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27 13:22:57 方案 我要投稿

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6〕7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今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在教育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领导和监督下进行。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务、招办、纪检和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二、报名条件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

  报名网址(www.jxkeda.com)点击报名

  3、现场确认签订《承诺书》、缴费、看考场时间:3月10日

  4、确认地点: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5、报名费:120元

  四、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3月6日前

  2、审核内容:报名考生信息

  3、公布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已报名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

  五、考核时间、地点和科目

  1、考核时间:3月11日

  2、考核地点: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3、考核科目:

  (1)文化考试:语文、数学

  (2)综合技能测试:计算机基础、素描(二选一)

  六、录取

  1、录取原则:考生成绩达到我院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2、拟录取公布时间:3月16日在我院网站公布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被我院拟录取考生须在公布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我院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确认手续者,视为放弃录取。

  3、录取时间:3月25日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邮寄录取通知书。

  七、招生纪律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负责报名费的收取和有关解释工作,命题和评卷等招生考试工作的全部费用由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承担。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将于2月26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并在招生考试全过程中严格执行。

  招生工作人员和广大考生,要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自觉遵守招生工作各项规定。招生部门要做到“四公开、两监督”,即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参与此项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包括监考老师、评卷老师、计算机统分人员等)都要执行回避制度和有关纪律、规定,都要坚持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回避徇私舞弊。如发现舞弊者,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招生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员,将追究刑事责任。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选拔人才的新途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制定单独招生章程。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决落实“招考分离”,严格考试招生程序,严肃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圆满完成。

  二、组织保证

  为切实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报名录取组、命题阅卷组、保密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和纪律监督组五个工作组。

  (一)报名录取组

  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宣传组织、咨询和录取;考生报名、确认及准考证发放;负责联络、接待省教育厅、省招办巡视人员及高中、中职学校送考人员;负责录取结果的上报、考生试卷封存、新生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

  (二)命题阅卷组

  负责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考试相关的考务工作;负责试卷命题人员、监考人员和阅卷人员的选拔和培训;负责组织笔试命题、试卷印制和移交等;负责考场的布置,负责制定阅卷流程、规则及笔试成绩的录入;负责免考项目的审核。

  (三)保密保卫组

  负责考试试卷的看护、运送;考区治安保卫;阅卷区域警戒巡视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负责考试、阅卷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纪律监督组

  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工作,确保落实“阳光招生”。

  三、招生对象及待遇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

  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试,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7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43个、招生计划3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