨水森林城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创建目标

  全区达到“三优”(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秩序)文明城市标准。各单位、乡镇、社区要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活动,年末向市推荐命名文明单位10-15个。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4月上旬—5月末)

  1、举行启动仪式。4月份,举办全区创建“三优”文明城工程启动会议。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战役。4—5月份,以开展“创‘三优’、抓管理、建美化家园”春季环境卫生整治战役为重点,全面启动今年的创建“三优”文明城工作。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以《东山区春季环境卫生整治战役实施方案》的安排为重点,在各自负责的区域内,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使我区的城乡面貌有一个明显的改变。

  3、开展宣传教育。在全区深入开展“创三优、树形象、争做文明鹤岗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各单位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悬挂宣传标语,在全区广泛营造共创“三优”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推进阶段(6月初—10月末)

  以落实《鹤岗市创建“三优”文明城实施方案》为内容,重点组织开展“七大战役”活动。

  1、城乡基础建设战役

  (1)完成麓林山休闲广场的拆迁工作。(由红旗乡负责)

  (2)完成城镇区规划工作,全面推进新华镇和东方红乡桦春村旅游景点建设。(由城建局负责)

  (3)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工建设沿河北、沿河南小区等。(由棚改办负责)

  2、城乡卫生环境治理战役

  (1)彻底做好垃圾治理工作,特别是重点推进绕城公路、铁路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治理,做到日产日清,天天保洁。(由城建局、环卫站、各乡镇和办事处负责)

  (2)全力做好居民小区、楼(庭)院环境美化。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楼群(庭院)”、“文明一条街”活动,进一步美化居民生活环境。(由城建局、各乡镇和办事处负责)

  3、城乡道路治理战役

  (1)加强城区街巷路清洁、养护和硬化工作。(由城建局、各办事处负责)

  (2)完成蔬园乡前进村道路拓宽工作。(由农村公路办负责)

  (3)完成鹤名公路后安民村段土地拆迁工作。配合市鹤名公路指挥部,完成途经我区土地、房屋等建筑物的统计、测量和动迁工作。(由城建局负责)

  (4)做好主干道路旁管理,确保道路两侧边沟无垃圾,农田地头无秸杆、垃圾和柴草堆放。(由城建局、各乡镇负责)

  4、城市生态建设战役

  加快重点污染企业、矿山环境、水土流失治理。无证照的小采石场、石灰厂,5月底前全部关停;有证照的年底前迁至城边十公里以外。(由经贸局、安监局负责)

  5、城市“牛皮癣”整治战役

  清除沿街及楼房小区内各种乱贴乱画的小广告等。(由各办事处负责)

  6、城乡园林绿化战役

  (1)完成麓林山附近,沉陷区和区属煤矿植树绿化工作。(由农业局、各办事处、煤监局负责)

  (2)完成东山区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工作。按照市里要求,完成规定地点的全民义务植树,并做好后期看护工作,确保成活率。(由农业局、城建设局负责)

  7、优质服务建设战役

  (1)加强机关政务服务示范建设,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机关工作效能。(由纪检委、党政办、机关总支负责)

  (2)对关乎民生的水、电、气等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3)在行业服务窗口单位深入开展“创暖心服务,树满意品牌”活动。(由宣传部和相关单位负责)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初至12月末)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方案的具体要求,通过自检自查的办法,切实推进各自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区活动办将协助市相关部门采用集中督察、日常考核、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年末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推荐上报市创建“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三优”文明城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东山区创建“三优”文明城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单位:由宣传部、纪检委、党政办、机关总支、城建局、农业局、经贸局、安监局、煤监局、教育局、团委、工会、妇联、环卫站、各乡镇和办事处组成。

  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主任:xx(兼),副主任:xx(兼)。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创建“三优”文明城工作。要认真部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指定专门领导专人抓推进,做到任务、责任到人。

  (二)科学规划,完善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时限阶段、责任分工,把推进“三优”文明城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与全区工作结合起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三优”目标按期实现。

  (三)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区创建“三优”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树立全局意识,牢固确立“一盘棋”的观念,讲风格、顾大局,争做工作、多作贡献,齐抓共建、形成合力,真正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良好局面。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做好联系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参与创建工作。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典型的引导作用,积极挖掘、宣传、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区委宣传部将协调新闻媒体及利用《鹤岗东山网》及时宣传报道我区创“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效。

【文明城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细则02-22

社区文明活动总结06-16

校园文明班级评比活动细则03-25

“我爱荷城”随手拍大赛活动征稿启事01-14

03-29

“城记”征文启事12-31

02-11

家具城工作总结12-28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02-28

创建文明生态集镇活动的实施意见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