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务工作量化评价实施方案

时间:2020-08-29 17:30:07 方案 我要投稿

社务工作量化评价实施方案

  2018年社务工作量化评价实施方案

社务工作量化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社中央建设“思想更加坚定、履职更加坚实、组织更加坚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推动社省委“一体两翼”工作布局,进一步提高全省社组织的整体化运行水平,促进社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2018年社务工作量化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对象

  社市委、省直委员会,省委直属支社。

  二、评价内容

  2018年社务工作评价范围:主委工作、组织建设、思想宣传、理论研究、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监督工作和机关建设(省直委员会为日常社务工作)等。

  三、评价重点

  2018年社务工作评价的重点为:一是需持续推动的基础性工作;二是需重点推进的'各项重要工作;三是能提升工作水平的各类创新性工作。

  四、评价依据

  依据各社市委、省直委员会、省委直属支社年内召开的各项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上报和下发的等材料;开展各项社务工作的新闻报道稿;各级中共党委、政府的领导批示;各级中共党委、政府部门奖励等。

  五、评价程序

  (一)自我评价。各单位对照《评价细则》实事求是地逐项进行自我评价,根据考核标准认真准备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其中,涉及活动的报道材料,应提供社省委网站或社省委网站市级频道采用清单(标题、日期、所在栏目等);工作表彰、提案采用情况、项目合作协议等,必须提供原始资料或照片;所有会议必须提供会议记录原始资料或照片。各单位自我评价结果经主委签字确认后报社省委办公室。

  (二)评价验证。社省委机关各处室根据工作职能,对照《评价细则》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平时工作掌握情况,对各单位自我评价结果进行评价验证。

  (三)综合评价。社省委主委办公会议对各单位的自我评价结果、评价验证计分,特别对加分项进行审核、综合评价,确定各单位的综合考评结果,研究提名“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报请主委会研究确定。

  六、结果运用

  社省委将各单位年度考评结果及表彰情况,报送社中央,抄送省委统战部、省辖市中共市委主要领导和市委统战部领导、省直委员会冠名单位的中共党组织或统战部门。获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的,在社省委全会上进行表彰。

  年度社务工作的评价结果,作为各级组织领导班子和骨干社员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载入履职档案,并作为向中共推荐干部、社内使用干部的主要依据。

  七、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社省委主委办公会议领导下进行,机关各处室按职能分工具体负责实施。

  主委工作由各处室综合评价。

  办公室:负责评价社会服务、监督工作和社市委机关建设(省直委员会日常社务)等方面的工作。

  组织处:负责评价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

  宣传处:负责评价思想宣传方面的工作。

  参政议政处:负责评价参政议政方面的工作。

  研究室:负责评价参政党理论研究和社志编撰方面的工作。

  各单位应于2018年12月1日前,将社务工作自评结果、年度工作总结、社员建功立业等材料以纸质及电子一并报社省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