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

时间:2022-06-22 15:12:20 倡议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是1983年开始的,固定在每年3月15日的国际性纪念日,目标旨在保护国际上的消费者的权益,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并促进各国在这方面的合作以及努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

  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一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会同首都十大行业组织,向全市相关行业组织及广大企业发出倡议:

  一、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组织要充分履行其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教育、监督、引导企业以尊重广大消费者权益为前提,正确处理好行业发展、企业利益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系,为构建、优化消费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经营者是维护消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经营活动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履行法定义务,诚信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企业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把产品质量和材料进货关,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到商品和服务质量符合标准,保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可靠、安全。

  四、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企业要真实、客观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坚决杜绝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消费信息、提供科学的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消费。

  五、交易公平合同规范。企业要做到价格合理,明码实价,明折明扣。制定规范合同及约定,忠实履约、平等交易、正当获利、竞争有序。不以垄断或强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六、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三包”等售后服务责任。完善服务方式,完备服务设施,建立商品和服务安全突发事故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和有害商品召回机制,最大限度的为消费者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让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七、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企业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建立消费纠纷协调机制和快速调解通道,建立并完善企业内的消费纠纷调解机构,提倡消费纠纷和解为先,及时、公正化解消费纠纷。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合理建议。

  八、积极开展消费教育。企业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消费者协会在行业、企业内部开办消费课堂,建立消费教育基地,帮助消费者获取消费知识,提高消费技能,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九、倡导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企业要积极宣传国家“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政策,生产或提供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企业生产和使用产品要符合环境保护原则,获取利益要以保护社会和自然环境为前提,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消费,服务民生。

  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企业要建立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及广大消费者监督,将消费者对商品及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行业、企业的重要标准,促进行业、企业建设良性发展。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真诚的希望,社会各界与我们共同努力,为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二

  亲爱的同学们: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学生作为当代的高素质消费群体,维护好自身权益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为社会树立新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虽然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但这也使我们与社会的接触减少,导致社会经验不足,辨别真伪、抵抗诱惑能力较弱,在自身权益认识和维护上更是处于盲从和劣势状态,由此提高权益维护意识便显得尤为重要。

  网络购物如今成为大学生购物的新选择,但网店的商品良莠不齐,维权过程慢等等弊端,尤其需要大学生熟练运用法律来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说“不”。年满18周岁的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大学生不仅在校受《教育法》保护,在外同样受《劳动法》等法律保护。大学生课余时间从事兼职工作已经成为高校中的普遍现象,但社会实践的缺失,常常导致大学生在兼职时“任人宰割”。大学生在兼职、实习过程中,所涉及的就业信息知情权、接受就业指导权、被推荐权、平等就业权、就业选择自主权、择业知情权、违约求偿权、户口档案保存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等权利便能够有效保障大学生公平公正的参与就业竞争。

  除此之外,大学生财产权、人格权、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名誉权、升学权等多方面的权利都受我国法律保护。但是,仅仅有法律规定是不行的,只有当大学生们学会拿起法律这把利剑时,权益才得以保障。因此,为了更好维护学生切身利益,使大学生走出校园后更好地适应社会,我们特发出大学生维权倡议书。

  我们呼吁:

  一、在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以及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若食品临近过期或已过期,应及时找商家更换。在购买其他商品时也要注意查看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养成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绿色消费的消费习惯,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大学生要积极学习、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道德素养,在维护自己权益时,尊重他人权利。

  三、大学生在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更不要惊慌失措、冲动蛮干,要懂得运用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学校、国家行政机关、借助新闻媒体、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保护自己权益。

  大学生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维护自身权利,尊重他人权利,敢于同破坏社会,侵犯法律的犯罪分子作斗争是大学生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倡导人民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更有利于增强人民法律素质,有助于社会注义法制建设。相信只要广大师生齐心协力,我们的校园环境、社会风气会越来越好!

【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相关文章:

学校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09-08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03-19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03-11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04-28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精选11篇)03-15

在庆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仪式上的讲话08-11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08-13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学生消费心理调查报告05-08

2023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08-03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会议简报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