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检察院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时间:2021-01-06 17:57:36 报告 我要投稿

最新检察院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一、单位情况简介

最新检察院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XX市人民检察院复建于1978年10月,30年来,市县(区)两级检察院顺应时代发展,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20**年以来,XX市检察机关高扬公平正义的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紧紧围绕“抓教育、建机制、上水平,整体工作创全省一流,单项工作争全国先进”的工作思路,通过抓学习提高素质和能力,抓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抓创新推动工作与时俱进,抓科技强化办案手段和技能,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走出了一条流光溢彩的创新发展之路。五年来,获得多项殊荣。XX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荣获并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反贪局”,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荣膺“全国十佳渎检局”称号;市检察院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法律政策研究、计财装备、检察宣传等单项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全市13个基层院,全部进入全省“五好”检察院行列,有8个基层院被省检察院命名为“全省先进检察院”,XX区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基层院建设业务建设示范院”,XX区院、管城区院、XX区院分别获得“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十佳检察院”荣誉称号,XX区院还摘取了“全国文明单位”的桂冠;全市有数十名检察干警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侦查员”、“全国文明接待员”称号,涌现出了以“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候耀生、“全国模范检察官”苏志广、“感动XX十大杰出检察官”薛勇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检察官。

  二、实践经历

  6月25日

  早上7点30,在清华园t楼下集合,7点40,从深研院集体出发,8点30左右抵达深圳火车站,乘坐9点48发车的k1040次火车(深圳-郑州)

  6月26日

  早上9点36到达郑州火车站,与郑州方面接待人员会合,了解具体工作安排,完成岗位分工。

  听好几个同学说深圳开郑州的车常常晚点,三个四个小时的都有,心里不仅隐隐担忧,但是幸运的是我们乘坐的这班准时到达了,出车站很容易便找到了之前一直联系的翟处长,翟处长是非常朴实的一个人,说着一口正宗的郑州话,一点官架子没有,热情的帮我们搬行李,极度的友善,让我们顿觉得非常亲切。

  也许周日的原因,一路畅通,不到半个小时,我们就来到了XX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处李处长和高新区检察院的同志已经在会议室等着我们了,会议室里已经拉起了“欢迎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到我市检察机关实践锻炼”的横幅,可见接待方对我们的重视,很快其他几个县区的检察院负责同志也赶来了,李处长为我们做了分组,将我们八个人分成四组,分别是赵娜和焦圆圆去高新区检察院、张娜和范艳丽去XX市检察院、李斌和马文瑞去XX县检察院、我和王飞道去XX区检察院。之后李处长又向我们介绍了关于郑州和XX市检察院发展的一些情况,对我们实习的一些具体内容和要求做了规划和安排,而翟处长则对我们提出了一项要求,希望我们能够把握机会,好好学习,最好能够认真的完成一项课题。

  就实习相关问题的安排交流结束后,市检察院又为我们举行了接风宴,宴会后,同学们便分别跟着不同区的同志奔赴个基层检察院,正式展开本次的实践。

  我和飞道去的是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这个检察院在去年是没有参与我们的暑期实践接待的,因此多了一些未知,但是,后来发现,XX区对我们的重视丝毫不亚于其它县区,为了让我们实践方便,XX区政治处杨主任给我们订了里检察院最近的酒店房间,住宿安排妥当后,杨主任还带我们去参观了XX区区政府和黄河大桥,一路上还和我们就检察院的一些工作以及当前法治现状等做了很多交流。

  最后杨主任为了能让我们最大程度得到锻炼和学习,决定让我们分别在检察院最核心部门,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各待一个周,真的很感谢杨主任的用心良苦,我们也不由下定决心,好好学习锻炼,不负XX区检察院得重视和栽培。

  6月27到7月8号

  因为本次实践是将支队分成五个小组分别到四个基层检察院具体实践,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支队成员并没有统一行动,各个小组因各个检察院实践指导老师的安排有少许差异,但根据这次实践的总安排(每组同学都是分别分到检察院主要业务部门批捕科和公诉科实习)和结束后各队员的反馈来看,大家实践的内容都相差不大,在此就不将各个小组的具体实践过程一一赘述。

  7月9号

  乘坐13点28发车的k22,顺利返回清华大学深研院,结束本次实践。

  三、主要成效

  两个周的时间虽然稍显短促,但是队员们却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努力学习,认真实践,拥有了自己的收获和成长。

  张燕静:在检察院实践的这两个周自己有了很大的成长,最突出的是体现在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结合上,之前的很多法律知识都是来自于课本,虽然实践是依法律法规为依据,但是具体案例的操作上却未必是那么简单和明了,其中要有对法条的分析理解,也有对相关政策的分析理解,实际生活中,案件各种各样,这就既需要我们能够明确法律,更需要我们具备能实现法条和案例的实际对接,能够依照法律解决实际案例问题,另外还有对于之前一直不甚理解的调解的广泛适用的问题上,也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之前我对调解的看法,是觉得民事尚且欠思考,遑论刑事案件,觉得司法机关过度强调调解有损司法的公正性。以为当前法院出于政绩考察的目地过于泛滥地使用了调解制度。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调解事实上是结合司法公正和司法成本的综合考虑,因此在此主张一定范围内依据规范化程序的实习调解制度是有益的。还有其它关于轻型化和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啊等问题上也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因此,真的很感恩XX市检察院给了我们这么一个好的理论联系实践的机会,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真的有了很大的成长。

  赵娜:我所实践的XX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由于新建成不久,所以其办公环境非常好。副科长以上的都是一人一个办公室,其他人员也最多是五个人一个大办公室。工作制度较为宽松。中午员工基本都在食堂吃饭,院里的伙食也很不错。由于该院管辖了郑州三个区的案件,所以工作量比较大。每天的案子很多,有许多都是到了最后的审理时限快到时才匆匆开始审理,所以虽然每个案子在检察院的受理时限是一个月,但真正审理的时间也就是一个星期。另外,我发现的一个问题是,不知是他们审理的案件多了很快就能决定哪些需要提交到法院或撤销案件,一些案件的审理往往只是出于流程,只是在阅案之后,然后就是填写各种文书,似乎只要把这些该填的文书都填完了,就可以起诉到法院了。而其真正审核研究每一个案件的时间可能比较少。第一次深入法律系统实践,发现我国基层法律系统的人员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般落败。我所在的检察院有许多都有硕士学位,院里还每年还不定期的安排人员到清华大学进修以及司法系统组织的各式培训。对于新法规的出台,他们都是密切关注和学习的。这让我看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希望。

  王飞道:法律的真实含义是在社会生活中发现的,实践是受教育长才干的重要途径,通过本次寒假实践,走出校园,让我了解了郑州地区的就业环境及改革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开拓了视野,加深了对自身个人成长的`认识,对今后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做到知行合一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借鉴,毕业后要到社会需要的岗位上努力奋斗,实现自己的价值。让我获益匪浅。实践出真知,本次实践让我对专业知识在实践领域的操作有了深入的思考,深感作为一名法律人对法治建设的责任,或许我们力量微薄,但却会实实在在真真正正的影响到普通的老百姓的生活,司法是社会的良心,或许社会风气在堕落,物欲在泛滥横流,法制建设还有很多不足和缺陷,贪腐、犯罪尽管无法杜绝但绝对可以清扫,法治一定会建立。

  焦圆圆:这半个月的实践学习还是很有收获的,了解了检察系统是怎样工作的、部门是什么设置、大家都是一个怎样的工作状态以及监察部门实际工作中怎样处理案件等等。这些由眼睛、耳朵和其他感官体会到的感受是在学校、课堂没有的。这就是第一线的司法系统的真实体会,我认为这是很重要的,不仅可以让我提前感受自己可能会进入的工作部门的状况,更能懂得基层司法对于人民、对于社会、对于国家的稳定和谐的重要性。

  马文瑞:在中牟的半个月的时间受益匪浅,他说,这半个月里我深切的感受到了中原文化的独特气质,父老乡亲都很热情,负责接待的老师以及检察院的同事们给予了我们热情的帮助。在实习的周末,带领我们参观了嵩山少林寺,感受到了千年古刹给我们带来的感动,在此,对他们的热情招待表示感谢。同时,也体会到了清华学子在各地受到的优待,为自己是一名清华人而感到自豪,另外,也感觉到了自己身上的责任,清华人应该在社会中倡导一种主流的价值观,引导更多的人去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同时也需要以专业的知识来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张娜:十二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们还意犹未尽,希望能够在检察院实习的更长一些,由于司法考试的原因,我们要返京复习考试。通过这次实习,我们了解到中国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情况和基层检察官的风采,他们并非像人们想象那样素质不高,反而他们都坚守岗位,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工作常常忙碌的周末也在加班。看着基层新一代检察官正在成长为中国法律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肩负着中国检察事业的重任和未来能够促进中国法制的完善和发展的重任,期望我国的法制发展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安宁、犯罪案件越来越少!

  李斌:还记得三个月前离开深圳时有点舍不得,到达郑州时有点激动,刚到XX县检察院时有点彷徨,更记得当7月8日在郑州的夕阳下踏上归程的时候,我又有点舍不得。十四天实践的工作生活,无疑是充实的:难忘在中牟检察机关认识的每一个人,或严谨,或凌厉,或沉稳,或豪爽,或干练,或朴实;难忘在公诉局看过的每一份案卷,或是盗窃,或是抢劫,或是伤害,或是挪用资金,或是寻衅滋事;难忘在侦监局完成最后的调研报告草稿,直到实践工作的最后一刻,刘哥郑重地写下联系方式,催促着我赶最后一趟公交车,并匆匆告别;难忘急忙地下楼还了食堂的碗筷,拉着行李迈出中牟检察院大楼;难忘在夕阳里踏上归程,认真地聆听摩的司机对社会热点的评论。十天的法律实践,十四天的难忘经历,遗憾不多,收获不小,这正是:

  实践到处知何似,应似行者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注脚,归来依旧计东西。

  郑州旧雨肥新果,中牟放曹见旧迹。

  十日悲喜犹难忘,夕阳遥忆法学思。

  四、问题与建议

  在实习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新的思考,如对调解制度的认识。转型期的中国,由于利益的重新分配问题而引起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加上人们的法律意识开始慢慢觉醒,因此在权利受到伤害的时候,已经开始自觉或者不自觉的会选择诉讼来解决矛盾,而在当前,我国的法院数量少,承担了这么多的诉讼,因此往往会出现案件积压,案件长期得不到审判,造成了当事人人力物力以及精力的大量浪费,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但纠纷矛盾仍得不到解决。解决这一问题,当前最有效的途径便是增设大量的检察院以及法院,但是,在我国当前财政一直紧张的情况下,再增加国家机关,显然是不太现实的。从长远来说,最本质的方法就是继续发展经济,等市场经济发达了,很多矛盾也就自然的解决了。但是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讲,这也是不现实的。那么当前最现实的道路,我个人认为就是大力发展调解制度。调解制度是应对我国当前诉讼爆炸的最有效的方式。他把矛盾化解于法院之外,节省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也有利于法官潜心的审理一些重大的案件,从而减少一些冤假错案。调解制度是在当事人双方心平气和的状态下,在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之下做出的,因此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也能有效的进行履行,从而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此外,调解制度也不至于使双方当事人撕破脸皮,在今后的生活中成为仇人,最大限度的维持了双方的关系,使双方当事人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够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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