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经理的个人辞职信

时间:2020-12-22 09:10:19 辞职信 我要投稿

房地产销售经理的个人辞职信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房地产销售经理的个人辞职信

  入职ns项目工作已经半年了(为ns项目服务15个月,前期为顾问公司,后进ns),我在项目中学到了不少宝贵的经验,感谢ns集团给予我这份工作平台,感谢公司各位领导及同事的长期关心。

  由于公司现状是待遇没有保障、工作环境极其压抑,我长期处在这样的工作压力、精神状态下,实在不堪重负。因此本人提出辞职申请。

  辞职详细原因如下两点:

  一、待遇无法保障、佣金长时间拖欠

  (1)公司无法兑现承诺

  今年7月进公司时签订的入职表,工资待遇中明确约定:本人待遇为税后底薪3500元/月+项目总销售额的万分之2的佣金提成。本约定只兑现了7、8两个月!之后风云突变,11月底公司领导在百忙中针对我的佣金点位协商并一致签字确认通过,内容如下:完成月度销售回款额按万分之1。8提取,未完成月度销售回款额按万分之1。4提取。原因是为了平衡销售经理的销售佣金水平,并且明确指出该比例自9月份开始执行。此外不知哪位领导提出我的佣金结算确认应该是20xx年7月20日前认购及签约不予计算,问其原因,告知入职前认购及签约与我无关。也就相当于20xx年7月20日前认购及签约的客户跟我没有关系,我不予理会。此种计算佣金的.方式与销售回款总额计算方式大相径庭。至今该文件只停留在口头。就是上述两份文件把我9、10月份的佣金由入职时约定的佣金待遇从41000元骤降成12900元。就是这样的变动,使得我本应得到的28000元瞬间成为了天空浮云!

  对于我们每一个为公司工作的人,薪酬支付是对我们个人努力工作的最大认同。在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目标的前提条件下得到自己应该所得,这是一个大公司对员工最起码的承诺和信誉。

  可是9、10月份两个项目都超额完成任务之后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对待!对于ns项目单方面不履行协议让人很心寒。

  ns精神是崇尚奉献,但员工奉献之后是什么?每当我走到ns项目诸多广告牌前,我都有一种自豪感。我一直信奉ns地产,责任与承诺永远相伴的信条,兢兢业业的工作,最后的我的责任尽到了,然而公司给我的承诺呢?

  也许是我的理解有误,所有的ns地产,责任与承诺永远相伴是针对业主的吧!

  (2)销售佣金和工资长时间拖欠

  公司高层领导在会上多次强调,销售佣金要和工资按时发放,我向下传达给每一位置业顾问的时候,每个人都很振奋!感觉佣金发放时间终于有保障了。可是结果呢?从未按时发放过。

  例如我9、10月份佣金加起来拖欠时间为3个多月。自20xx年7月入职以来,工资也从未按照公司承诺给员工次月10日的时间发放。如果公司真正关心员工的话应该在细节上做起,至少我经历的其他几家公司都是按时发放工资的。而且遇到节假日均提前发放。

  按时发放工资能给每一位员工深深的心理暗示,ns集团是守信、一诺千金的。每个员工都会努力工作给予公司更大的回报。可惜,事实远远不是这样。翘首盼工资俨然成为我们每个员工生活中的一部分。

  二、工作环境压抑

  我自20xx年一直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至今,大小代理商、开发商也经历了5家,但从没有像现在工作有这么压抑的氛围。每个销售部门都是房地产项目的窗口,都是该公司充满朝气、最活力充沛的部门,我从事ns项目一年多,ns项目原来的销售部门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我现在所在的部门很多人工作心情压抑。一个工作压抑的环境对公司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究其原因是集团公司派来的行政部经理lbz的行为所致。也许是因为我做了7年多房地产销售养成了不良的沟通方式,到目前为止已经发展到与其无法沟通的地步。此人也是部门经理,不过以老总身份自居,此人的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我是无法适应与接受(不过公司高层若有时间可以做一下民意调查,据我的了解,相当保守的估计95%的人会不希望和此人共事)。

  因此我无法继续正常工作下去。但是本着对集团销售部门良性发展的负责态度,我必须要向集团领导反映这件事,如果行政部经理lbz继续在这个岗位上不改变工作方式和沟通态度,销售部门的工作压抑氛围就会一直笼罩。

  再次我感谢ns给我提供的工作平台,感谢li总给予我这份工作,但是在这种环境下我已经无法承受,未能完成项目收尾工作,同时向li总说声对不起!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房地产销售经理的个人辞职信】相关文章:

房地产销售经理计划书11-16

销售个人辞职信范文01-08

公司销售个人辞职信11-25

项目经理个人辞职信11-19

销售员工个人辞职信11-24

销售经理的年度总结01-06

销售员工个人辞职信范文11-08

房地产经理年度总结12-16

销售经理销售计划书10-18

销售经理年度个人工作总结8篇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