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作总结报告

时间:2022-06-22 05:13:13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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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作总结报告

  篇一: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建筑节能工作总结报告

  1、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

  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是建设能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筑节能工作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从而达到节约能源资源的目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我站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为加强领导,成立了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项目监督员为成员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

  2、落实建筑节能有关规定文件,使建筑节能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以及省建设厅、市建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我站制定了《临洮县建筑节能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积极宣传节能法规,严格按规定监督检查,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从而有效地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3、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坚持把建筑节能标准贯穿于工程监督全过程,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每一个环节,把建筑节能作为法定内容严格把关。对未通过节能审查的设计图纸,一律不允许使用,

  不给予办理质量监督委托手续。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发现不按图施工建筑节能的,责令改正,对未实施建筑节能的建设工程,则不能通过节能专项验收,节能专项验收未通过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

  4、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

  为节约资源和保护耕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站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促使有关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

  5、认真开展2012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建筑节能工作,我站及时转发省市县建筑节能相关文件,并认真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施工、监理企业首先对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设计单位对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节能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站对在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情况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建筑节能意识不强,部分建筑的设计、施工未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有关规范标准。

  2、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尚没有充分体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缺乏实施建筑节能的积极性和动力,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主要依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和专业人员的努力,社会认知度仍有待

  进一步提高。

  3、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不够,缺乏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和技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加强建筑节能宣传,组织培训有关技术人员,加大对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管,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使我县建筑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篇二: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进一步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节约型社会,开展资源节约工作,改善建筑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水平,我局遵照建设部、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近年来我区建筑节能工作情况、

  我区的建筑节能工作是2004年底启动的,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有关部门思想统一,认识提高,目标明确,职责到位。形成了较好的工作局面。

  (一)各方重视、积极稳妥推动我区建筑节能工作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建筑节能工作十分重视,积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节约型社会。2006年市政府印发了《xx市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措施、处罚规定以及建筑节能项目优惠政策,明确了先关部门的监管职能。我区建筑节能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改善居住建筑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建筑物整体质量为目标,以推进建筑节能与新型建材和住宅产业化、现代化相结合为原则,以科技进步为先导,示范引路,分布实施,稳妥推进,促进我区建筑节能工作跨越式发展。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实现建筑节能50%)、牢牢抓住二个中心(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全面强制性推行新建建筑的建筑节约工作。

  (二)、严格要求,全面落实建筑节能目标。

  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全面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目标。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把建筑节能审查这一关。建设局、工信委要求各建筑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资料,按市局规划、建设 、设监理等单位要求做好建筑节能的工作。

  (三)、以示范城市为契机,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节能减排与发展新能源的战略部署,xx市2010年被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为加强我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市局和市财政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了范围、申报程序、监管责任和奖励措施。

  二、下一步建筑节能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强制性推行新建建筑的建筑节能工作,使我区高能耗的建筑向低能耗的节能建筑转化,配套完善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制度。

  2、积极推进区建筑节能工作,强制性推行新建建筑节能施工、竣工验收。

  3、针对建筑节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开展研究,在省厅和市局指导和帮助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建设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4、加快节能产品开发和推广工作,寻求适宜我区建筑市场的建筑节能产品。大力推广可再生节能的应用,积极开发绿色建筑,提高节能水平。

  5、继续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促进我区建筑节能工地施工达到节能设计的要求,从而保证我区新建建筑达到节能的标准。

  总之,开展建筑节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

  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可开拓创新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使我区的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篇三: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二00七年区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工作在区建设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市墙材节能办的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借助“三新”突破年快发展的东风,遵照国家提出的“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方针政策,以建筑节能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建筑应用为龙头,以大力宣传为助推,促进了墙材节能工作的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为我区经济、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建设局下达给我办的工作目标任务是:一是依法执行国家新型墙材的有关规定,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完成目标值100%;二是全面贯彻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完成目标值100%。三是负责墙材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执行基金的各项规定,做好新材应用的验收工作,规范墙材基金的返退程序,无一例违规行为发生。四是做好新型墙材和节能材料推广使用的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宣传面达95%以上。五是信息采编,市建委3条、区委2条、区政府2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是:一是全面执行国家、省、市新型墙材政策的相关规定,以政策为先导,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全部工程都采用了新型墙材,完成目标值100%。二是严格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全面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都进行了节能设计与施

  工,完成值100%。三是严格执行《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在工程主体完工后,对工程新型墙材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同时规范简化了墙材基金的.返退程序,无一例违规行为发生。四是到工地现场对新型墙材和节能材料的应用进行指导、服务工作,平时加强宣传,接受企业或个人的咨询,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宣传面达95%以上。五是报送信息6条,市建委采用3条、区委采用2条、区政府采用2条.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今年,我区迎来了建设发展高峰期,对墙材节能工作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墙材节能办落实措施,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大了建筑节能的工作力度。

  1、以政策法规为先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墙材节能政策,依法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抓住机遇,快速发展,一手抓落实,一手抓服务,推进了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建筑节能施工,是建筑节能工作的落脚点,是建筑节能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在工程项目办理报建时,将建筑节能列入专项审查范围,严格查验其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登记表和节能设计图,不达标准,不予以办理报建、不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没有

  按照节能设计图纸施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出具《成都市龙泉驿区民用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不予以综合竣工验收。同时,要求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认真搞好建筑节能建设和施工;要求各监理单位严格审查保温企业资质,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图纸和建筑节能标准搞好工程监理,做好监理日志,切实把好材料准入关,把建筑节能施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办共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81份,面积282.32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程项目54个,验收面积74.58万㎡。

  3、依法办事,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 。

  我办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我们的检查重点是: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未按照有关规定经备案登记而擅自组织施工;是否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节能设计标准,不做或少做节能措施;是否存在“阴阳图”问题。施工单位是否按经审查合格的图纸施工,对涉及到节能施工的隐蔽性工程有无记录,记录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工程监理单位是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有无见证资料,见证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对检查到不规范的工程,我办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方及时按规范进行整改。全年共发出整改通知书 90 份。

  4、严格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控,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服务。

  一是经常到施工工地对建筑节能施工情况进行现场察看,了解情况,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二是把好保温系统工程质量关。施工方每一道工序完工后,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三是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自检,发现问题先自行整改,这样,形成一套切实有效的节能工程质量监控体系,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5、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宣贯、实施工作。

  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质量验收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要求,我办一是加强对《规范》的宣传工作,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省、市的培训;二是在10月1日以后的工程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规范》组织验收。

  (二)、转变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墙材革新工作。

  1、加强对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

  我区粘土砖厂已全部关闭,墙材革新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新型墙材的技术创新上。我区作为成都市重要的页岩砖生产基地,共有新型墙材生产企业46家,年产量达16亿标块左右,我办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对新型墙材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新型墙材行业发展,另

  一方面,按照国家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的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保温隔热性能好、轻质、利废、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技改力度,调整和优化新型墙材产业结构,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企业做大做强。

  2、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落实工作。

  加强对新型墙材使用情况的核实、验收工作。在工程的基础和主体未进行隐蔽处理前,我办都要到现场核实新型墙材的使用情况并签署意见,完工后,建设方到墙材节能办办理《龙泉驿区建设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使用认定表》,此表作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之一。全年,我办共进行墙材验收30项,验收面积69.55万平方米,工程都采用了新型墙体材料。

  3、以产品认证为措施,促进新材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产品的质量好坏,关键在于市场运用。为认真贯彻产业政策,加强质量管理,凡未取得成都市墙材节能办颁发的“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或已到期限的,其产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与使用,建设工程不予返退墙材专项基金。我办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初审办理市墙材节能办发放的“成都市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以保证新型墙材在建筑工程中的质量。同时,我办还不定期地到生产企业现场察看,了解企业的现场管理和产品质量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整改。通过系列措施,促使新材企业抓质量,抓管理,抓售后服务,促进新

  篇四: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专项检查与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由分管领导何晓东带队,对全县建筑节能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我县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有效开展

  (一)进一步强化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

  《2014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从工作总体目标、宣传培训、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工程示范、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等方面,对全县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提出明确的目标和总体工作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对新形势下作好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建筑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力气抓紧抓好,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十二五”建节能工作任务目标。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由县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站负责对建筑工地开展日常巡查;另一方面,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2014年,我局在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将建筑节能列为重要内容之一。为迎接省厅检查,抽调建

  工股、质量监督站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从5月下旬至10月,对城区在建工程开展了执法检查、消防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落实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情况。通过看资料、查实体的方式对城区内五个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了20份《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实施处罚。

  (三)加快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备案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工程应用质量安全。墙体自保温、屋面保温隔热等一批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我县建筑工程中得到应用,促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建筑节能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初步形成了设计审查及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的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管体系。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建筑节能施工监督检查制度、节能产品和新型墙材备案管理制度、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设计和施工图审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各参建主体建筑节能意识明显增强,设计和施工图审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较好,大部分设计文件都有建筑节能设计专篇、节能计算书和施工图审查专项意见,并经过施工图节能专项审查,节能标准执行率达50%,节能设计意识和设计质量有较大提高。

  三、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多数施工、监理单位基本能按设计图纸、标准规范施工、监理,按规定程序进行节能设计变更,编制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材料进场基本能按标准要求进行复验和报验,施工过程中每道程序按要求进行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组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目前,全县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建筑节能实体质量总体受控,整体水平稳中有升。2014年,洋坪镇完成了禁实验收。

  四、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我县按照国家住建部《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的要求,制订了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售房部进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印发了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要求开发企业按规定予以载明建筑节能信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通过这次自查,也发现建筑节能工作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主要领导未把建筑节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筑节能工作缺乏人力和财力保障,对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及机关办公及大型公共建筑监测项目等相关工作未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个别业主、施工单位从经济利益出发,轻视建筑节能实施,从设计审验等程序应付过关,办理相关

  手续,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按施工图施工。

  (二)施工环节管理不到位。一是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不严。有些施工单位不编制节能施工技术方案或者编制的方案十分粗糙,缺乏针对性,甚至直接从其它地方摘抄,不够严谨;二是节能施工单位大多没有专业节能施工资质,施工经验和技术力量不足,在施工过程中对一些节点部位的处理没有按图施工。三是许多工地的进场复验把关不严。节能材料未进行复验就进行使用,为工程质量安全留下隐患;四是监理单位把关不严。部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且缺乏责任心,没有针对节能要求编制相应的实施细则,不懂得节能工程的监理要点,监理内容没有覆盖到建筑节能的所有要求,不能督 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

  (三)建筑节能工程的`实体质量有等提高。不严格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的现场仍然存在,部分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或降低节能标准,如有的擅自改变窗框材质、中空玻璃厚度,有的擅自改变保温材料品种,且未按规定重新审图;门窗不符合设计选用要求、保温厚度不够及冷、热部位节能措施不到位等现象,在检查中也有发现。

  (四)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执行不够。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建设单位没有将所建、所销售的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和实施情况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和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认真督促整改。对自查中发现有问题的项目,要及时组织整改,各工程项目应按照检查中指出的不足,迅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认真实施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上报县住建局建管股,县住建局将组织进行跟踪监督,保证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参建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建筑节能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加强建筑节能施工技能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通过审查批准的设计图文

  件组织建筑节能施工。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执法力度,对擅自变更建筑节能设计、不按图纸组织施工、采用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三)施工单位要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进行复验,并做好进场材料的验收记录;编写的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能指导施工,包括编写依据、各个分项工程的施工措施、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控制措施等;施工时应做好各道工序的自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施工现场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建科[2008]116号)要求公示节能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之前,应按规定要求,组织有工程参建主体单位、建筑节能相关管理部门参加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将资料报节能办备案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篇五:区建设局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思路,我局成立了建筑节能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建筑业管理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建筑业管理科科长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组成。

  二、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标准

  在建筑领域中,现行的国家、省节能标准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根据国家标准、法规,特别是《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部令第76号),于2000年10月1日施行。今年2月份我局邀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建筑节能专题知识培训。参加本次培训的主要是质监站工作人员、区属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科科长以及部分房地产工程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

  目前,凡是我区辖区内新开工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必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如已竣工的干览镇西码头国际贸易城住宅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现开工在建的,如干

  览镇西码头阳光海湾住宅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金塘中学(公共建筑)、教学楼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位于盐仓街道的海运大厦(公共建筑)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等以上民用建筑对屋面工程、门窗、墙体均有建筑节能设计具体要求和内容。

  三、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按国家、省建筑节能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中有建筑节能要求的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四、主要存在问题

  1、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展开:对建筑节能材料的监督、检查、检测尤为必要,但因刚起步,有关建筑节能材料性能检测设备、机构尚未完善,如中空玻璃露点性能检测。

  2、对建筑、监理、施工等各方面主体的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的宣传力度尚不够。

  3、对建造绿色建筑的意识不强,特别是根据我区实际未充分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项目较少。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继续加大对建筑节能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贯力度。

  2、对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拓宽渠道,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农村住房和既有建筑的日照特点,根据《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规定,推广安装于阳台线直立墙面的分体式太阳能技术。

  3、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在建工程项目建筑节能部分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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