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2)

时间:2020-11-30 09:37:47 倡议书 我要投稿

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汇总)

  二、坚决不经销非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的猪肉。全面落实肉类食品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相关帐簿、证章齐全;进一步规范肉类食品采购行为,通过实行场厂挂钩、厂店挂钩和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形式,积极与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和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确保经销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为猪肉消费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四、牢固树立诚信经商意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坚决杜绝以次充好、缺斤短两、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争做行业诚信经营的典范。

  五、宣传引导科学健康消费。以多种方式宣传科学消费知识,鼓励消费者购买和食用定点肉、冷鲜肉,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营销活动,提供优质的人本化服务,自觉维护和营造肉类及副食品市场繁荣丰富的良好局面。

  以上五条倡议,我们由衷希望全省各猪肉经营企业积极响应、大力参与,为保证肉类质量安全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全市各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餐饮行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餐饮行业自身管理水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树立企业讲道德、守信用的良好形象,我们向全市餐饮服务行业发出如下倡议,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视食品安全为企业生命,承担社会责任,对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负责。

  二、坚持持证从业。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餐饮服务,不超范围经营;保证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严格落实晨检和“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调离制度;积极参加食品药品部门组织的餐饮安全知识培训。

  三、严格行为自律。决不购买、存储、使用亚硝酸盐和销售织纹螺、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决不采购、加工、销售、使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其辅料;决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决不经销“三无”和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决不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进货。

  四、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设施;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并实施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认真落实进货台账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不洁物品;完善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做到卫生、整洁、安全。

  五、严格规范操作。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原料和半成品分开存放;熟制食品做到烧熟烧透,隔夜饭菜要重新加工;冷冻食品加工存储符合规范;凉菜间要配备二次更衣室并做到卫生洁净;落实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餐除垃圾按规定存放及时清运。

  六、坚持诚信经营。以诚信为本,口碑为重,坚持做良心食品、放心食品;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供科学消费信息,倡导健康饮食行为。

  七、支持依法监管。大力支持和主动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监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消费维权)

  “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是今年消费维权的年主题。为了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凝聚消费维权合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敢消费、愿消费、多消费,省工商局、省消委向全省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更加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切实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拉动经济增长、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切实把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更加深入贯彻实施新《消法》,大力推进全方位多领域消费维权,坚持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落实新《消法》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强化经营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坚决抵制和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欺诈、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良行为,着力营造无忧消费、畅享消费环境,保护和提振消费者信心。

  三、搭建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经营者、消费者等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进一步畅通和拓展消费维权渠道,加强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多调联动,加快促进消费维权便捷化、社会化,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满意度。

  消费维权是事关改革发展、惠及千家万户的光荣事业。让我们一起携手共进,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唱响“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旋律,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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